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里镇中心小学规章制度汇编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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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需要有医生证明或当天药费单,并由校长批准,一天扣10元,当月累计第3天起扣20元,第7天起每天扣30元。
教职工每学期病假超过10天的,按照“五里镇中心小学职工请假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五、旷工:
上班时间为每天6节课计算,每旷工1节课,扣罚40元,旷工一天扣罚240元,以累计数计算,教师连续旷工三天或半年累计旷工达5天以上,无资格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以杜绝旷工,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六、教师参加进修、开会、听课、事假一天、病假半天教导处不安排代课,由教师自行协商调好课并报知教导处,没有事先调好课而造成无人上课的每节扣10元。
请假超过半天的,要事前尽量安排好自己工作(包括调课),对工作安排不过来的,再向学校申请安排。
七、因事、因病请假、早退,须本人向校长提出申请,否则按旷工处理。
特殊急事要在上班的当天向校长补办请假手续,讲清原因。
八、教师住院、婚假、分娩假、结扎等特殊假按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教导处安排代课,代课费每节为5元(临时)或10元(超过一周、主要学科)。
九、教师上班时间不能随便离校,因病外出看医生的,可以先上课或提前一节课(即上午第三节课、下午第四节课)去看病或先看病到上午9:
00前下午3:
00前回学校上课,向校长请假后,不作缺勤处理。
十、教师下班时间:
上午11:
40,下午5:
00分。
十一、教师考勤纳入优秀教师育人评比考评。
五里镇中心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视事故情节的轻重应当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
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
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三)食品中毒事故。
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
,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
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五、各班班主任每天早上和下午上课前一定要检查本班人数,发现缺勤要及时联系家长了解原因,未能联系到家长的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并做好校务日记记录。
六、学生在上课或课余时间出现跌倒、撞伤、擦伤等流血或突发事件,学校任何教育者都有责任进行处理,并通知班主任及学校行政,再联系家长,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以高度责任感处理好任何事件。
五里镇中心小学课程管理制度
一、课程是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各任课老师要严格执行学校《课程表》,要严格按课表上课,保证课程开齐、开全,课程门类、课时不得随意增减。
同一周里连续有两次没有按课程表上课的,在优秀教师育人考评扣0.5分/次。
二、学校教务处根据教师专业安排任课,根据学校教师人数、任课工作量进行排课,确保素质教育的有效实施。
教师之间有事调课的,要书面报知教导处。
教师无特殊情况,不得拒绝代课安排。
三、学校要按有关要求,配置并更新课程实施所需的教具、设施、设备、教辅资料,满足教学需求。
原则上每个学科教辅资料由教导处每科订购2本,教师不能擅自要求学生统一订购教辅资料。
四、各年级不得分重点班、快慢班,学生中途不重新调班(除开特殊情况,经学校研究同意之外)。
五、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管理制度,教师不得迟到和提前下课,凡经教导处查处通报的,视同教学责任事故。
六、不得私自挪用学校其他学科的课程,不能任意利用其他科上课的时间进行对学生的辅导。
五里镇中心小学校本培训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育水平,提高教育理念.教育能力,科研意识和科研水平,建立教师岗位成长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依据上级有关校本培训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校教育教学实际和教师队伍状况,特制定我校校本培训实施方案。
一、校本培训目标
立足于本校、本职、本岗,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新课程的实践能力。
重点关注教师对新课程的适应以及通过实施新课程而达到自身专业化水平的提高,目的是帮助教师尽快地成为新课程的有效参与者和积极的建设者。
二、组织机构
组
长:
黄少菊
副组长:
覃宝金
谢培堂
蒋少文
张玉琼
黄秋香
成
员:
:
全体教师
三、校本培训内容
1、师德培训。
包括教师的职业道德培训、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等,使教师的师德修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组织教师学习有关师德方面的文件、文章,认真进行讨论和交流,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自觉地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并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写心得体会。
2、新课程理念培训。
包括学习新课程基本理念、课堂教学最优化理论、现代学习理论等。
教师要按照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的部署,以自学的方式,学习、领会、掌握各学科《新课标》。
教师要在通读教程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反思以往教育教学中违背新的教育观念的行为习惯,从而建立起新的教育观念,形成正确的教育教学策略。
要理论学习与实践研究相结合,用新的教育观念和新的教学策略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
3、课堂教学基本能力培训。
主要包括学科教学基本功(大纲、课标、教材、教法)和教研教改能力的培训等。
引导教师开展“三字一话”基本功训练,夯实基础,在普通话考核人人过关的基础上,加强口头表达能力的训练,经常性开展说课、评课、会课活动,提高教师口语交际能力。
4、现代教学技能培训。
包括计算机基本技能及应用、多媒体技术及应用、其它电教设施的运用等。
5、教育科研能力培训。
争取开展联校科研,加大教科研能力培训的力度,以课题实验为载体,开展教育科活动,进行基本理论及方法的培训,指导教师有效开展课题实验,把教改科研与课题实验、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在实践中逐步提高教师科研素质。
6、骨干教师(名师)的培训。
在业务能力、知识水平、示范作用发挥等方面,对骨干教师提出要求,给他们任务、压担子、搭台子,使他们得到锻炼,有展示自己的平台,实现学校骨干教师培养目的。
四、校本教研与培训的方式
1、
读书自悟
教师根据自己实际制定的研修内容和目标计划,采取自主学习、自主实践、自主反思自主完善的办法来提高自己。
要求教师在学习过程中要做好读书笔记,对照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做到每周一次教学反思有记载。
2、集中学习学校坚持每两周一次集中教师学习,采取聘请专家讲座、观看课程改革音像资料、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讲座等方式,教师做好笔记,努力构建学习型学校的良好氛围。
3、请进走出
学校每学期结合当前的教改热点和我校的教改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邀请各级教学专家来校示范教学或作专题讲座,不断开阔教师的眼界。
同时有重点、有层次地组织教师外出参加培训或听课研讨活动,外出学习二天以上的教师回校后要有成果汇报,或写学习心得,或上示范课,或作专题讲座,或报教改提案,切实提高学习的成效。
另外,我们也将组织学校的学科教改带头人和校骨干教师走出校门,到兄弟学校参观学习,加强横向教学研究和交流,同时提高校骨干教师的知名度。
4、校内专题研讨
依托我校申请立项的课题,教师分头探索、实践、研究,然后集中讨论形成共识。
要严格按照研讨课、听课、说课、评课、反思课等环节进行,要全员参与,开展形式新颖、实效性强的教学研讨活动,在观念的碰撞与交流中达成新的共识,形成校内教师间自主研课的新氛围。
5、随堂听课
校长、教导主任、教研组长要经常性地深入教师的课堂,对教师的课堂教学问题进行研究,寻找课堂教学中问题的所在,研讨教法和学法的改进办法,进行实实在在的实践探索。
听课节数要达到学校要求。
六、建立学校校本培训工作制度、激励机制
1、学习制度:
课程改革实验的教师培训与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结合起来进行,坚持学校、教研组组织学习和自主“充电”学习相结合,接受培训的教师人人做好学习笔记和写好学习心得。
2、管理制度:
学校实行校本教研三级管理制度。
参加课程改革实验培训的教师按时完成培训任务。
各教研组要将每次学习培训的参加对象、培训内容、学习时间、授课教师等记录在案。
教师要每周有一次教育教学反思。
学校培训领导小组定期抽查,并指定专人收集整理,建立教师培训档案库。
3、评估制度:
①评估内容——培训中所学到的内容包括课程理念,《纲要》、《课程标准》、教材的解读,教与学的策略等,要求受培训者能说出或写出培训课程的主要内容,尤其能谈出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②评估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多方面进行评价,如问题研讨,交流心得体会,写一篇理论联系实际的论文、报告,按新课程标准和新教材设计教学方案,实际施教和定时测试等形式进行考查或考核。
4、激励制度:
以激励促发展。
参加课程改革实验培训的教师按时完成培训任务、经评价学习成绩优异者,纳入学校课程实验改革骨干教师(名师),派出参加各级专业培训(学校将把培训作为一种福利)。
5、把校本培训与继续教育联系一起,每年5月份进行申请继续教育学分。
五里中心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覃塘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充分调动我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真正落实多劳多得,优劳高薪的激励机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桂教人[2009]68号)和区教科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小学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
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员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岗位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实施对象、时间和权限
1、本镇在编在岗教师。
2、考核以学期为周期,按照考核细则,每学期末核算每位教师的考核成绩。
3、借调教师、离职培训的教师、确因有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上班,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考核。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业绩和贡献。
2、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程序规范”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力求合理科学。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4、坚持“优绩优酬、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原则。
绩效考核结果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三、发放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区财政核发的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的30%实行奖励,并依照我镇或各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方案,提出考评结果,报教科局审核后,每学期由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划入个人工资银行帐户。
四、组织机构
组长:
覃鸿略
甘恒志
成员:
韦燕云郭祖毅覃伟他甘显游覃坤和付祥佳林启照陈瑞辉黄源祥黄少菊覃宝金郭祖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甘恒志、郭祖毅担任办公室主任,并安排操作程序。
五、考核方法
(一)乡镇中心小学校长的考核,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乡镇中心小学以下学校校长、教导主任的考核,由区教育局授权和指导所在乡镇中心小学行政领导班子根据所教学科和所分管年级教师教学情况,由中心校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在其本校进行绩效考评。
教师及其他人员的考核由本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小组根据教学工作情况具体组织实施。
校长(含中心小学副校长)按镇平均绩效工资1:
1.3比例,副校长、语数辅导员、统计员、总报帐员按1:
1.25比例,由中心校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具体考评条例依据《五里镇小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考核细则》进行。
(二)学校教导主任和教师的考核要采取教师自评与学科组长评议、年级组长评议相结合,根据考核内容分类设立单项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三)实行对边远薄弱学校教师一定生活补贴及教师工作绩效贡献奖。
从全镇教师总奖励绩效工资中的4%由中心小学对外地到边远学校任教工作的教师和工作成绩显著的教师进行奖励。
借调其他乡镇教师按绩效平均数的80%核算,借调区教育局、区政府部门按平均绩效的1:
1.1进行核算。
六、绩效奖励考核项目
(一)工作绩效贡献奖(镇级奖励):
从全镇教师总奖励绩效工资中的4%,由中心小学对外地到边远学校任教工作的教师和工作成绩显著的教师以及在本学年工作中教师荣获市区等有关先进荣誉进行奖励。
1、荣获镇、区、市以上先进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科研工作者(包括优秀党员及其他同等荣誉)等业务工作奖的,每人次奖励分50元、100元、100元。
2、所在学校获区、市级先进集体以上或镇举办的各项活动获得奖励的每位教师奖励20元,副校长、教导主任奖励50元,村小校长或中心校副校长奖励100元。
3、学校教师参加教学活动比赛或区教育局教育工作评比,荣获区级市级一等奖奖励100元,二等奖励80元,三等奖励60元;
自治区级以上一等奖励500元,二等奖励400元,三等奖励300元。
4、在期末检测中,教学积分在镇内年级前五名的,第一名奖励100元,二、三名奖励80元,四、五名奖励50元。
学校区级总积分前10名的奖励每位教师50元;
学校区级总积分前20名的奖励每位教师30元;
5、外籍外村教师到边远学校任教,榕木小学每人每月补贴50元,龙贵小学每人每月补贴40元,大成小学每人每月补贴35元,垌心小学北里教学点外,教学成绩居镇同年级倒数第一名的并积分低于镇平均积分60分的不得享受边远补贴,积分不低于镇平均积分60分的给予补助。
6、代课顶岗教师绩效工资按每月200元计。
(二)教师个人岗位基本绩效奖(占个人相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
7级岗位基本绩效奖标准为每人450元/月;
8岗位基本绩效奖标准为每人430元/月;
9级岗位基本绩效奖标准为每人400元/月;
10岗位基本绩效奖级标准为每人360元/月;
11级岗位基本绩效奖标准为每人330元/月;
12-13级岗位基本绩效奖标准为每人300元/月;
按月核发(每阶段为6个月)。
(三)岗位工作考核绩效奖(占个人相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的46%):
1、学校领导职务和其他管理岗位津贴(10%)
职务岗位
月津贴(元)
备注
校长(含中心小学副校长)
250
兼职人员只可计三项,个人累计可计两项,第三项计30%。
中心小学语数辅导员、统计员、总报帐员
230
村小副校长(含中心小学正副教导主任)
220
村小正副教导主任、中心小学少先队辅导站长、幼儿园园长
200
各校班主任、报帐员、大队辅导员等
100
副班主任、教研组长、采购员、保管员、各功能室负责人等
60
2、工作量津贴(8%)
(1)能按时按质完成学校布置的学科工作任务,完成任务好,奖励100元。
(2)实行教师多劳多得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核定每位教师周工作量为15个标准课时,教师超课时工作,每节课补贴按每10人0.5元计算。
计算公式:
(个人周课时总数-15×
20)×
(班学生总数÷
10×
0.5)。
跨班的班级学生人数核算数据,跨班教师(语数学科)按所跨班级总人数核算,其他配班教师按本班学生人数×
1.2核算。
(3)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每天50元。
学校兼职水电管理员及文印员每期另计5个加班工作日。
(4)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各工作岗位工作量
a班主任工作量按本单位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40%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起点班和毕业班班主任工作量按本单位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50%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b副校长岗位、党支部正副书记工作量按本单位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55%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c学校中层正职领导工作量按本单位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50%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d学校中层副职领导、中心校成教专干工作量按本单位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45%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e年级组长、学科组长、图书、各功能室管理人员工作量按本单位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25%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f中心校统计员、中心校专职辅导员工作量按本单位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30%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g教师兼任多职的,最多可累计计算二个职务。
(5)各类请假除按《五里镇中心小学教师月常规工作考核细则》进行扣分外,在绩效工资核算中扣除:
事假1节扣5元,1天以上每天扣20元;
旷工1节扣10元,一天扣50元。
由学校安排或由经学校教导处同意相互调课的顶岗代课,顶岗教师每节算工作量津贴5元。
3、年度考核优秀奖(1%)
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的,奖励200元,每学期核发100元。
4、常规工作考核奖(7%)
常规工作达标奖励:
由教导处根据学校制订的《五里镇中心小学教师月常规工作考核细则》的有关条项,每月对教师月常规工作进行一次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全期基础分常规工作总得分达到应得总分95%(含95%)以上的,月平均值(以下同)积分达480分以上奖励300元,平均月积分每超1分奖励1元;
月平均积分达到应得总分的90%-94%的,450分以上奖励280元;
达到应得总分的80%-89%以上的,430分以上的奖励250元;
达到应得总分的70%-79%以上400分—350分的奖励200元;
总得分在70%(不含70%)350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无奖励。
个人每月常规工作考核评定得分教导处检查评定后每月公布一次,不按时完成对教师月常规工作考核评定的,教导处成员每人每次扣50元。
学校领导成员每月常规工作情况由学校组织教研组长进行考核评定,并一同公布,中心小学将把有关数据结合《五里镇小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考核细则》来考核评定等次。
月常规工作考核评定等级同时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定、岗位晋级竞聘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5、教学质量成果奖(15%)
⑴以区教研室统一组织的期中检测及期末检测语文、数学及英语学科积分作为核算数据;
⑵教师个人教学积分参照值为镇内本年级学科积分平均值;
⑶教师在期末及期中检测中个人教学积分达到镇级本年级学科积分平均值的80%,即为达标,每次可得基础绩效奖励300元;
⑷每次区统测中,教学积分在本年级学科积分达标线以下的,以基础绩效奖励300元为基数,每降1分积分扣3元,扣完为止,不倒扣。
⑸在期中检测及期末检测中,教学积分超镇内本年级学科积分平均值以上的,每超1分加奖5元。
⑹同学科跨班或跨学科老师教学积分,按跨学科数或班数教学积分平均值1.2倍计算为最终所得教学积分。
⑺兼职英语学科教学积分按20%计算(以区或区级以上命题集中评卷为准)。
⑻毕业年级教师按期未春秋两期积分奖励,教学积分达区或乡镇达标积分,每积分另奖励1元。
⑼在期末检测中,所教班级学生成绩获镇成绩语数总分前50名或学校特等奖的(学校年级前十名或学生人数前10%名),任课老师每人次奖励10元;
获学校单科奖的(学生人数的前5%5名),每人次奖励5元。
⑽在期末检测中,一、二年级学科及格率达100%,奖励100元;
达90%奖80元;
三至六年级学科及格率达95%加奖励100元,达85%的奖励80元;
达100%的加奖100元。
⑾在期末检测中,教学积分在镇内年级前五名的,享受与镇级同等奖励。
⑿在期末检测中,教师所任教学科积分在同年级中倒数后三名的,并积分低于镇平均积分50分的分别扣80元、60元、50元。
(13)在期末检测中,以学校为单位,年级总积分居前三名的,教师分别奖50元、40元、30元。
(14)其他非语数科目任课教师教学质量成果奖,按全校前30%名教师(不含学校领导成员在内)平均数核发。
(15)被学校确定的课改实验年级任课教师教学质量加奖每月50元。
6、教学业务成果奖励(5%)
(1)论文、案例、教学总结
每学期至少一篇论文、案例和教学总结,总结须根据教学计划及一学期来的教学,总结优秀的教学经验,并指出不足点进行反思,形成书面材料按时上交者得基本绩效奖励50元。
附加奖励:
经中心小学教辅处向上级教育部门推荐的论文、案例、教学总结,获县市区一等奖30元,二等奖25元,三等奖20元;
(获奖论文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比的)。
自治区级及以上获奖、报刊杂志发表者(须有国内、国际统一刊号和邮发代号并在本学期时间内)100元。
(2)指导学生获奖(不含集体性的读书活动及书信比赛类等)
辅导的学生参加有关市区镇学校相关竞赛获奖附加分:
每人次镇级一等5元,二等3元,三等2元;
县区一等10元,二等8元,三等5元;
区市级以上每位教师指导奖奖30元
(3)个人荣获区级或区以上各项竞赛活动优胜指导奖(不含集体性的读书活动及书信比赛类等)每位教师加奖30元,镇级以下级指导教师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元、15元、10元。
(4)教师参加学校及乡镇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培训合格并汇报的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