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散装水泥发展规划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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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立法层次,完善政策法规
(二)健全标准规范体系
(三)加强组织领导、协调与监管
(四)加强科技研发,促进可持续发展
(五)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充分发挥示范效应
(六)加强宣传培训,提高认识水平
(七)加大专项资金的支持、监管力度
(八)健全散装水泥物流体系,提高物流现代化水平
前言
“十一五”是北京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关键时期,是落实《北京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目标的重要阶段。
水泥散装化符合首都国际化大都市发展的要求,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水泥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措施,对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从使用环节入手,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的精神,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北京市建筑业“十一五”时期发展规划》,结合北京市经济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发展趋势,以及建筑、建材、房地产业的发展态势,提出北京市“十一五”期间散装水泥的发展目标、工作重点以及保障措施,用于指导北京市“十一五”期间散装水泥的发展。
一、“十五”期间散装水泥发展的背景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1、散装水泥实现跨越式发展
“十五”期间,散装水泥供应量累计完成万吨,比“九五”期间的万吨增长了万吨,增长幅度达241%。
水泥散装率由%增长到%,增加了个百分点,达到发达国家先进水平。
散装水泥使用率由45%提高到%,居全国首位。
散装水泥综合配套能力由380万吨增加到万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综合配套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十五”期间,建成了利用“3S”先进技术的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物流配送信息系统,对散装水泥车、预拌混凝土车进行实时监控和调度管理,有效地整合了市场资源,降低了物流成本,实现了物流配送的产业化运作,并有效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十五”期间,形成了涵盖散装水泥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信息管理的散装水泥产业链体系,散装水泥行业整体水平得到了提升。
2、政策法规建设有所突破
“十五”期间,进一步出台完善了散装水泥的政策法规,有力地推动了本市散装水泥的发展。
2001年,市政府发布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市政府72号令),明确规定在四环路以内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并提出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2002年,市建委、市计委、市经委、市环保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
北京市散装水泥发展导向意见>
的通知》(京建材〔2002〕158号),对“十五”期间散装水泥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导向作用;
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发布本市第八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02〕9号),将规划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郊区县城关镇地区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的规定纳入了《通告》要求,极大地推动了本市预拌混凝土行业的发展。
2003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发布本市第九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03]7号),扩大了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范围,促进了区县混凝土行业的发展。
2004年,市建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转发<
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
的通知》(京建材[2004]77号),提出了在规划市区和郊区县城关镇地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规定;
市建委发布了《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中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通知》(京建材[2004]13号),引导了行业投资,一批具有国际水准的现代化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相继建成,推动了预拌砂浆行业的发展。
3、预拌混凝土发展迅速,预拌砂浆发展势头良好
“十五”期间,预拌混凝土供应量由2000年的891万立方米增长到2005年的3800万立方米,增长倍,实现了在规划市区和郊区县城关镇地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目标。
“十五”期间,北京市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制定并发布了干拌砂浆和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干拌砂浆建筑构造通用图集和市场信息价格,出台了四环内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政策,为推广应用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保温砂浆、自流平砂浆、粘结砂浆等特种砂浆在建设工程中已被广泛应用,普通预拌砂浆也大量应用于国家奥林匹克体育场、国家游泳中心、首都机场、商务部办公楼、市政府办公楼等重点工程示范项目。
标志着我市预拌砂浆生产、应用技术已经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建筑砂浆市场将发生一场彻底的技术变革。
4、率先在全国完成了水泥产业结构调整的任务
“十五”期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围绕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目标,重点支持了一批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散装水泥技术改造工程,加快了水泥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
截至2005年底,北京市共淘汰8家机立窑水泥生产企业,33条机立窑水泥生产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300多万吨,彻底结束了本市机立窑水泥生产的历史,解决了制约本市发散的瓶颈问题,率先在全国完成了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任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能力的比重由40%提高到%,位居全国前列。
5、科技创新取得显著成效
“十五”期间,散装水泥的科研工作成绩显著。
与北京市环科院共同完成的《北京市水泥使用过程中粉尘排放的分析研究》,获北京市科学技术二等奖,研究结果充分论证了散装水泥的环境效益和综合效益,为政府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了理论依据。
组织相关单位编制和发布了《干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预拌湿砂浆应用技术规程》、《88J1-4干拌砂浆建筑构造通用图集》等技术标准,初步形成了预拌砂浆技术标准体系,为北京市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提供了技术保证;
低成本预拌砂浆研究和高强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研究也取得了初步成果,并已进入了工程应用阶段。
6、充分发挥了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
“十五”期间,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加强了征收使用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十五”期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累计征收万元,累计支出总额为万元。
支出总额中用于返退给建设单位的资金为万元,用于支持基建技改和科研项目的专项资金为万元,两项支出占总支出的97%,直接带动企业投资亿元,拉动行业投资近20亿元,形成了散装水泥产业链体系,推动了整个行业的快速发展。
7、促进了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现代化水平的提高
“十五”期间,北京市年开复工面积在1亿平方米左右,预拌混凝土取代现场搅拌混凝土,顺应了首都国际化大都市施工速度和质量的要求,确保了建设工期,延长了建筑物使用寿命,提高了建筑施工的现代化水平,加快了北京城市建设的速度,为首都城市建设做出了贡献。
8、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
“十五”期间,北京市累计供应散装水泥万吨,共减少粉尘排放万吨,节约水泥包装袋亿个,创综合经济效益亿元。
在散装水泥使用领域,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利用了大量的工业废弃物。
2005年,粉煤灰与矿渣粉的使用量分别达到万吨和30万吨,首钢大量堆积的钢渣通过干拌砂浆生产企业也得到了合理消纳。
水泥散装化为促进文明施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改善首都环境质量和建设宜居城市做出了贡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法规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截止2005年底,全国已有24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发展散装水泥政府令,走上了依法发展散装水泥的道路。
北京市囿于首都的特殊地位,虽然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是,立法层次不高,法律效力不足,直接影响了依法行政和市场监管的力度,制约着我市散装水泥的进一步发展。
“十一五”期间发展散装水泥应该站在首都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上来,将发展散装水泥的有关规定纳入环保、节能、文明施工、交通运输等法律规章条文中,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
2、预拌砂浆推广难度较大
通过“十五”期间的努力,预拌砂浆虽然已取得突破性进展,但由于价格、观念、系统配套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本市全面推广预拌砂浆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困难,是“十一五”期间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
3、外埠进京袋装水泥比例须有效控制
北京市水泥工业实施“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产业政策,本市生产的水泥,难以满足市场的需求,每年外埠进京的水泥量约占总需求量的36%左右,特别是进京袋装水泥在本市袋装水泥市场中占有较大的份额,主要用于农村市场与家庭装修,另外,还有一部分直接运往建筑工地,用于现场搅拌砂浆,这不仅难以保证建筑物的质量,而且给首都的环境质量带来很大的影响。
“十一五”期间应该通过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有效控制外埠进京袋装水泥的比例。
4、农村地区的水泥散装率较低
北京市80%以上的工程建设集中在规划市区及郊区县城镇地区。
由于农村水泥使用量少、使用地点分散等方面的原因,“十五”期间散装水泥使用率仍然较低,直接影响着本市全面实现水泥散装化的进程,“十一五”期间应抓住新农村建设和新城建设的契机,通过构建农村散装水泥产业链,推进农村散装水泥的发展。
二、“十一五”散装水泥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首都将建设成和谐社会首善之区
中央十六大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构想。
北京作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因此更需要注重经济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和谐发展。
首先北京自然资源严重匮乏,随着常住人口规模的快速膨胀、建设规模的持续增长,资源瓶颈与经济建设的矛盾日趋突出。
其次为建成宜居城市,北京市将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削减固体废弃物源头,促进首都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北京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为全面实现水泥散装化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二)建筑节能将成为本市节能的重点
北京市建筑节能在“十一五”节能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除农村自建低层住宅外,新建居住建筑将全面执行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
新建公共建筑也将全面执行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还要在国家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增设强制性条文规定。
到2010年,北京住宅建筑采暖平均能耗要降低23%,公共建筑要降低%。
建筑节能标准的提高,对建筑材料的质量、性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必将推动散装水泥下游产品高强高性能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发展。
(三)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到2010年,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将分别达到23624元和9831元以上。
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将由2005年的平方米,提高到2010年30平方米的小康目标。
随着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全面、整体提高,消费水平和消费质量亦将不断提升,对住房品质和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为散装水泥特别是预拌砂浆提供了较好的市场消费条件。
(四)新城和新农村的建设步伐加快
根据北京市总体规划分阶段实施的需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新城-镇”的城镇布局体系,“十一五”期间,北京将逐步推进全市发展和建设重点的战略转移,统筹中心城、新城、小城镇建设的协调发展,全面启动新城建设,积极引导投资向新城转移,中心城和新城住房建设规模比例逐步达到1:
1左右。
同时,“十一五”时期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阶段,新城和新农村建设量的快速增长,为北京散装水泥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增长点和巨大的发展空间。
(五)旧城区建筑物将进入维修保养阶段
受建设空间的限制,北京市大规模建设将转移至新城和城镇。
而旧城区的存量建筑物与构筑物,将会越来越多的进入维修、保养阶段。
根据建筑物寿命周期中不同时期建筑材料的使用特点,参照国外商品混凝土与预拌砂浆的发展规律,在建(构)筑物的维修、保养阶段,预拌砂浆将会代替混凝土成为旧城区使用水泥的主要领域。
(六)建筑施工现代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
“十一五”时期,北京建筑业的发展重点,是从传统的、粗放的加工业向管理科学、技术创新、资源节约的产业过渡,推进建筑业实现工业化、标准化、装备化,引导建筑业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散装水泥的快速发展,能够更好的满足建筑施工的要求,从而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三、“十一五”散装水泥发展的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总体发展规划战略目标,以完善政策法规为保障,从使用环节入手,加快推广高强高性能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建立预拌砂浆物流配送体系,推进新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中散装水泥的应用,限制外埠袋装水泥和立窑水泥进京,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确保北京市全面实现水泥散装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和谐、宜居的新北京做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
——本市水泥生产企业散装水泥供应能力达到100%;
——本市水泥生产企业散装水泥率达到90%以上;
——全市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85%以上;
——中心城、新城建设工程中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中心城建设工程中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三)发展重点
1、加快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
发展预拌砂浆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实现文明施工和促进建筑施工现代化的重要技术、经济措施,是实现“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重要举措,对散装水泥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十一五”期间,要逐步扩大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区域范围和领域。
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区域将从四环内扩大到中心城区域内;
引导小包装干拌砂浆进入建材超市,推动预拌砂浆在装饰、装修工程中的应用;
建立预拌砂浆散装物流配送体系,防止二次包装造成资源浪费;
充分消纳工业废弃物,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2、加强科技研发与应用工作
发展散装水泥要坚持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加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领域科技研发和应用工作,广泛推广成熟的先进技术,提高行业整体运行质量和水平。
高强高性能混凝土具有节约资源和能源、充分利用工业废弃物、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延长建筑物寿命等优良性能,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的研发和应用对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继续开展预拌砂浆生产、应用技术研究工作。
进一步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充分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降低预拌砂浆生产、使用以及物流成本、建立预拌砂浆物流配送信息系统,为全面推行使用预拌砂浆奠定坚实基础。
研究开发适用于不同环境施工要求的水泥品种,提高散装水泥对建设工程的适用性,并减少因水泥品种单一而造成的资源浪费,降低全社会对水泥实物的消耗,节约资源和能源,减少水泥生产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3、规范外埠水泥进京秩序
根据国家《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意见》、《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和国家“限制袋装、鼓励散装”的产业政策,通过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限制外埠袋装水泥和立窑水泥进京。
水泥进京备案企业要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标准的要求,外埠进京水泥企业应当满足规模、生产工艺、发散综合配套能力、环保、进京散装比例等要求,切实改变外埠袋装水泥和立窑水泥大量进入北京的局面。
禁止立窑水泥、袋装水泥进入本市混凝土搅拌站、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和其它水泥制品、构件企业,逐步禁止袋装水泥在建设工程中使用,促进市场资源整合,消除制约本市散装水泥使用率进一步提高的因素。
4、在新城和新农村建设中,大力推广散装水泥
以北京市调整城市区域功能和发展空间布局、促进新农村建设为契机,推动本市散装水泥的发展。
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各级行政管理职能部门的作用。
另一方面要结合北京市新城和新农村建设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施工企业认识水平和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同时,鼓励在农村建立散装水泥物流配送站,建立农村散装水泥供应和使用体系。
为进一步加快农村散装水泥的发展,要在农村第二产业、村镇建设、基础设施、环境建设中,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分步骤、分层次的稳步推进散装水泥发展,下大力气改变农村地区散装水泥发展落后局面,促进农村的文明建设。
(四)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十一五”期间,全市预计共使用散装水泥8500万吨,可节约水泥包装袋17亿条,减少水泥排放及损耗425万吨,还能节约大量的水、电、煤炭等资源和能源,预计创综合经济效益亿元。
2、社会效益
改善环境散装水泥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各个环节上,都能更加有效的降低污染、改善环境。
不仅可以减少水泥粉尘排放,还可消减水泥损耗引起的二次扬尘源。
“十一五”期间,使用散装水泥可累计减少水泥粉尘排放万吨。
同时,使用散装水泥还可以降低施工现场噪音污染,促进实现文明施工。
节约资源除了使用散装水泥可直接节约的资源能源外,还利用了大量的粉煤灰与建筑废渣、尾矿、废石等工业废弃物,间接节约了大量的原材料资源。
同时,使用预拌砂浆可减少砂浆使用量,降低建筑物自重,节省建筑物使用空间;
特种保温砂浆还能显著提高建筑物节能效果,降低建筑物使用过程中的能耗,节约大量的能源。
提高工程质量散装水泥的发展促进了施工现代化水平和建筑工业化水平的提高,有效的提高了工程质量,延长了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减少了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工程事故与隐患,降低了后期维护成本。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立法层次,完善政策法规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中“从使用环节入手,大力发展散装水泥”的要求,以及国家五委两局颁发的部长令《散装水泥管理办法》([2004]5号)和商务部正在制定的《散装水泥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安排,结合本市散装水泥发展现状,力争在“十一五”期间研究出台市政府规章《北京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提高散装水泥管理的立法层次,将散装水泥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为使散装水泥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规范,把国家及本市有关政策落实到位,按照散装水泥工作的发展进程,适时制定发布配套的具体政策,从各个方面规范、推动散装水泥工作。
1、加强部门协调,提高综合行政管理效能
将发展散装水泥列入北京市建筑、节能、环保、交通、税收等相关政策的管理范畴,充分利用各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合力,不断提高散装水泥行政管理工作效能。
2、制定预拌混凝土使用管理和合理布局的有关政策
扩大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区域范围,实现新城、城镇全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本市社会经济的发展趋势,逐步实现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制定推广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的政策,根据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实现高强高性能混凝土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应用。
随着北京城市建设重点由中心城向新城的转移,“十一五”期间,制定行业发展引导政策,根据建设工程市场需求,对预拌混凝土企业布局进行合理调整,逐步由中心城向新城转移,降低资源运输成本、减轻交通和环境压力,确保行业的持续快速与健康发展。
3、逐步完善预拌砂浆推广应用的政策
根据首都环境质量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情况,逐步扩大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范围,实现在中心城内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目标,并将预拌砂浆使用领域扩展到家庭装修和装饰装修工程。
从建筑设计、材料招投标、工程竣工验收、施工现场管理、施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地环保监管等环节入手,制定发展预拌砂浆的鼓励及处罚政策措施,加强对建设、设计、房地产开发、生产、运输、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使用预拌砂浆的监管工作。
4、制订激励政策,深化散装水泥的发展
对从事散装水泥、高强高性能混凝土、预拌砂浆新技术研发、生产、运输、使用的单位,要给予政策性倾斜与资金支持,以鼓励技术创新、提高施工工艺和施工现代化水平,并通过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拉动社会资金积极参与散装水泥行业的发展。
5、制订规范水泥使用市场秩序的政策
依据国家水泥产业发展政策及北京市水泥行业相关政策,结合北京市实际,研究制订相关政策,禁止袋装水泥及立窑水泥进入本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构件及制品企业;
鼓励外埠大型干法生产企业的散装水泥进京,加大对立窑袋装水泥的限制力度。
(二)健全标准规范体系
在全面贯彻执行现有标准规范的基础上,从使用环节入手,尽快出台预拌砂浆概预算定额,完善各项技术标准规范,健全预拌砂浆标准规范体系。
随着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的研发和应用,研究制定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生产应用标准规范,大力推动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的应用。
(三)加强组织领导、协调与监管
按照全国散装水泥办公室关于召开国家部际协调会议制度的要求,定期召开本市有关综合部门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协调会议,积极开展多部门合作,共同研究、联合出台有利于发展散装水泥的配套政策;
并加强管理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业务指导与服务,共同推动北京市散装水泥的发展。
充分发挥市、区两级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服务、监管的职能作用。
各区、县有关管理部门要制定本地区散装水泥发展的具体方案和实施措施,要将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实行目标管理,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并认真加以落实。
各级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建设领域内散装水泥使用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四)加强科技研发,促进可持续发展
加大科研投入,建立生产、应用、科研相结合的散装水泥研发体系,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建立长效的科技创新机制,利用首都特有的技术、人才优势,研究、开发和推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散装水泥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
进一步加强高强高性能混凝土技术研发工作,努力解决提高工程质量、延长建(构)筑物使用寿命的技术;
研究开发国产化预拌砂浆关键生产设备、物流配送设备及低成本普通预拌砂浆生产应用技术;
加快研究、生产适用不同施工环境要求的水泥品种。
结合本市粉煤灰、钢渣、矿粉、尾矿石、废石等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现状,开展深入的应用研究,逐步扩大工业废弃物和城市生活废弃物在水泥、混凝土、砂浆生产过程中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散装水泥产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五)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充分发挥示范效应
“十五”期间,北京市建立了预拌砂浆、农村商品混凝土、物流配送网点等试点示范工程,对散装水泥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十一五”期间,在认真总结试点示范工程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要继续开展预拌砂浆和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生产、使用的试点示范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重点抓好混凝土试点示范应用工作,在中心城和新城建设工程中重点抓好高强高性能混凝土、干拌砂浆和预拌湿砂浆试点示范工作,在精装修工程中抓好装饰、装修试点工程。
并加强宣传与示范,充分发挥试点示范工程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更好地推动全市散装水泥的发展。
(六)加强宣传培训,提高认识水平
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公益广告、展览会、交流会、现场会、宣传周等形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散装水泥宣传活动,向各有关单位宣传发展散装水泥的意义,提高全社会对散装水泥的认识,把发展散装水泥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全社会使用散装水泥的积极性、主动性与自觉性。
充分发挥本市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教育部门的技术及人才优势,编制技术应用专业教材,对生产、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散装水泥相关产品技术应用的培训,提高有关管理和技术人员素质,重点培养一批高素质的预拌砂浆、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的技术研究、应用和管理人才。
同时,要加大对新城、新农村散装水泥应用和居民家装使用干拌砂浆的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