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台高速公路大型机械作业安全技术交底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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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依据
工程名称
京台高速建闽段福州JTA3标
交底日期
年月日
施工单位
中铁24局福州京台高速公路JTA3合同段项目部
分项工程名称
挖掘机
天气
风力
温度
1单斗挖掘机的作业和行走场地应平整坚实,对松软地面应垫以枕木或垫板,沼泽地区应先作路基处理,或更换湿地专用履带板。
2轮胎式挖掘机使用前应支好支腿并保持水平位置,支腿应置于作业面的方向,转向驱动桥应置于作业面的后方。
采用液压悬挂装置的挖掘机,应锁住两个悬挂液压缸。
履带式挖掘机的驱动轮应置于作业面的后方。
3平整作业场地时,不得用铲斗进行横扫或用铲斗对地面进行夯实。
4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照明、信号及报警装置等齐全有效;
(2)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符合规定;
(3)各铰接部分连接可靠;
(4)液压系统无泄漏现象;
(5)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5作业时,挖掘机应保持水平位置,将行走机构制动住,并将履带或轮胎揳紧。
6遇较大的坚硬石块或障碍物时,应待清除后方可开挖,不得用铲斗破碎石块,冻土,或用单边斗齿硬啃。
7作业时,应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当铲斗未离开工作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等动作。
回转制动时,应使用回转制动器,不得用转向离合器反转制动。
8作业时,各操纵过程应平稳,不宜紧急制动。
铲斗升降不得过猛,下降时,不得撞碰车架或履带。
9斗臂在抬高及回转时,不得碰到洞壁、沟槽侧面或其他物体。
10作业中,当发现挖掘力突然变化,应停机检查,严禁在未查明原因前擅自调整分配阀压力。
11作业后,挖掘机不得停放在高边坡附近和填方区,应停放在坚实、平坦、安全的地带,将铲斗收回平放在地面上,所有操纵杆置于中位,关闭操纵室和机棚。
补充现场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编制
审核
批准
注:
本交底一式四份,班组(劳务队)、交底人、施工员、安全员各一份。
轮式装载机安全技术交底
装载机
1装载机工作距离不宜过大,超过合理运距时,应由自卸汽车配合装运作业。
自卸汽车的车箱容积应与铲斗容量相匹配。
2装载机不得在倾斜度超过出厂规定的场地上作业。
作业区内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
3装载机作业场地和行驶道路应平坦。
在石方施工场地作业时,应在轮胎上加装保护链条或用钢质链板直边轮胎。
4装料时,应根据物料的密度确定装载量,铲斗应从正面铲料,不得铲斗单边受力。
卸料时,举臂翻转铲斗应低速缓慢动作。
5铲臂向上或向下动作到最大限度时,应速将操纵杆回到空档位置。
6不得将铲斗提升到最高位置运输物料。
运载物料时,宜保持铲臂下铰点离地面0.5m,并保持平稳行驶。
7铲装或挖掘应避免铲斗偏载,不得在收斗或半收斗而未举臂时前进。
铲斗装满后,应举臂到距地面约0.5m时,再后退、转向、卸料。
8铲装阻力较大,出现轮胎打滑时,应立即停止铲装,排除过载后再铲装。
9在向自卸汽车装料时,铲斗不得在汽车驾驶室上方越过。
当汽车驾驶室顶无防护板,装料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10向自卸汽车装料时,宜降低铲斗及减小卸落高度,不得偏载、超载和砸坏车箱。
11边坡、壕沟、凹坑卸料时,轮胎离边缘距离应大于1.5m,铲斗不宜过于伸出。
在大于3°
的坡面上,不得前倾卸料。
12业后,装载机应停放在安全场地,铲斗平放在地面上,操纵杆置于中位,并制动锁定。
13载机转向架未锁闭时,严禁站在前后车架之间进行检修保养。
14载机铲臂升起后,在进行润滑或调整等作业之前,应装好安全销,或采取其他措施支住铲臂。
平地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平地机
1在平整不平度较大的地面时,应先用推土机推平,再用平地机平整。
2平地机作业区应无树根、石块等障碍物。
对土质坚实的地面,应先用齿耙翻松。
3作业区的水准点及导线控制桩的位置、数据应清楚,放线、验线工作应提前完成。
4启动后,各仪表指示值应符合要求,待内燃机运转正常后,方可开动。
5起步前,检视机械周围应无障碍物及行人,先鸣声示意后,用低速档起步,并应测试并确认制动器灵敏有效。
6作业时,应先将刮刀下降到接近地面,起步后再下降刮刀铲土。
铲土时,应根据铲土阻力大小,随时少量调整刮刀的切土深度,控制刮刀的升降量差不宜过大,不宜造成波浪形工作面。
7刮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调整以及向机外侧斜,都必须在停机时进行;
但刮刀左右端的升降动作,可在机械行驶中随时调整。
8各类铲刮作业都应低速行驶,角铲土和使用齿耙时必须用一档;
刮土和平整作业可用二、三档。
换档必须在停机时进行。
9使用平地机清除积雪时,应在轮胎上安装防滑链,并应逐段探明路面的深坑、沟槽情况。
10地机在转弯或调头时,应使用低速档;
在正常行驶时,应采用前轮转向,当场地特别狭小时,方可使用前、后轮同时转向。
11驶时,应将刮刀和齿耙升到最高位置,并将刮刀斜放,刮刀两端不得超出后轮外侧。
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km/h。
下坡时,不得空档滑行。
12业中,应随时注意变矩器油温,超过120℃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降温后再继续工作。
13业后,应停放在平坦、安全的地方,将刮刀落在地面上,拉上手制动器。
振动压路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振动压路机
1.作业时,压路机应先起步后才能起振,内燃机应先置于中速,然后再调至高速。
2.变速与换向时应先停机,变速时应降低内燃机转速。
3.严禁压路机在坚实的地面上进行振动。
4.碾压松软路基时,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至2遍,然后再振动碾压。
5.碾压时,振动频率应保持一致。
对可调振频的震动压路机,应先调好振动频率后再作业,不得在没有起振情况下调整振动频率。
6.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应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
7.上、下坡时,不得使用快速档。
在急转弯时,包括铰接式振动压路机在小转弯绕圈碾压时,严禁使用快速档。
8.压路机在高速行驶时不得接合振动。
9.停机时应先停振,然后将换向机构置于中间位置,变速器置于空档,最后拉起手制动操纵杆,内燃机怠速运转数分钟后熄火。
10.其他件业要求,应符合JGJ33—2001第5.7节静力压路机的有关规定。
推土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推土机
1推土机在坚硬土壤或多石土壤地带作业时,应先进行爆破或用松土器翻松。
在沼泽地带作业时,应更换湿地专用履带板。
2推土机行驶通过或在其上作业的桥、涵、堤、坝等,应具备相应的承载能力。
3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
(1)各部件无松动、连接良好;
(2)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符合规定;
(3)各系统管路无裂纹或泄漏;
(4)各操纵杆和制动踏板的行程、履带的松紧度或轮胎气压均符合要求。
5推土机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机械四周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
6推土机上、下坡或超过障碍物时应采用低速档。
上坡不得换挡,下坡不得空挡滑行。
横向行驶的坡度不得超过10°
。
当需要在陡坡上推土时,应先进行填挖,使机身保持平衡,方可作业。
7填沟作业驶近边坡时,铲刀不得越出边缘。
后退时,应先换档,方可提升铲刀进行倒车。
8在深沟、基坑或陡坡地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其垂直边坡高度不应大于2m。
9在推土或松土作业中不得超载,不得作有损于铲刀、推土架、松土器等装置的动作,各项操作应缓慢平稳、无液力变矩器装置的推土机,在作业中有超载趋势时,应稍微提升刀片或变换低速档。
10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地区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8.0m;
左右距离应大于1.5m。
在狭窄道路上行驶时,未得前机同意,后机不得超越。
11推土机转移行驶时,铲刀距地面宜为400mm,不得用高速档行驶和进行急转弯;
不得长距离倒退行驶。
发电机(自备)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发电机
1、发电机房与配电房为了保证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要求,单独设置。
2、发电机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房内严禁存放贮油桶。
3、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外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4、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并须独立设置接地极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5、发电机控制屏宜装下列仪表:
1)交流电压表;
2)交流电流表;
3)有功功率表;
4)功率因素表;
5)频率表;
6)直流电流表。
6、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
7、自发电向多台配电屏或多路送电,在发电机房或配电房内安装一台自备电分配电箱,且应控制好输出容量。
8、自发电投入使用必须有人监护,投入使用前须通过监护人确认市电拉断后才能合闸。
投入使用时其工作零线(N)与保护零线(PE)同时投入,自发电断开时其N线与PE线同时断开。
汽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汽车起重机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
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3.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5)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4.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作杆放在空挡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按照JGJ33-2001第3.2节的有关规定启动内燃机。
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开始作业。
5.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
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
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6.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7.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的空间。
8.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
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
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9.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10.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11.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12.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13.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挡。
14.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15.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16.起吊重物达到额定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17.起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18.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19.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
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20.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
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21.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
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2.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
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
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23.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手段进行指挥。
24.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
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
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
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25.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
行驶时水温应在80~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80℃时,不得高速行驶。
26.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27.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28.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
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