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生工程实施宣传意见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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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李明指出:
把民生工程作为“第一职责来对待、第一追求来推进、第一责任来落实”,努力把民生工程建设成展示铜陵形象的亮点工程。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主要领导和市政府各位副市长、秘书长参加了会议,市政府与县(区)和市直22个部门签订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倪玉平要求:
实施民生工程必须做到落实政策不打折、工作推进无缺陷、责任追究不含糊、保持先进不动摇。
元月初,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下发了全年民生工程工作意见,将全年任务细化为10大类45小项,明确责任单位、工作要求、完成时限。
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成员单位及时贯彻会议精神,层层分解目标,明确落实责任。
三是政策制定到位。
2月中旬,市政府下发了《关于XX年实施45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制定了《关于民生工程责任追究规定》、《民生工程资金审计监督实施意见》、《民生工程督查督办制度》和50个项目实施方案,做到民生工程实施到哪里,制度建设延伸到哪里,规范管理跟进到哪里。
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成员单位也及时制定了民生工程实施细则及有关配套政策。
(二)强化推进措施,坚持“三个落实”,实施效果抓“好”。
一是落实协调推进机制。
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民生工程横向协调推进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民生工程纵向协调推进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市财政局内部科室民生工程协调联动机制的意见》。
横向上,建立起“年有目标、季有任务、月有计划、旬有推进、周有安排”的推进制度;
纵向上,建立起“周有暗访、旬有报告、月有通报、季有检查、年有考核”的协调制度;
内部协调联动机制方面,明确了民生办和有关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出台了资金操作规程,协调配合到位,整体合力增强。
全市上下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财政具体协调、部门牵头落实、社会广泛参与”和“市县(区)联动、横向互动、纵向推动、合力攻坚”的协调推进机制,有效地推动了我市民生工程又好又快实施。
二是落实政策支持机制。
按照民生工程实施优先的原则,坚持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标准建设,优先安排建设用地、优先审批规划方案、优先组织招投标,认真落实好民生工程税费、用电等优惠政策,确保了项目早规划、早设计、早建设。
工程类项目完工率超过80%,部分项目已提前交付使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即将全面完工交付使用,民生工程“当年建成、当年使用、当年见效”的目标有望提前实现。
保障类项目政策全面兑现到位,资金按月发放,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等已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是落实长效运行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专门开展了建设类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
从4月初开始,历时3个月时间,在全面自查、重点抽查基础上,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意见,制定下发了《加强民生工程建设管理意见》,推行包括项目公示制、管护责任制在内的建设类民生工程“十制”管理。
卫生部门建立起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行行政、业务、药品、财务“四统一”的运作模式,发挥整体优势;
水务部门探索城市管网向农村延伸的供水建管一体化管理模式,切实保证了饮水质量安全;
交通部门落实了“村村通”公路管护主体,明确了管护责任,配合有关部门提出了“户户通”方案。
真正把民生工程建成人民群众满意工程,让更多的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到民生工程带来的实惠,建立起民生工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三)强化财力保障,坚持“三个优先”,资金配套抓“快”。
一是优先安排资金。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新增财力70%以上用于改善民生,有效地保证了民生工程的资金投入,民生工程自然稳定的增长机制已基本建立。
财政部门建立了民生工程预算制度,专门制定了《铜陵市民生工程资金筹措方案》,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做到民生工程资金足额安排;
调整了市、县(区)资金承担比例,减轻县(区)财政配套压力;
对新增目标任务所需资金采取调整支出结构、年初预留经费等措施予以解决。
XX年,全市实施民生工程投入资金达到5.6亿元,比上年增长40%以上,其中:
中央及省财政承担超过2亿元,比上年增长近1倍;
市、县(区)财政承担约3.6亿元,比上年增长26%。
二是优先拨付资金。
专门制定了《铜陵市财政局民生工程资金内部操作规程》,对指标下达和资金拨付的时间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建立起民生工程资金拨付和资金调度“绿色通道”,加大了资金拨付力度,做到及时申请、及时拨付,市本级配套资金拨付进度普遍达到或超过序时进度。
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对政策已明确、上级资金暂未到位的“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等项目,采取垫付资金办法兑现政策,让老百姓更早地得到实惠。
三是优先配套资金。
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配套投入力度,着力提高保障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由100元提高到130元,增加部分由市、县(区)两级财政承担,增加投入900多万元;
市财政为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农家书屋分别多配套10万元、1000元;
为加快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实施项目,增加投入500多万元;
从政府转贷资金中优先安排廉租房建设资金500多万元;
率先在全省建立了财政补助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市区老年人生活补助制度,实施了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食品安全等工程。
与此同时,严格资金管理。
财政部门专门制定了每项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补助类资金严格执行阳光操作办法,工程建设类资金严格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了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开展县(区)配套资金专项督查,清理规范了补助类民生工程打卡(发放)名称,让受益对象及时足额领取“明白钱”。
(四)强化协调督查,坚持“三个结合”,督促整改抓“严”。
一是坚持调度会议制度与明查暗访活动相结合。
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召开7次民生工程调度会,推进民生工程全面加快实施。
市民生办召开6次项目推进会,听取了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等16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汇报,协调解决了农村低保等17个项目的具体问题,及时分解落实省民生工程新增任务。
认真开展明查暗访活动,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财政局领导分别带队,先后开展12次明查暗访活动,重点抽查了农村沼气工程等15项民生工程建设情况;
9月份集中对全市630个建设类项目进行了拉网式的现场督查,全面践行“一线工作法”,真正做到在一线倾听民意,在一线指挥协调,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检验成效。
对项目实施未达到序时进度或工程未按计划开工的,及时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市直主管部门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县(区)政府真正承担起实施主体责任,通过“一问题一剖析”、“一检查一解决”,不断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
二是坚持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
为推动民生工程加快实施,确保民生工程各项惠民政策得到落实,决定全年各组织开展两次专项督查、综合督查。
6月份和9月份分别完成了第一次、第二次专项督查,7月份完成了第一次综合督查,即将开展第二次综合督查,督查结果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得到了及时整改落实。
同时,为保证督查结果公平,督查工作取得实效,统一设置了督查指标,采取随机抽查、量化考核、实证得分以及市、县(区)同步扣分办法组织督查,督查结果计入年度民生工程考核总分,形成了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齐抓共管、争先进位的工作局面。
三是坚持社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相结合。
市人大办、政协办、监察局组织百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对45项民生工程开展了视察督查活动,既扩大了民生工程的社会监督面,又确保了财力向民生工程倾斜,更为完善民生工程实施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市学习实践办组织群众代表、党风(行风)监督员对民生工程进行了视察,有代表感叹地说:
“作为一个市民,感到生活在这个城市非常幸福”。
市审计局开展了民生工程专项审计监督活动,把民生审计与预算执行、工程项目审计结合起来,构筑起民生资金安全“防火墙”。
市统计局选择了7个受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程度高的个人补助类项目开展民生工程问效评价活动,发放调查问卷2169份,收回有效问卷2167份,群众满意度达95.5%。
通过视察督查、审计评价活动的开展,实现了民生工程民众受益最大化,行政成本最小化,确保各个环节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制度建设,坚持“三个规范”,基础工作抓“实”。
一是规范管理制度。
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要求,针对今年民生工程项目增多、难度增加、强度增大的实际,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以机制强保障,建立了民生工程联系点制度、调度会制度、交办督办制度、明查暗访制度、项目公示制度、现场督查制度、挂牌督办制度,完善了民生工程信息报送制度、报表报送制度、情况通报制度、舆论监督制度,为民生工程的规范实施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是规范工作制度。
制定了民生工程成员单位和联络员制度,明确了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职责。
制定民生工程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每月召开民生办会议、每周召开民生办工作例会,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建立了月度工作计划制度,全年任务分解到月,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完成时间。
编发了70期《民生工程简报》,及时反映工作动态、总结部署工作,为交流工作经验提供了平台。
县(区)和各成员单位以改革的精神和服务的理念推动实施好民生工程,普遍建立工作联系点,实行重心下移,坚持每月深入基层不少于一次,指导开展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是规范基础工作。
各级各部门按照《加强民生工程办公室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加强了民生办的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民生办的牵头抓总作用。
规范档案管理,出台了《铜陵市民生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按照统一格式、统一内容、统一建档的原则,做好民生工程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尤其是规范了培训类民生工程档案管理;
加强民生工程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建立起数据清晰、查询便捷的民生工程动态信息数据库。
(六)强化舆论氛围,坚持“三个加强”,宣传政策抓“广”。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
为提高人民群众对民生工程的知晓度、满意度和支持度,在市政府网站、市财政网站常年开设民生工程专栏,全面系统地介绍惠民政策;
开展民生工程《行风热线》上线活动,倾听百姓呼声,与市民直接交流;
召开网友座谈会,组织《市民论坛》在线访谈活动,回答网友提问,广泛听取意见;
编印《XX年度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手册》、《月度民生工程项目进展手册》;
在《铜陵日报》开辟专栏,每月公示民生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通过上述渠道,完完全全地把惠民政策完完整整地展示给城乡居民,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力求真正把惠民政策兑现好、落实好。
二是加强成效宣传。
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民生工程实施效果宣传。
充分运用媒体、简报、手册、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宣传民生工程的政策、做法和实施成效。
在集中宣传活动期间,新闻媒体专门成立宣传报道组,组织记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实地采访,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改善民生的新要求,及时报道各级领导干部践行科学发展观、落实“一线工作法”和实施民生工程工作的新举措,重点报道民生工程实施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实惠,专门开辟“提升民生工程”专栏(专题),推出“科学发展在铜陵系列深度报道之民生工程篇”专栏,刊发记者长篇通讯,加发编者按、百姓心声和记者感言,配发图片与文字说明。
三是加强对外宣传。
在抓好对内宣传的同时,加大在中央、省级媒体上的宣传力度。
《新华社》、《光明日报》、《人民网》、《安徽日报》等媒体报道了我市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和免除涉农行政性收费、食品安全、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民生工程。
省《民生工程简报》头条刊登了《铜陵市委书记姚玉舟强调将民生工程做好做实做出成效》、《铜陵市民生工程实施要求行动早、效果实》、《铜陵市八项举措推进民生工程实施》、《铜陵市开展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
完成省民生办组织的报告文学《民生为天——安徽省民生工程纪实》在我市的创作报道工作。
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的宣传,既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又使民生工程建设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拥护。
二、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
(一)生活保障类12项民生工程政策落实到位,已实现年初目标任务或超过计划(序时)进度,补助资金及时兑现。
1.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目标任务:
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使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得到稳定保障。
进展情况:
已完成扩面任务,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补助10499人,保障覆盖面提高了0.6个百分点,补助金额799万元。
2.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
健全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使五保户供养标准达到农村平均生活水平。
补助1714人,补助金额361万元,集中供养人均标准超过3180元/年,分散供养人均标准超过2220元/年。
3.完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制度。
将符合政策规定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基本生活费补助范围。
补助28人,按照低保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从7月1日起,保障标准提高至290元。
4.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加大特困群众大病医疗的医前、医中救助力度,努力实现程序便民化、救助适时化、运行规范化。
共救助688人,救助金额262万元;
继续资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5.完善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机制。
对艾滋病、结核病、急性和现症晚期血吸虫病、人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病人及时进行医疗救治;
完成295人次的晚期血吸虫病病人救治任务,并对其医疗救治费用按规定标准给予减免;
对艾滋病特困对象按规定开展生活救助。
共救治901人次(其中晚血病人243人次,占年度计划的82.4%),救治救助金额132万元。
6.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及时足额发放奖励(特别)扶助资金,兑现扩面提标政策。
确认奖扶648人、特扶334人、“双提”881人,由市财政垫付部分资金,补助金额122万元。
7.建立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建立健全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落实各项助学政策,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资助4470人,补助金额360万元。
8.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及时足额将直补资金发放到移民个人,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补助510人,由市财政垫付部分资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9.建立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机制。
全面落实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并逐步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3000户;
廉租房建设2723套。
租赁补贴发放补助3362户,发放补贴498万元;
廉租房交付使用87套、已完工尚未交付使用18套、在建2618套。
10.建立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
对符合政策规定的4036名重度残疾人给予生活救助,其中城镇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600元补助,农村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360元补助。
补助4224人,由市财政垫付部分资金,补助金额182万元,实现应救助尽救助。
11.实施敬老工程。
完善市区老年人生活补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给予生活补助;
对符合条件的独居老年人,享受政府出资购买的每人每年365小时(每天1小时)居家养老服务;
建成老干部活动中心门球场,建设1所老年大学分校。
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4447人,补助金额684万元;
享受居家养老服务400人,金额80万元;
门球场正在进行草坪场地建设,老年大学分校已签订购置合同,确定校址,即将装修。
12.完善城乡特困群众“阳光”救助制度。
继续对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给予临时性、应急性生活救助,开展就业、教育、医疗等专项救助,实现救助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出台《城市低收入家庭专项救助实施细则》,共救助433人,救助金额49万元。
(二)参保服务类14项民生工程扎实有序推进,普遍超过序时(计划)进度,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正在加快实施。
13.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参合率达90%以上,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30元/年。
参合人数300776人,参合率为97.3%,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30元/年,筹资额3910万元,共补偿40028人次,补偿金额2844万元。
14.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户口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按标准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
拨付到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2880万元,全面免除学杂费,免费教科书、作业本全部发放到学生手中,为70名寄宿生发放了生活费补助。
15.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不少于14万人,基本实现全覆盖。
办理参保登记155391人,其中居民缴费645万元,学生缴费已经启动;
共报销7942人,报销金额1651万元。
16.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和残疾人就业援助工程。
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完成不少于200例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
扶持残疾人不少于550名,帮助70%以上的扶持对象实现就业,为每位扶持对象无偿提供不少于1000元启动资金。
成功实施了221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回访率达20%;
为550名残疾人发放启动资金82万元,实施了技术技能培训。
17.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种植业、养殖业参保率不低于70%,提高政策到位率和理赔兑现率。
油菜投保16.1万亩,参保率99.32%;
水稻投保19.28万亩,参保率82.7%;
棉花投保6.1万亩,已实现应保尽保;
能繁母猪投保8514头,参保率96.2%;
累计承保金额12651万元,保险赔款39万元。
18.新型农民培训工程。
完成培训任务8800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5800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1000人,农民创业培训XX人。
开展新型农民培训6799人,占年度计划的77.3%,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4354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858人、农民创业培训1587人。
19.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
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8000人,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率达60%以上,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开展农民工培训6791人,占年度计划的84.9%,取得证书合格率达72%。
20.提高城乡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进行补助,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人数2400对以上,适龄儿童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常规免疫接种率以乡(街道)为单位不低于90%,完成1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1198例,补助金额72万元;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2130对,占年度计划的88.75%,补助金额31万元;
累计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8万针(剂)次,各类接种率均在99%以上;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已完工尚未投入使用。
21.全面完成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综合治理。
完成全市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综合治理,加大血吸虫疫区综合治理项目建设,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完成胥坝乡血吸虫病传染源综合治理项目建设。
弃养牛647头、羊594只,以机代牛78台(套);
1800座卫生厕所中投入使用1191座,完工尚未投入使用532座,尚未开工77座;
共查螺914万m2,灭螺169.8万m2;
血防健康教育项目已全面铺开。
22.完善低收入群体法律援助制度。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440件。
办理416件,占年度计划的94.5%。
23.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参保率不低于30%。
参保登记工作全面铺开。
参保33250人,缴费金额13706万元,享受人数6370人,发放金额222万元。
24.食品安全工程。
健全食品抽检机制,完善地产水产品和蔬菜质量管理体系,食品抽检不少于XX批次,制定11个水产品和30个地产蔬菜养殖、种植规程,增加5个农贸市场农残检测点,提升食品安全性。
抽检食品1658批次,占年度计划的82.9%,公布7次检测结果,发布9次食品安全预警通报;
已制定印刷14个水产品、39个地产蔬菜养殖(种植)规程;
增加的5个蔬菜农残检测点已投入使用,纳入正常管理。
25.实施就业“1+2”工程。
开展城镇人员职业技能培训10000人,新增就业XX0人(其中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不少于XX人)。
完成城镇人员职业技能培训7785人,占年度计划的77.85%;
新增就业15339人(其中购买公益性岗位1610个),占年度计划的76.7%。
26.免收涉农行政性收费。
免除涉及农民的生活类、生产类行政性收费,实现涉农行政性项目“零收费”,减轻农民负担。
免除涉及农民的33项生活类、生产类行政性收费,受益农民42429人。
(三)工程建设类19项民生工程项目加快推进,多数项目部分提前投入交付使用;
菜市场改造、廉租房建设亟待加快建设。
27.积极推进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