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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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工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及会议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订立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X大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和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县委部署,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深化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为重点,以追责问责为抓手,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德规相依,深化标本兼治,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为全力建设“幸福X”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参加范围
各党支部及各单位部门。
三、目标任务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着力夯实乡、村两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少数,聚集薄弱环节,推动全面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
(一)深化认识。
深化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增强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二)提高标准。
确保上级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新精神、新要求在我乡贯彻执行到位,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延伸至全乡各党支部。
(三)完善制度。
逐步建立健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提高制度机制的规范性、实效性、科学性、以强有力的制度措施保障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四)严格问责。
形成主体责任落实的刚性约束,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以追责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四、工作重点
(一)突出深化“三转”。
牵头单位:
乡党委、乡纪委,责任单位:
各党支部及各单位部门。
1、提高认识。
一是要强化全局意识,聚焦中心。
纪检监察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党的建设、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这个中心去谋划、部署和推进,尤其是在严肃党的纪律、坚决纠正“四风”、确保政令畅通、创优发展环境等方面,要谋划新思路、推出新举措。
牢固树立“惩治腐败是政绩、保护干部也是政绩”的理念,坚持宽严相济,增强责任担当,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是要强化角色意识,明确职责。
当前,纪检监察存在定位不准、职责不明的问题,甚至在工程招投标、重点项目监管等领域,深度参与了相关部门的工作。
因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找准角色定位,牢记“执纪监督”这个主要职责,绝不能“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
三是要强化法制意识,规范程序。
纪检监察工作本质上就是执纪执法工作,必须牢固树立法制意识,以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推动“三转”,使纪检监察工作走上法制的轨道。
必须严格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有关规定,着力规范纪检监察工作程序,为聚焦主业提供机制制度保障。
2、回归本位。
一是要处理好统筹兼顾与把握重点的关系,突出主业。
对纪检监察机关来说,主业就是监督执纪、查办案件,必须把职责以外的工作剥离出来。
即使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也不是直接参与经济社会建设,不是代替职能部门履行职责,而是通过监督和问责来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
同时,要确保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姓“纪”,不宜分管过多其他工作,特别是不能分管项目、人事、财务等工作,这样既能确保集中精力抓好主业,又能避免“裁判员”、
“运动员”错位现象。
二是要处理好日常监督与再监督的关系,明确主责。
日常监督是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而纪检监察的主要职责是对职能部门监督的再监督。
三是要处理好组织协调与牵头主抓的关系,加强主力。
采取“独立抓”、“牵头抓”、“协调抓”、“督办抓”等方式,分清责任,处理好“进”与“退”的关系、“主”与“次”关系,对牵头的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对职能部门主抓的工作加强监督、问责到位,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3、要找准抓手。
一是要抓龙头,提升协调效率。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管全局的好制度。
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紧紧抓住这个“龙头”,关键要用好责任制考核这个“指挥棒”,在考核指标设计上注重突出主业、强化主责,确保工作既“分得下去”,又“收得拢来”,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二是要抓问责,提升监督效率。
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握监督职能,要用好监督问责这个“法宝”,重点加强跟踪督办和效能问责,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要抓创新,提升工作效率。
坚持以一流的队伍、一流的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坚持点与面相结合、治
标与治本相结合、巩固与创新相结合,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强化领导干部教育监管、加强权力制约监督等方面下功夫、求实效、出亮点,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二)落实“两个责任”。
牵头单位:
乡党委、乡纪委,责任单位:
各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一是“定责”,解决“责任定位不够准确”的问题。
落实责任的
前提,是要定下规则,定好党委主体和纪委监督的“责”,明确双方
“责任田”,以责任归位促责任到位。
二是“明责”,解决“责任分工不够明确”的问题。
各基层党组织应明确具体责任内容,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同步部署落实,对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决策严格规范,严格把关,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
“不松手”;党委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强化执纪问责,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不甩手”;纪委要履行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防体系工作任务情况,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在落实监督责任上“不缩手”。
三是“问责”,解决“责任制落实好不好一个样”的问题。
首先要“签字背书”倒逼追责。
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是职能部门,都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责任“签字背书”,一旦出现问题,依据签字追根溯源,以倒查倒逼机制形成各负其责的局面。
其次要“一案双查”严格追责。
强化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长期存在不正之风的单位和部
门实行“一案双查”,严格按照党纪有关规定,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姑息手软等行为,既要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坚决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三)推进社会评价。
牵头单位:
乡党委,责任单位:
各支部、各单位部门。
一是层层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
召开党委会、机关干部会、两干会、村组会、院坝会等会议,层层进行宣传动员引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
依托党务村务公开栏、村宣传栏、LED显示屏、“村村响”广播等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并通过印发“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问卷内容”宣传资料、编辑短信、张贴海报、制作户外广告等形式,广泛进行正面宣传,拓宽公众知晓面和透明度,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形成工作让群众参与、成效由群众评判的工作机制。
三是结合社情民意,收集化解矛盾。
通过包村领导、联村干部每月到联系村开展接访、机关部门联合巡回大接访、并通过群众大会、院坝会和入户宣传等时机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对能立即解决的问题限期办理,对受政策制约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做好宣传解释,确保每个意见建议有回音。
同时做好信访“大起底、大排查、大接访、大调处”工作,切实化解矛盾纠纷。
(四)加强作风建设。
牵头单位:
乡党委、乡纪委,责任单位:
及各支部
一是持续强化认识。
各党支部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各党支部书记要对本支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相关规定工作负总责,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要巩固深化好的经验做法,实践探索新的方式方法,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是紧盯重点环节。
全乡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决克服松口气、避风头等错误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对调研考察、公务活动、会议管理、文件简报、因公出访、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请示报告制度等8个方面贯彻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
乡纪委要通过重点抽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集中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场所、重点人员,切实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盯住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突出问题,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坚持作风建设通报曝光常态化和警示教育经常化,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要通过媒体、文件、微信等形式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强化防范和震慑作用。
(五)开展“1233”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
乡纪委,责任单位:
各支部及各单位
各党支部要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认真组织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党支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督办。
紧盯“小微权力”,重点查处和纠正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流转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问题;严肃处理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违纪行为,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六)狠抓廉政风险防控
牵头单位:
乡党委、乡纪委,责任单位:
各单位部门。
1、找准风险点,明确重点。
一是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
以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力为核心,围绕干部人事管理、资金专项使用、政府物品采购、行政执法、工程项目开发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采取自己找、群众提、相互查、领导点、组织评等方法,从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管理环节、制度机制等方面,全面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岗位廉政风险点。
二是查找个人廉政风险点。
每个干部对照自身岗位职权、履职情况、执行制度的实际情况,认真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并进行公示。
让每个人查找风险、公开风险、制定措施、参与监督,积极推进岗位廉政风险点防范机制的构建工作。
三是分级审核廉政风险点。
个人廉政风险点应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初审,然后由分管领导进行初审,最后报乡党委和纪委进行审
定。
根据岗位设置、职务分工、职责定位等情况认真找出廉政风险点,查找在重大事项决策、干部人事任免、重点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点。
四是制定防范机制和措施。
针对查找出来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完善防范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形成风险到岗、制度到岗、责任到岗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完善惩罚体系建设。
2、动态跟踪,防患于未然
一是通过运用各种工作手段,将预防腐败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流程,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二是通过定期自查和不定期抽查等手段,对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是针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主要包括警示提醒、诫勉纠错和责令整改等手段。
对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实施超前处置,及时纠正偏差,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腐败行为。
五、方法步骤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分四个阶段,从X年4月开始,到X年12月结束。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底)。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安排部署。
(二)自查推进阶段(5-8月)。
各党支部对照工作重点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自查,按照工作措施要求,建立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做到重点突出、责任明确、要求具体、扎实推进。
(三)监督检查阶段(9-11月)。
乡组成专项督查小组采取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检查各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通报曝光,严肃追究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底前)。
乡党委对各党支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全面总结梳理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经验做法,固化制度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
乡成立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乡纪委、党政、财政及其它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深化年工作领导小组,各党支部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