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和保证措施汇编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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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责任目标:
年度实现“零死亡”、“零重伤”安全目标和“六无”目标管理(无死亡、无重伤、无坍塌/倒塌、无中暑/中毒、无建筑物火灾、无不良行为投诉)。
(四)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组织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组建安全生产管理架构,并认真抓好落实工作,对所管辖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的指令,掌握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针对性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
3、落实签定现场管理人员、作业班组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防火管理等的责任分解协议,并做好监督工作。
4、严格执行公司的用工制度,做好项目现场的安全教育工作及每周定期的安全学习教育工作,对班组的分部分项目安全技术交底要有针对性,并检查监督班组搞好岗前的自检工作。
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日检制度。
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检查情况做好记录,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整改工作进行复查,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才可复工。
6、参加工程项目的施工用电、内外脚手架、施工电梯及其他机械、消防设备和设施的验收工作,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检查落实其专业用品的验收工作。
7、指导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监督班组合理使用设施和劳护用品。
8、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发生伤亡事故时首先采取应急措施,保护现场,报告上级领导。
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遵照“四不放过”原则,督促落实各项改进措施。
(五)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副经理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组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认真抓好落实工作,对所管辖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3、协助项目经理按要求制定项目现场保证安全投入计划,并落实到位。
4、督促落实项目部的有关管理人员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项施工方案的编制送审、上报)。
5、督促落实项目各项施工前的各个方案措施的交底工作。
6、协助项目经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检查有关人员岗位职责执行情况,及对组织有关人员召开安全管理工作调查研讨会议,组织抢救工作,保护现场,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7、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按规定要求向上级汇报,组织抢救工作,保护现场,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8、参加项目的施工用电、脚手架、施工电梯及其他机械、消防设备设施的验收工作。
9、参加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技术交底,指导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督促班组合理使用安全设施和劳护用品。
10、不违章指挥,发现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处理。
(六)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上级安全部门的规章制度。
2、根据施工技术方案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提出技术实施方案和改进方案中的技术措施要求。
3、在审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时,发现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有权提出更改完善意见,使之完善纠正。
4、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补充编制分项分类的安全技术措施,使之完善和充实。
5、在施工过程中,对现场安全生产有责任进行管理,发现隐患,有权督促纠正、整改、通知安全员落实整改并汇报项目经理。
6、对施工设施和各类安全保护,防护物品,进行技术鉴定和提出结论性意见。
(七)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负责督促制定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消防等各专项方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消防方案实施过程监控和验收工作。
3、负责组织工地现场临时设施和中小型机具的验收工作。
4、负责督促分包单位组织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办理各工程、工序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交接手续。
5、对项目主要危险源进行辩识、评价、配合项目经理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6、检查、督促、分包单位员工现场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岗前培训,定期的安全教育和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工作。
指导班组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班组合理使用安全设施及劳护用品。
7、落实有关防火工作的规定,监督现场落实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并落实动火作业过程的各种措施。
8、发生伤亡事故时,首先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及时上报。
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做好工伤事故统计,编写事故分析报告,督促落实改措施。
9、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违章作业或安全设备、设施未符合要求的或遇到严重险情的。
有权勒令停止作业,及时上报,并督促落实整改。
10、会同有关人员定期参加安全生产检查,积极协助有关人员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做好记录,落实做好班组的巡检。
每周的安全生产检查,大型机具的旬检,中小型施工机具验收,电气设备检查,机具的日运行检查的记录。
11、参与施工用电、施工电梯、脚手架等设备设施的验收工作,对专业性强的项目,检查运作过程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
12、督促分包单位对施工电梯、脚手架的搭拆等危险施工区域,落实悬挂警示标志,控制好危险作业的范围,落实监护工作措施。
13、监督项目保证安全投放费用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八)质量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熟悉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2、在质量监控的同时,顾及安全设施的状况与使用功能和各部位洞边防护状况,发现不佳之处,及时通知安全员,落实整改。
3、悬空结构的支撑,应考虑安全系数,不准由于支撑质量不佳,引起坍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
4、在施工中,结构安装的预制构件的质量应严格控制与验收,避免因构件不合格造成断裂坍塌,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
5、在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通知安全员或项目经理,同时有权责令暂停施工,待处理好安全隐患后,再行施工。
(九)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协同安全主任搞好现场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
2、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新开工程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实施监控,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项目班子、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进行交底。
定期参加安全检查,针对可能产生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3、制定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专项的应急救援预案。
4、负责健全各项安全技术资料,对资料进行把关。
5、认真执行施工方案所制订的一系列技术安全措施,参加图纸会审,提出具体的技术措施,参与编制施工进度网络图,健全各项技术资料。
6、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技术施工的各项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7、协助项目施工现场现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班组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督促和指导班组合理使用安全设施及劳护用品。
8、不违章指挥,发现违章作业及安全设备设施未符合要求的,要及时上报,并督促落实整改。
若发现有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人与事,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制止。
9、在项目经理领导下,会同有关人员定期参加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除做好记录外,应积极协助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10、发生伤亡事故时,首先采取应急措施,保护现场,报告上级,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督促改进措施的落实。
(十)材料员安全生产职责
1、要根据现场生产施工需要,合理调配所需各种建筑材料、构件和料具,分期分批组织建筑材料、物料、构件和料具进场,尤其要确保应急救援预案内明确所需的机具、材料、物资的调配供应。
2、加强现场材料管理,对建筑材料、构件和料具要按总平面布局堆放。
堆料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料堆要挂好标牌,列明材料名称、品种、规格等内容。
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存放。
3、执行领用料具的管理制度,健全领用料具台帐,堵塞各种管理漏洞。
4、要经常与现场施工员沟通,掌握材料、料具的使用情况,努力做到所需材料和料具不脱节,不积压,不浪费。
做好特种材料进场计划,尽可能做到工完料尽。
5、安全技术措施、防火措施专用的材料必须专料专用,保证供应。
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消防器材等要定期检查,监管有效使用期。
6、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料具不能发放使用,谁发放,谁负责。
(十一)材料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
2、对采购进库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物品,应认真核查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物品入库、登记入册时,要写明厂家,质保数据和合格证号码,以防伪劣产品入库。
4、出库时应按项目经理批准种类发货,不能混淆和搞错,防止因发货错误而发生事故。
5、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物品应妥善保管,防止霉变与损坏,影响使用功能。
6、有权拒绝假、伪、劣设施物品入库,并报上级处理。
(十二)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资丰斗的编制要求。
2、按时、按规定做好安全技术资料,使之真实完整。
3、深入施工现场,配合安全员检查安全生产,做好记录,使安全资料符合施工现场实际。
4、如实做好资料,不准不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便做记录,导致安全资料空虚不切实际。
5、坚持原则,杜绝作假,并可以报告上级处理。
(十三)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用工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每日班前布置生产任务时,要具体布置安全措施,领导班组安全作业。
2、安排生产任务时要认真进行安全交底,坚持每班现场巡回安全检查,督促班员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纠正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负责监督危险作业的实施,不违章指挥,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能做到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3、组织开展安全活动,经常进行安全意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特别要做好新调入员工,变换工种的员工,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工人持证上岗。
4、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做好收工前的安全检查,组织一周的安全讲评工作,及时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扬好人好事。
6、实行互保作业,即班组成员两两结对,互相监督,互相保护,协调配合,实现安全生产,互保内容:
(1)、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共同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互相督促对方按规定正确使用劳护用品。
(3)、互相提醒,互相帮助、消除、控制危害因素,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4)、互相检查设备工具和安全装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互相帮助、互相督促对方实行标准化作业,实行确认制。
(6)、实行安全目标共同受奖,发生事故共同承担责任,共同受罚。
7、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
(十四)班组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按规定参加一切安全学习教育活动,努力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知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安全交底内容要求,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对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有权拒绝作业,或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4、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
对新员工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备、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5、班前、班后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保证其安全可靠,做到正确使用,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保持作业现场整洁,爱护和正确使用劳护用品。
6、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发生事故立即向上级报告,保护现场,并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介绍情况。
(十五)电工安全生产职责
1、持电工证上岗操作。
带领未经培训考核的无证电工工作。
2、严禁酒后上班,不得穿拖鞋或赤脚上班。
3、在工作时必须使用相应的、安全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4、工作时必须穿长袖衣、穿工作鞋、女工必须戴帽束发。
5、登高作业必须遵守登高作业的安全规定。
6、检修设备时必须遵守切断电源,验电时取下熔断器,并在开关手柄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中断后重新开始还需重新验电。
7、带电作业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使用与电压等级相适应的绝缘工具,穿绝缘鞋,穿长袖衣,并设专人监护(监护人的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者)。
8、配电屏、控制屏倒闸必须正确顺序操作,并设专人监护,严禁带负荷切断或合上隔离开关。
9、检修配电线路必须切断有可能来电的隔离开关,验明无电后在隔离开关的手柄上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10、检修工作完后必须清理工具、材料及杂物,确认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后才能合闸送电。
1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12、现场施工(临设)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13、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
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14、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15、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
同一设备可做接地或接零。
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16、电气设备所用的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
禁止用其它的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17、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室外应不低于3米,室内应不低于2.5米。
18、照明开关、灯头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19、现场电工不得随意调整自动开关脱扣器的额定电流或开关熔断器内的熔体规格,对总配电柜、干线、重要的分干线及大型施工机械的配电装置作上述调整时,必须得到机电管理员同意方能进行。
20、运行中的漏电开关发生跳闸时必须查明原因方能重新合闸送电。
发现漏电开关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更换。
21、严禁线路两端用插头连接电源与用电设备或电源与下一级线路。
(十六)架子工安全职责
1、脚手架必须按方案搭设,搭设时要佩戴安全劳护用品防护。
脚手架外侧应密挂密眼安全网。
安全网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准用证。
2、严格按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3、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
4、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米,坡度不得大于1:
6,人行斜道宽度不宜小于lm,坡度l:
3,防滑条的间距控制在25~30厘米。
5、脚手架安装完毕,必须经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6、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7、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
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8、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9、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10、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按规定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十七)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学习熟悉安全技术规程,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安全操作规程,增强提高自身技术业务水平。
2、焊工必须经过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上岗,不准无证操作。
3、工程操作施工中应及时检查电源,防止漏电事故。
4、在施工中,应办理动火批准手续,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5、正确使用焊工劳动保护用品,在高处作业时做好防坠工作。
6、发现隐患即作整改,需要停止其它工种施工的,报项目经理协调处理,必要时可责令其它工种停止施工。
(十八)井架搭设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上级安全部的规定和制度。
2、井架搭设工要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同时必须经过身体检查,禁止患有高血压、贫血病等不宜高空作业人员上高空作业。
3、搭设井架,必须按井架搭设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作业,决不准弄虚作假。
4、搭设工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女子安全帽,扣好帽带,严禁酒后作业和赤脚穿拖鞋上高作业,工作板保证厚度,铺好扎牢。
5、搭设时要检查核验井架各部件的质量与规格,不符合要求的不准使用。
6、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构件:
不管任何人同意使用,架子工应拒绝搭设,并汇报项目经理处理.如项目经理强令使用,可以立即报告公司处理。
7、拆、搭除井架时,做好中间临时浪风防护,构件严禁从上向下抛掷,要用专用工具吊至地面。
(十九)小型机械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执行上级安全部门的规章制度。
2、机操工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及时检查机械各部件的状况,发现隐患,立即报告负责人进行修理和完善,确保机械安全运转。
4、执行小型机械操作规程,拒绝违章作业,坚持原则,拒绝违反操作规程的人和事。
5、发现机械安全隐患,汇报负责人要求整改,但未得到及时整改或置之不理的,机操工应停止操作,拉闸关机,汇报上级部门处理。
(二十)塔吊起重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上级安全规章制度和规范要求。
2、遵守执行十不吊规定要求,不准冒险作业和强行操作。
3、塔吊司机和指挥员必须经专门培训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技术水平。
4、拒绝冒险和违章作业,遇危及安全情况的应拒绝开机,拉闸关机,立即汇报上级处理。
5、经常检查机械运转情况和各保险设施的状况,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严禁带病运转、危及安全生产。
6、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酒后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二十一)人货两用电梯操作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遵守执行电梯装载货物限量规定和人员限位标准,不准货物超载和超员。
3、人货两用电梯操作员必须经专门培训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4、拒绝货物超载和人员超员,如劝阻无效,应停止开机,立即汇报上级处理。
5、上岗前进行试车,并作好试车记录,发现隐患立即报告上级,派员整改维修,严禁带病运转,危及安全。
6、执行交接班制度,办理交接班手续和有关事项,并作好记录并签好名。
(二十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按照安全责任目标分解的内容,结合公司和业主对项目现场考核结果,对责任人及相应的班组每月进行一次考核,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评分准则,针对各项指标考核分优良(≥9分)、合格(<9分,≥8分)和不合格(<8分)三个等级。
对于评定为不合格的给予相应处罚:
处罚视情节轻重对班组分别给予警告(<8分,≥7分)、罚款(<7分,≥6分)、停工整顿或责令退场(<6分)等处理;
对管理人员则分别给予教育(<8分,≥7分)、批评(<7分,≥6分)或扣发奖金(<6分)等处理。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交底制度
(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
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
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将调离岗位或辞退。
三、安全检查及验收制度
(一)生产安全检查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科学的评价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预防伤亡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