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隐患排查清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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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业环境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
敷设缆线
根据《安全监控设备安装申请单》的要求敷设缆线。
1)敷设的监测缆线有适当驰度;
1)未注意车辆、行人及运行中的设备,导致人身伤害。
1)在巷道内作业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2)敷设缆线的路线、数量符合《安全监控设备安装申请单》
2)站在车上作业,人员摔伤。
2)人员站在车上作业时,必须停稳熄火。
作业时必须有人监护。
3)登高作业未系安全带并且无专人扶梯,人员摔伤。
3)作业前检查梯子是否牢靠,登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并且有专人扶梯。
安设传感器
根据《安全监控设备安装申请单》要求安装相应传感器。
1)甲烷、温度、一氧化碳等传感器垂直悬挂,距顶板(梁)不得大于300毫米,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毫米;
1)未在规定地点安装监测设备,不能及时发现有害气体超限,导致人员伤害。
1)在规定地点安设监测设备。
2)风速传感器设置在前后10米内,无分支风流、无杂物,能准确计算风量的巷道中;
2)登高作业未系安全带并且无专人扶梯,人员摔伤。
2)每次系统变更后,要及时对测点进行调整。
3)风门开关、设备开停、烟雾、负压传感器设置位置,能准确显示监测点实际状态;
4)模拟量传感器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测物理量的位置;
5)开关量传感器设置在反映监测状态的位置。
连通分站
缆线敷设结束后,接通传感器与分站之间的缆线。
缆线间、缆线设备间连接无断路、短路。
监测监控工接线有误,造成监测设备损坏。
监测监控工在接线时应做到:
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使用矿用本安电路接线盒接线。
7.通电测试
通电检查传感器工作状态,与地面监控中心站联系,确认传感器正常工作。
1)传感器显示正常;
2)传感器的数据或状态准确传输到地面主机。
调校传感器
对传感器的零点、显示值、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控制逻辑等进行调校。
传感器的零点、显示值、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控制逻辑等符合《安全监控设备安装申请单》要求,数据准确,使用正常。
未对监控设备进行标校和测试,造成瓦斯事故。
在安装好传感器后对传感器进行标校。
收尾工作
1)整理设备、缆线,完善各类标识,清理现场,回收工器具;
1)工器具回收齐全;
2)向监测监控室汇报工作完成情况;
2)记录清晰、规范,内容详实
3)填写传感器安装记录。
2.传感器调校
安全监测部门提出调校申请,编制《安全监控系统调校申请单》经安监、通风、机电、调度等部门审核,矿总工程师批准。
申请单明确调校时间、范围及路线。
准备工器具
1)准备所需要的标准气样、减压阀、气体流量计、橡胶软管、空气样、调校记录本、调校管理卡(标签)等;
1)气样瓶完好,阀门、出气口、出厂日期符合规定;
2)准备便携式甲烷、一氧化碳报警仪等。
2)标准气样浓度符合规定;
3)携带的仪器完好,检测正常
2)检查作业地点巷道支护情况。
检查传感器外观
1)检查传感器外观;
1)传感器外观完好,无破损;
2)进样孔、外罩上无积尘
2)清理表面及外罩上积尘。
调整零位
将空气样用橡胶软管连接到传感器气室,调节流量计控制阀把流量调节到传感器说明书规定值。
1)调校时,使用空气样调校零点,使传感器显示值为零;
2)若通气后传感器不归零,进行调零。
调整灵敏度
1)校准气瓶流量计出口用橡胶软管连接至传感器气室;
1)采用载体催化原理的甲烷传感器每隔7天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
未对所有监控设备进行调校,不能及时发现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造成缺氧窒息、有害气体中毒、瓦斯燃烧或爆炸等
1)监测监控工必须每月对监测设备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控制逻辑进行调试和校正。
2)打开气瓶阀门缓慢通入标准气样,在显示值缓慢上升的过程中,观察断电值、报警值是否符合要求,注意声、光报警和实际断电情况;
2)除甲烷载体催化原理以外的其他气体监控设备采用标准气样按产品说明书进行调校;
2)监测监控工每10天对监测设备进行调试、校正。
3)调节流量计控制阀将流量控制到传感器说明书规定的流量,使其测量值稳定显示,持续时间大于90s;
3)其它传感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3)定期更换传感器里的防尘装置,清扫气室内的污物。
4)若超差更换传感器,预热后按上述步骤重新调校。
4)显示值和校准气样浓度值调节一致。
4)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全面检修。
5)单位定期对监测监控工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6)通风监控负责人每月对监测监控工调校监控设备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及时调校,给以相应处理。
检查控制逻辑
在调整过程中,若传感器零点、显示值、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控制逻辑、断电范围等与设计值不符时,则联系相关单位进行完善。
1)传感器零点、显示值、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断电范围、控制逻辑等符合设计要求;
没有按时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风电瓦斯功能进行测试导致瓦斯事故。
每隔10天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一次并作记录。
2)每隔10天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一次。
1)调校完成后,更换传感器调校管理卡(标签);
1)管理卡上填写调校人、调校日期;
2)填写传感器调校记录和瓦斯电闭锁试验记录。
2)记录准确、清晰。
3.传感器更换
1)准备螺丝刀、钳子、活扳手及专用工具等;
1)工器具完好;
2)准备万用表、验电笔等;
2)传感器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测试、调校合格,试运行24小时~48小时方能入井;
3)领取传感器;
3)传感器及报警仪完好。
4)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1)检查作业地点通风及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4)作业环境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
更换传感器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需要及时更换传感器:
①出现传感器显示不准确、无故出现报警和传输不正常等故障;
②传感器经过调校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
③无法维修的传感器;
④传感器在井下使用超过规定;
⑤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经大于4%的甲烷气体冲击后;
1)切断处的缆线进行临时吊挂,不得处于淋水处;
1)未能及时对监测设备故障进行排除,造成瓦斯事故。
1)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处理,处理时间不超过4小时;
无法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更换完毕。
2)更换传感器时:
①从分站处断开传感器电源,并通知监测中心站;
②从航空插座处断开传感器;
③在航空插座处接通新传感器;
④按规定吊挂传感器;
2)新更换的传感器吊挂符合规定;
2)未经常检查监测探头的完好情况,未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整探头位置,未及时更换不合格探头,不能有效监控采空区气体浓度,造成火灾事故。
2)监测监护工应经常检查监测探头的完好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整探头位置,及时更换不合格探头。
3)工作现场及传感器监控范围内的有毒有害气检查由瓦斯员负责。
3)监控缆线与传感器连接符合机电管理标准。
3)通风队每半年要对监测监护工进行一次操作规程培训。
4)带班队长、安监员、一通三防专检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发现未及时调整探头、未及时更换探头的要及时通知监测监控人员及分管领导,并处罚。
通电测试
1)传感器更换完成后,接通分站处断开的缆线;
2)通电检查传感器工作状态,并与地面监测监测监控中心站联系,确认传感器正常工作。
参数设定
设置传感器、分站、监测监测监控中心站主机的监控参数。
传感器、分站、监测监控中心站监控主机的监控参数设置相匹配。
参数设置不准确,导致误报警或不报警。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中的规范设置相关参数。
确认通讯
参数设定完成后,安全监测工与监测监控中心站值班员联系确认传感器控制逻辑,若不正确,则进行排查。
更换的传感器控制逻辑正确
3)填写设备故障处理记录。
4.监控传感器运行维护标准作业流程
1)准备刀子、钳子、螺丝刀等工具;
2)准备万用表、遥控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等。
2)仪器仪表完好。
1)检查作业地点通风及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情况;
2)作业地点检查巷道支护情况。
2)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符合规定;
维护传感器
1)传感器进气口、隔爆罩、显示屏及声光报警完好;
1)未对监控系统(包括监控设备、缆线)进行巡检,监控系统运转可能出现异常,不能及时发现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造成缺氧窒息、有害气体中毒、瓦斯燃烧或爆炸。
1)监测监控工每日对井下的安全监测监控设备进行巡检(检查内容包括传感器的设置情况、电缆敷设是否符合标准化要求、各闭锁功能是否动作可靠、电源的连接是否符合规定、传感器是否在调校周期内、传感器挂设位置是否符合规定)
2)检查传感器工作状态;
2)传感器的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等设置符合规定;
2)气体传感器口部被煤泥堵死,数据观测不准确,不能有效的监测到有害气体导致瓦斯事故的发生。
2)单位定期对监测监控工进行培训,通风监控负责人每月对监测监控工巡查井下监控系统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巡查,给以相应处理。
3)检查传感器吊挂及传感器调校管理卡;
3)传感器的数据或状态准确传输到地面主机;
3)未能及时地对监控设备故障进行排除,不能有效的监测到有害气体导致瓦斯事故的发生。
3)保持传感器干净,定期派专人清洁。
4)检查传感器的种类:
甲烷、温度、负压、风速、一氧化碳等模拟量传感器;
风门开关、设备开停、烟雾等开关量传感器。
4)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对照,当两者误差在±
0.2%以上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准,采取安全措施,并在8小时内将两种仪器调准;
4)传感器按要求悬挂,不得在地面上拖拉。
5)各类传感器悬挂符合标准,监控正常。
5)单位定期对监测监控工进行培训,加强员工责任心的教育,加强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a.当监测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应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
b.可用替换电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
c.应1人工作1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并填写故障登记表,故障处理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
d.监测监控设备在井下无法处理时,监测监控工必须在24小时内更换完毕。
7)a.单位定期对监测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
b.通风监控负责人每周对监测监控工排除设备故障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排除故障不及时,对监测监控工进行相应处理。
测试瓦斯电、风电闭锁
1)采煤工作面:
通入标准气样(1.5%~2.0%)检查瓦斯电闭锁;
设置故障,检查故障闭锁功能;
1)现场设备断电/复电控制功能完善,灵敏可靠;
1)未按要求进行标校、闭锁实验,导致人员伤害。
1)按要求进行标校、闭锁实验。
2)掘进工作面:
通过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检查风电闭锁;
通入标准气样(3.0%~3.2%)检查甲烷风电闭锁;
2)现场设备故障闭锁及甲烷风电闭锁功能完善,灵敏可靠。
2)区队擅自甩掉传感器闭锁装置,瓦斯超限,设备不能及时断电。
2)严禁甩掉传感器闭锁装置。
3)其它地点按照规定进行测试。
3)单位定期对监测监控工进行培训,加强员工责任心的教育,加强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填写记录;
1)记录规范,字迹清楚;
2)向安全监测监控室汇报。
2)汇报内容详实、准确。
5.监控分站安设
施工单位向安全监控业务部门提交《安全监控设备安装申请单》。
1)分站、缆线及工器具齐全;
2)分站在地面测试、调校合格,试运行24小时~48小时;
2)仪器仪表完好、准确;
3)准备分站、缆线、接线盒、分站架子等;
3)设备、材料码放整齐。
4)准备万用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等;
5)所需设备、材料提前运至施工地点。
4)检查作业地点巷道支护情况。
6)作业环境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
放置分站
1)安放分站架子;
1)分站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的进风巷道中;
2)分站、备用电源安放在分站架子上。
2)分站架子高度不小于300毫米。
连接设备
1)接通电源箱和分站电源;
1)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条件允许尽可能提供专用供电电源;
监测监控工接线有误,造成人员伤害。
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
2)接通后备电源;
2)后备电源供电时间不少于1小时;
3)甲烷风电闭锁线从分站引至被控开关处,联系施工单位接通控制线。
3)甲烷风电闭锁完好,灵敏可靠;
4)缆线与设备相连接时,选取合适密封圈,将喇叭嘴、金属圈、密封圈依次穿入缆线,把缆线头伸入接线腔,缆线护套伸入器壁5-15毫米。
埋设接地线
1)埋设接地针;
1)接地线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欧姆;
接地极加工不合格,接地极安装不合格,未接入接地网,造成接地电阻大于2Ω,失去保护作用,人身触及漏电设备的金属外壳时,造成触电事故;
其他导体触及漏电设备的金属外壳时,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和煤尘事故。
监测监控工要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和《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全面掌握保护接地装置的加工、安装、维护等方面的质量标准和管理规定。
2)使用连接线将分站与接地针连接起来。
2)连接线采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平方毫米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毫米,截面不小于50平方毫米的扁钢;
3)接地针用直径不小于22毫米,长度为1米的钢管制成,钢管上钻10个直径不小于5毫米的透孔,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米。
吊挂缆线
按照《安全监控设备安装申请单》要求,敷设分站电源及信号缆线
1)监测缆线与动力缆线分挂在巷道两侧,受条件限制的可敷设在同一侧,敷设在同一侧时监测缆线与动力缆线保持0.3米的距离,且位于动力缆线上方;
登高作业未系安全带并且无专人扶梯,人员摔伤。
作业前检查梯子是否牢靠,登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并且有专人扶梯。
2)固定缆线使用缆线钩悬挂,临时移设缆线用绑扎带或其它柔性材料悬挂,悬挂点的间距不大于3米,且缆线有适当的驰度;
3)其它符合机电完好标准及安全质量标准要求。
通电调试
1)通电前检查线路、设备连接情况;
1)缆线连接正确、无失爆,符合机电管理标准;
对电气设备防爆检查不到位,造成电气失爆,人员伤害。
1)监测监控工对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维护时,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2)接通分站电源与供电电源,并送电;
2)分站工作正常,各参数设置符合要求。
2)监测监控工必须保证监控电气设备的外观清洁,放置整齐,无倾斜,周围无杂物,顶板无淋水,表面无灰尘,进出电缆整洁,排列有序。
3)通电后与地面监控中心站联系,排查设备异常情况。
安装、检修完毕后,未清理现场,工具或其他杂物遗漏在设备内,造成设备损害
1)监测监控工安装、检修完毕后,必须清点工具,更换过的损坏配件,清理现场。
3)记录清晰、规范,内容详实
2)监测监控工确认现场具备送电条件时,方可送电。
4)填写设备故障处理记录。
6.监控分站运行维护
2)准备万用表、遥控器、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等。
维护环境
1)检查分站周围环境,若顶板存在淋水,则在分站上方顶板设置防护遮布导水;
1)分站周围5米范围内干净、整洁;
2)若顶板淋水影响分站及系统工作则移设;
2)井下分站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无淋水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
3)清理分站周围环境卫生。
维护分站
1)检查分站参数设置、电源、备用电源及与相关联设备的连接情况;
1)分站、执行器(含断电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接地线等符合机电管理规定;
未按规定对升井的监测设备进行检修,设备再次使用时可能出现异常,不能及时发现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造成缺氧窒息、有害气体中毒、瓦斯燃烧或爆炸等。
1)监测监控工在检修设备前,必须对设备进行预热。
2)检查断电控制器连接;
2)备用电源供电时间不小于1小时;
2)监测监控工对设备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
3)更换损坏的进出缆线标识;
3)断电控制器与被控开关之间接线正确;
3)检修完毕或使用新开箱设备时,监测监控工要对监控设备通电48小时并分3个阶段进行调试。
4)超期更换。
4)缆线标识规范、无破损;
4)传感器、分站等在井下运行6-12个月必须升井检修。
5)分站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升井检修。
5)单位定期对监测监控工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6)监测监控工应在每次检修后对检修结果进行记录。
7)通风监控负责人每月对检修后的设备进行验收,发现检修不合格,对监测监控工进行相应处理。
填写分站管理牌板
根据巡回检查情况,填写相关内容。
牌板字迹清楚、内容准确。
7.监控分站故障处理
1)工具完好;
2)准备万用表、验电笔、瓦斯报警仪等;
3)领取分站、分站主板等。
3)分站测试、调校合格,并在地面试运行24小时~48小时;
4)分站主板等备件完好。
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