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下思想品德期中考试基础知识整理16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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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为什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P10
5、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为什么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
6、如何正确看待公民享有的言论自由权利?
(“言论自由就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怎么说就怎么说”的观点为什么是错误的?
/如何理解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
)P11
第二课我们应尽的义务
2.1公民的义务
1、我们对他人、对社会履行的义务来自哪些方面?
P14
2、什么是法定义务?
3、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关系如何?
这种关系对我们提出什么要求?
(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权利与义务?
/如何理解“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如何正确理解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
(1)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不可分离,履行义务是享受权利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需要。
P13(关系)
(2)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P15(关系)
(3)因此,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我们每个人都要以主人翁的责任感,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
P15(要求)
4、我国公民必须履行哪些基本义务?
(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P16
5、为什么要自觉履行公民的基本义务(或法定义务)?
P13
P15
(3)公民的基本义务(或法定义务)是我国法律向公民提出的爱国的具体要求。
自觉履行这些义务,是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重要表现。
我们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履行法定义务的实际行动,表达我们的爱国之情。
P16
6、什么是道德义务?
(含义)P17
7、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联系和区别?
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密切联系。
诸如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等道德义务被国家认可为法律规范,即成为法定义务。
二者也有区别。
法定义务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道德义务是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
法定义务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确保履行,道德义务靠舆论、习惯和社会成员自觉自愿来履行。
P17
8、履行道德义务有何意义?
9、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内容: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P17
10、拓展:
在日常生活中履行道德义务的具体表现。
(1)在家中:
尊老爱幼,尊敬父母,做好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善待邻居……
(2)在学校:
努力学习,尊敬老师,团结同学,遵守学校纪律……
(3)在社区:
自觉参加社会公益活动,遵守社会公德,扶贫助残,守法护法……
2.2忠实履行义务
1、公民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1)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
P18
(2)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P19
(3)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P21
2、实施法律提倡和鼓励的行为有什么意义?
对法律所提倡的,我们要积极去做,这是忠实履行义务的重要体现。
我们积极实施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行为,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如何正确认识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
(1)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
凡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
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就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2)我们积极实施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行为,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4、怎样做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
我们只有做到正确地行使权利,忠实地履行义务,才是一个具有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5、拓展:
列举法律鼓励、要求及禁止的行为。
法律鼓励做的行为
培养“五爱”情感(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为灾区捐钱、捐物、奉献爱心;
自愿献血;
义务劳动;
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努力学习等。
法律要求做的行为
爱护公共财产;
保护环境;
遵守公共秩序;
遵守交通规则;
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依法服兵役;
依法纳税等。
法律禁止做的行为
破坏花草树木;
侵占或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
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
泄露国家秘密;
醉驾;
破坏公共秩序;
危害公共安全;
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
【易混淆知识】
一、法定义务、基本义务、道德义务的区别与联系。
法定义务
基本义务
道德义务
含义
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
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履行方式
公民必须履行
社会成员自觉自愿履行
制定方式
国家法律制定的,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确保履行
宪法规定的,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确保履行
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靠舆论、习惯和社会成员自觉自愿来履行。
联系
(1)法定义务包括公民的基本义务,道德义务的范围比法定义务的范围广泛得多。
(2)有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是相通的。
有些道德义务被国家认可为法律规范,即成为法定义务,如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等。
二、基本观点
1、我国的国家性质: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平等地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
3、法律是保障我们权利的法宝,有了法律,我们就有了维权的利剑。
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人权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
4、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5、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6、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内容:
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3.1生命和健康的权利
1、什么是人身权利?
(人身权的地位及内容)
(1)地位:
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P24
(2)内容:
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人格权包括:
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监护权等。
)P25
(为什么人身权利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我们每个人都希望自己享有充分的人身自由,拥有健康强壮的体魄和饱满乐观的精神状态,有尊严地生活在祖国的阳光下。
2、我国法律为什么要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或人身自由权的重要性)?
P25
3、如何理解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4、为什么要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性)
(1)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P24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
P23
(2)生命和健康,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宝贵的。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
26
(3)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P26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
P27
5、我国法律怎样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1)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P26
(2)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了特殊的保护。
(3)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
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
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为法律所不容,情节严重的要受到法律制裁。
7、我国法律为什么要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特殊的保护?
8、我国涉及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的法律: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P28
9、拓展:
校园内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校园暴力;
校舍年久失修;
教室走廊栏杆过低;
学生课间追逐打闹;
食堂卫生条件差等。
日常生活中,青少年的生命健康可能受到哪些侵害?
自然灾害,如地震、水灾、火灾等;
意外伤害,如溺水、触电、交通事故等;
暴力侵害,如被殴打、恐吓等。
11、拓展:
如何预防和避免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出谋划策)
(1)国家要加强立法和执法,使校园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开展安全自救的演练活动;
完善校园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3)青少年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依法自律;
面对突发事故和侵害,应积极争取社会、学校和家庭等方面的保护;
积累生活经验,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
3.2同样的权利
同样的爱护
1、公民怎样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
(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表现或主要方式)
(1)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
P28
(2)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3)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4)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
P29
(5)珍爱生命,不轻生或自残。
除了为正义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
(6)行使生命健康权时,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P30
2、为什么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主义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轻生或自残的不良后果)
因为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
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若公民损害自己的身体(自残),必然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
因此,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3、为什么不能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
(1)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
(2)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
(3)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会给双方家庭带来哀伤、痛苦、财产损失,还可能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甚至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
4、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后果:
(1)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
(2)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会给双方家庭带来哀伤、痛苦、财产损失,还可能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5、我们应怎样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2)在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因故发生了争执,要懂得控制情绪、宽容他人,以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导致伤害事件的发生。
(3)我们要关爱生灵,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远离暴力,做一个既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
P31
6、“大义灭亲是为民除害,不用负法律责任。
”这个观点对吗?
为什么?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因为:
我国法律赋予公民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
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因为这是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7、拓展: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有哪些?
如何评析这些行为?
(1)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
①打架斗殴;
②校园暴力;
③交通肇事;
④家庭暴力等损害公民健康或剥夺公民生命等行为。
(2)评析:
①这些行为是违法的,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②法律规定: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③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
8、拓展:
尊重关爱他人生命健康的行为表现
无偿献血;
为病人捐款;
建立120绿色生命通道;
见义勇为;
护送老人、儿童过马路等。
生命健康与生命安全的宣传标语或活动主题
如:
珍爱生命健康,健康快乐成长;
关爱他人,远离暴力;
参加体育运动,做阳光少年;
天天坚持长跑,时时健康快乐等。
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开展疏散演练活动有什么意义?
有利于强化安全意识,掌握避灾自救技能,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保障生命健康。
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4.1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1、什么是人格尊严权?
它包括哪些内容?
P35
2、为什么人格尊严不可辱?
P34~35
3、什么是名誉?
良好名誉有什么意义?
(公民享有名誉权的意义)P35-36
4、为什么要重视和保护人的名誉?
P36
(1)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
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有良好名誉者不仅可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获得经济效益。
(2)中华民族是一个十分看重名誉的民族,崇尚“士可杀而不可辱”,以自己的主观努力追求一个好名声,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3)良好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良好表现,不过品行优良者并不总是受到相应的客观评价,人的名誉权常常会受到侵害。
(4)侵害名誉的行为不仅践踏了他人的人格尊严,而且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破坏社会道德、危害社会秩序。
5、什么是名誉权?
名誉权的主要表现?
维护名誉权的有关法律规定?
P38,35
6、侵犯名誉权的危害及后果:
P39
7、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具体表现)有哪些?
如何评价这种侵权行为?
(1)侵犯名誉权的行为表现:
①公然谩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侮辱行为。
②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诽谤行为。
③新闻报道失实。
④诬告。
P38
(2)评价: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
P38侮辱、诽谤行为,既是不尊重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誉受损的侵权行为,又是不尊重自己、损害自己形象的不道德行为。
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生活中我们应怎样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1)遵纪守法,自尊自爱,依法规范自己的言行,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2)提高维权意识,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3)爱护、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
4.2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1、什么是肖像?
什么是肖像权?
(肖像权的内容)P40,、41
2、法律为什么要确认公民的肖像权?
肖像再现了个人的基本特征,是每个人人体容貌的有形识别标志。
所以,肖像与特定人的人格不可分离。
P40为了保护公民的肖像不被丑化或非法利用,法律确认公民的肖像权。
P41
3、侵害公民肖像权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1)侵权行为:
①这些行为是违法的,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
②法律确认公民的肖像权,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
③侵犯公民的肖像权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我国法律对肖像权的规定(法律依据):
5、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害后应该怎么办?
(如何维权?
)P42
6、什么是姓名?
什么是姓名权?
法律为什么要赋予公民姓名权?
P43
7、维护姓名权的法律依据:
P43(或“相关链接”)
8、侵害公民姓名权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如何评析这种行为?
P44(相关链接)
①这些行为是违法的,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
P44②法律赋予公民姓名权,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P43③侵犯公民姓名权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P44
10、当自己的人格尊严权(肖像权、姓名权和名誉权)受到侵害时,应怎么办?
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①可以与侵权方协商解决;
②向有关部门反映调解、仲裁;
③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者公开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等。
未经同意使用公民肖像,但不构成侵权的几种情形。
(1)新闻报道时使用公民肖像。
(2)公安机关为缉拿犯罪嫌疑人在通缉上使用其肖像。
(3)寻人启事上使用失踪者的肖像。
(4)公民在发现不道德或违法犯罪行为时拍下的、作为向媒体或公安部门反映情况依据的影像等。
12、拓展:
给人起侮辱性绰号侵犯的是受害人的名誉权而不是姓名权。
第五课
隐私受保护
5.1隐私和隐私权
1、什么是隐私?
什么是隐私权?
P46、P48
2、隐私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P46
3、为什么要重视对个人隐私的保护?
P46、47、P48
4、隐私权的具体内容:
(1)P48(秘密空间的保护权);
(2)P49(私人信息的保密权);
(3)P50(通信内容保密权)
(4)P50(个人对其隐私的利用权)
5、法律保护公民隐私权有何意义?
(1)维护个人的人格独立和人格自由。
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定。
P48
(2)保护公民的隐私权,是道德的呼唤,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P52
(3)尊重和维护隐私权,现代文明的标志,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P55
6、隐私权的真谛是什么?
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
7、不属于隐私的情况(隐私权的界限):
与社会公共利益、社会政治生活有关的个人的私生活和个人信息,则不属于隐私,不受隐私权保护。
P50
为什么不能把隐私等同于丑事?
隐私是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而丑事是自己竭力去隐瞒的一些违背道德或法律的事。
在教室、银行、超市等场所安装监视器属于侵犯公民隐私权吗?
在教室、银行和超市安装监视器不构成侵权。
因为教室、银行、超市属于公众场所,不属于私人空间,在公共场所安置监视器不侵犯个人的尊严和隐私。
在教室安装电子监视器,可以督促学生遵守考试纪律,甚至防范意外。
在银行和超市安装监视器,有利于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保障公私财物的安全。
5.2尊重和维护隐私权
1、如何尊重他人的隐私?
P51、P52
2、为什么要尊重和维护公民的隐私权?
(1)隐私权赋予公民对其个人秘密的自由决定权,它划定了个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界限,维护了个人的人格独立和人格自由。
(4)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
侵扰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P53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P54
3、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
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
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
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
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
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等,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P53
①这些行为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②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
③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4、侵犯隐私权的后果:
P53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5、如何维护(保护)自己的隐私权?
(保护隐私权的方法、做法有哪些?
(1)P54(当隐私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如何维权?
(2)增强保护隐私的意识。
我们在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律己,尊重他人隐私的同时,还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①在向熟人敞开心扉时,要认真选择倾诉对象;
②在上网时要掌握网上安全运行的知识。
以避免个人隐私在网络中被浏览和扩散。
③当自己遇到麻烦、产生困惑、出现烦恼时,应学会与值得信任的人沟通和交流,以获得成长所需要的理解和帮助。
P55(青少年如何增强保护隐私的意识?
6、要保护自己的隐私,就得“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这种观点对吗?
如何看待家长私阅子女的信件和日记的行为。
家长的做法虽然是为了更好的了解子女,关心子女成长,但是是不合法的。
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家长私阅子女的信件和日记是对子女隐私权的不尊重,侵犯了子女的隐私权。
子女应采取适宜的手段维护个人隐私。
同时,子女应理解父母的行为是对自己的关爱,应加强与父母的交流沟通,避免此类侵权行为的发生。
父母了解子女思想动态的正确方法。
与子女谈心交流;
观察子女日常行为,留意子女日常交往;
找老师或孩子同学了解子女在校表现等。
日常生活中尊重隐私权和不尊重隐私权的行为表现。
尊重隐私权的行为表现
不尊重隐私权的行为表现
①进入他人房间先敲门。
②银行取款,相隔一米。
③非经允许不串门。
④为朋友保密。
⑤不询问同学家的电话号码。
……
①我们的习惯用语:
你多大了?
你多重?
②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
③偷看日记、私拆信件。
④在公厕、寝室安装监视器。
⑤出售公民的个人信息。
⑥不速之客乱闯民宅。
怎样解决(避免)隐私侵权问题?
(提建议、出谋划策)
①加强法律宣传和道德教育,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提高守法自觉性。
②公民要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律己,树立隐私意识,尊重和维护他人隐私。
③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与侵权行为作斗争。
一、人身权利、人身自由、生命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地位的比较。
1、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人身自由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
3、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是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4、人格尊严权是指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
二、肖像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的内容及其侵权形式。
权利
含义、内容
侵权形式、行为
肖像权
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