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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农民家庭经营为基础,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组织优势,实现规模化种植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占流转土地的20.3%。

如**镇绿宝来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830余亩种植西兰花、洋葱等蔬菜,与济南、滨州等多家食品公司建立稳定合作关系,不仅规避了市场风险,更促进了蔬菜种植产业的发展。

孙镇全泉农机合作社通过农机租赁、土地托管、土地流转形式,实现流转土地2360亩,同时与西王集团、玉玺集团、恩贝集团等签订托管协议,成功托管7600余亩土地从事农作物、经济作物种植,进一步提高了机械化水平,实现了合作社、企业、农民的三方共赢。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机构、强化领导。

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构。

我县专题成立了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土地流转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各镇街也相应建立工作小组,并明确责任领导,负责做好本镇街的土地流转工作。

二是健全服务工作网络。

目前我县已初步建立县、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各镇街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16处,为土地流转提高政策咨询、价格指导、合同签订、纠纷协调等服务。

三是强化工作考核指导。

为切实调动镇街土地流转积极性,各街镇土地流转信息实行月上报、月统计、月通报的工作制度,进一步促进土地流转工作的落实。

(二)政策扶持、加强引导。

一方面,为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发展高效特色农业积极性,我县制定出台了《“一村一品”工程扶持奖励办法》,对全年各类新上项目进行调查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奖励。

这一优惠政策的出台,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另一方面,县政府加大了对土地流转的引导和服务力度。

通过“农广校”、“阳光工程”、农业培训周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流转大户的技术培训,并全程跟踪服务。

截止目前,培训农业科技示范户1000户,培训农技人员100名,发放农技材料35.9万份。

(三)宣传引导、典型带动。

县政府及职能部门充分利用农民信箱、邹平农业信息网、邹平电视台农业信息栏目、《今日邹平》等宣传载体,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依法流转的政策宣传;

进一步加大对不同层面的土地流转事例和成功经验的宣传力度,用群众身边的实际案例教育、引导群众,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和信心。

同时,制定出台了《邹平县关于推进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土地流转的具体程序和步骤,进一步规范了土地流转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

一是自发流转的随意性较强,农户因流转的对象多是比较了解的邻里或亲戚朋友基本上是口头协议,多数无书面合同,不仅容易导致流转纠纷,而且也不利于相关部门的数据统计。

二是责任机构的职能不完善,虽然我县成立了县、镇、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办事机构,但并没有真正全面投入运行,土地流转信息统计、价格指导、合同签订等职能没有真正落实,规范、有序的土地流转运行机制尚未建立。

(二)土地流转存在“非粮化”现象。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户对农户的流转基本还是用来种粮食的,但农户对合作社、对企业、对种植大户的流转,出现了“非粮化”现象。

当前,农资费用在不断上涨,而粮价上涨幅度有限,且农资涨幅大于粮价涨幅,受经济利益驱使,流转土地大多用于种植收益较高的经济作物。

从我县流转情况看,有28111亩流转土地用于经营蔬菜、林果、花卉等“非粮”农业,占流转土地的33.1%;

有6536亩的流转土地用于发展苗木、建厂或办企业等“非农”行业,占流转土地的7.7%。

(三)土地流转走样变形。

近年来,在我县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情况下,大量的企业资本进入农村,流转了大量的土地,不少企业一次就流转土地上千亩。

但通过调查发现,企业资本进入农村进行“务农”各有打算。

有的“拿地”是为了申报政府项目资金;

有的“拿地”是为了储备自身企业发展用地;

有的即使进行生态园区建设,也不追求经济效益,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农业开发。

这与推进土地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初衷严重相背离。

(四)土地流转主体错位。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土地流转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农户的承包地流转。

但从调研情况来看,我县农村土地流转,通过村委统一组织实现的占了60%以上,农户的主体地位有所弱化,容易发生强行流转农民土地的情况。

(五)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

因农产品利润率低、市场价格波动大,如果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企业亏损、甚至破产,有些土地已进行非农建设,改变了地形地貌,无法恢复为耕地或重新恢复为耕地需要巨额整理费用,农民无法承受。

一方面,一般农民将面临失去土地流转收益,以土地入股的农民甚至面临失地风险。

另一方面,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没有了经济来源,便会向政府施压,加大了社会基层不稳定因素的同时,也对政府在处理土地流转风险问题提出了新的考验。

四、几点建议

(一)健全服务体系,促进土地流转规范化。

一方面,要健全县、镇、村三级管理服务网络建设,改变当前部分机构虚设、效率低下的现状,确保职能到位、人员到位、保障到位。

另一方面,要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政策咨询、信息发布、价格指导、合同签订、纠纷协调等服务职能的落实,确保土地流转合理合法、规范有序的进行。

(二)加大监控力度,确保土地流转实效性。

要探索建立土地流转监控体系,在企业资本进入农村前,突出对其农业经营背景和能力的考察,避免一些短期逐利的资本盲目进入,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和农民利益受损;

在企业资本进入农村后,要强化流转后土地的用途管制,对资本在农村经营不善,公然“圈地”造成浪费的,强令其退出,切实保障土地流转的实效性;

制定配套政策加强监控,在土地在大规模流转后,要建立切实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有效规避土地流转风险,确保农民的基本利益不受损失。

(三)尊重农民意愿,突出土地流转自愿性。

一方面,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权利、选择权利和谈判权利,改变村委过度干预土地流转的状况。

另一方面,要健全完善问责机制,对违法强制流转农民承包地、强占土地的行为,进行严厉问责,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四)完善政策扶持,提高土地流转积极性。

一方面,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适当增加对土地流入的规模经营大户的扶持资金,鼓励他们多种地、种好地。

同时,结合我县流转工作实际,对土地流出的农户也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或奖励,提高广大农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另一方面,要加强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有效途径和形势,努力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解决土地流转的资金瓶颈问题。

(篇二)

我国经济社会经过30多年来改革开放的发展,曾经激发亿万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某些地域来看越来越显现出了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态势,随着新型的生产关系的进一步确立,必将迎来新一轮土地由分到合的转变。

这次土地流转,被称作新中国的第三次土地革命,其意义将是深远而深刻的。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发展进入结构调整新阶段,我县农村土地流转日趋活跃。

为进一步适应历史发展趋势,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保障农村劳动力转移,发展新型现代农业,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农民增收,开展了关于土地流转的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总如下:

一、我县土地流转的现状

我县下辖6个乡镇,共有承包耕地约52.6万亩,种植作物以小麦、玉米等大田作物为主,属于典型的传统农业作物。

县委、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从公开统计看,**年我县新增流转面积约3万亩,该统计范围包括签订有流转合同(协议)和口头协议的部分,农户间零星托管,即农户间自愿协商的土地互换等不包括在内。

流转的土地主要用于农业规模经营,部分流转土地以种植大蒜、蔬菜大棚等经济作物或发展林业为主。

综合分析我县土地流转现状,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从流转方式看,主要以反租倒包、转包为主,占流转土地总量的94%,以转让和互换为辅,占流转土地总量的6%;

二是从承包对象看,除跨村跨镇流转土地的情况外,还产生了外地来我县承租土地进行规模化种植现象;

三是从流转主体看,土地正由农户间流转向农户与种养大户、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流转,目前全县80多个种养能手、专业组织共承租流转土地约1.5万亩。

二、开展土地流转给我县带来的变化

土地流转对改造我县传统农业,优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是土地规模经营水平显著提高。

形成了规模经营、特色突出的苗木种植基地、果树种植基地、蔬菜种植基地等专业生产区。

经过不完全统计,全县共有规模经营土地1.5万亩,效益是流转前的6倍。

油坊镇的冀园园林公司,是典型的“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公司除了流转530亩土地外,还与农户签订购销协议,农民受益显著提高。

二是涌现了一些种养大户。

比如清河县三兴大蒜专业种植合作社,以油坊镇前魏村、曲方村、后魏等村为核心区域,辐射22个村的国家级无公害大蒜种植园区,带动周边农户入会入社1200多户,会员2600多人,种植大蒜8000余亩。

引进优质品种,推广科学种管方法,带动了一批农民致富。

这些种养大户为推进我县农业现代化,推广现代农业技术,积累了宝贵经验。

三是加快了劳动力转移,推进了城镇化建设。

土地流转把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成为了产业工人,加快了城镇化步伐。

据统计,我县劳务输出人员多从事二、三产业,提高了我县城镇化水平。

四是摸索出了农业产业化模式。

企业与农户用合同订单把家庭经营过渡到“公司+农户”、“科技+农户”、“基地+农户”等形式,让农民接受企业现代经营理念和制度化管理方法,按照市场信息、经营战略、经营目标实施标准化生产。

五是增加了农民收入。

流转土地农民不付种地成本,不担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稳定获取土地出让租金收入,更能从企业务工中获取劳务收入。

据初步估计,每亩流转地年平均租金以800元计算,而一亩地种地一年纯收入1000元左右,除此之外,农民还可以从务工中得到一笔收入,一年至少20000元—25000元。

当前,无论从上级政策还是全县的形势看,土地流转适逢良好机遇,我们应抓住机遇,制定积极的农村土地政策,积极探索土地流转办法,通过促进土地良性流转,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

三、当前土地流转出现的问题

土地流转是农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事物,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在实际运行中农村土地流转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不容忽视的问题。

1、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一是部分基层领导干部重视不够。

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户自己的事,应由农户和业主自由协商,与乡镇村无关,不加强管理,对之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

没有充分认识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对发展现代农业的推动作用,认识不高,支持、引导、服务不够。

怕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实行规模经营被认为是否定家庭联产承包制度,进而承担政治风险;

同时也担心引起新的矛盾,进而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因此缺乏开拓创新精神。

二是农民观念陈旧,顾虑多,风险意识差。

在现行的政策下,农民进行无代价生产经营的同时,还可享受国家的惠民补贴,导致农民固守家园、温饱即满思想比较浓厚,怕土地流转出去,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不愿流转。

同时,农民受资金、技术市场、文化素质等因素困扰,进城务工或发展畜牧养殖、二三产业较难的现实,不敢把土地流转出去。

2、种养大户偏少,流转示范带动作用有限。

农村缺少具有现代经营理念的致富带头人。

真正懂经营、善管理、有带动作用的带头人少。

也有的承包人受资金、技术等限制,扩大经营规模贷款难,购买先进的机械设备缺资金,现代的生产技术掌握不多,制度机制管理、科学管理也跟不上,限制了规模经营的进一步发展。

3、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

一是流转程序不完善。

土地流转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形成完整规范的流转程序,多为口头协议,统一规范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少,缺乏科学管理。

二是流转制度不健全。

流转没得到有关单位签证,没有建立起规范的土地流转档案,土地流转发生纠纷处理难度大,缺乏法律保障。

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近两年我县因土地流转引发的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

三是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不规范。

表现在面积不实、土地流转期限超期、承包费没有考虑物价变化因素等方面。

四、措施和建议

土地流转问题是一项综合性、动态发展的系统民生工程,需要在中央的引导下不断发展完善。

现结合我县土地流转现状,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学习宣传政策。

政府有关部门要不断加强土地流转政策学习,将当前这一惠及“三农”的政策落到实处,严格遵循“依法、自愿、有偿、有序”的原则,将土地流转工作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相结合,与目前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民营经济相结合,与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

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中央有关土地流转政策,让农民了解政策、消除疑虑、推进土地流转。

通过学习宣传,让政府部门、社会各界了解土地流转的大势,协调配合,支持、投身土地流转工作。

二是鼓励试点先行。

我县可选择经济比较发达的村镇,先行搞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使全县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地进行,以达到农民增收、土地增效的目的。

三是创新流转形式。

对现有的龙头企业带动型、种养能手带动型和吸纳社会资本带动型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土地流转形式进行巩固、完善和提高。

引导土地流转转向种养规模园区化、生产品种特色化、经营主体业主化方向发展。

鼓励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农民自愿联合组建合作农场,把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量化为合作舍长期股权,以市场运作的方式进行规模经营或土地资本运营。

四是不断完善服务。

设立全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土地流转服务及监督管理工作。

在乡镇设立土地流转服务站,做好信息收集、矛盾调解等工作。

同时,县里要设立土地流转法律服务咨询中心,负责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的调解和仲裁。

利用政府网站、部门快报等形式,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

(一)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使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全县统一政策、统一调控、统一监管。

在坚持国家农用土地管理制度的前提下,让农户承包经营的土地、村庄用地、宅基地、林地、荒地等通过招、拍、挂方式转让、出租等形式进行流转。

(二)建立土地流转的价格指导机制。

根据不同土地级差制定流转最低指导价格,流转价格通过流转交易市场,经承包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或通过服务中心组织招投标。

(三)建立土地流转经营主体的准入机制。

土地综合交易平台要加强对规模经营主体的资信情况、经营能力、项目可行性等方面的审查,达不到条件的,不准进入土地流转市场。

五是财政政策扶持。

每年要安排一定额度的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专项奖补奖金,奖补奖金要兼顾三方利益,即流出方、流入方和服务平台。

凡涉及农业、发改、财政、国土、水务等部门的资金和相应奖补政策要向规模经营项目倾斜,不断改善和优化基础设施条件。

粮食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要与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相结合,保障种粮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对规模经营业主在水电费用等方面应有一些优惠政策给予支持。

金融机构要把规模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在符合信贷政策的前提下,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农业信贷资金,解决规模经营主体季节性所需生产经营资金不足的问题。

对流出土地、有创业意愿的农户给予适当小额贷款,为其转业致富提供平台。

(篇三)

1998年开始,我县部分乡镇就对土地流转方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为深入了解我县土地流转工作的现状,4月下旬,刘多良副主席带领县政协有关人员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采取一听二看三谈的方式,听取了县农委和有关乡镇关于土地流转工作情况汇报,并深入到桑涧、大桥、永康、张桥等乡镇进行实地调研。

一、土地流转的现状

据统计,截至**年底,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14.38万亩,其中:

耕地流转9.2万亩,集体山场、林场流转1.57万亩,集体水面流转3.61万亩。

分别占总耕地面积、总山(林)场面积和总水面面积的6.2%、1.57%和13.88%。

在流转方式上,转包5.09万亩,转让0.99万亩,租赁3.5万亩,互换1.2万亩,入股0.05万亩,其他方式3.55万亩。

在流转期限上,流转期限在1年以内的2.01万亩,2年以内的1.52万亩,3-5年的4.87万亩,6年以上的5.98万亩。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主要有这几种形式。

1、代耕代种。

劳力缺乏或者外出务工人员,以口头约定方式,将自己的承包土地交由他人耕种,耕种期限、费用等由双方口头约定,一般不签订书面流转合同书。

这种流转方式简单、便捷,但也容易产生土地承包纠纷。

2、大户承包。

农村税费改革前后,尤其是2003年退耕还林期间,一些种田、养殖大户及科研单位租赁农户的承包土地,进行农业、林业生产。

如南京苏森种业公司租赁连江镇美景村1000多亩土地进行植树造林,并与各农户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书,明确租赁期限等。

西卅店杨兴干租赁农户承包土地460亩,从事粮食生产、黄牛养殖及植树造林等,与农户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明确相关权利及义务。

**年,永康镇针对山东陈村塘下、西谷村民组人均耕地面积较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特点,通过大量细致的宣传、引导工作后,将25户农户512亩承包土地集中调整连片后,发包给种粮大户谷志界承包,从事农业生产,承包期限到2025年6月30日止,承包费用每亩每年400元左右。

3、委托发包。

由村组牵头,在征得承包农户同意的情况下,与农户签订租赁协议书后,把承包农户弃耕土地集中连片后,对外发包。

张桥镇结合土地置换工作,将管李村井头杨村民组置换出的土地约110亩,由村委会租赁给蔬菜种植能手邬家明从事大棚蔬菜种植,租赁期初定5年,租赁费每亩每年500元。

在租赁期间,农户还可以在蔬菜大棚务工,每人每天务工工资在30-50元不等。

桑涧镇桑北村董圩村民组部分农户委托村委会,将100余亩承包土地租赁给亳州药材商李某,种植一种名为白术的中草药,每亩每年租赁费800元,按照承包人李某的要求,从事田间管理,只要有收获,在每年底每亩另付给农民1200元劳务费。

4、股份合作。

在承包期内,农民可以拿自己的承包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实行保底租金和年底分红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土地流转。

如炉桥镇马元村王东、王西两村民组35户农民将近50亩承包土地作价入股加入荣飞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每1亩田为一股,每股每年保底租金600元,到年底结算,按盈余情况实行二次分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二、基本做法

(一)抓宣传。

近年来,在县政府的重视下,县农委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培训、张贴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流转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和政策精神,让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知法、懂法,能依法、有序地进行土地流转,为土地流转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促进此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二)抓试点。

**年县政府选择张桥、永康、桑涧三个乡镇为我县农村土地流转试点乡镇,县乡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农村土地流转试点方式(试行),制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办法(试行)。

试点乡镇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从有关部门抽调专人,在专门办公场所办公,制定了相应的办公制度。

(三)抓推广。

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年县政府对全县印发了《定远县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方案》和《定远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明确了全县土地流转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流转类型、流转程序及加强土地流转的组织领导等。

(四)抓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县政府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印发了《定远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实施方案》,明确仲裁指导思想、基本规则、工作任务、仲裁程序及工作措施等,并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制作了相关的仲裁文本,聘请了33名仲裁员,目前,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完成,为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

二轮土地承包后,党中央、国务院采取多种惠民政策,破解“三农”工作难题,鼓励农民把土地向种粮大户手中转移,集中耕种,但在实施过程中还有许多阻力和困难,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解决。

(一)认识不高。

加快土地流转步伐,进行适度规模经营,逐步实现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趋势,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但由于县乡村干部对土地流转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高,在日常工作中常常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加之对土地流转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了解不够,不能积极主动的宣传、引导农村土地依法有序地流转,而且此项工作涉及一家一户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部分基层干部存在畏难情绪。

同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基本原则,农民对自己的承包土地是否流转、如何流转、流转价格、流转期限等有自主决定权,政府只能通过宣传来鼓励、引导农民依法有序地流转。

(二)宣传不力。

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广大乡村干部、群众对土地流转的相关知识不了解,特别是部分群众担心土地流转后失去承包土地,影响了土地流转的进程。

大多数农户恋土情结较为严重,认为只要有了土地,生活就有了保障,宁可粗放经营,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

特别是国家取消农业税实行种粮补贴后,一些私下转出土地的农户,又开始收回原有承包地自己耕种,影响了土地流转的进程。

(三)组织不全。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环节是建立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形成县政府有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乡镇政府有土地流转服务大厅,村委会有土地流转信息联络员的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为土地流转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流转信息发布、流转合同签订鉴证、土地收益评估及土地流转档案管理等服务。

为此,**年,县政府分别印发了《定远县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方案》(定政办〔**〕8号)和《定远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定政办〔**〕6号),以规范、促进全县土地流转。

但是由于受各项条件限制,此项工作还只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县、乡、村土地流转服务网络的作用。

(四)流转不规范。

调查发现大多数土地流转行为只是口头约定,不签订合同,即使签有书面合同,也存在不规范、不完善的问题,合同条款内容简单,对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流转土地地面上附着物处置、有关赔偿措施等缺乏明确具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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