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及编制要求Word文件下载.docx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及编制要求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及编制要求Word文件下载.docx(3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及编制要求Word文件下载.docx](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2-11/30/21cce83e-71a3-4d85-bd14-f4b5a87a0bf4/21cce83e-71a3-4d85-bd14-f4b5a87a0bf41.gif)
外墙保温材料及厚度
外墙颜色
□深□浅
外窗窗玻璃材料及厚度
外窗窗框材料
□铝合金普通□铝合金断热□塑钢□塑料
□其他:
外窗遮阳
□外遮阳□内遮阳□活动□固定□双层幕墙
围护
结构
热工
性能
指标
是否符合规定限值
计算结果详:
附表1.区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计算结果汇总表
体型系数
屋面
外墙
外窗
天窗
架空楼
板等
分户墙等
地面
地下室外墙
总体评价
□是
□否
□无要求
□是□否
□是
□否
□无此项
□符合
□有不符合项,需进行权衡判断
权衡
判断
□全年耗电量(kWh/)
□耗热量指标(W/m2)
对比
评定法
设计建筑
参照建筑
限值
比较法
限值
实际计算值
三、建筑用能系统节能措施基本情况
供暖
通风
空调
系统
系统分类
□集中□分散□复合
系统形式
□全空气□空气-水□多联机□其他
负荷计算
□计算参数合规□冷热负荷已计算□计算结果已统计整理并与设备选型对应
能源方式
□电力□油、气□复合□其他
总装机容量
/(供热/制冷)KW
主机设备能效指标
锅炉额定热效率%
冷水/热泵机组COP值
单元式空调机EER值
变制冷剂流量多联空调机组IPLV(C)值
房间空调器能效限定值
其他节能技术措施
□太阳能热水辐射采暖□新风供暖□中庭通风□合理划分风系统,服务半径小于60m
□大房间采用全空气系统,其最大总新风比为%□热回收□其他
负荷指标
热负荷/冷负荷(W/㎡供暖空调区域实际面积)
云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
给水
排水
给水设计
□用水量设计合规□市政直供□加压供水□分区供水□采用节水器具
热水供应
□余热废热□太阳能□太阳能+辅助热源□空气源/地源热泵□其他
排水设计
□中水利用□雨水利用
供配电
低压供电半径m
三相电流不平衡度%
选用节能型变压器□是□否
照明
照明控制
□分区□分组□光电□自熄□智能
集中监控
□通风□空调□变配电□照明□给排水□冷热源□电梯□自动扶梯
建筑
电气
□功率密度值合规□采用节能灯具
可再生能源
建筑应用
□太阳能光热□浅层地能□太阳能光电□其他:
设计单位内部
审核综合结论
□填报内容属实并与设计图纸内容一致□各专业施工图节能设计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设计文件中不存在违反节能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错误
负责人:
(盖章)
年月日
施工图审查
机构审查意见
备案机构意见
经办人:
填报说明
1填报方式:
1.1本表须与附表配合使用,同时报审。
表格采用手工填写或在线填写后打印。
1.2附表根据建筑类型及其所在地热工设计分区,按照《云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表3.1.2及第4.1.1条、第4.1.2条的规定,从附表1.1~1.8中选择其一。
元阳新县城(南沙镇)暂列为夏热冬暖地区。
1.3建筑按单体填报;
各单体完全相同的多个居住建筑可按建筑群填报。
公共与居住一体的综合性建筑可分别填补,参见《云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第1.0.2条条文说明。
2填报内容:
2.1“适用节能设计标准”的确定方法同上1.2条。
2.2如果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全部满足其所适用节能标准的规定,则无需进行权衡判断(也称综合判断、综合评价,视适用标准而定);
如果建筑未设置供暖、空调设施,则无需填写相关内容。
2.3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是否符合标准限值”栏目内填写项目的多少根据适用标准的要求而定。
例如,温和南区及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就不需要填写体型系数、架空(外挑)楼板、分户墙(板)、地面、地下室(与土壤接触的)外墙等项目。
2.4“供暖空调”栏目内各指标定义详有关节能设计标准及《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GB50155;
其中:
“全空气”系统指空气调节房间的热湿负荷,全部由集中设备处理过的空气负担的空气调节系统;
“大房间”指面积或空间较大、人员较多的空调房间。
2.5“给水排水”栏目中的“用水量设计合规”指:
用水定额选取符合《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的规定且用水量计算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
2.6“建筑电气系统”栏目中的“集中监控”指设置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AS),对表中列举的全部或部分建筑用能系统进行集中监视、控制和管理。
3其他:
超出表格栏目的特殊情况,可另纸说明。
序号
计算项目
规定指标
设计指标
备注
1
传热系数K
D≤3.0,K≤1.2
或D>3.0,K≤1.5
K=
热惰性指标D
D=
2
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
传热系数K
≤1.8
3
底面接触空气的
架空或外挑楼板
4
热阻R
≥0.8
5
(与土壤接触的墙)
6
屋顶透明部分
<3.0
遮阳系数SC
≤0.40
天窗面积与屋顶总面积比
≤20%
7
(包括透明幕墙等)
东向
窗墙比Cm/
可开启面积比
≤0.70/≥40%
南向
≤0.80/≥40%
西向
北向
各朝向总窗墙比
≤0.70
窗墙比Cm
小于0.4时
可见光透射比
≥0.40
综合遮阳系数SC
其它朝向
东
Cm≤0.30
<4.0
-
SC=
0.30<Cm≤0.40
<3.5
≤0.55
≤0.65
南
0.40<Cm≤0.50
≤0.50
≤0.60
0.50<Cm≤0.70
≤0.45
西
0.70<Cm≤0.80
北
气密性等级
普通公共建筑
≥5级
有特别要求的
公共建筑
≥6级
透明幕墙
<
7层
≥2级
≥7层
≥3级
8
□规定性指标均满足规范要求
□部分规定性指标不满足规范要求,需进行权衡判断
9
权衡判断
全年采暖和空调能耗
(KWh)
结论
注:
适用《云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53/T-39-2011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D≥3.0,K≤1.8
或2.5≤D<3,K≤1.5
或2.0≤D<2.5,K≤1.2
D≥3,K≤2.5
或2.5≤D<3,K<2.2
或2.0≤D<2.5,K≤1.8
分户墙
≤2.8
分户楼板
≤3.0
底面自然通风
的架空楼板
≤2.2
户门
(含阳台门透明部分)
各朝向
≤0.35
每套住宅允许一个房间
南向≤0.7
其他朝向≤0.6
保温等级≥5级
可开启面积
可开启面积比≥30%
或可开启窗地比≥8%
保温
分级
0.30<Cm≤0.4
0.4<Cm≤0.55
≥4级
0.55<Cm≤0.7
≤7层
8-12层
≥13层
天窗面积占
屋顶面积比例
≤5%
□规定性指标均满足规范要求
□部分规定性指标不满足规范要求,需进行综合判断
10
综合判断
采暖和空调年耗电量(KWh)
适用《云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53/T-39-2011第4.2.2、4.2.3、4.2.4、4.3.1、4.3.2条;
综合判断按《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的规定实施。
屋顶
≤0.9
≤1.5
≥1.0
屋顶透明
部分
≤3.5
(包括透
明幕墙)
≤0.7/
≥40%
小于0.4时,
传热系数
K
传热
系数K
Cm≤0.20
≤6.5
0.20<Cm≤0.30
≤4.7
气密性
等级
≥4级*
*相当于GB/T7106-2008中的6级
透明
幕墙
≥3级#
#相当于GB/T7106-2008中的4级
全年采暖和空调能耗(KWh)
1)温和南区适用《云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53/T-39-2011第4.1.1、4.2.2、4.2.3、4.2.4、4.3.5条;
权衡判断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的规定实施。
2)表中“气密性等级”栏目中的阴影部分内容仅适用于温和南区。
附表1.4温和南区及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计算结果汇总表
0.4<K≤0.9,D≥2.5或K≤0.4
2.0<K≤2.5,D≥3.0或1.5<K≤2.0,D≥2.8或0.7<K≤1.5或K≤0.7
(包括
阳台
门)
窗墙比
东/西向
≤0.30
/
南/北向
卧室、书房、起居室等
主要房间的房间窗地比
≥1/7
<1/5时外窗玻璃可见光透射比≥0.4
通风开口面积
(可开启面积)
不应小于地面面积的10%
或外窗面积的45%(30%)
加权平均综合遮阳
系数
SW
平均窗地面积比CMF或
平均窗墙面积比CMW
外墙平均指标(太阳辐射吸收系数ρ≤0.8)
K≤2.5
D≥3.0
K≤2.0
D≥2.8
K≤1.5
D≥2.5
K≤1.0
或K≤0.7
CMF及CMW在本表中数值相同,均以CM值代表
CM≤0.25
≤0.5
≤0.6
≤0.8
0.25<CM≤0.30
≤0.4
≤0.7
0.30<CM≤0.35
≤0.3
0.35<CM≤0.40
≤0.2
0.40<CM≤0.45
—
外遮阳
SD≤0.8
SD≤0.9
1-9层
≥4级
≥10层
天窗
天窗面积占屋顶面积比
≤4%
≤4.0
□部分规定性指标不满足规范要求,需进行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
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
或空调采暖年耗电量(KWh/m2)
1)温和南区适用《云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53/T-39-2011第4.1.1、4.2.2、4.2.3、4.2.4条;
综合评价按《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12的规定实施。
2)表中的规定性指标按夏热冬暖南区选取;
其中,外窗“可开启面积”栏目中括号内的指标仅适用于温和南区。
≤1.0
≥1.2
透明部分
幕墙)
窗墙比/
≤0.7/≥40%
传热系数K;
≤2.5
1)温和北区适用《云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53/T-39-2011第4.1.2、4.2.2、4.2.3、4.2.4、4.3.5条;
2)表中“气密性等级”栏目中的阴影部分内容仅适用于温和北区。
附表1.6温和北区及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计算结果汇总表
体形系数
≤3层
4-11层
≥12层
体形系数≤0.4
体形系数>
0.4
D≤2.5
D>
2.5
0.8
1.0
0.5
0.6
1.5
0.80
底面接触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分户墙、楼板、楼梯间隔墙、外走廊隔墙
2.0
≤3.0(通往封闭空间)
≤2.0(通往非封闭空间)
(含阳台门透明
部分)
各
朝
向
窗
墙
比
每套房间允许一个房间
可开启窗地比≥5%(8%)
(或可开启面积比≥30%)
传
热
系
数
K
窗墙比Cm≤0.20
4.7
4.0
3.2
SC1=
2.8
SC2=
0.40<Cm≤0.45
0.45<Cm≤0.60
2.3
综合遮
阳
SC
东、西向
南向
夏季
SC1
冬季
SC2
≤0.25
≥0.60
1-6层
□部分规定性指标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