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考核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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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核内容
4.1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内容由各培养领域根据自身情况制定。
4.2聘任期满考核
聘任期满考核主要考核校内、校外导师在聘期间的职责履行情况,包括指导研究生、从事研究生教学、开展科学研究及师德师风等方面的情况。
校内、校外导师分别填写《厦门理工学院校内研究生导师考核表》、《厦门理工学院校外研究生导师考核表》,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4.2.1校内导师考核
校内导师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负责人,主要对研究生学术水平和个人综合素质提升进行指导。
①招生情况
连续三年内至少招收一届研究生并承担相应的指导任务。
指导教师连续三年没有指导新的硕士研究生,建议取消导师资格。
导师如因出国访问、身体健康等原因较长时间(3个月及以上)离开学校或由于招生方向报名人数不足等原因造成三年内未能招收研究生,可以向所在领域和研究生处提出延期考核,填写《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导师延期考核申请表》,导师每次可申请延长考核期限为一年,连续申请延期次数不超过两次。
②课程教学
导师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要严格遵守《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并按时提交各类教学文档。
③实践环节
导师应按照《厦门理工学院关于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实践安排及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研究生各实践环节的指导。
积极为研究生联系和推荐实习单位,与校外导师共同审定学生的实习计划,督促学生按时提交各类实习实践文档。
学生实习期间导师应定期安排走访实习单位,及时了解学生工作生活的实际情况。
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④论文环节
导师应按照《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安排》和《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按时完成学位论文各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根据研究内容和方向合理选题,按时开题,确定合适的论文题目,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选题必须来源于企业生产实践。
导师指导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或预答辩中,论文在研究方向、研究深度、工作进度、工作质量等方面不得出现严重失误。
不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所指导的研究生中,三年累计2人及以上不能按期完成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者,视为不合格,暂停下一年度招生。
三年累计3人及以上不能按期完成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者,将取消其导师资格。
⑤论文质量
导师要对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整体把关,在研究生提交给各领域和研究生处查重、送审或抽查的学位论文中检查出现不合格的,将视情况暂停导师招生一年或取消导师资格,具体情况如下:
所指导的研究生中,三年累计2次及以上学位论文学校查重不合格,暂停下一年度招生。
近三年所指导的研究生论文,被上级部门抽查不合格1次的,暂停下一年度招生;
累计抽查2次不合格的,取消导师资格。
所指导的研究生中,学校论文送审,三年累计送审成绩2份以上(含2份)不合格者,暂停下一年度招生,三年累积送审成绩4份以上(含4份)不合格者,取消导师资格。
4.2.2校外导师考核
校外实践导师主要负责指导研究生专业实践教育,并配合校内导师做好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和毕业论文指导等工作。
校外导师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要严格遵守《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并按时提交各类教学文档。
研究生进入实践基地实习期间由校外导师负责管理,校外导师应为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创造必要的条件,帮助研究生制定实习计划,认真指导研究生的实践工作,关心研究生生活情况。
在研究生实习中期考核时给出实习评语和下一阶段的工作建议,在实习期结束后及时给出研究生实习成绩和鉴定。
5.考核结果与奖励
5.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满足所有履职考核条件者视为合格。
对考核合格的导师,学校按照规定下拨导师酬金;
对考核不合格的导师,视情况将暂停其招生资格或取消导师资格,并扣发当年导师酬金。
5.2对于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者的导师,将授予“优秀研究生导师”的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优秀研究生导师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及指导的研究生未发生过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校纪律的行为;
(2)近3年来,取得过突出的科研成绩,有充足的科研经费,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和发明创造,具体成果要求如下:
①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指导学生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或被SCI、EI、CPCI收录期刊论文3篇及以上,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及以上。
②近三年主持在研课题至少2项,且其中至少1项是企业横向课题;
或作为科研团队主要成员(科研团队主要成员:
排名在前3名以内)参与在研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企业横向课题2项及以上。
且年均科研经费不少于3万元(科研团队成员由团队负责人切块认可)。
(3)近三年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获得校级、省级或国家级“优秀学位论文”。
获得“优秀研究生导师”称号的导师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导师总人数的15%。
6.导师动态管理
6.1研究生导师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建议暂停下一年度招生资格:
①不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所指导的研究生中,三年累计2人及以上不能按期完成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者;
②不认真履行导师职责,近三年所指导的研究生论文,被上级部门抽查不合格1次者;
③不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所指导的研究生中,学校论文送审,三年累计送审成绩2份以上(含2份)不合格者;
④因其他原因考核不合格者。
6.2研究生导师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建议取消导师资格:
①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而受到刑事处分者;
②思想政治、品行道德出现严重问题,不能为人师表者;
③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情况,学术作风存在严重问题者;
④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学术规范,或对研究生违纪违法或学术不端行为负有责任,造成恶劣影响或有其他对研究生培养或研究生教育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行为的;
⑤在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研、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中渎职失职、徇私舞弊者;
⑥指导教师连续3年没有指导新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延期考核者除外);
⑦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
⑧指导学生三年累计3人及以上不能按期完成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者;
⑨指导学生论文质量不符合本办法4.2.1
(2)“履职情况考核”中第⑤点要求者。
6.3研究生导师有如下情况的应报研究生处备案:
①导师因出国访问、身体健康等原因需要较长时间(3个月及以上)离开学校时,须经培养领域同意,并对研究生指导工作作出妥善安排,报研究生处备案;
②企业导师因工作变动离开原单位的,须经培养领域同意,对其所指导的研究生做出妥善安排,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7.遗留问题
导师资格终止后,其导师待遇相应取消,其所指导的未毕业研究生由所在领域分配给其他导师指导。
如因该研究生所做课题原因导致其他导师无法指导,则由该导师协助指导直至其毕业,学校付给该导师一定的酬金。
8.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处。
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处
2015年6月17日
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导师考核表(校内)
一、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年龄
职称/任职时间
所在领域
聘任导师时间
考核年度
办公室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二、近三年科学研究情况
填写说明:
写明近三年科研经费到账情况、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情况、发表论文、专利和教学科研获奖情况。
科研项目项目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摆线齿轮五轴端铣无过切加工机理及关键技术研究/51375411,研究经费:
80万元,起止时间:
2014.01-2017.12,主持
发表论文
1.Anintroductionofanovelfrictiondrive:
metalbeltdrivewithmagnets.ASME,JournalofMechanicalDesign,2007,129
(1):
122-127,第一作者
2.柴油机气门润滑装置,专利号:
ZL201010126970.8,授权时间:
2012.8,第一
三、近三年人才培养情况④
写明近三年招收研究生生人数、指导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人数、未能按期毕业人数情况,学位论文抽检、送审、评优情况和学生发表论文、专利和获奖情况等。
四、近三年教学情况
写明近三年承担研究生课程名称、学期、学时、选课人数、有无教学事故和学生评教等情况。
本人对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不实,愿承担一切后果。
填表人:
年月日
五、所在领域教育指导分委员会审核意见⑤
考核结果:
□优秀□合格□不合格
推荐理由/处理意见:
负责人签字:
(加盖公章)年月日
六、研究学院审核意见
注:
科研成果栏填写论文为本人第一作者或所指导研究生第一作者;
学术期刊和项目分级界定主要依据厦门理工学院科技处当年的最新分级说明;
科研项目经费指实际到帐经费,不含学校配套经费,非本人主持的项目经费以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经费分配表为依据;
本人和所指导研究生取得的成果须署名厦门理工学院;
⑤所在领域审核意见为“优秀”的请填写推荐理由,所在领域审核意见为不合格的请写明处理意见;
⑥此表格双面打印。
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导师考核表(校外)
职称/职务
所在单位名称
二、近三年人才培养情况
写明近三年指导研究生人数和实习实践情况
三、近三年教学情况(如果有)
四、所在领域研究生教育指导分委会审核意见
五、研究生学院意见
所在领域审核意见为“优秀”的请填写推荐理由,所在领域审核意见为不合格的请写明处理意见;
此表格双面打印。
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导师延期考核申请表
应考核年度
延期后考核年度
二、申请延期情况说明
三、所在领域教育指导分委会审核意见
四、研究生学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