外聘专家管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外聘专家管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外聘专家管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行业技术专家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市场风险提出明确的书面意见(见附件4-3-1《外聘行业专家独立意见格式》),主要内容:
1、对项目的生产工艺及流程、原材料来源等工艺技术的合理性、真实性及可靠性进行审核;
并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审核投资及概算有无突出的问题。
2、对贷款项目的市场前景(销售量、价格等)进行分析、判断,并以此对产品的销售额进行预测。
3、对项目主要产品最近几年来(3-8年)市场供求变化、销量和价格波动的市场风险进行定量分析、判断,并以此为依据对实现预测的销量、价格的不确定性风险作出分级判断(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
4、在成本分析的基础上,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进行分析,提出项目的竞争优势及不足。
.
5、对发现的其它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二)差别化政策
1、差别化的行业
对风险较低且银行间竞争激烈的行业,在满足下述条件的前提下,专家独立意见可适当简化。
1)电网、铁路、电信、石油、石化行业等优质行业,每年初由业务发展局会同各评审局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对行业的技术情况、行业发展、市场前景等问题集中咨询。
由相关评审局负责归纳整理不同行业专家的意见,形成专家综合意见(一年内有效)。
电网、铁路项目在评审、审议时均可运用此专家意见。
电信、石油、石化行业项目在评审、审议时除“市场前景”使用一个季度复核一次的意见外,其他仍采用专家综合意见。
2)公路等区域性竞争行业,由业务发展局会同评审一局组织专家对区域经济发展、市场需求、负债空间等进行分析,形成对某一区域某一类项目的专家综合意见。
该类项目在评审、审议时均可运用此专家意见。
具体贷款项目可在专家综合意见的基础上,就某一具体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形成专家补充意见。
3)原城建类行业的项目,由业务发展局会同评审二局组织专家进行专题咨询,分析相关城市的发展规划,按供水(含污水)、供热、供气、公共设施、环境保护等不同行业,提出其供求关系及发展规模,分析城市财力状况,形成专家综合意见。
具体贷款项目,可在专家综合意见的基础上,就某一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形成专家补充意见。
2、差别化的内容
专家独立意见的内容可按以下要求时,分析对以上所列项目逐项.
适当简化。
1)电网项目逐项分析的内容
近3-5年目标电网销售电量的增长情况,分析目前的网架结●构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析预测目标电网未来的销售电量增长情况,及对目标电网●的贡献作用;
对220千伏以上以输电为主的电网建设项目,分析市场需求空间及潮流流向是否合理等;
分析供电环节的电价盈利空间,预测建设项目的现金流量水●平。
2)电源项目逐项分析的内容
审核建设项目外部条件(如火电项目的煤源、水源、环保等)●的落实情况以及技术装备的先进水平(如机组规模、环保工艺等);
对目标市场近3-5年的市场供求变化情况进行量化分析,判●断市场供需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发展规划,分析建设项目未来的市场空间,量化判断市场的消化能力;
依据电源结构的特点及电能质量,对比分析建设项目未来能●保证还本付息的电价的市场竞争力。
3)铁路项目逐项分析的内容
项目在路网布局中的地位;
●客货运输总量以及运量的成长性、稳定性,项目运量是否面●临公路等其他交通方式的竞争分流;
运价制订的合理性、可行性,与其他交通方式相比运价处于●何种竞争地位(优势/劣势);
项目依靠自身效益可偿还贷款的比率;
●合资铁路除上述内容外,增加审查地方经济发展情况,考察●
项目所在省区近三年GDP总量及增长性;
并审查信用结构搭建是否可覆盖项目风险。
4)电信项目逐项分析的内容:
借款法人业务收入及其构成、增长率;
主要业务的用户数量●以及增长情况;
业务资费的真实性和变动趋势;
分析过去三年情况,并对贷款期内情况进行预测;
项目涉及的业务在该地区的发展前景和该企业的市场占有●率;
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投资的合理性;
●该项目所涉及主要技术的合理性和先进性。
●5)石油、天然气项目逐项分析的内容:
工艺技术的先进程度及合理性,目前国际、国内的应用情况;
●市场供求状况及价格走势分析;
●对成本等竞争力因素进行比较,分析该项目的竞争优势及不●足,天然气价格能否被用户接受。
6)公路项目逐项分析的内容:
项目所在区域近三年GDP增长、人均GDP在全国排名及汽车●保有量等情况,以及对未来地方经济发展的预测;
通道交通量、与项目平行道路的交通量,通道内各条道路的●竞争力分析及各自分流比例,并注明数据来源;
通过对项目贷款期内通道交通量的增长情况及通道内各道路●分流比例的分析预测,得出项目贷款期内项目交通量,与工可进行比较,并以图表表示;
根据目前项目所在区域内的收费标准,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收费标准及项目贷款期内的收费增长情况进行预测。
7)城建类项目逐项分析时的内容:
供水、供气近3—5年的供应能力、年实际供应量、最大日供●应量、年实际销售量,原料价格变动情况,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每年收费情况;
同等规模城市或地区同期原料价格变动情况、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收费率,人均消费量的对比;
污水、垃圾处理近3—5年的处理能力、年实际处理量、最大●日处理量,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变动情况,收费率,同等规模城市或地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近3—8年土地出让量、出让价格、出让方式、每年实收的土●地出让金、每年以土地抵偿工程款或政府应付款情况。
近3—5年城市或地区财政收支状况、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项目的竞争对手、合作者对项目的有利、不利影响。
●项目市场的成长性、稳定性,项目市场与城市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统一关系。
价格实现的合理性、可行性。
●对上述行业,在项目逐项分析时,还要对建设项目的建设及未来市场有较大影响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说明;
对发现的其他非市场重要问题,也应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其他行业项目采取“一事一聘”的方法。
(四)对一些特殊行业或新领域,可根据行业特点和项目实际,采取不同的方式使用外聘行业专家。
三、外聘行业技术专家的管理
(一)资质管理和聘用
由相关评审局进行外聘行业技术专家由评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
资质审查,确认符合资质要求的由业务发展局列入专家库,评审部门在贷款评审中选择聘用。
业务发展局负责外聘行业专家库的管理工作。
采取“一事一聘”的方式聘用外聘行业技术专家时,由评审部门根据项目评审的进度及实际情况,在评审计划下达后,向业务发展局提出聘用技术专家的建议,明确外聘技术专家的专业、人数、要求,业务发展局根据需求,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家的聘任工作。
(二)费用管理
业务发展局负责外聘行业技术专家的费用管理。
外聘行业技术专家的报酬要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规模、所需审核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每人每次不得超过8000元。
具体标准如下:
1、参加电网、铁路、电信、公路、石油、石化、天然气、城建类等行业会议的外聘行业技术专家,每人每次报酬为1000-3000元;
对重点发言的著名专家,每人每次报酬可达到5000元;
2、对可适当简化审核内容的行业,外聘行业技术专家报酬为每人每次3000-5000元。
对上述行业中需要实地调研的项目审核,除我行承担差旅费外,每人每次的专家报酬为4000-6000元;
3、对非简化审查内容,根据项目产品及市场复杂程度,行业技术专家报酬为每次每人6000-8000元;
4、对于“一事一聘”方式聘请的行业技术专家的报酬按以下标准支付:
1)工作量在5个完全工作日以内的按每天500-700元支付,
2)工作量在6-10个完全工作日的按每天400-600元支付,
元支付。
450-350个完全工作日的按每天15-11)工作量在3.
以上标准均为税后实发报酬,开发银行应代缴专家报酬的个人所得税。
(三)考核评价
外聘行业技术专家的考核方式采取“一事一评”的方式。
相关评审局负责外聘行业技术专家的考核、评价及年度资质复审工作。
1、评审部门的评价
评审部门负责对所聘行业技术专家的日常表现进行评价,填写《外聘行业技术专家评价表》(见附件4-3-2),并在专家提交独立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将评价表送交业务发展局。
2、相关评审局的评价
相关评审局负责对行业技术专家提交的独立意见进行分析评价,根据《外聘行业技术专家独立意见质量评价表》(见附件4-3-3)的内容,审核外聘行业技术专家的独立意见,确定满意率。
3、半年考核
根据相关评审局对专家独立意见的分析评价,贷委会对专家意见的采纳率和评审部门的评价结果,评审局每半年对所聘任的专家进行一次考核(见附件4-3-4《外聘行业技术专家综合考核表》)。
4、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一般分为A-E共五档:
95分以上为A,80-95分为B,60-79分为C,40-59分为D,39分以下为E。
专家委将考核的结果记入专家库,对半年考核在C档以下的专家,不再作为开发银行外聘行业专家。
第二节外聘会计师事务所
并对借款人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职责是支持贷款项目评审工作,
或股东、担保人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独立分析,并向我行提供独立、明确的判断意见。
二、资质认证
参与开发银行贷款项目评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都要经过开发银行信用管理局认证。
开发银行外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具有证券从业许可证、金融从业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国家指定的具有大中型企业审计资格的相关机构,并且近三年内无不良从业记录。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认证名录由总行信用管理局发布。
三、工作方式
(一)借款人或股东、担保人的财务报表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该事务所已经开发银行认定,可不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由其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作为评审报告的附件,不再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意见确认函。
(二)对借款人和保证人会计审计单位未通过我行认定的,评审部门向信用管理局提出,补办认定手续。
(三)必要时,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借款人和保证人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专门审计。
四、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管理
信用管理局是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认证、业务协调、聘任、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一)费用管理
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所需经费(主要包括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和差旅费及其它费用)实行预算制,单独列支。
外聘会计师分行外聘会计师事务所总行、事务所的费用按签订的合作协议执行。
的费用由各自支付。
开发银行按项目向外聘会计师事务所支付报酬。
对于在评审时要求借款人或其股东重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开行直接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借款人、担保人所提供会计资料的复杂程度、评审项目的规模、所需工作时间、工作量等商定报酬,并在双方合作协议中加以明确。
报酬分期支付。
(二)考核评价
信用管理局负责对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价与考核工作。
对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质量的评价采用五级标准,即:
A、B、C、D和E。
1、对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质量评价的指标主要包括:
1)审计报告的真实性。
2)审计报告的合法性。
3)审计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4)确认函或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价值。
对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质量采取“一事一评”的评价方式。
项目完成后,信用管理局负责对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价和考核。
具体评价和考核见《国家开发银行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质量评价表》(附件4-3-5)。
2、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开发银行对外聘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取消资质认定:
1)工作质量考核结果为D或E;
2)因失职造成重大差错;
3)违背合作协议、保密条款;
的。
C)有两个项目的考核结果为4.
第三节外聘律师
外聘律师的工作职责是参与项目的评审,并对贷款项目的法律合规性作出评价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二、律师的选用
(一)建立备选律师库
1、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外聘律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法律事务局(以下简称法律局)建立备选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名单;
2、法律局与律师事务所协商聘用协议,会签财会等部门后签报主管副行长及行长审批后签署;
3、签约律师事务所做为参加具体项目评审的律师备选库成员。
(二)律师选用程序
1、评审部门根据评审项目需求(程序见附件4-3-6),填写《聘用律师登记表》(附件4-3-7),提出律师服务方式等方面的要求送法律局;
2、根据评审部门需求,法律局从律师备选库中确定参加工作的律师后通知评审部门;
3、银团贷款等特殊性项目另行选聘律师。
4、对于电力、铁路、电信、城建、石油等行业共性问题,由法律事务局会同有关评审局组织召开法律咨询会对法律合规性提出评价意见,咨询意见适用于本行业多个项目,对于这类共性问题,今后不再聘请律师(已明确的法律共性问题见知识篇)。
5、对于特殊、非共性问题,总行评审部门提出需求,由法律事由分行常年法律顾问分行评审的项目,;
务局聘请律师提出专家意见.
作为外聘律师,提出专家意见,不再另聘律师。
对影响决策的重大非共性问题,需聘请律师。
6、法律事务局根据贷委会纪要对共性问题进行不定期的发布。
三、工作内容和方式
(一)律师工作分类
1、一般性项目
法律关系简单的评审项目,律师仅对评审部门提供书面材料的合规性提出法律意见。
2、复杂性项目
评审部门认为需要律师参加现场调查、参与合同谈判、论证疑难法律问题、审查或提供合同文本等法律服务的项目。
3、特殊性项目
特殊性项目是指银团贷款、贷款金额特别巨大涉及法律关系复杂等项目,律师主要参加贷款项目评审有关的谈判、会议、起草合同文本等。
(二)律师工作内容
1、审查借款人、担保人主体资格
1)是否依法设立;
2)是否已超过经营期限;
3)是否超越经营范围;
4)是否办妥内部相关审批等手续;
5)是否具有独立履约能力;
6)借款人、担保人是否存在潜在诉讼法律风险等。
2、审查形式要件
;
)合同草本附件是否齐全1.
2)文本主要条款是否完备、是否规范;
3)贷款项目是否合规等。
3、审查合同内容
1)是否有违法、违规或与有关法规相冲突的条款;
2)是否充分保护我行权益、商誉;
3)违约处罚措施是否充分有效;
4)争议解决方式是否具备、
5)文本措辞是否严密等。
4、审查担保方案
1)担保方式是否合法有效;
2)担保标的是否合法;
3)担保主体是否对担保标的依法享有处分权;
4)具体担保操作措施是否能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衔接、不存在冲突;
5)担保标的的具体保险方案是否合法;
6)抵押、质押登记措施是否合法、到位等。
(三)律师意见采用
1、律师对评审项目提出独立法律意见提交有关评审部门,做为评审报告的附件,同时抄送法律局;
2、法律局对律师法律意见做出评价,提交贷委会。
四、外聘律师的管理
法律事务局是外聘律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律师签订协议、业务协调、工作考核及日常工作等。
(一)律师费支付标准与方式
律师付费采取承包、计时、计件等方式。
付费标准如下:
1、承包方式
1)常年法律顾问提供一般性项目的法律意见,付费标准可按照每个项目不超过15000元测算,由聘用协议具体约定。
2)大型银团贷款等特殊项目,应另行招标后,按照程序报总行行领导批准后,由双方在聘用协议中约定。
2、计时付费标准
1)国内律师、国内业务。
按不超过1000-2600元/小时。
2)涉外律师、涉外业务。
按不超过260-450美元/小时。
上述工作时间均为律师的有效工作时间,具体计时方式在聘用协议中约定。
3、计件付费标准
按不超过元/件。
按不超过4000-10000美元/件。
超出上述标准付费,法律局应会签财会局报主管行领导和行长审批。
4、律师费支付
1)对承包付费的采取分期支付方式;
2)对计时、计件付费的采取定期结算方式。
(二)律师工作考核
1、对律师工作考核采取“一事一评”和“年度总评”两种方式。
项目评审完成后,法律局负责对律师工作进行评价、考核。
在日常评价的基础上,法律局年终对律师工作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
1)律师提出的法律意见观点是否正确、鲜明;
)提出的法律风险点是否全面、到位、是否有重大遗漏;
2.
3)提出的防范意见和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可操作;
4)所提意见的采纳情况;
5)申报工作时间的偏差情况;
6)职业道德及工作效率;
7)与贷款项目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
3、考核结果
1)律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五级。
2)考核结果与是否续聘等问题挂钩。
4、律师业绩档案
律师提供的有关文件由有关评审部门存档,法律局备案。
(三)违约处理
在代理活动中,发现外聘律师不严格履行代理协议义务,或违反代理协议越权行事等情况的,应解除代理协议,不再支付代理费。
给开发银行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追索外聘律师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