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科等级评审标准目标责任doc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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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将推进规范诊疗、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控制作为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的重点项目。

1.根据《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遵循循证医学原则,结合本院实际筛选病种,制定本院临床路径实施方案。

2.根据本细则的单病种质量指标,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3.医院有诊疗指南、操作规范以及相关质量管理方案。

1.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

2.临床路径实施方案。

3.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4.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

5.临床各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规范。

6.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 

7.医师资质及技术准入管理规定。

8.患者进入路径知情同意书。

1.3.1.1

将对口支援基层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医院)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实施方案,专人负责。

1.有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基层医院支援协调工作。

2.针对受援医院的需求,制订重点扶持计划并组织实施,选择2~3个重点,实施系统的技术指导、人才培养及管理帮扶。

1.有工作目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范围及对象、工作任务、工作安排、工作要求。

2.制订重点扶持计划并组织实施。

1.3.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传染病的发现、救治、报告、预防等任务。

1.有专门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

2.有指定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监控、报告以及传染病预防工作。

3.对发现的法定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措施。

4.有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5.有对特定传染病的特定人群实行医疗救助的相关制度和保障措施。

6.依照规定为特定对象(如结核病、艾滋病等)提供医疗救助服务。

7.按规定落实新生儿卡介苗和乙肝首针预防接种工作。

1.传染病预防报告制度。

2.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3.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

4.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

5.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

6.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员工作职责。

7.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8.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9.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特定人群实行医疗救助的相关制度和保障措施。

1.3.3.1

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健康咨询、健康保健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社会活动。

1.有针对本地区人群健康状况特点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以及健康咨询、健康保健等公益性活动。

2.有接受各级行政部门指令或医院自发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

1.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2.健康教育工作职责。

3.医院岗位人员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制度。

4.健康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5.医学健康咨询制度。

1.3.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与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完成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疗技术、诊疗信息和临床用药监测信息等相关数据报送工作,数据真实可靠。

1.有向卫生行政部门报送的数据与其他信息的制度与流程,按规定完成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疗技术、诊疗信息和临床用药等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2.有保证信息真实、可靠、完整的具体核查措施。

一.病案统计规章制度档案

1.医院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2.统计人员工作职责。

二.病案统计指导性文件

1.上级卫生部门发布的各项文件

2.领导批办的其他部门或单位文件通知函。

三.病案统计系列报表

1.国家法定医院报表。

2.医院内部管理报表。

3.网络直报资料。

四.病案统计分析资料

1.定期医疗业务情况分析。

2.其他各种不定期分析汇报资料。

1.5.1.1

师资、设施符合承担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才培养要求。

1.医院具有能够承担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才培养的师资。

2.有保证培训实施的设备设施。

1.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培养制度。

2.参加下乡人员的资料。

3.设备设施资料。

1.5.2.1

承担医学院校医学生的临床教学和实习任务或承担本地区全科医师培养。

1.承担中等及以上卫生类专业教育临床教学任务。

2.承担对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的人员培训任务。

3.组织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1.临床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2.对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开展业务指导工作计划。

3.在岗职工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1.5.3.1

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1.有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组织,管理制度和继续教医学育规划、实施方案,提供培训条件及资金支持。

2.有专门部门和专人对全院继续教育项目实施统一管理、质量监督。

3.每年承担本县域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五个以上,有可追溯的记录。

1.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委员会

2.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3.继续医学教育规划、实施方案。

4.近3年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5.4.1

有制度支持鼓励医务人员参与,根据本区域常见病、多发病开展的相关调查研究的,提供适当的经费、条件与设施,取得成果。

1.有制度支持鼓励医务人员参与,根据本区域常见病、多发病开展的相关调查研究。

2.具有与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相适应的科研课题选题、立项、设计及研究能力。

3.参与各级各类外来科研课题组研究任务。

4.提供适当的经费、条件与设施。

1.医院关于开展本区域常见病、多发病调查研究工作制度。

2.与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相适应的科研课题、立项、设计及研究能力。

3.参与外来科研课题组研究任务的相关资料。

4.医院对科研课题的经费、条件与设施的相关规定。

1.6.1.1

承担本县域内公立医疗卫生中心的功能和任务。

1.为完成本地政府确定“医改”目标与任务,有实施方案与措施

2.开展健康教育、健康咨询、义诊等社会公益性活动。

3.承担县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危急和部分疑难重症的诊治任务,加强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联系与合作,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疾病医疗与预防工作。

1.拜城县人民医院“医改”实施方案与措施。

2.医院开展健康咨询、义诊活动方案、相关图片。

3.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规范。

4.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促进我区人与社会和谐发展。

5.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1.6.2.1

承担建立与完善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1.根据卫生部门指令,在职能部门组织下,初步建立与完善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有组织图示。

2.医院有相关的工作制度与程序予以保障。

1.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2.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工作制度及程序。

1.6.4.1

政府指令的受援的二级医院,应将“达标工作”任务作为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实施方案,专人负责。

(★)

1.受援的二级医院,应将“达标工作”任务作为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实施具体的方案。

2.有专人负责,对口支援工作,保证达标工作进行。

3、相关人员熟悉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

1.

2.

2.1.4.1

与上级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建立预约转诊服务

(1)与上级医疗机构合作开展预约双向转诊服务协议、有规范,有流程。

(2)有基层医疗机构预约转诊实例登记(3)与基层医疗机构合作开展预约双向转诊服务协议、有规范,有流程。

1.与上级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协议、转诊流程。

2.转诊患者病情资料记录集转诊单。

3.科室有基层医疗机构预约转诊实例登记本。

4.与基层医疗机构合作开展预约双向转诊服务协议、规范、流程。

2.3.1.1

合理配置急诊人力资源,保证抢救能力.

(1)通讯、呼叫系统通畅

(2)主管部门熟悉急诊科建设基本要求

通讯、呼叫系统通畅,现场查看。

2.3.1.2

急诊科配备足够数量,专业训练,掌握急诊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操作技能技能,独立上岗。

(1)急诊科医生、护士固定,梯队结构合理.

(2)急诊科主任、护士长由符合资质人员担任。

(3)职能部门熟知急诊科人员配备要求.

1.急诊科人员设置及梯队建设。

2.急诊科主任、护士长档案资料。

3.急诊科人员配备要求。

2.3.1.3

急诊医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能够胜任急诊工作,考核达到“急诊医师、护士技术和技能要求”。

(1)急诊医护人员必须达到“急诊医师、护士技术和技能要求”

(2)若设急诊监护室,要均有ICU专业培训的医师和护士,技能考核合格;

(3)有年度的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

1.急诊科医务人员培训计划、实施方式、考核内容及改进措施。

2.年度的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3.危重患者护理常规及技术规范、工作流程及应急预案。

2.3.1.4

急诊抢救工作由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主持与负责,急诊服务及时、安全、便捷、有效,提高急诊分诊能力.

(1)有统一的急诊服务流程。

(2)有明确的各部门、各科室职责分工与服务时限要求。

(3)急诊抢救工作由主治医生及以上人员主持与负责。

(4)连贯不间断的急诊服务。

1.急诊服务流程。

2.急诊抢救工作制度。

3.急诊工作管理制度。

2.3.2.1

落实首诊负责制,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急诊、急救转接服务制度。

1.有首诊负责制度,医务人员能熟知并执行。

2.急诊患者、留观患者、抢救患者均有完整的符合规范的急诊病历,记录急诊救治的全过程。

3.有急诊病历质量评价的记录,评价结果纳入医师、护士个人的技能评价。

4.有急诊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的急诊转接服务机制。

5.转送急危重症患者均有完善的病情与资料交接,保障患者得到连贯抢救。

1.首诊负责制度。

2.提供急诊患者、留观患者、抢救患者完整的符合规范的急诊病历。

3.急诊病历质量评价的记录。

4.急诊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的急诊转接服务机制。

5.急危重症患者有完善的病情与资料交接记录本。

2.3.2.2.

医院管理部门对急诊实施管理与协调。

1.重大突发事件医疗抢救由院级领导负责指挥协调。

2.有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负责协调急诊科日常管理。

3.有紧急情况下各科室、部门的协调与协作流程。

4.相关管理人员知晓本部门、本岗位的履职要求。

1.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2.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3.重大突发事件处理流程。

2.3.3.1

加强急诊检诊、分诊,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有效分流非急危重症患者。

1.有急诊检诊、分诊制度并落实。

2.根据病人病情评估结果进行分级,共分为四级:

(1)1级/A级:

濒危病人。

(2)2级/B级:

危重病人。

(3)3级/C级:

急症病人。

(4)4级/D级:

非急症病人。

3.检诊、分诊人员经过培训,掌握履职要求。

1.急诊检诊、分诊制度。

2.对检诊、分诊人员的培训记录。

2.3.3.2

有急诊留观患者管理制度与流程,控制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

1.有急诊留观患者的管理制度与流程。

2.有对急诊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的要求。

1.急诊留观患者管理制度与流程。

2.提供运行病历及归档病历。

2.3.4.1

实施急诊分区救治、有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的急诊服务流程与规范,各科室职责明确。

1.有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的急诊服务流程(急诊→医技检查→住院→手术→介入)与规范。

2.明确界定急诊科、临床科室、各医技科室与药房等科室职责与配合的流程。

3.从功能结构上至少应分为救治急危重症患者与诊疗非急危重症患者“两区”。

1.急诊分区救治、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的急诊服务流程与规范。

2.(急诊→医技检查→住院→手术→介入)各科室职责。

3.急诊科分区(急危重症患者与诊疗非急危重症患者“两区”)。

2.3.4.2

对急性创伤、农药中毒、急诊分娩、急性心肌梗死、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高危妊娠孕产妇等重点病种的急诊服务流程与服务时限有明文规定,能落实到位。

1.医院对急性创伤、农药中毒、急诊分娩、急性心肌梗死、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高危妊娠孕产妇与高危新生儿等重点病种的急诊服务流程与服务时限有明文规定,并且在技术、设施方面提供支持。

2.急诊服务体系中相关部门(包括急诊科、各专业科室、各医技检查科室、药剂科以及挂号与收费等)责任明确,各司其职,确保患者能够获得连贯、及时、有效的救治。

3.急诊服务流程体系相关责任部门人员知晓履职要求。

1.重点病种的急诊服务流程与服务时限有明文规定。

2.各相关部门工作运行情况及持续改进工作方案。

3.相关责任部门人员知晓急诊服务流程。

2.3.4.3

有保证相关人员及时参加急诊抢救和会诊的相关制度。

其他科室接到急诊科会诊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急诊会诊。

1.医院有急诊抢救和会诊的相关制度,有明确的会诊时限规定。

2.有病历可证实,需急诊会诊患者70%以上可在30分钟内获得(内科、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麻醉科等二级科室或专业组)专科会诊(抽查住院病历证实,下同)。

3.相关科室与人员均能知晓与遵循。

1.急诊抢救和会诊制度。

2.提供病历,证实需急诊会诊患者70%以上可在30分钟内获得专科会诊。

3.制度掌握情况。

2.3.5.1

仪器设备及药品配置符合《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基本标准。

1.仪器设备及药品配置符合《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基本标准。

2.保障急救用的仪器设备及药品满足急救需要。

急诊科药物和设备在应急备用状态。

2.3.5.2

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正确使用各种抢救设备,掌握各种抢救技能,包括心肺复苏技能。

1.有各种抢救设备操作常规随设备存放,方便查询。

2.有急诊医护人员技能培训与考核,技能评价与再培训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对于培训不合格人员实行离岗培训。

3.急诊人员设备操作与技能考核合格率大于70%(一年内,下同)。

4.经培训后,医护人员具备心肺复苏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正确使用急诊科内的各种抢救设备。

1.现场考核医护人员各种抢救设备的使用、抢救技能,包括心肺复苏技能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2.急诊人员设备操作与技能考核记录。

2.3.6.1

由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质量与安全工作小组,并有开展工作的记录有能够显示,医院与科室能定期评价,持续改进效果的记录。

1.由科主任、护士长与质量控制小组负责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并有工作记录。

2.有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3.急诊科所有员工熟悉并遵守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1.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小组名单。

2.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记录。

3.医院与科室定期评价,持续改进效果的记录。

4.急诊科所有员工熟悉并遵守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2.4.1

完善患者入院、出院、转科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和标准,改进服务流程,方便患者。

1.执行留观、入院、出院、转科、转院制度,并有相应的服务流程。

2.有部门间协调机制,并有专人负责。

3.能为患者入院、出院、转科、转院提供指导和各种便民措施

4.有科室没有空床或医疗设施有限时的处理制度与流程,并告知患者原因和处理方案。

1.留观、入院、出院、转科、转院制度及相应的服务流程。

2.部门间协调机制。

3.各种便民措施。

4.科室没有空床或医疗设施有限时的处理制度与流程。

2.4.2.1

有为急诊患者入院制定合理、便捷的收入院制度与程序。

危重患者应先抢救并及时办理入院手续.

1.有为急诊患者提供合理、便捷的入院制度与流程。

2.制度与流程规定危重患者应先行抢救。

3.相关人员均知晓,并能履职。

1.急诊患者入院制度与流程。

2.危重患者先行抢救制度与流程。

2.4.2.2

为患者提供办理入院、出院手续个性化服务和帮助。

办理入院、出院、转院手续便捷,可分时段或床边办理出院手续,提供24小时服务。

1.办理入院、出院手续工作制度及流程。

2.提供病历查看记录。

2.4.3

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内,在职能部门组织下,医院应建立与实施双向转诊制度。

1.在职能部门组织下,医院应建立与实施双向转诊制度与流程。

2.相关人员知晓其制度与流程。

1.双向转诊制度与流程。

2.随访、预约制度及登记资料。

3.相关人员知晓其制度与流程。

2.5.3

保障各类参加基本医疗保障人员的权益,强化参保患者知情同意。

1.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相关信息。

2.对于基本医疗保障服务范围外的诊疗项目应事先征得参保患者的知情同意。

1.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2.医院医保管理制度。

3.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工作制度。

4.提供病历与收费清单核对。

2.6.1

患者及其近亲属、授权委托人对病情、诊断、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等具有知情选择的权利。

医院有相关制度保证医务人员履行告知义务。

1.有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制度并得到落实。

2.医务人员尊重患者的知情选择权利,对患者进行病情、诊断、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告知的同时,能提供不同的诊疗方案。

3.医务人员熟知并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

1.患者知情同意制度。

2.患者知情同意管理规定。

3.患者知情同意权。

4.患者知情同意书。

5.患者知情同意操作规程。

6.医务科每月抽查各科各2份病历,有检查记录。

2.6.2

向患者、家属或授权委托人说明病情及治疗方式、特殊治疗及处置,并获得其同意,说明内容应有记录。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家属或授权委托人说明,说明内容应有记录,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1.谈话告知制度。

2.患者知情同意书。

3.患者知情同意操作规程。

4.医务科定期培训记录、会议记录及改进措施。

2.6.3

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有审核管理程序,并征得患者书面同意。

1.有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管理的相关制度。

2.有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的审核程序。

3.实验性临床医疗实行个案全程管理。

4.参与实验性临床医疗的患者均能签署知情同意书。

1.实验性临床医疗管理制度。

2.实验性临床医疗的审核程序。

3.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的研究方案及处置预案。

4.患者病情评估制度。

5.患者知情同意书。

2.6.4

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尊重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

1.有保护患者隐私权的相关制度和具体措施。

2.有尊重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的相关制度和具体措施。

3.医务人员熟悉相关制度,了解不同民族、种族、国籍以及不同宗教患者的不同习惯。

4.医护人员自觉保守患者隐私,除法律规定外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患者情况。

1.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

2.尊重患者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的规定。

3.尊重患者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具体措施。

4.培训记录及改进措施。

2.6.5

医院针对医务人员开展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医患沟通等培训,相关医务人员能够知晓并遵循。

1.对医务人员进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知情同意以及告知方面培训。

2.医务人员掌握告知技巧,采用患者易懂的方式进行医患沟通。

3.对实施手术、麻醉、高危诊疗操作、特殊诊疗(如化疗)或输血、使用血液制品、贵重药品、耗材等时履行书面知情同意手续。

1.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医患沟通培训记录。

2.查病历(患者知情同意书)。

2.7.1.1

贯彻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实行“首诉负责制”,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统一接受、处理患者和医务人员投诉,及时处理并答复投诉人。

1.设立院领导接待室并执行院长接待日制度、意见箱、投诉电话等。

2.设立专门科室、专职人员接待医疗纠纷投诉,并有登记记录。

3.定期对员工进行医疗纠纷案例分析、医疗安全教育培训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和考试,有奖罚措施。

4.有投诉管理相关制度及明确的处理流程。

5.有明确的投诉处理时限并得到严格执行。

1.医院投诉管理办法。

1.医院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2.医院投诉管理处理流程。

3.定期对员工进行医疗纠纷案例分析、医疗安全教育培训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和考试,有奖罚措施。

4.投诉处理记录。

2.7.1.2

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1.有医疗纠纷范围界定、处理制度与操作流程,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2.有法律顾问、律师提供相关法律支持。

3.相关人员熟悉流程并履行相应职责。

1.医疗纠纷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医疗纠纷范围界定、处理制度与操作流程。

3.有法律顾问、律师提供相关法律支持。

2.7.2

公布投诉管理部门、地点、接待时间、联系方式以及投诉电话,建立健全投诉档案。

1.通过各种形式,在显要地点公布投诉管理部门、地点、接待时间、联系方式以及投诉电话,同时公布上级部门投诉电话。

2.有完整的投诉登记,体现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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