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实施方案试行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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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实施方案试行模板

**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实施方案

(试行)

为实现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逐步降低海洋渔业捕捞强度,确保海洋渔业去产能和转型升级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农业部、省厅、**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自愿、公开、公正原则,以国家、省、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和年度安排减船补贴指标为依据,大力压减我市的捕捞渔船总功率和数量,降低捕捞强度。

二、申报条件

(一)我市辖区内2014年12月31日前纳入全国海洋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数据库管理的海洋捕捞渔船。

按照申请渔船的建造完工日期排序,优先支持压减老旧(老旧渔船认定参照《农业部关于加强老旧渔船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07〕11号)、木质、安全性能差、高能耗、污染重的海洋捕捞渔船,重点压减100马力以下近岸捕捞作业木质渔船。

提出减船转产申请,但未取得当年度项目资金的渔船依次推后至下一年度项目计划。

领导小组根据上级相关规定,从实际出发,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优先压减对象。

(二)渔船持有的《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以下简称“四证”)齐全有效,所记载的数据一致。

2014年根据全省渔船普查要求,船检部门有记录在册的“船证不符”渔船为合格渔船,渔船残值按实际渔船残值上缴财政。

(三)海洋捕捞渔船所有权明晰,船舶没有产权纠纷;无查封扣押(以渔船登记档案为准)、无抵押贷款(以渔船登记档案为准)。

(四)船体完好、船舶适航并安装渔船电子标签,船用信息终端和主要设备齐全,且船证相符。

(五)渔船灭失、报废拆解后申请减船转产的,应在12个月内申请减船转产资金申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沉没渔船残值按拆解与沉礁渔船相同残值标准上缴财政。

三、补助标准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以赎买渔船方式按照5000元/千瓦的标准对减船转产的渔船持证人给予补助。

同时,按照省财政厅和省海洋与渔业厅联合印发的鲁财建〔2016〕9号文,对列入减船转产计划的渔船,2016年省级按照3000元/千瓦给予配套补助,之后每年递减1000元/千瓦给予补助。

四、申请材料

(一)《**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补助申请表》(所有权为合股的,其共有人应签字同意)(附件1)四份;

(二)海洋捕捞渔船所有人提供“四证”原件和复印件四份;

(三)海洋捕捞渔船所有人(含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四份;

(四)海洋捕捞渔船所有人同市海洋与渔业局签订《**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协议书》一式四份(其中应包括捕捞渔船所有人自愿放弃捕捞生产,承诺今后不再使用原捕捞渔船船网工具指标等相关内容)。

五、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渔船所属镇、街道,经同意后报市海洋与渔业局。

(二)市海洋与渔业局根据国家、省、市下达的减船任务数、补助资金数,对各镇、街道提出减船转产申请的渔船按国家老旧渔船规定进行筛选。

(三)各镇、街道对列入减船转产计划的渔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市海洋与渔业局对符合减船转产补助条件且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在其“四证”复印件上盖上“此件与原件一致”印章和公章,并将有关申请材料归档备查,同时收缴并上交“四证”原件;添写《**市海洋捕捞渔船拆解确认表》,渔船拆解后,须由市海洋与渔业局开具《海洋捕捞渔船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并注销渔业船舶证书证件,功率指标由国家收回。

(四)对审查合格,列入减船转产计划的渔船,各镇、街道、市海洋与渔业局要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公布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六、拆解程序

(一)列入年度减船转产计划的海洋捕捞渔船,必须按要求将渔船交至指定停泊点。

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省监督监察总队第二支队、**市监督监察支队、我市渔船检验等相关机构对实船进行现场勘验,收缴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渔船电子标签,并按有关程序统一办理注销手续。

现场核查中要核实船舶所有权情况和船证相符情况,拆解时拍摄船名号清晰的船舶侧面及事前、事中、事后影像资料,影像资料中需体现现场监督人员,现场核查完毕后现场监督工作人员与船检机构人员共同填写《**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核查表》《**市海洋捕捞渔船拆解确认表》一式三份。

(二)市海洋与渔业局严格按照农业部《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试行)》和《关于印发山东省海洋捕捞渔船淘汰旧船建造新船程序的通知》(鲁海渔函〔2010〕136号)和《关于加强渔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海渔函〔2011〕369号)的有关要求,将列入年度减船转产计划的海洋捕捞渔船在规定时间、定点船厂实施拆解。

对钢质渔船原则上进行无害化处理,集中用于沉船造礁建设,鉴于我市海岸线较长,考虑老旧渔船安全性能和海洋牧场地理位置及渔船拆解单位的综合技术能力,确定**市西霞口船业有限公司、**市龙都水产科技有限公司、**市寻山渔业公司船厂、**市泓运船业有限公司、山东人和集团新星修船有限公司等5处为定点船厂,报省海洋与渔业厅批准后再集中拆解和做好沉礁前渔船处理工作,船厂与船东签订《**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拆解协议书》。

海损沉船须附报海损事故调查结案报告原件,渔船拆解确认日期或海损沉船申报日期视作减船转产完成日期。

(三)市海洋与渔业局应与渔船定点拆解单位签订《**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定点拆解责任书》,明确各自管理责任。

定点拆解单位应划定专门的拆解场地,配备与拆船规模相适应的拆船设施设备、有毒有害物质回收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及操作人员防护设备;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建立生产安全和防污染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渔船拆解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职责。

拆解单位必须做好船只拆解全过程的影像资料、安全监管、废油回收处理及船只拆解后的废旧机器、设备、钢材、木材等,回收作为公有资产按规定统一处理,残值上交财政,确保拆解过程规范严谨、安全环保。

(四)对具备改造制作人工鱼礁的报废渔船,应通过招标或拍卖的方式出售给海洋牧场建设项目单位。

安全监管海洋牧场建设项目单位根据我省海洋牧场建设规划,按照《人工鱼礁建设技术规范》(SC/T9416-2014)要求改造,在指定地点投放,现场监督人员应做好渔船沉礁全过程的影相资料留存,并按山东省人工鱼礁有关管理办法进行监管和验收。

省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中心负责全省报废渔船改造人工鱼礁工作总协调和技术指导。

七、资金拨付

(一)海洋捕捞渔船减船拆解补助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共同组成,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977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相关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渔〔2015〕65号)、《山东省渔业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建〔2017〕58号)文件要求执行,结合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财政厅、**市海洋与渔业局下达的年度减船任务数、补助资金数统一编报实施方案,经市级审查报省海洋与渔业厅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以及“先减后补”的方式,在渔船拆解后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其中减船转产的渔船名录、补助标准和补助资金等相关内容在各镇、街道公示栏、市海洋与渔业局信息网站同时公示,公布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渔船拆解完成,各镇街、市海洋与渔业局公示无异议并注销“四证”后三个月内市海洋与渔业局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渔船所有人。

八、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执法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全面负责我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的统计汇总、拆解、上报等各项工作。

(详见附件1)

二是强化责任分工。

(一)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减船转产项目方案;负责协调省监督监察总队第二支队、**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的渔船检验与登记机构,配合我市对各自检验和登记的海洋捕捞渔船的拆解进行现场勘验和核查,确保船证符合国家减船转产要求;

(二)市财政局负责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并负责对已收回减船转产渔船及设备等有价资产的评估、拍卖,处置收入上缴财政;对沉没灭失渔船纳入国家减船转产的,按相同船长功率、相同购置年限渔船评估残值标准上缴财政;(三)各镇、街道负责组织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补助的申报、落实、渔船监管等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

(一)市海洋与渔业局应按照“一船一档”要求,建立健全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工作纸质和电子档案归档制度,将涉及减船转产申请、审核、拆解等全过程的文件妥善保存,在农业部相关部门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前,不得随意销毁归档材料,省、市级将对各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

各单位应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业务档案的归档工作,不得一档多用、异地归档。

以上材料如留存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盖“此件与原件一致”证明章以及有关单位公章或当事人签字确认;

(二)资金发放完毕,市海洋与渔业局需及时将当年度《**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补助申请表》(附件2)、《**市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协议书》(附件3)、《**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核查表》(附件4)、《**市海洋捕捞渔船拆解确认表》(附件5)、《**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补助发放明细表》(附件6)和有关渔船证书复印件、渔船电子标签及渔业船舶卡等材料一并加盖公章报送**市海洋与渔业局逐级上缴省总队;(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或同有关规定存在差异的,按农业部《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试行)》《山东省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报废渔船处置操作规程(试行)》《**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操作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

(一)市海洋与渔业局应按要求主动邀请纪检、财政、审计、公证、镇街主要负责人、渔民代表等部门及人员参与监督,认真公示减船转产渔船情况,同时向社会公开举报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国家减船转产政策落实公开、公正;

(二)对弄虚作假、骗取、截留、挤占、滞留、挪用项目资金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个人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

1.**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领导小组

2.**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补助申请表

   3.**市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协议书

   4.**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核查表

5.**市海洋捕捞渔船拆解确认表

   6.**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补助发放明细表

   7.**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定点拆解责任书

   8.**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拆解协议书

 

附件1

**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领导小组

组长:

李文海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洪超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王云雷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

王常东市海洋与渔业局党委委员、

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滕学壮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

王德强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主任

杨少勇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李文勇成山镇副镇长

闫威波俚岛镇副镇长

袁誉鹏港西镇副镇长

王善剑虎山镇副镇长

姜华人和镇副镇长

邢新友埠柳镇副镇长

王潇荫子镇副镇长

刘明柱滕家镇副镇长

孟祥东上庄镇副镇长

周文斌崖头街道副主任

张华涛寻山街道党委委员

徐鹏崂山街道副主任

王鹏港湾街道副主任

王鹏斥山街道副主任

赵城南桃园街道副主任

王晓冰宁津街道副主任

姜强东山街道安全生产办主任

夏忠强王连街道党委委员

毕永建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船检科科长

杨远祝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证件科科长

田民风**市西霞口船业有限公司负责人

袁静霞**市龙都水产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

王拂晓**市寻山渔业公司船厂负责人

苏超**市泓运船业有限公司负责人

付志明山东人和集团新星修船有限公司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王常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补助申请表

船舶所有人或单位

 

所有人住址

 

身份证

号码

 

邮编

 

电话

 

船名号

 

建造完工

日期

船体材质

 

总长

船长

型宽

型深

总吨位

主机功率

千瓦

作业类型

 

捕捞许可证编号

 

所有权证书编号

 

国籍证书编号

 

检验证书编号

 

转产人数

本人承诺:

本人自愿申请2016年度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了解国家减船转产相关政策并放弃当年度燃油补助。

拟减船转产的渔船为本人所有产权明晰,船舶没有产权纠纷;无查封扣押、无抵押贷款;船体完好、船舶适航,具有安装完好的渔船电子标签,主要设备齐全,且相关证书齐全有效、船证相符,本人同时承诺自愿放弃被拆解的捕捞渔船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并保证不利用报废拆解渔船资金制造渔船及不非法从事捕捞业,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违反本声明,将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

 

船舶所有人

签名(盖章):

 

年月日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区(市)渔业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备注:

注:

1、此表需船舶所有人或单位自行添写;

  2、船舶所有人为共有股份的,需其它股东在备注栏中签名同意。

附件3

**市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协议书

(渔船所有人以下简称甲方)

**市海洋与渔业局(以下简称乙方)

为切实减轻海洋捕捞强度,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财建〔2015〕499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有关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甲方自愿将其权属所有的鲁荣渔       号     船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提前报废,并保证拟减船转产的渔船为本人所有产权明晰,船舶没有产权纠纷;无查封扣押、无抵押贷款;船体完好、船舶适航,具有安装完好的渔船电子标签,船有信息终端和主要设备等齐全,同时上缴相关证件,本人同时自愿放弃被拆解的捕捞渔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按国家规定予以补助。

并承诺如下:

本人          不利用报废拆解渔船资金制造渔船及不非法从事捕捞业,如甲方未按乙方要求履行事项,将取消减船转产资格,所有后果自负。

乙方将尽力向上级政府部门争取有关政策的支持,为其顺利地进行转产转业提供各种便利。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 日

附件4

**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拆解核查确认表

船名号

 

船体材质

 

主机功率

千瓦

主机型号

 

总长

船长

型宽

型深

     米

总吨位

现有设备:

1、主机□

2、副机 □

3、绞纲机□

4、锚机□

5、舵机□

6、舵 □

7、螺旋桨□

8、尾轴 □

9、齿轮箱□

10、北斗导航□

11、RFID射频标签□

12、渔船电子标签□

13、渔业船舶卡□

14、渔船AIS(避碰仪)□

15、网具及其它 □

所有权证书编号

 

 

国籍证书编号

 

 

捕捞许可证编号

 

 

检验证书编号

 

 

船舶所有人

 

身份证号码

 

拆船厂名称

 

拆解日期

 

核查照片粘贴处:

 

 

 

 

 

 

 

 

 

 

 

经现场勘验及核查,本船产权明晰,四证齐全有效,船证相符,符合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申请条件。

 

船舶所有人签名:

监督人员签名:

 

船厂负责人签名:

市渔业主管部门盖章:

 

 

 

 

 

年月日

注:

监督人员由市渔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渔船检验机构2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签字

 

附件5

**市海洋捕捞渔船拆解确认表

编号:

(鲁荣)船废(20)CJ-号

一、基本信息

渔船所有人名称

渔船所有人签字:

 (公章)

联系电话:

年  月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公司注册号

船 名

渔船检验

证书编号

渔船编码

渔船登记

证书编号

船舶识别码

船体材质

渔业捕捞

许可证编号

船 长

型宽

型深

主机

总功率

千瓦

拆解后去向

()减船转产

主机型号①

功率

千瓦

()人工鱼礁

主机型号②

功率

千瓦

()更新建造渔船

主机型号③

功率

千瓦

二、渔船送达和拆解通知

渔船送达渔船定点拆解厂日期

年月日

渔船拟拆解时间

年月日 至年月日

渔船定点拆解厂名称

渔船证书审验情况

渔船定点拆解厂电话

渔业主管部门意见:

(签字)(公章)

年月日

渔船定点拆解厂负责人(签字):

三、现场勘验证明

待拆渔船

情况

船长

型宽

是否在渔船水线作好标记

□是□否

型深

船体材质

现场勘验日期:

年月日

主机型号

主机功率

该船已完成污染物处理:

()

主机机号

船舶识别码

结论:

□船证相符□普查数据相符□船证不符

现场监督人员签字:

四、现场监管意见

渔船拆解地点

拆解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礁区域

投礁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现场监督意见:

 

1、已完成渔船拆解工作的相关确认、勘验和现场监管等工作()

2、拆解过程采取了必要的防污染措施()

3、已拍摄可证明该船报废拆解三个标志性阶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

4、其他监督意见:

结论:

该船已严格按照《山东省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报废渔船处置操作规程》规定的拆船程序实施拆解。

具体负责渔船拆解的执行人签字:

现场监督人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说明:

①本表内已完成事项在括号中打(√),未完成的打(×)。

②负责渔船拆解的执行人指渔船定点拆解厂具体负责本船拆解的所有人员。

现场监督人员指现场监拆工作组所有人员。

③拆解现场监督意见栏小型木质渔船的拆解厂名称填写地名(具体到村、社区),用作人工鱼礁的渔船填写投礁区域,投礁时间。

本表1式3份

附件6

**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补助发放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序号

船名号

主机功率(千瓦)

建造日期

船长(米)

船质

作业方式

捕捞许可证号

船舶登记证书号

船舶检验证书号

转产人数

补助资金

持证人

身份证号

 

 

 

 

 

 

 

 

 

 

 

 

 

 

 

 

 

 

 

 

 

 

 

 

 

 

 

 

 

 

 

 

 

 

 

 

 

 

 

 

 

 

 

 

 

 

 

 

 

 

 

 

 

 

 

 

 

 

 

 

 

 

 

 

 

 

 

 

 

 

 

 

 

 

 

 

 

 

 

 

 

 

 

 

 

 

 

 

 

 

 

 

 

 

 

 

 

 

 

 

 

 

 

 

 

 

 

 

 

 

 

 

附件7

**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定点拆解责任书

甲方:

**市海洋与渔业局

乙方:

(渔船定点拆解企业)             

为规范开展我省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报废渔船处置工作,确保海洋捕捞业压减产能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农业部办公厅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试行)》、《山东省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报废渔船处置操作规程》,明确各自职责,制定本责任书。

一、甲方职责:

1、设专人负责渔船拆解和沉礁的相关事宜;

2、落实现场监督和勘验人员,对将要拆解、沉礁渔船的真实性负责;

3、负责成立现场监督工作组对渔船拆解和沉礁过程进行全程监管,确保报废渔船及时、真实被拆解或沉礁;

4、负责出具拆解和沉礁渔船的相关证明文件;

5、按照“一船一档”要求,建立健全渔船报废拆解纸质和电子档案;

6、向社会公开举报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乙方职责:

1、建立安全生产和防污染管理体系,确定参与拆解的负责人和主要人员,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对渔船拆解现场及防止环境污染负完全责任。

2、加强对每位渔船拆解用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严格遵守现场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和吊装起重作业等安全生产规定,减少和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3、划定专门的拆解场地,配备与拆船规模相适应的拆船设施设备、有毒有害物质回收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及操作人员防护设备;

4、加强对渔船拆解和沉礁过程中的监管,对在拆解和沉礁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做好防范措施,为每位拆解用工购买工伤保险;

5、雇佣有电气焊方面相关证书并且能够熟练掌握气割作业技能的人员进行船体气割分解工作;

6、与渔船所有人签订拆船协议,明确相关事宜,并对甲方交付渔船进行监管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对渔船真实性与完整性负责;拆解渔船按主管机关规定时限拆解完成;

7、服从渔船拆解监督部门监管,共同做好拆解过程中拍照、摄像等取证工作,保证应拆渔船及时、真实被拆解;

8、沉礁渔船投放前须按《人工鱼礁建设技术规范》(SC/T9416-2014)要求改造,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其达到环保要求后方可投放,对人工鱼礁礁体制作、安装和投放全过程进行监理;

9、核对渔船有关情况,拍摄渔船拆解或沉礁全过程的存档影像资料;

10.按《拆解核查确认表》负责保管好造礁及拆解渔船设备及残值并按规定登记造册,待县级渔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国有资产处理方法进行处置;

11.建立渔船拆解日志,详细记录渔船拆解信息,建立健全渔船报废拆解纸质和电子档案,做到“一船一档”以备上级与审计部门核查。

三、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签订时间:

年月日附件8

**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拆解协议书

甲方(船舶所有人):

电话:

   

乙方(定点拆解企业):

电话: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鲁荣渔  (船质:

质;功率千瓦:

船长;米)的拆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拟拆解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残值处理:

鲁荣渔    的残值归国家所有,由乙方负责保管,经海洋渔业局与财政部门按照国有资产处理办法进行处置;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船舶适航,所有设备按《转产拆解核查确认表》规定设备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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