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规定草稿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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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规定草稿Word格式.docx

若个人受上级部门行政处分,责任自负。

2空岗、脱岗、擅离职守、值班表不签字,一经发现,全所通报批评,并记录在案。

年底统一扣除安全生产奖金。

3切实负起责任,注意值班纪律,做好值班交接工作,妥善应对检查。

值班期间须及时掌握全楼情况,进行全楼巡检一次,对公共区硬件设施进行查看。

注意关闭后门(10:

00-19:

20),知道当天进出、加班人员情况。

4访客登记,必须由值班人员查看证件,亲自登记,不能由访客自己登记填写。

5处理好值班垃圾。

乱堆垃圾者一经确定,在一楼值日一周。

6值班必须在监控室,带班最好在一楼司机办公室,方便互相照应。

如需要在各自办公室或整理室值班,须与监控室值班人员协调好,确保监控室24小时不离人。

(二)个人日常责任

1各自主管、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综治、维稳工作。

包括办公室、修复室、整理室、库房、监控室等,一经发现有问题,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并全所通报。

2办公室无人情况下,必须关灯、断电、关好门窗,否则无论多晚,通知个人晚上自己回来处理。

3办公室无人情况下,发现不关电子设备、不关电、不拔插座、继续给设备充电的情况,发现一次,罚款X元。

造成严重后果的,经济责任自负。

4节约用水,停水时特别注意,凡发现不关水龙头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办公楼公共区域禁止吸烟。

尤其是在监控室,绝对禁烟。

发现一次,罚款X元。

6管理好个人的门禁卡、钥匙等。

如丢失、损坏门禁卡、钥匙等重要物品,照价赔偿。

备用钥匙是为了全所安全工作需要,不随便外借。

7发现往卫生间洗手台、拖布池下水乱倒垃圾者(茶叶、果皮、剩饭等),全所通报,打扫卫生间一周。

8收发快递,自行到大门口。

快递员不进楼。

9进出办公楼尽量自己刷卡。

尤其节假日期间,进出刷卡。

10接待相关访客,须做好陪同工作,有责任向来访者告知安全要求。

11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告知办公室。

12公用设备(如复印机)等,使用完毕请关闭并断电。

如有卡纸等故障请及时告知办公室。

13按时参加各类安全培训和义务劳动。

 

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安全责任告知书

(临时人员)

欢迎您来到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

为了加强安全工作,维护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您在考古所的人身安全和有序工作,特将安全责任告知如下:

1、请将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等资料交于办公室备案。

工作结束离开时请告知办公室,可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2、上下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10:

00-13:

3016:

30周末或平时加班请主动告知值班室值班人员。

3、午餐时间:

工作日13:

30-14:

00请按约定签字或刷卡就餐。

4、工作完毕离开工作场地前,关闭电子设备并断电,关灯;

关窗锁门。

使用大功率设备请提前告知办公室。

5、用完卫生间请随手关灯、关闭换气扇,节约用水。

6、保持工作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

7、安排职工宿舍住宿的人员请遵守《职工宿舍守则》。

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宿舍日常管理规定

为规范职工宿舍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职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便更积极的投入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8、办公室职责

单位职工宿舍管理由办公室全权负责,管理职责包括:

单位职工及临时人员入住安排,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保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等。

入住人员如遇问题在个人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可报办公室协调解决。

9、宿舍日常管理

(一)安全重于泰山

1、注意用电、用气、用火安全,电器每次使用完毕后,切记关闭电源、开关及阀门;

结束充电后,切记拔掉电源插头;

每天离开宿舍前认真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如因未认真履行安全规章,造成事故或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所在宿舍全体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二)日常管理微且重

1、不留宿:

原则上,任何职工、临时人员未经办公室许可,不得擅自留宿他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至办公室报备。

2、勿多占:

原则上,每位入住人员配置床位、柜子、桌椅各一,请勿多用多占;

洗漱、卫生等个人用品需自备。

3、讲卫生:

注意个人及宿舍卫生,保持宿舍干净、整洁,做到勤清理、勤打扫:

垃圾及时倾倒,地面、卫生间经常打扫,以免滋生蚊虫细菌,危害健康;

4、要规范:

规范操作电器(主要是热水器),临时入住人员要正确掌握电器的使用方法,如因自然损耗引起电器损坏,更换及维修费用由单位承担,如因操作不当等原因引起电器损坏,则费用由当时住宿人员均摊;

5、做点交:

临时住宿人员离宿时请将床单、被罩、枕巾等物品归置一边,方便后期集中清洗;

将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方便后期其他人员入住;

将宿舍钥匙、暂借物品等一并归还办公室;

6、调作息:

宿舍成员之间协调好作息时间,原则上十二点半(北京时间)之后避免有洗衣服、洗澡、高声打电话、大声放歌等可能产生较大噪音的行为发生,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7、促和谐:

居住期间宿舍成员之间要和谐共处,遇事相互协调,绝不允许有造谣滋事、打架骂架等情况发生;

个人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

宿舍是单位无偿提供给单位职工及临时人员的住所,请大家报着相聚有缘的心态,在确保宿舍及人身安全、保持宿舍卫生的基础上,彼此和谐相处、相互协调作息时间,自觉遵守宿舍各项规定,以最佳的状态投入工作和学习中去。

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宿舍日常管理规定(临时人员)

为规范职工宿舍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职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1、单位职工宿舍管理由办公室全权负责,入住人员如遇个人无法解决的与住宿相关的问题,可报办公室协调解决;

2、注意用电、用气、用火安全,电器每次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开关及阀门;

结束充电后,记得拔掉电源插头;

3、任何职工、临时人员未经办公室许可,不得擅自留宿他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至办公室报备;

4、每位入住人员配置床位、柜子、桌椅各一,请勿多用多占;

洗漱、卫生等个人用品需自备;

5、注意个人及宿舍卫生,勤清理、勤打扫:

垃圾及时倾倒,地面、卫生间经常打扫;

6、要正确掌握热水器、煤气等的规范操作方法,如有损坏,维修、更换费用自理;

7、离宿时请将床单、被罩、枕巾等物品归置一边;

将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将宿舍钥匙等物品一并归还办公室;

8、宿舍成员之间协调好作息时间,原则上十二点半(北京时间)之后避免有可能产生较大噪音的行为发生;

9、宿舍成员之间要和谐共处,绝不允许有造谣滋事、打架骂架等情况发生;

个人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

请入住人员认真自觉履行上述规定。

天然气使用规范:

1、天然气总共有三个阀门,总阀门平时不用关,其余两个阀门呈倒“八”字时为关闭状态;

2、左侧与燃气灶相连,使用时将阀门右转;

用完将阀门左转;

3、右侧与热水器相连,使用时将阀门左转,依次打开墙上的开关和热水器上的开机按钮;

用完依次关掉热水器按钮、墙上开关,并将阀门右转;

注意:

热水器一定要按照上述规范操作,否则极易造成损坏;

避免频繁开关机。

文物库房及标本室卫生、安全检查制度

一、文物库房及标本室实行定期打扫、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二、文物库房每月打扫一次,标本室每周打扫一次,同时进行安全检查。

三、按照部室人员实际情况,合理划分卫生区域,两人一组,指定专人负责。

四、打扫卫生应认真细致,门、窗、柜架、展柜、文物箱及走廊等均须认真打扫,清扫时须注意展柜玻璃及文物安全。

五、全部室人员互相配合,积极参加卫生工作,无故不得不参加劳动。

六、爱护劳动工具,用完放回指定位置,不得乱放,不得与其他卫生区域工具混用。

七、库房及标本室安全检查每周一次,重点检查水、暖、电以及文物安全、损毁情况。

节假日前后进行重点、全面检查。

八、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所领导汇报。

考古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考古工地勘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二、项目负责人为工地第一安全责任人。

三、设立专人排查安全隐患,督导安全工作,并定期汇报。

四、定期对考古队员和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加强考古工作者自身的安全保护意识。

五、在考古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六、考古工作现场工作间歇及夜间均设专人值班。

七、原则上无成年人陪同的儿童不得进入工地;

对进入工地的老人,要给予一定的照顾。

八、考古队员手机24小时开机,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九、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查处。

做到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责任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预防措施或措施不力不放过。

考古工地文物库房管理规定

一、库房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文物提取、入库的有关规定。

提取文物进行保护、修复、研究应及时做好记录,注明文物的现状、损坏部位和损伤程度,拍照留档。

二、文物一经交接到库房,库房工作人员全面负责文物的安全。

工作室无人时,必须锁门关窗。

每天下班前,须将文物存入库区,因保护修复而不能入库的文物,要在当日安排值班。

三、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同意,不得将非库房人员带入存有文物的库房。

四、在对文物进行保护修复之前,应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在保护修复和处理过程中,要预防可能破坏文物的因素,如果出现新问题和损伤,应保持原状,及时报告,并做好照相记录。

六、不得在文物上使用未经试验的材料和技术,文物的技术保护处理,均应以不改变文物原貌、最小干预、预防性保护为原则。

文物安全保护应急预案

为加强文物安全管理,防范文物安全事故发生,应对可能发生的文物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国家文物和人员财产的损失、伤害,保护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田野考古工作规程》及文物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文物安全工作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统一指导,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做好日常发掘、库房文物的巡检、督查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文物安全监管

1.考古项目负责人总体负责文物安全工作的部署、协调、处理;

2.根据各级相关要求,积极改善安全防护条件,逐步完善必要的、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

3.强化考古人员防范意识,提高防护技能,熟练掌握应急处理程序和措施;

4.畅通信息渠道,发现文物安全隐患,要及时逐级上报,及时处置,防范于未然。

四、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1.在考古工地发生文物安全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并拨打公安、消防等部门紧急处理电话。

项目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现场,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和现场保护,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伤亡、损失。

2.考古项目负责人接到文物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按程序逐级上报,不隐瞒、谎报或拖延不报,不故意破坏毁灭事故现场和证据,不在事故处理和调查间擅离职守或逃逸。

3.文物安全事故发生后,考古队要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考古工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加强对文物的保护,预防和及时控制各类危及人员安全、文物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危害和影响,依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考古队进入工地之后,立即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考古发掘期间突发事件发生时的指挥、组织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参与应急响应活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二、运行机制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考古队员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文物和人员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

三、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考古队立即启动本预案,领导应急处置工作。

重大事件发生后,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情况核实后及时上报。

1.工作人员受伤后,要迅速处理,如情况严重,要立刻向当地医疗和其他职能部门请求救援。

2.考古工地发生盗窃、破坏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报案,并有效的保护好现场,以利于公安人员侦查工作。

3.发掘工地发生塌方事件,若人员受伤,应立即停工抢救伤员,并迅速查明是否仍然有塌方隐患。

四、应急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考古队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考古队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突发事件应急物资。

储备物资放在交通便利、储运安全的区域。

积极组织考古队员进行突发事件应急培训,提高应急体系协同配合和快速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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