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资料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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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其中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市场公司等部门参与具体保障工作,其他部门按照市协调联络组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设立七个专项工作组
市协调联络组下设综合调度组、资料对接组、信访督办组、宣传舆情组、后勤服务组、安保维稳组、履职督察组7个专项工作组,与绍兴市协调联络组下设6个专项工作组分别对接,根据职责开展具体工作。
综合调度组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市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
成员: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环保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嵊州市中央环保督察协调联络工作方案;
2.负责与中央督察组、省协调联络组、绍兴市协调联络组对接联系,负责中央督察组、省协调联络组、绍兴市协调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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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交办事项和下沉督察的协调、调度、统筹、反馈工作;
3.负责传达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要求及部署我市工作;
4.负责安排中央督察组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沟通情况,并根据中央督察组确定的个别谈话范围和日程,负责协助安排个别谈话,通知被谈话人并安排谈话地点;
5.按照中央督察组确定的走访、问询、督察安排,负责通知、协调和保障工作;
6.负责汇总、审核各专项小组情况,负责整理会议记录、会议图文资料和制发会议纪要,上报中央督察组、省协调联络组、绍兴市协调联络组、市领导;
7.协调落实迎检各项工作安排和经费保障;
编印《中央环保督察嵊州市协调联络工作手册》;
8.负责完成市协调联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料对接组
市委办副主任、政研室常务副主任任组长,市委办副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任副组长。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农办、市档案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林局、市统计局、市审计局、市水务集团等部门有关负责人。
1.负责对接绍兴市资料组,及时分解落实督察组调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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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联络畅通,不得空岗,不得迟到早退。
各专项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各专项工作组成员、联络员必须自觉服从调配,认真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理推诿、扯皮和不落实分配的工作任务。
所有工作人员负责与本单位联系相关工作。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绍兴市委市政府、嵊州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和各项廉政纪律,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附件:
1.嵊州市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成员名单
2.专项工作组主要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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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嵊州市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成员名单
组 长:
孙哲君常务副组长:
杨建根副组长:
张小文-10-
徐建役 丁贵 周晓国张涛金其超郭叶飞朱秋明倪明王浙锋沈祖飞吴学刚庞伟丁纪祥范黎阳市委书记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市委副书记
副市长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政研室常务
副主任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委办公室办公会议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信访局局长市环保局局长市机关事务局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张正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劳江海市政协办公室主任章展波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吕炉君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赵红卫张斌任红阳沈益民裘益洪金利烽胡少南王建祥孙益林史向俊周瑛王锦超俞铮罗川龙马鸣吕勇进邢昌陆宋建平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农办主任市编办主任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市发改局局长市经信局局长市科技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
市国土局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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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社保局局长 市建设局局长 市农林局局长 市商务局局长 市卫计局局长
黄皎昀市审计局局长
郑永江市安监局局长周美娜市统计局局长商肖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沈建平市综合执法局局长张朝阳市质监局局长金兴安市建管局局长竺柏海市旅游局局长
叶平市国资办主任
谢成荣市供电局局长王春江市市场公司总经理方伟浩市水务集团董事长邱晓军市治水办专职副主任
总协调人:
丁贵副市长
总联络员:
朱秋明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以上成员如有变动,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更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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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专项工作组主要成员名单
一、综合调度组组 长:
周晓国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常务副组长:
朱秋明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副组长:
庞伟市环保局局长
范奇军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求铭明市委办公室秘书科科长王富云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科科长黄达华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钱科萍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科长
联络员:
喻浙燕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二、资料对接组
张小文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政研室常务
常务副组长:
金其超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副组长:
张伟锋市环保局党组成员成 员:
宋亮市委办公室综合一科科长
黄达华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章子信市发改局农经科科长竺顺余市经信局资源科科长喻浙燕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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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桂祥市环保局监测站党支部书记徐倩雯市环保局监察大队干部竺立锋市建设局环卫处主任汪斌市建设局村镇建设科科长
裘棋萍市环保局办公室副主任三、信访督办组组 长:
吴学刚市信访局局长常务副组长:
张涛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范奇军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
王国东市信访局副局长
唐秋水市环保局副局长吴良岳市环保局副局长
马烽市委督查室副主任 戚赛锋市府办督查科干部
尹波市治水办副主任马开泰市信访局督查科科长章子信市发改局农经科科长裘恒炯市经信局行业管理科科长单惠峰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姚圣良市国土局监察科科长盛海江市建设局信访法制科科长
周维祥市水利局水政渔业执法大队大队长俞朝市农林局畜牧局局长
竺建池市综合执法局监督协调科科长丁锋市建管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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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隆市水务集团办公室主任朱炜市供电局法律专职
竹平山市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四、宣传舆情组组 长:
沈祖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荣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
宣传科科长
张伟锋市环保局党组成员
王洪良市新闻传媒中心副主任
张元市广电总台党委副书记、副台长
朱六刚市委宣传部网管中心主任
陈小槐市公安局网监大队大队长周曼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任俊市广电总台总编室副主任吕吉杭市环保局污防科副科长楼根坚市环保局监察大队干部郑银萍市环保局监测站干部
祝赛璐市环保局生态科副科长五、后勤服务组组 长:
丁纪祥市机关事务局局长常务副组长:
唐秋水市环保局副局长
竹贵光市财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张小钢市卫计局副局长
成 员:
张健美国资公司副总经理、机关事务局
接待科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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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丽芳市公车平台负责人陈惠山市卫计局审批科科长何玲肖市环保局财务人事科科长
张薇薇市环保局办公室干部六、安保维稳组组 长:
范黎阳市公安局副局长
史国松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副组长:
吴良岳市环保局副局长成 员:
史耀明市委政法委维稳科副科长
韦立明市信访局接访科副科长单惠峰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邢波市环保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陈雪均市环保局固废机排中心干部
单惠峰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七、履职督察组
倪明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常务副组长:
钱卫进市纪委常委
朱建国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
组组长
王哲炯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徐江市纪委信访室副主任
袁孟波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
组副组长
王哲炯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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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制度
为规范市协调联络组各专项工作组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文件印发制度
需要以市协调联络组名义向督察组、省协调联络组、绍兴市协调联络组书面汇报情况、对各地各部门进行工作部署或情况通报等事项,各专项工作组起草文件并填写《拟文稿纸》,经专项工作组组内审核、常务副组长审阅后,呈市协调联络组常务副组长或副组长审定,综合调度组统一编号后印发。
二、任务办理制度
各专项工作组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督察组或省协调联络组、绍兴市协调联络组、市协调联络组交办任务的接受、办理、反馈等工作。
任务接受、反馈应专人负责。
有关事项需要书面呈请其他专项工作组办理的,各专项工作组需填写《专项工作组内部转办单》,经本专项工作组常务副组长、副组长或授权人审签后印送其他专项工作组。
有关任务需要转交各乡镇或市级有关单位办理的,各专项工作组须起草《任务交办单》,经本专项工作组常务副组长、副组长或授权人审签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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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项工作组按职责做好交办任务的跟踪督办,并及时将未按时办结或未按要求办理的相关信息报送综合调度组,综合调度组汇总后以市协调联络组名义进行通报。
三、工作调度制度
综合调度组不定期召开各专项工作组调度会,通报中央环保督察组在绍兴和我市督察情况以及各项保障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解决有关事项,及时总结,完善措施。
各专项工作组要明确1-2名联络人,具体负责与省、市各专项工作组的日常衔接联络。
各专项工作组原则上每天召开内部会,及时总结各项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和补救措施。
四、信息报送制度
各专项工作组应在每日15:
30前将重要工作动态信息报送综合调度组。
综合调度组负责收集、汇总各乡镇、市级各部门、各专项工作组重要工作动态信息,并对相关信息进行梳理、汇总。
综合调度组负责将特别重要信息报送绍兴市协调联络组和市领导。
五、保密制度
工作人员阅读、传达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限制在规定的范围和场所内进行,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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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明确需要对外公开、沟通协调的事项外,一律不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浙期间的具体安排和联络信息等,不得擅自流转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相关资料。
六、档案管理制度
各专项工作组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及时整理、留存涉及文件、工作交办、衔接等方面的材料。
各专项工作组应于督察结束后半月内将档案移交至资料对接组,资料对接组统一整理归档。
按照中央督察组资料清单收集整理的资料,必须实行清单管理,收集有登记,提交有记录,待督察组调阅完毕后,及时收回,返还资料提供单位或进行专柜归档留存。
七、请销假制度
各专项工作组人员请假应坚持事先请假、事后销假的原则。
集中办公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需经各专项工作组常务副组长批准。
集中办公人员请假应以书面请假为准,情况特殊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先电话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
八、AB岗工作制度
各专项工作组内部应建立重要事项AB岗工作制度,当A岗责任人因事离岗,必须提前向B岗责任人做好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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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岗责任人顶岗期间,要履行A岗职责,同时做好本岗工作,并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有相应责任,A岗回到工作岗位后,B岗应及时向A岗交接工作。
实行AB岗工作制后,不得以任何理、任何方式空岗、缺位,不得延误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附件:
1.市协调联络组拟文稿纸格式
2.市协调联络组文件版式
3.市协调联络组专项工作组内部转办单格式4.市协调联络组专项工作组任务交办单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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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拟文稿纸
编号密级标题主送抄送嵊环督20XX号拟文组紧急程度 会签意见 组拟稿人组内审核组长意见签发校对人打印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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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环督20XX号 签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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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专项工作组内部转办单
组 20XX年月日转办事项办理组:
办理时限:
办理建议:
请办建议审核意见办理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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