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企业隐患排查标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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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12.消防安全制度
13.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4.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7
法规标准清单
单位应及时跟踪并获取适用于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定期更新,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8
批准发放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经批准实施,现行有效版本应发放至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
9
审核更新记录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每年审核,适时更新,并保存记录
10
安全生产记录档案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有执行记录,相关资料应归档且至少保存;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2.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按要求组织参加资格复审)
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档案(如实记录购买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
4.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记录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6.安全检查记录
7.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8.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9.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记录档案
11
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结合工艺流程、技术设备特点以及原辅料危险性等情况,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基础上,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2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内容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下列内容:
a)适用范围;
b)岗位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及控制要求;
c)设备使用方法或作业程序;
d)个体防护要求;
e)严禁事项;
f)紧急情况现场处置措施
13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经批准实施,现行有效版本应发放至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
14
工艺、设备发生变化后应及时修订或更新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保存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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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
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设置
企业应按照下列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总数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不少于从业人员总数0.5%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最低不得少于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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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单位应建立涵盖各层级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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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委员会
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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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单位应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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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
单位应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本行业危险有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安全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应对措施,典型事故案例等
20
安全生产培训学时要求
安全生产培训学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应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应少于12学时;
2.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应进行“单位(厂)、部门(车间)、基层(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应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应少于8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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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和其他特殊岗位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期参加复训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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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岗复工培训
换岗的,离岗6个月以上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得少于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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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培训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得少于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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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方培训
单位应对相关方作业人员(短期临时作业人员、实习学生、学习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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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档案应包括教育和培训的内容或者影像资料、教育和培训的签到表和培训学时记录、考试试卷或者从业人员本人签名的考核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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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
应急救援组织或人员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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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
企业有事故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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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有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29
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危险源的性质以及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确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并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编制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a)综合应急预案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b)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包括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c)现场处置方案主要包括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岗位操作规程以及危险性控制措施,组织本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等专业人员共同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30
重点岗位应设置岗位应急处置卡,并便于携带
31
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32
应急预案经评审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33
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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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演练评估内容通常包括:
a)演练基本情况:
演练的组织及承办单位、演练形式、演练模拟的事故名称、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事故过程的情景描述、主要应急行动等;
b)演练评估过程:
演练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过程和主要工作安排;
c)演练情况分析:
依据演练评估表格的评估结果,从演练的准备及组织实施情况、参演人员表现等方面具体分析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演练目标的实现、演练成本效益分析等;
d)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对演练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
e)评估结论:
对演练组织实施情况的综合评价,并给出优(无差错地完成了所有应急演练内容)、良(达到了预期的演练目标,差错较少)、中(存在明显缺陷,但没有影响实现预期的演练目标)、差(出现了重大错误,演练预期目标受到严重影响,演练被迫中止,造成应急行动延误或资源浪费)等评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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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评估,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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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企业应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建立应急设施、装备、物资管理档案或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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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使用状况台账,定期检测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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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响应
单位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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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危险源辨识
单位应当定期对作业场所、工艺、设备和岗位进行危害辨识,开展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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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定期进行危险源辨识,对其控制措施进行评审和更新,并保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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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排查
企业应编制个性化自查标准
42
企业应有岗位人员分布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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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有岗位事故隐患排查清单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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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危险源情况,制定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事故隐患排查应覆盖其所有的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员和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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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采用综合排查、专业排查、定期排查(含季节性排查、节假日排查)、日常排查等方式,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清单逐项检查,并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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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排查的形式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a)综合排查应由相应级别的负责人组织,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单位综合排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部门级综合排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
b)专业排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主要是对设备设施、重点场所、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职业病防护设施、特种设备等进行专业排查专业排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
c)定期排查由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根据季节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排查;
对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安全、消防等方面进行排查;
d)日常排查分为岗位操作人员排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排查设备操作者、班组长、车间安全员及其他人员每日应对本岗位设备设施、作业行为、作业环境等进行排查;
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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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下列情形,单位应及时更新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并开展排查工作:
a)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
b)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
c)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变更;
d)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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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治理
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治理台账针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制定治理方案,方案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以及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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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对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核查,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应按计划和规定的要求在限定期限内完成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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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和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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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公示及过程管理
单位应每月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前,单位应向从业人员公示事故隐患所在位置、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应急措施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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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方安全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单位应选用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单位、承包(承租)单位,对供应单位选用和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对承包(承租)单位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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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有关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发包或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
(二)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
(三)委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爆破、吊装、挖掘、悬吊、建设工程拆除、油罐清洗等危险作业,以及在有限空间内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带电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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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双方安全生产职责、各自管理的区域范围;
(二)作业场所、作业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三)双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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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和培训记录
单位应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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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记录
单位应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单位应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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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计划或发放标准
单位应通过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水平的评估,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计划或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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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证明材料
单位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要求使用进口的劳动防护用品,其防护性能不得低于我国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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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记录
单位应按照工作环境中主要危险特征及工作条件特点,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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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限
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产品说明书、产品标志规定的出厂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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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
注册登记和检验合格证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并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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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台账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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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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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每月进行1次自行检查,保存检查记录,记录保存符合下列要求:
电梯日常维保单位的相关检查记录应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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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附件、保护装置检验
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应定期校验检定、检修,并保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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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管理
场所环境
厂区环境
厂区入口处应设置限速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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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布置合理,各功能区域划分明显,总体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
a)产生高温、有害气体、粉尘的生产设施,应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侧,且地势开阔、通风条件良好的地段,并不应采用封闭或半封闭式的布置形式;
b)产生高噪声的车间应远离人员集中和有安静要求的场所;
产生高噪声的车间应与低噪声的车间分开布置;
c)易燃及可燃材料堆场的布置宜位于厂区边缘,并应远离明火及散发火花的地点;
d)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丙类液体罐区的宜布置与企业边缘的安全地带,且地势较低而不窝风的独立地段;
应远离明火及散发火花的地点;
架空供电线不应跨越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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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筑物建筑结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
b)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c)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h;
d)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屋面板应采用不然材料,但屋面防水层可采用可燃材料;
e)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难燃性墙体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抵御0.75h,当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时,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难燃性墙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30h的不燃性墙体;
f)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
g)建筑内预制钢筋混凝土构建的节点外露部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节点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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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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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出入口位置合理,数量不宜少于2个;
主要人流出入口与主要货流出入口宜分开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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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区与生活区应分开设置。
72
厂区道路
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a)消防车道宜呈环状布置,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
12m;
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于l5m×
l5m;
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
18m;
b)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高度均不应小于4.0m,转弯半径应符合消防车转弯的要求,消防车与建筑物之间不应设置防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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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的宽度,不宜小于1.0m;
沿主干道布置时,不宜小于1.5m。
74
架空管线、管架跨越厂区道路,最小净空高度不宜小于5m;
跨越人行道,最小净空高度不得小于2.5m;
跨越道路上空的架空管线、管架,应增设限高标志和限高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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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道路在弯道处,不应有妨碍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应设置限速标志,宜设置道路广角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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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环境
车间地面应平坦防滑、无裂缝、不透水、耐腐蚀、无毒,并有适当的措施防止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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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疏散通道保持畅通,主要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2m,其他疏散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5m,且安全疏散通道应有明显标示线并标明行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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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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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定置摆放,生产物料、产品、半成品的堆放,应用黄色或白色标记在地面上标出存放范围,或设置支架、平台存放,保证人员安全,通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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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位器具、料箱摆放整齐、平稳,人行通道两边不得有突出锐边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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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安全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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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场所不应设置在居民区内。
83
粉尘场所应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按规定检测和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不应作业。
84
在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房间的空调系统,不应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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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可燃性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应采用惰化、抑爆、阻爆、泄爆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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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环境
物品应分类、分垛存放,定置区域线清晰,每个堆垛面积不应超过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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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架应具有防超高、防超宽及防撞等措施,并标明最大承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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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内物品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a)物品存放稳妥,堆垛高度不得超过2m,料箱堆放高度不超过3.5m,高层物料应有紧固装置(缠绕膜或绷带);
b)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m,剁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m,与供热管道、散热器距离不小于0.5m;
c)电器设备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0.5m的防火距离。
照明灯具下方如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间距不得小于0.5m。
89
主通道标示线明显,宽度不小于2m,保持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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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内合理划分人行道,宜设置避让叉车的避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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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货区应设置防止车辆滑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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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防静电与接地系统
厂区内建筑物应设置防雷、防静电与接地系统,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建筑物防雷设施每年进行一次检测,对甲、乙类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每半年检测一次,并应取得专业部门测试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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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
消防设施资料和日常管理
建筑物或者场所应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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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不具备检测条件的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保存检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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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定期对电气防火安全进行检测和开展每日防火巡查,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并保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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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定期进行日常消防巡查,并保存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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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出口、消防车道和疏散通道
应保持畅通,不应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消防车道和疏散通道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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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火栓
消火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的厂房和仓库;
2)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
3)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大于10000m³
的办公建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
b)本条款第a条未规定的建筑或场所和符合本条款第a条规定的下列建筑或场所,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但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1)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
2)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