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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驻地监理设施要求6

6、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进场7

7、施工围蔽要求7

8、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7

8.1文明施工7

8.2安全生产7

8.3安全会议和安全防护教育9

9、施工准备10

9.1接收施工图纸10

9.2施工技术准备10

9.3现场准备及进场条件11

9.4路面交通11

9.5施工配合11

9.6开工报告12

10、施工组织设计12

10.1一般原则12

10.2主要任务12

10.3编制要点13

10.4其它要求14

11、工程进度计划管理14

11.1工程进度14

11.2施工计划管理14

11.3施工进度计划14

12、工程质量管理15

12.1质量保证体系16

12.2质量控制、检测与评定16

12.3质量保证期16

13、工程验收17

13.1工程自检17

13.2初验收17

13.3受电试运行17

13.4分部预验收18

13.5分项预验收18

13.6质量缺陷整改期18

13.7工程移交18

13.8最终验收19

14、工程临管要求19

14.1临管定义19

14.2临管范围19

14.3临管责任19

14.4投标人在临管阶段与其它专业接口划分19

14.5对投标人的要求20

15、质量保修期服务20

15.1质量保修期20

15.2质量保修期的要求20

16、成果文件和资料21

16.1工程管理工作成果21

16.2竣工文件21

1、总则

1.1适用范围

(1)本节通用技术要求规定了投标人在本合同施工中应遵守的技术要求。

本工程的施工,以本技术规范和相关国家规程规范及行业规范为准。

(2)为保证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投标人在施工中应严格执行湖南省、长沙市有关环境保护的强制性法律、法规,并同时响应业主的相关要求。

如果遇到本技术规范未明确规定、又无现行施工标准时,则应采用工程通常适用的施工方法,且不违反现行的相关规范与标准。

1.2一般要求

(1)投标人在施工中,必须与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师密切配合,建立起信息化管理系统,以监控作业面的安全及稳定性,根据监控报告制定相应的措施,并及时调整工艺、工序,确保安全生产出优质工程成品。

(2)优先采用经权威机构鉴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时,应进行适用本工程的技术论证,并制定相关的技术流程、标准等,并经施工监理和业主管理代表的批准方可实施。

(3)精心施工,坚持三级检验制度,隐蔽工程必须经施工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施工安全、环保、消防、防汛和劳动保护等,须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及业主管理部门根据地方政府的相关文件所制定的规定。

(5)做好施工配合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进度要求,并有责任保护好已完工程成果。

(6)投标人有责任和义务对周围环境进行保护。

投标人在施工前应对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现状进行调查,必要时需进行第三方(或权威部门)的鉴定监测,施工过程中需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护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安全。

(7)文明施工,遵守城市管理的各项法规,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尽可能少占用施工场地,保持现场及周围绿化环境及清洁,减少对地面交通干扰和环境污染。

工程施工期间,噪声、振动、废水处理及固体废弃物的影响必须满足国家、湖南省和长沙市有关法规要求。

施工噪声遵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施工振动对环境的影响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1988)。

(8)投标人在施工中必须注意收集、积累各项工程资料,在提交竣工文件时,同时提交工程总结,对根据本工程的设计特点、施工难点、重点所采取的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施工管理等进行全面的总结,总结中应具有相关的影像资料(按业主指定的相关规定办理)。

(9)施工应以设计为依据,需修改时,必须按业主管理程序取得设计和有关单位同意并签署设计变更文件后方可实施。

(10)采用的原材料、预制品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定,须有合格证和出厂说明书及检验、试验单。

(11)施工必须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计量标准。

各种测试和计量器具应定期校验,保证准确使用。

1.3定义

本施工技术规范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意义:

施工组织设计:

指投标人在本工程实施前,为指导工程施工、保证工程顺利实施而制定的组织管理机构与程序、施工计划、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方案、质量计划与保障体系,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图纸和技术资料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需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现场环境和工程总体筹划等条件进行设计。

施工技术方案设计:

指投标人根据工程特点、施工现场环境,结合其拥有的设备情况、人员状况、施工经验等综合施工技术能力,为保证工程质量、工程安全,以及工程施工计划要求而制订的完成本工程各单项工程所采用的施工工艺及技术保证措施等相关图纸和技术资料文件。

这些图纸和技术资料文件必须是投标人在充分认识和了解施工场地的施工条件、工程地质条件、与相关既有建筑物的相互影响,以及业主提供的文件后作出。

2、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的情况,成立项目组织机构,配置相应的人员,人员配置要求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并制定项目计划,使项目得以顺利实施。

投标人在中标后,根据合同的要求,制定内外部接口实施细则,试验、现场施工、调试及设备性能保证措施等。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应指定专职项目经理接受委托方关于工程项目的各项指令和要求。

2.1项目组织机构

投标人应按以下主要职能,设立相应的项目组织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此:

施工管理:

根据施工设计图及相关设计文件,负责乙供设备和原材料的采购,以及设备的到货验收、临时仓储管理等工作,完成主变电站电气与110kV线路工程设备的安装、试验、调试、工程竣工验收。

现场服务:

投标人应于长沙设立项目机构,并配置相应的办公设施和交通工具;

同时负责向业主、业主代表及施工监理提供办公设施及交通便利。

2.2项目机构人员配置

2.2.1一般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各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具备如下条件,但不限于此:

(1)电力系统供变电专业或者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2)有在大型工程及类似工程领域五年以上的工作实践经验。

(3)熟悉供变电设备和工程的国家有关标准。

(4)善于沟通,具有团结协作、主动工作的能力。

2.2.2具体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见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

2)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

3)技术管理人员

(1)具有110/35kV电力变电站或者地铁主变电站供电工程的施工经验。

(2)在类似工程担任过本职。

(3)熟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熟悉国内、外施工技术发展状况。

4)现场试验、调试人员

(1)具有5个类似变电站工程施工成功经验(含地铁、城市轻轨)。

(2)在类似工程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3)熟悉国家有关110/35kV变电站设备试验、调试标准。

5)协调管理人员

(1)具有类似变电站施工管理、配合方面的经验。

(3)熟悉供变电设备和工程情况。

6)现场服务人员

(1)具有供变电设备试验、调试、施工方面的丰富经验。

7)图纸、文件管理人员

(1)具有类似工程图纸、文件管理经验。

(3)熟悉国家有关标准(如:

图形符号、文件编制、文档管理的规定)。

2.3其它要求

(1)投标时用图表展示投标人项目管理的详细组织架构,主要职员姓名,职务,常驻地点,专职及职员关系,并用文字阐明管理机构及各部门的职能。

(2)投标人应以合适的表达方式清楚展示其管理机构与委托方、供货商间的责任关系。

(3)投标时提供全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程人员的姓名、资历和目前的履历。

所报人员将全职受雇于本项目。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专职服务于本项目,由任职开始,至合同执行完止,履行在合同内应尽的责任。

3、施工场地及临时设施

3.1施工场地

3.1.1施工现场

(1)投标人有责任和义务对周围环境进行保护,由于施工(例如:

降水、爆破、沉降变形等)造成周围环境的破坏和影响,投标人应负全责。

(2)投标人进场前,在施工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移交施工用地范围及场区内必须保存的树木、广告、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并签署移交文件。

投标人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对上述应保存的树木、广告、管线、建筑物、构筑物负全部责任,不得随意砍伐、拆除及损坏,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施工现场在本合同工程投标人进场三日前由施工监理工程师主持,进行施工现场场地移交,并签署移交文件。

3.1.2场地管理

(1)场地一经移交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本合同工程实施全过程中全面负责施工范围内的现场施工管理,对场地的安全保卫、精神文明、环境卫生、污水排放以及周围房屋、市政设施等负全责,对施工场地内的用水、用电、场地内的施工协调负有全部的管理责任,并不得干扰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因场地管理不善引发的一切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解决,业主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标人应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业主将提前通知投标人),无条件清退所有施工场地。

如拒不清退,业主将暂停计价支付、工程结算、工程验收等工作,投标人并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如造成业主被第三方索赔的事宜。

(3)市区内施工场地范围内,不能因建生活用房而占道及引起交通干扰。

3.2临时设施

3.2.1临时设施用地

(1)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临时设施用地规划及布置示意图,以供业主参考。

业主仅提供规划部门批准的红线范围内的场地供投标人免费使用,超出上述范围投标人需另外增加的临时设施用地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并自行办理一切需要的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事故和赔偿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投标人应负责工程完工后按原状恢复道路和场地内各项设施,道路恢复按长沙市有关部门要求统一进行恢复,业主保留因投标人未能按本款要求恢复道路和场地内各项设施对其进行索赔的权利。

3.2.2临时用水和用电

(1)业主协助解决临时用水、用电接入点,其余相关事宜由投标人自行处理。

若长沙市供水、供电单位要求投标人预交施工用水、用电保证金,则投标人应按照规定予以交纳。

如果投标人未及时交纳则业主将代投标人办理,并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该保证金。

保证金的清还事宜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施工期间,投标人必须按期向供水、供电单位缴纳相关费用,如投标人不按时缴纳,业主在工程进度款中代扣应缴纳的水、电费和滞纳金,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如果业主要求,投标人有责任、义务作好与其它相关投标人的施工协调配合工作,投标人负责的临时用水、照明设施在此合同实施期间为其它投标人提供分表接口,水表、电表及以后的管线由使用单位承担和安装,同时本合同投标人也应安装分表。

水、电费用按各分表用户分摊。

各分表用量总和与供水、供电部门计量的差额,按分表用户的用量比例分摊。

3.2.3施工排水

投标人进场后,根据需要设置作业区的排水系统,确保作业区内的污水顺利的疏排。

污水必须经沉淀后才能排入附近的水道。

如果投标人把泥浆、杂物、建筑生活垃圾排到下水道,造成下水道堵塞,除负责清理疏通外,尚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城监、市政的罚款以及下水道清疏、改管等一切费用。

3.2.4场地照明

除满足施工要求外,因施工对原临时市政照明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负责提供临时照明。

并在工程竣工后负责恢复市政照明系统。

3.2.5临时设施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场地条件、施工安排、场内运输组织作好临时设施、临时排水及道路的布置,并向有关部门办理报建手续。

(2)场区内的临时房屋、内外地坪、道路、仓库、加工场、货物、淤泥堆场、基坑四周等均宜进行场地硬化。

(3)投标人必须经常对所建的临设进行维修、清理工作,保持良好的卫生条件;

在工程完工之后完成清拆、平整等工作。

3.2.6临时调度电话

若有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临时调度电话的设置方案。

临时调度电话包括主变电站与地调之间的调度电话、与地铁变电站之间的调度电话、与控制中心之间的调度电话等。

4、驻勤人员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免费向业主派驻1名有丰富工程经验的工程师,负责本工程管理与协调工作,配置必要的交通工具,在业主规定的位置办公,接受业主管理及工作安排,且须保证按时到岗。

5、驻地监理设施要求

投标人负责提供驻地监理工程师及业主代表现场办公及休息条件,并提供交通便利。

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6、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施工机构转移

设备运输、重型货车进出市区所须办理的手续,符合长沙市有关规定。

施工机械设备进场的具体要求参照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及业主有关规定。

大型的施工机械设备包括施工轨道车、作业车、吊车等。

7、施工围蔽要求

砖墙围蔽的具体要求,遵照长沙市城管部门和业主有关规定。

8、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

8.1文明施工

(1)投标人必须熟悉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委、湖南省和长沙市颁布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包括公共安全、环境卫生、城市噪声控制等),并严格遵守业主的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业主和施工监理工程师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及业主人员如发现投标人有违例施工或不符文明施工的情况,将视问题的严重程度进度处理甚至进行处罚,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有责任维护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在长沙市民中的企业形象,尽量少占用施工场地,努力减少工程施工对地面交通干扰和环境污染。

若由于投标人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而造成业主被他人索赔,业主保留向投标人索赔的权利。

(3)投标人应指定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责任人,并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制定一整套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有关责任人和规章制度在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报送给业主和施工监理工程师备案。

对特殊工程项目需采取特别安全防护措施,应须事先报告施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批准,否则不能开工。

4)对各种可能扰民的施工行为按规定做好防范措施并办理各项报批手续。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房屋、场地硬化、道路、排水、围墙、围挡等)的设计或方案,先申报业主批准后才能实施。

工程成品保护、场地清洁卫生必须满足有关规定。

(5)对永久性测量标志和地质、地震观测桩等必须予以保护,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损坏。

(6)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湖南省及长沙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法令,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并限制由施工作业所引起的污染、噪声,以及其它后果对公众和财产造成的损害和妨碍。

投标人应保证在项目执行期间,现场中气体散发、地面排水及排污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数值。

(7)投标人应当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制定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报施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8.2安全生产

1)在工程最终验收之前的整个施工期内,投标人必须制定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证工程现场施工安全(包括投标人和非投标人的人员安全),维护工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必须制定一份有关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的书面报告递交施工监理工程师批准及业主审批,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规程。

对于不符合我国法律、法令、安全规程及本合同规定的事故隐患,施工监理工程师有权进行干预,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必须按国家的有关法规及时通知施工监理工程师、业主和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并按《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投标人应对因违反安全规程造成的责任事故承担责任,而不应为此增加业主支付费用或延迟施工进度。

2)投标人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货物、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项目施工监理单位、投标人、设计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以及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工程信息。

投标人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4)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电动工具及照明灯具必须遵守国家相应的规范,采用电源安全保护措施或安全电压的要求。

5)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

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

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6)投标人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7)投标人必须执行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8)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9)凡属投标人雇用的现场工作人员,投标人必须根据作业种类和特点并按照国家的劳动保护法发给相应的劳保用品。

10)投标人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维护设施。

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11)安全防护信号

(1)投标人应在施工工程区内设置一切必要的安全防护信号装置,这些信号装置包括(但不限于):

●标准的道路信号;

●报警信号;

●危险信号。

(2)投标人应负责维护自己和业主在工程区内放置的所有信号装置。

(3)若施工监理工程师认为投标人提供的信号系统不能有效地保证安全,投标人必须按施工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补充、修改或更换该系统。

12)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通过或者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

13)投标人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并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投标人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4)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15)安全防护规程

投标人应根据国家颁布的安全规程,结合工程实际编印适合于本工程使用的安全防护规程,并递交施工监理工程师审批。

安全防护规程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人身安全必须执行国家颁布标准,操作人员按工作岗位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升降机和起重机的使用;

●汽车驾驶和运输机械的使用;

●用电安全;

●防火安全;

●金属结构安装作业的安全;

●机修作业的安全;

●高空作业的安全;

●焊接、切割和涂漆作业的安全和防护;

●意外事故和火灾的救护程序;

●信号和告警知识;

●对生产成品的安全防护;

●其它有关规定。

16)投标人应设置专职项目安全员,并针对本节安全措施且不局限以上安全要求,编制安全生产制度(安全防护手册)随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定期向业主汇报项目安全情况(包括人员和设备安全)。

确保安全生产。

8.3安全会议和安全防护教育

(1)投标人应在工程开工前组织所有人员学习安全防护手册,并进行安全作业的考试,合格的职工才能上岗。

(2)投标人应定期举行安全会议,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长及班组安全员参加。

(3)各作业班组应在班前班后对该班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及时处理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4)对于危险作业,投标人应加强安全检查,建立专门监督岗,并在危险作业区附近设置醒目的标志,以引起工作人员的注意。

9、施工准备

9.1接收施工图纸

(1)工程开工前,业主向投标人提供施工设计图纸、临时设施用地图纸文件,组织图纸会审、设计技术交底和测量交桩等。

(2)投标人在接到施工图纸和文件后,必须组织合格人员认真、细致、系统阅读图纸,并核实设计在技术上的合理性以及实施中的可行性,查对图纸与现场实际的符合性。

对图纸的质疑应在设计交底会上提出,并要求设计院逐一澄清。

(3)技术交底会:

在投标人正式开工前,由施工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业主及业主代表、设计院、投标人参加。

(4)施工图使用:

投标人必须根据施工图,在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原则下,编写“单项施工工艺方案”,并在实施前十天报施工监理工程师审批。

经批准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人员交底,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图施工,若需更改设计,应填写“设计变更建议书”送施工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正式设计变更文件后方可实施。

9.2施工技术准备

投标人在正式开工之前,应做好以下施工技术准备工作:

(1)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文件及技术交底文件及会议纪要。

(2)根据施工图复测相关建筑平、立剖面尺寸与设备及电缆通道预留孔洞;

测量接地网接地电阻,并完成测量报告。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编制详细施工总进度表;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日程表格式;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实施报告格式。

上述文件及其说明书均应报施工监理工程师批准,以保证按期完成承包的工程项目。

(4)编制详细施工计划,安排好施工程序,协调好各工序及各专业间的配合工作。

(5)组建施工管理机构和相应的专业施工队伍,并进行进场前的安全、技术教育。

(6)编制设备和材料供应计划并做好供应安排。

安排好预制构件和非标准件加工以及施工机具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7)落实施工垃圾的处理方案。

(8)进一步落实场内拆迁项目,报业主与有关部门联系后处理。

(9)做好技术交底和培训,安排好试验工作。

9.3现场准备及进场条件

(1)确定施工范围,调查与主变电站电气与110kV线路工程设备安装相关的土建房屋、电缆通道工程进度。

(2)修建临时设施,平整场地。

(3)架设动力和照明线路,接通施工用水管路,确定货物、设备、材料、工程垃圾等的运输线路。

(4)做好作业区的临时排水及场地清理工作。

(5)组织施工及工程机械设备和货物进场。

(6)落实季节性施工措施。

(7)业主将根据工程及投标人的要求,向投标人提供必要的进场条件,而投标人应配合业主主动创造条件及完成其本身范围内的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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