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勤及休假管理规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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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午餐就餐时间为中午1小时。
①健康世界、纳通数码、IT事业部等公司(部门)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为9:
00—18:
00。
②医疗系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1.4公休日:
每周六、周日为法定公休日。
4.1.5节假日:
下列节日为法定节假日:
元旦(每年1月1日,一天);
春节(每年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共三天);
国际劳动节(每年5月1日、2日、3日,共三天);
国庆节(每年10月1日、2日、3日,共三天);
4.2员工出勤管理
4.2.1员工必须使用指定的打卡设施并在指定的场地进行打卡。
4.2.2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按时打卡,上班无故不打卡视同迟到30分钟以上,下班不打卡视同早退。
4.2.3打卡必须由员工本人亲自操作,严禁代打卡。
代打卡的双方责任者,当天均按旷工处理。
4.2.4员工工作时间因公外出必须登记公出单,公出单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
不登记公出单者视同事假,计入缺勤。
4.2.5员工忘记带卡,必须在当天8:
00之前通过自己的工作邮箱或OA系统通知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同时在本部门登记公出单,否则当天按事假处理。
4.3员工请假管理
4.3.1请假审批权限,见下表:
具体事项
人力资源经理
总经理
人力资源总监
赵总
产假、婚假、丧假、带薪休假
经理级员工
审核
批准
一般员工
经理级员工病事假
连续3天及以内
连续3天以上
复审
一般员工病事假
4.3.2书面要求:
员工请假,均应填写《员工请假审批表》,按规定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并据此记录考勤,没有请假审批表的一律记入旷工。
4.3.3员工病假管理
a、提前请假:
员工请病假(除急诊和病情严重等情况外),需提前到部门办理请假手续,否则其休假时间以旷工论处。
b、休假证明:
员工因病需要休息三天及以上的,除持《员工请假审批表》外,还必须附有医院提出的诊断书和休假建议,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休假。
c、急诊请假:
急诊患者或其它紧急情况下如来不及提前请假,应于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或他人通知所在部门,并在三天内凭原始证明材料办理补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d、工作时间请假:
员工在工作时间外出看病,需办理请假手续,经直接主管同意,事后交来医院原始证明材料,外出看病时间作为病假处理,未经同意外出看病者,视情况以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e、异地请假:
员工因公出差、请事假或公假在外地患病,不能按时返回者,应及时与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经理联系,返回时应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方可办理补假手续。
f、住院请假:
员工因病住院,出院后应向人力资源部送交住院证明,并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否则以旷工论处。
出院后需继续休息,请假手续按上述规定办理。
4.3.4员工事假管理
a、一般情况:
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处理的,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可请事假。
申请人必须提前审批,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b、特殊情况:
没办理请假手续,事后补假者,一律不承认。
如有紧急情况,必须先电话向直接主管和人力资源经理请假,事后办理补假手续。
C、员工全年累计事假天数不得超过20天,超过的天数公司不再批准。
4.3.5员工婚丧假管理
a、婚假天数:
员工结婚给假三天,但男员工25岁,女员工23岁以上的初婚者,夫妇双方均可增加婚假7天(共10天)。
b、丧假天数:
①员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含养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丧亡者给假三天。
②岳父岳母、公公婆婆、父母早亡而被供养的祖父祖母丧亡须由本人处理丧事者,给假三天。
③员工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给假一天。
④丧亡地点与工作地点不在一处的,按照实际情况給予路程假。
c、请假要求:
符合享受婚丧假条件的员工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经直接主管和人力资源经理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不予承认。
4.3.6员工带薪休假管理
a、基本休假天数:
3天
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之后,即可按如下标准享受带薪休假:
①每年3月31日(含)之前入职满一年的,当年度享受带薪休假天数为3天;
②每年6月30日(含)之前入职满一年的,当年度享受带薪休假天数为2天;
③每年9月30日(含)之前入职满一年的,当年度享受带薪休假天数为1天;
④每年9月30日之后入职满一年的,当年度不享受带薪休假。
b、浮动休假天数:
①员工自入职第二年度起,每连续工作满一年,可增加1天的带薪休假。
②带薪休假天数(含基本休假天数和浮动休假天数)累计最高不超过8天。
③带薪休假天数和休假有效期均按自然年度(即从1月1日至12月31日)测算。
c、带薪休假与国家规定公假(包括产假、婚假、丧假等)不能重复享受,只能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d、各公司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单独确定是否执行带薪休假规定。
4.3.7员工其他假管理
a、产假天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b、女员工产前正常检查而休假者,一律按公假处理,但每月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一次,每次请假不得超过半天(4小时)。
c、凡没有采取计划生育措施的女员工因流产休假者,一律按病假处理。
d、女员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医生证明需保胎休息的,一律按病假处理。
4.3.8员工旷工管理
a、旷工界定:
员工无故不到公司上班或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均视为旷工。
b、旷工处理:
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到5天者,作除名处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承担补偿金。
4.3.9其他规定
a、员工请假经领导批准后,必须进行工作交接,确保休假期间工作不受影响。
b、凡请假到期后,不能按时返回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c、所有休假天数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d、员工必须提供休假期间可靠的联系方式,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取得联系。
4.4休假、缺勤期间待遇
4.4.1迟到扣款计算
a、每月迟到两次以内(仅限于迟到30分钟及以内的)不扣款,两次以上按以下公式扣款:
(工资标准+补贴标准)÷
当月正常工作天数×
两次以上的迟到次数×
0.5
b、迟到半小时以上、四小时以下扣除半天工资和补贴。
迟到4小时及以上按照旷工论处。
4.4.2早退扣款计算:
按照旷工论处,见本规定第4.4.5条
4.4.3病假扣款计算:
每休一天病假扣除半天工资和补贴,计算公式如下:
病假天数×
4.4.4事假扣款计算:
事假期间无任何工资和补贴,计算公式如下:
事假天数
4.4.5旷工扣款计算:
每旷工一天扣除两天工资和补贴,计算公式如下:
旷工天数×
2
4.4.6公假工资计算
公假期间不发补贴津贴,只发基本工资。
其中户口在北京地区的女性员工产假期间待遇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4.4.7带薪休假工资计算:
休假期间不发补贴津贴,只发基本工资。
4.4.8公假及带薪休假期间其它待遇
a、员工带薪休假原则上每年必须休假一次,休假只在当年有效,当年如果不休,不能在次年累计。
b、员工平日的病事假等经书面申请同意后,可以抵消公假及带薪休假天数,抵消后不再记入缺勤。
c、探亲往返路费报销
①乘坐火车者:
▲连续乘坐火车达六小时以上的员工:
按照硬卧标准报销。
▲其它员工:
一律按照硬座标准报销。
②乘坐长途公共汽车者:
凭票据按照实际支出报销。
③乘坐轮船者:
▲连续乘坐轮船达六小时以上的员工:
按照比统仓高两级仓位标准报销。
一律按照比统仓高一级仓位标准报销。
④乘坐飞机者:
参照上述标准报销,多支部分由员工自理。
⑤休假往返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电车、汽车、轮渡费凭据报销,但乘坐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应由员工自理,不予报销。
⑥探亲说明:
以下两种情况的探亲按以上待遇执行
▲和父母分居两地的未婚员工,入职满一年后每年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
▲和配偶分居两地的已婚员工,入职满一年后每年探望配偶的往返路费。
5.附则
本规定自2006年04月01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编制并负责解释。
6.附件
附件一:
员工请假审批表
附件二:
带薪休假天数计算表
-------------------------------------------
附加说明:
本规定提出部门:
人力资源部
本规定归口部门:
本规定修订人:
李宁
本规定审核人:
邵泽营、张欣、汪建国、魏积慧
本规定复审人:
于莉
本规定批准人:
赵毅武
本文件使用范围:
各职能部门;
各子公司。
(请假10天以上)
部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省市区/县路/乡号/村
小区号楼单元户
请假类别
婚假(正常婚假、晚婚)□产假(正常假、产后假)□
丧假□事假□病假□其他假(请注明)□
请假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休假期间
去向
往返路途
时间
联系电话
联系手机
请假原因及说明
签字:
时间:
部门经理意见
公司总经理意见
人力资源部意见
总裁意见
(请假10天及以下)
请假人
自至共天
事由
部门意见
年份
入职时间
1月1日至
3月31日
4月1日至
6月30日
7月1日至
9月30日
10月1日至
12月31日
N
0天
N+1
2天
1天
N+2
4天
N+3
5天
N+4
6天
N+5
7天
N+6
8天
N+7
N+X
8天(X≥8)
1.N表示入职年份,N+1表示入职第二年,N+2表示入职第三年,依此类推。
2.对于入职两年以上的员工,带薪休假天数简便计算公式如下:
带薪休假天数=当前年份-入职年份+2
注:
带薪休假天数最多为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