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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经理人二级技能试题案例题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2)重新确立发展目标,调整公司竞争战略。

(3)赋予所聘管理者充分的权力,并帮助其扭转公司日益涣散的人心和散漫的工作作风。

(4)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2.案例

万杰公司是一家国有大型企业。

2002年12月,公司总经理针对公司效益下滑、面临亏损的情况,电话请示正在外地出差的董事长。

董事长指示把财务会计报告做得漂亮一些,总经理把这项工作交给公司总会计师,要求按董事长意见办。

总会计师按公司领导意图,对当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处理,虚拟了若干笔无交易的销售收入,从而使公司报表由亏变盈。

经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报出。

2003年4月,在《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中,当地财政部门发现该公司存在重大会计作假行为,依据《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拟对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等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

万杰公司相关人员接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均要求举行听证会。

在听证会上,有关当事人作了如下陈述:

公司董事长称:

“我前一段时间出差在外,对公司情况不太了解,虽然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但只是履行会计手续,我不能负任何责任。

具体情况可由公司总经理予以说明”。

公司总经理称:

“我是搞技术出身的,主要抓公司的生产经营,对会计我是门外汉,我虽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那也只是履行程序而已。

以前也是这样做的,我不应承担责任。

有关财务会计报告情况应由公司总会计师解释”。

公司总会计师称:

“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是经过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他们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应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请根据我国会计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分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在听证会上的陈述是否正确,并分别说明理由。

2.答题思路

(1)董事长的陈述不符合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

理由:

《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

董事长作为单位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应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总经理的陈述不符合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

《会计法》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3)总会计师的陈述不符合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

总会计师应当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4)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当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

3.案例

作为保健品的一个知名品牌,脑白金不断创造销售奇迹!

2001年,曾创下了一个月单品销量2个多亿的销售业绩,突破了行业的极限。

脑白金之所以能在竞争如此激烈的保健品市场大获成功,从营销策略上来分析,其主要有两个看家的本事值得一提:

概念运作与品牌传播。

概念运作:

其品牌本身就创下了一个概念,“脑白金”,给消费者的定位比较清晰,品牌本身容易形成诱导式购买。

抓住中国独特的消费市场,大力提倡“送礼”概念市场需求,并倾其极致进行文选轰炸。

“收礼只收脑白金”,虽然本土了一点,但能卖货,这一点就够了。

品牌传播:

广告轰炸加软文炒作是脑白金的主要传播模式,广告随处见,软文满天飞,独霸式的品牌传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人类可以长生不老?

”、“女人四十,是花还是豆腐渣”等系列软文收到了不错的效果。

请回答:

“脑白金”的概念运作与品牌传播到底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

3.答题思路

(1)礼品概念的提出即是将产品的概念点或者是广告人为制造出来的“利益点”作为购买的动因,实际上就是购买和最终消费者的分离。

当前广告主对礼品概念营销的使用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

一种即广告主在传播过程中将“礼品概念”作为长期的营销手段,产品策略、价格策略、渠道策略等营销策略均围绕“礼品”这个核心进行整合营销传播。

而另一种,即广告主往往只是在中秋节、春节等传统节日推出以节日礼品为主题的促销活动,通过搭节日“礼品便车”,实现在短期内迅速提高销量的目的。

(2)随着消费者对于礼品需求的日益多元化,企业纷纷开始搭假日礼品营销的便车,甚至在一些不以礼品消费为主的行业中,也出现了动用礼品概念营销的企业,例如在化妆品行业和服装行业等等。

(3)而品牌传播既是诉求品牌个性的手段也是形成品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何种媒体及其组合向消费者传递品牌个性的信息,用何种方式演绎和表达品牌个性都必须注意品牌个性与传播媒介的一致性。

4.案例

陈刚高中毕业后与企业订立了8年劳动合同,合同到期的时间是2000年6月30日。

99年7月5日,陈刚在周末爬山游玩时把腰扭伤,住院两个月,经治疗,出院上班,医生要求其在2个月内避免腰部剧烈活动,2个月后去医院复查。

因此,陈刚要求更换劳动岗位。

企业说,你再休息一个月,休息期间按照当地标准支付病假津贴。

满一个月后,陈刚上班,企业在99年10月6日以陈刚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陈刚上诉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请求维持原劳动合同。

请你做出分析意见。

4.答题思路

(1)企业解除和陈刚的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应裁决维持原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法规定,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企业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

有关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的规定是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陈刚工作了七年),在本企业工作5年以上的(陈刚工作了七年),按规定享有6个月的医疗期。

根据医生的诊断,陈刚身体尚未完全恢复,所以根据规定应在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医疗期。

(2)非因工负伤不得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3)假如陈刚的医疗期终结,依然不能从事原岗位劳动,又不能从事企业安排的其他工作,企业提前30天通知陈刚就可以合法解除其劳动合同;

(4)企业解除陈刚的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陈刚在企业工作了七年零一个月的时间,所以企业应支付其8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5)假如陈刚的医疗期终结,但病还没有好,则应鉴定该职工的劳动能力,按规定应支付医疗补助费(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5.案例

某私营企业下属一个研究所,共有18名研究人员,还有行政人员1名。

研究所所长吴大诚年过花甲,是一位从大型国有企业退休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理论造诣高深、实际经验丰富,研究所大部分的项目均由其主持开发。

同时,吴工为人正派、恪尽职守,有才气又不自傲,为了完成紧急任务,不顾年事已高经常带头加班加点,在所里员工中威信很高。

最近,吴工很不开心。

半年前企业总经理召集全公司管理干部及技术人员开会,提出了一项目前处于极其艰难境况的开发项目,此项目开发是关系公司一个新产品开发成败的关键环节,任务紧急又重要。

本来这任务与研究所无关,与吴工本人也无关,但经不住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的一再请求,吴工勉强接受了这项可干可不干的任务,当时总经理在会上面对几十名员工承诺:

这个任务完成后要奖励吴工个人10万元人民币。

接受任务后,吴工查资料、翻图书、上网、去图书馆,不分昼夜地工作,终于在两个月内完成了全部设计,并且被公司迅速采纳。

明眼人都看得出吴工瘦多了。

有人开玩笑地说:

吴工,10万元事小,身体才是本钱。

其实,只有吴工心里清楚,这两个月来,白天还要打理研究所的日常工作,与其他人员一起讨论设计方案、审核图纸,业余时间全部搭在临时的这项开发任务上了,许多图纸除了家人晚上帮忙以外,吴工甚至还请了一个老同事来帮忙。

设计是被采纳了,但奖金之事迟迟没有人提起。

直到上个月底兑现半年奖金时,总经理才经过人事部给研究所批了2万元,数量减少很多不说,人事部的通知上竟写着奖励研究所全体员工而非吴工本人的字样。

吴工去找总经理,老总回答说:

一项任务就奖励给个人这么多,对于人均月收入不足1000元的大多数员工而言会产生严重的分配不公;

研究过程使用了研究所的一些设施,也曾与有关人员进行协商,因此只能奖励研究所,由研究所再进行二次分配。

吴工听后立即明白是怎么回事,除了气愤,无话可说。

原来,副所长王某,一向在所里的管理问题上与吴工不和,而她又与总经理私交甚密,此次,她眼看着自己没有能力去承担这项研究,但心里又确实不服气,因而就在总经理面前说长道短,才有今天的结局。

奖金经二次分配,吴工只拿到4000元,与当初总经理承诺的10万差距太大。

所里一时议论纷纷,有人说:

吴工好说话、好欺负;

有人说:

干活的不如拉关系的;

下次有同样的事情再不会有第二个吴工了;

还有人说:

凭吴工的本事,不是非要在此干不可。

吴工经过再三考虑,递交了辞职报告,并且很快就到另一个公司任职去了,据说收入是以前的十倍。

王某升任所长,称心如意,所里到处充满了她那自负、好强、盛气凌人的呵斥声。

研究所往日团结一致、加班加点工作的情景消失了。

员工们将越来越多的难题不是自己想方设法解决而是上交给王所长;

一项又一项的科研任务误期了,研究所成了总经理在每周例会上经常批评的对象,王某也失去了往日在老总跟前说话有份量的地位,许多人都开始疏远她。

研究所的员工都十分怀念与吴工共事的日子,又有6名技术人员辞职了,其中4人追随吴工而去。

案例分析问题:

(1)根据案例所给资料判断,该私营企业总经理的领导方式是什么形式?

(2)吴工和王某先后担任研究所的所长,为什么管理的效果截然不同?

5.答题思路

(1)该私营企业的总经理的领导方式应该是专制式的

专制式的领导方式的优缺点解释

(2)虽然都是所长,拥有同样的职权影响力,但是领导者的影响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品格、学识、情感和才干等专长以及感染号召下属的能力,很明显,吴工的非职权影响力远远大于王某,因为领导的本质在于引导和影响,而不是指挥和命令,特别是在研究所这样的高素质人才集中的地方更要注重用人格魅力去影响下属。

给出案例的启示和对策建议

6.案例

高明与某化工公司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于2000年1月10日签定了三年的劳动合同。

担任一车间的操作工,未约定试用期。

3月10日,高明感觉不舒服,到企业指定医院就疹,医院诊断为过敏症,休息4天好了。

上班一个月,症状再次复发。

到企业指定医院检查确诊是车间常用原料造成过敏,不脱离过敏源还会反复,休息7天。

后企业与之协商调离原岗去三车间工作,脱离过敏源。

高明不去,以自己掌握计算机软件知识为由申请去科室工作。

企业因科室编制已满没有同意。

协商未果。

高明上班后仍然去劳资科要求去科室工作。

后接到企业通知,通知上说:

高明在试用期内经考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请您写出分析意见。

6.答题思路

(1)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无法律依据。

虽然三年期的合同的最长试用期是三个月。

但试用期是约定条款,合同中未约定试用期。

因此企业以高明在试用期内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为非法。

(2)变更劳动合同应平等协商,双方都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

(3)变更劳动合同签不成,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该提前30天通知;

(4)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由于企业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应支付额外的半个月的补偿金。

(5)因企业未来得及提前30天通知,应另行发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6)企业草拟订立合同时应注意把试用期条款约定进去。

7.案例

华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结构分析

本公司是由华南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及上市的特别规定》于2000年2月25日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发起人的前身为华南石油化工总公司,是成立于1983年的部级企业,一直是中国炼油及石化工业的龙头,主要负责开发和管理中国的炼油及石化工业(包括为炼油及石化工业制订行业政策及监管炼油厂的建设及营运)。

1998年7月,中国石油石化行业进行重组,原华南石油化工总公司改组为华南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接收了若干上游和下游资产而成为全国性的一体化石油石化公司。

集团公司是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主要经营石油及天然气勘探和开采、炼油及石化生产、石油及石化产品的营销及分销、石油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以及其他相关业务,其生产资产和主要市场集中在我国的东部、南部和中部地区。

通过签订《重组协议》,集团公司将其石油石化的主营业务投入本公司,集团公司继续经营的主要业务包括:

经营集团公司保留的若干石化设施、规模小的炼油厂及零售加油站;

提供钻井服务、社会服务、测井服务、井下作业服务、生产设备制造及维修、工程建设服务及水、电等公用工程服务及社会服务。

本公司发起人的注册资本为1,049.12亿元人民币,截至2000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所示的总资产为人民币5411.59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800.41亿元(不含少数股东权益),2000年全年共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9.31亿元(含亏损补贴)。

集团公司(本公司的原企业)的财务报表表明,在改制前于1998年和1999年集团公司连续盈利。

截至2000年底,集团公司共有81家直属单位,其中石油生产存续企业及整体非上市企业7家;

石化生产存续企业及整体非上市企业30家;

油品销售存续企业20家;

施工、勘察设计企业6家;

科研单位6家;

经济研究单位1家;

教育培训单位2家;

专业公司3家;

地区性开发公司4家;

其他事业单位2家。

问题:

1)法人治理结构包括哪些机构?

简要叙述其功能要点。

2)本案例提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措,具体有哪些保护措施?

3)本案例中,对董事会的权责是否进行了量化?

尚有哪些不足?

量化的度应如何掌握?

7.答案要点:

(1)法人治理结构包括四大机构:

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

(2)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经理层属于执行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

(1)制定了一系列的投资者服务计划;

(2)认真作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4)通过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制度、监事会制度、内部监控制度等办法,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1)未对对董事会的权责进行量化

(2)在本案例中该公司对股东大会普通议会和特别议会通过的事项没有出现数量化的限定,同时在董事会下设的委员会的具体职能中也没有出现能够量化的条款,而是更多地使用了“重大”事项这一常用的提法,使投资者无法详细明了该公司治理结构的具体状态及具体监控和制约的机制。

(3)对“度”的确定,首先坚持的一个原则就是公司立法规定属于股东大会的权力范围不能以章程或其他方式划归董事会的权力范围;

第二个原则就是授权比例既有利于调动董事会的积极性,同时使股东大会又能对重大投资项目保留决策权,有效维护股东利益,两个目标皆不可偏废。

8.案例

至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共有9名成员。

一次,董事长召集董事会会议,讨论将公司闲置资金1亿元投资于期货问题。

该次董事会议共有6名董事出席。

3名董事因故未能出席,其中董事张某虽未出席,但书面委托其助理王某(非董事)代理出席并表决。

会上董事长介绍了期货投资的巨大盈利性,并表示赞成此项投资。

而董事李某对此项投资表示疑虑,认为此项投资不属于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的经营范围。

董事赵某坚决反对。

经记名式书面表决,结果为:

4位董事赞成,1名董事和董事张某的代理人王某反对,董事李某弃权。

董事长认为本议案已为多数通过,决议有效。

该公司因投资期货亏损1000万元。

公司股东以公司董事会决议违法并造成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损害赔偿。

试析本案存在哪些违法事实,你认为法院应当如何判决本案并说明理由。

8.答题要点:

(1)本案违法事实包括:

王某代理出席董事会议、期货投资违反公司章程、议案未得到董事会成员法定多数(即5名以上)通过、董事违背《公司法》的法定义务。

(2)本案董事违反法定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依据《公司法》规定,违反义务人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承担共同连带赔偿责任的具体责任人包括:

对议案投赞成票和弃权票的董事。

9.案例

有关部门对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存在如下情况:

(1)该合营企业系由美国的甲公司与内地的乙公司共同出资,于1998年5月30日正式注册成立的公司。

合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如下:

①合营企业注册资本总额为400万美元,其中,甲公司出资80万美元,乙公司出资320万美元。

②甲公司以一设立担保的机器设备出资,折合30万美元,另以未设立担保的机器设备折合30万美元和货币资金20万美元出资;

乙公司以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折合200万美元和货币资金120万美元出资。

③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分两期进行,即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合营各方必须将除货币资金之外的其他出资投入合营企业。

④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

⑤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

甲公司委派3名,乙公司委派2名。

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甲公司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公司委派,董事的任期为4年。

(2)该合营企业成立之后,合营各方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履行了第一期出资义务。

在履行第二期出资义务时,甲公司由乙公司作担保向银行贷款20万美元缴付了出资;

乙公司由其母公司作担保向银行贷款120万美元缴付了出资。

要求:

根据现行法规,回答下列问题:

(1)合营各方的出资比例以及两期缴付出资的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为什么?

(2)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的设立是否符合有关的规定?

9.答题要点:

1)合营各方的出资比例不符合有关规定

(1)根据有关规定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即在该合营企业中,美国的甲公司的出资至少应该为400×

25%=100万美元,而甲公司只出资了80万美元。

(2)合营企业的合营各方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向合营企业认缴的出资,必须是合营企业自己所有并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的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该合营企业的外方甲公司以一设立担保的机器设备出资,折合30万美元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3)在合营企业中,第一期缴付出资的行为不符合有关规定。

合营各方约定分期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少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该合营企业各方的出资比例均超过了其认缴出资额的15%,但是,合营各方的第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而该合营企业的第一期出资约定在6个月内缴清,违反了该项规定。

(4)在合营企业的第二期出资中,也存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行为。

合营企业在缴付出资时,任何一方不得用以合营企业名义取得的贷款、租赁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财产以及合营者以外的他人财产作为自己的出资,也不得以合营企业的财产和权益或者合营他方的财产和权益为其出资作担保。

在履行第二期出资义务时,甲公司由乙公司作担保向银行贷款20万美元缴付了出资是违反有关规定的。

2)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是符合有关规定的。

合营企业的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该合营企业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是符合有关规定的。

合营企业的董事由合营各方按照分配的比例委派和撤换,该合营企业的董事成员由甲公司委派3名,乙公司委派2名是符合规定的。

在合营企业的董事会成员中,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该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甲公司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公司委派符合有关规定。

合营企业的董事的任期应该为4年,该合营企业的董事任期是符合有关规定的。

 

10.案例

背景介绍:

从2002年5月1日开始,诺基亚将它的移动电话部门按目标市场分拆成了九个自负盈亏的中心,每个中心负责一个特定的市场。

比如占有率已经超过50%的TDMA市场;

亟待提高市场份额的CDMA市场;

高端GSM手机及其后代产品市场;

廉价手机市场;

商务应用手机市场等等。

遍布世界各地的20家研发中心将分别给予这九个中心以有力的技术支持。

这个大手术对于员工超过5万人的诺基亚来讲是它开始的又一次冒险。

而实际上,无论是整个业界还是华尔街,似乎还并没有看到行业巨人诺基亚做出如此重大变革的迫切性。

1.诺基亚做出如此重大变革动因何在?

2.结合材料试述你对企业战略控制变革时机的认识。

10.答题要点:

1)诺基亚做出如此重大变革动因何在?

变革的动因的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是目标市场顾客需求更加多样化;

二是基于组织、技术资源的整合,将资源配置到不同的产品中来,避免资源的浪费。

2)结合材料试述你对企业战略控制变革时机的认识。

一方面,要保证企业已经做好了变革各方面的准备,全部的资源已经配置得当。

另一方面,企业实施的战略变革要保证能够适应市场,选择进入目标市场的合适时机。

11.案例

1992年,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从总体战略角度看是一个专业化企业:

非钢铁生产收人仅占企业全部收人的4.7%。

但从企业生产组织角度来看,武钢却是一个非专业化生产企业,当时,武钢有职工12.3万人,其中直接从事钢铁生产(除矿山外)职工仅为2.79万人,占总数的22.7%。

1992年,武钢开始了“精干主体、分离辅助”的企业改革实践。

其主要做法是:

(1)对钢铁生产主体厂及能源、交通运输单位推行了“集中一贯”管理;

(2)对生产生活服务单位进行剥离与重组;

(3)对内部的事业性单位实行经费包干,在完成内部规定的工作外,可以对外经营。

这项改革实质上是武钢的公司战略开始从专业化转向多元化。

武钢多元化经营的“自发”阶段是很有成效的,陆续将16个非钢铁生产的辅助单位从钢铁生产主体中分离出来,按市场经济的原则和行业经营的内在要求,进行生产要素重组,通过实行承包经营或资产经营责任制形式,推动了公司从单一产业向多元产业的转变。

1997年,武钢实现销售收人160.78亿元,钢产量达到608.79万吨,在全世界大型钢铁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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