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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2013年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对外招商引资)

一、项目目标

通过加大对农业对外招商引资、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示范及农产品贸易促进的支持,吸收境内外资金,增加对我省农业投入,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节省农产品营销成本,提高农业效益。

二、建设内容及支持环节

(一)对外招商引资活动补助。

主要用于支持农业部门参加各类招商引资洽谈会所进行的项目开发、包装、策划和信息发布等环节,重点支持我省以台创园等园区为平台所开展的各类招商引资活动,及市县参加部、省举办的招商引资活动。

(二)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示范项目补助。

主要用于支持畜产品、茶叶、蔬菜、水果等优势农产品示范基地开展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国际认证活动。

(三)农产品贸易促进补助。

主要用于支持申报单位参加各级展览、展销活动和利用农业电子商务所开展的贸易促进活动。

三、申报条件和补助标准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限申报一个专项项目,招商引资类和农产品贸易促进类单个项目资金规模控制在5万元,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示范类单个项目资金规模控制在8万元。

(二)经审核确立实施补助的项目,省级主管部门将对项目进行追踪考评,严格监督管理体制,项目实施单位年终需提供项目总结报告。

附件3-1-3:

2013年农业产业发展(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

一、建设内容、规模及要求

本专项支持8个方面的内容:

(一)绿肥生产示范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

在湘中、湘东、湘南县市区建立绿肥生产示范和良种繁育基地20个,绿肥生产示范面积在4000亩以上;

绿肥良种繁育基地建立在一季稻区,示范面积在2000亩以上,种子生产量不少于60吨。

每个示范基地投资15万元左右。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技术示范。

在3个县市区按照《湖南省高标准农田稻田建设技术规范》要求,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技术示范,示范面积不少于1000亩。

每个县资金控制在20万元左右。

(三)补充耕地后续培肥与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示范。

在5个县市区开展补充耕地后续培肥与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示范,每个示范面积不少于1000亩,每个县投资20万元左右。

(四)节水农业集成技术示范。

在5个县市区开展节水农业集成技术示范,面积不少于1000亩。

按照节水农业集成技术示范方案,每个县投资15万元左右。

(五)配方肥示范推广应用。

在早稻、晚稻、油菜、棉花和柑桔主产区,选择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基础好的10个县市区开展配方肥示范推广,促进我省配方肥推广应用。

支持4个茎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利用测土配方施肥专家咨询外交开展小智能配肥个性化施肥服务试点。

每个示范县市区资金控制10万元左右。

(六)耕地质量与土壤墒情监测。

对省部级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定位监测点进行采样、分析、情况调查,动态监测土壤肥力与墒情,每个监测点资金3万元。

(七)省级耕地地力评价与耕地数据管理中心建设。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数据库应用技术,收集汇总全省各项目县市区基础数据,全面启动省级(区域)耕地地力评价工作,建立省级耕地数据管理中心,投资80万元左右。

(八)配套支持国家级财政项目实施。

1.配套支持完成国家级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实施任务100万元。

(1)主办所有项目单位管理与技术综合培训、有关软件应用和化验检测人员培训;

(2)组织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现场经验交流;

(3)组织开展专家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以及项目检查、成果宣传和验收;

(4)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参与测土配方施肥的有效形式和运作机制;

(5)完善测土配方施肥工作体系、服务体系和配方肥营销体系等;

2.配套支持完成国家级土壤有机质提升示范县建设任务100万元。

(1)做好中央财政支持我省46个县市实施的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的宣传发动、技术培训、指导服务和效果监测等工作;

(2)做好省级耕地地力提升专项绿肥种植技术模式探索和完善,绿肥种植技术规程制定,组织技术培训、测产验收、现场观摩、效果监测和工作总结;

(3)做好高标准农田改土培肥技术与补充耕地后续培肥技术模式探索与完善。

二、支持环节

本专项年度投资额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耕地地力提升各个基础性、公益性和技术性环节。

包括物质采购,采样分析化验,技术培训,效果监测,试点区域试验示范补助以及按照农财两部精神,配套支持国家级财政项目实施等。

三、申报原则

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原则上只申报上述建设内容8项中的1项(子项7和8除外)。

四、有关要求

申报省级耕地地力提升专项的县市区,除领导重视耕地质量管理与建设工作,还应符合以下相应条件:

(一)申报“绿肥生产示范”和“绿肥种子生产示范”的县市区,2012年绿肥种植面积应在5万亩以上(以省统计局公布数据为准,下同)。

(二)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技术示范”的县市区,历年高标准粮田建设质量高,运行效果好。

(三)申报“补充耕地后续培肥试点”的县市区,耕地质量管理工作基础好,历年补充耕地面积大,与国土部门工作协调较好,每个补充耕地项目集中连片不小于300亩。

(四)申报“节水农业集成技术示范”的县市区,在湘东、湘南、湘西、湘北和湘中节水农业集成技术示范应用效果好。

(五)申报“配方肥示范推广应用”的县市区,近年配方肥使用面积占到总面积的50%以上。

(六)申报“省级耕地地力评价与耕地质量数据管理中心建设”的依托单位,长期从事全省土壤肥料技术应用工作、技术力量强,具备相应工作基础。

附件3-1-4:

2013年农业产业发展(蔬菜产业发展)

通过蔬菜产业发展专项项目的实施,引导全省蔬菜产业发展。

再用一年时间,全省蔬菜专业基地基本达标,实现市场供应保障,价格基本稳定,菜农稳定增收,蔬菜产业健康发展目标。

二、项目名称、安排原则、主要支持环节、建设内容和单个项目资金控制规模

项目名称:

2013年蔬菜产业发展项目。

安排原则:

突出重点。

2013年蔬菜产业发展项目重点扶持蔬菜基地、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建设、完善运转蔬菜预警系统和市长负责制考核奖励。

其中蔬菜基地引导扶持12个重点项目,63个一般项目,现代设施蔬菜示范项目2个;

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引导扶持4个项目;

蔬菜预警系统扶持1个项目。

主要支持环节、建设内容和单个项目资金控制规模:

(一)蔬菜基地建设

选择基础条件相对好的扶持12个重点蔬菜基地,每个项目在30万元以内;

扶持63个特色蔬菜基地,每个项目在10万元以内。

主要引导支持基地沟渠路、大棚、喷滴灌、病虫害与质量安全控制设施建设。

(二)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建设

重点引导扶持4个育苗中心,每个项目30万元。

主要支持育苗设施建设。

第一年育苗能力至少要达到600万株,五年达到3000万株。

(三)现代设施蔬菜示范基地建设

重点支持2个省级单位开展现代设施蔬菜科研与示范展示,每个项目40万元。

(四)完善运行蔬菜生产信息监测预警系统

重点支持完善运行省级蔬菜预警系统,主要是对全省40个重点基地县蔬菜生产及部分批发市场与集贸市场蔬菜流通的信息监测,及时掌握大白菜、辣椒等22种主要蔬菜的生产动态情况。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逐步在全省推广和建立健全蔬菜生产信息监测体系,科学研判发展趋势,适时发出预警信息,指导农民合理安排生产,引导产品有序流通,增强调控的主动性,促进生产有序发展、市场价格稳定。

支持金额52万元,支持环节主要是信息员工作经费、人员培训、完善相关设备购置、日常运行等。

(五)市长负责制考核奖励。

按照年初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状,年底验收的结果,对14个市州政府及省政府蔬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共100万元,其中市州政府90万元,省政府蔬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0万元。

三、项目申报条件

蔬菜专业基地建设项目原则上由基地主管部门、蔬菜合作社、龙头企业承担;

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建设项目原则上由育苗中心承担;

蔬菜生产信息监测预警系统运行项目省蔬菜质量监测管理中心承担。

附件3-2-1:

2013年农业产业安全管理(外来物种管理)

外来物种管理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目标:

2013年,重点开展加拿大一枝黄花、豚草、假高梁、空心莲子草、凤眼莲和福寿螺等6种重大危险性农业外来入侵生物集中灭除,集中铲除100万亩以上,使重点区域灭除率达到70%以上;

开展外来入侵生物的化学、生物防治技术试点示范,建立综合防治示范区;

组织开展生物、化学和物理综合防治方法研究,形成从预防到控制的技术体系。

(二)安排原则:

一是所在市(州)、县(区)农业局已成立外来物种管理机构。

二是优先安排加拿大一枝黄花、豚草、假高梁、福寿螺、水花生、水葫芦等外来物种危害比较严重的县市区。

(三)主要支持环节

一是外来物种的监测、预防、调查工作进行补助;

二是外来入侵物种防治所需的药剂、药械费、人工费等进行补助;

三是开展外来入侵物种防治的各种培训。

(四)建设内容

1.危险性外来入侵物种普查。

重点对加拿大一枝黄花、福寿螺等6种外来入侵物种的扩散方式、危害性质、分布区域与面积、危害程度、农业生产直接经济损失、对生物多样性危害的生态损失、各地控制技术进行全面普查,提出外来入侵物种对农业生产、生物多样性的经济与生态影响评估报告。

2.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

对潜在发生严重危害的入侵物种,建立野外监测站,制定野外监测与预警的技术与方法,分析、处理监测的数据,组织开展风险评估,提出控制预案。

3.外来入侵物种应急扑灭。

按照《湖南省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和外来生物入侵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对我省重大危险的外来入侵物种如加拿大一枝黄花、豚草、假高梁、福寿螺、水花生、水葫芦等开展应急扑灭,采取人工防治、生物、化学防治相结合的方法,集中灭除100万亩以上,控制其危害,防治其蔓延扩散趋势。

4.监督管理与宣传培训。

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结合外来入侵物种灭毒除害行动,编写适用于基层科技人员与公众使用的农业外来入侵生物防治技术的科普读物,开展宣传培训,举办外来入侵物种防治技术培训班等。

(五)单个项目资金控制规模

原则上每个项目安排资金额度为5~10万元。

三、项目申报条件、申报范围和项目数量

(一)申报条件:

一是所在县市区加拿大一枝黄花、豚草、假高梁、福寿螺、水花生、水葫芦等外来物种危害比较严重,二是所在市(州)、县(区)农业局已成立外来物种管理机构。

(二)申报范围、数量:

项目申报由各市州、省直管县市农业局承担,由其所属的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原则上每个市(县区)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

附件3-2-2:

2013年农业产业安全管理(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

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

(一)项目目标

2013年,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项目重点通过继续在96处监测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定位监测,基本摸清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情况,对农业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做出评价,为开展环境保护和管理、改善农业环境质量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和评价资料;

以蔬菜、茶叶、水果和水稻等为重点,建设6个省级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使示范基地实现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努力打造一批无公害农产品品牌;

对珍稀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进行调查,对现有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区)进行动态监测,筛选具有优异形状的野生植物,为野生植物的开发利用奠定基础;

继续加强市、县(区)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对重点区域农业环境质量进行调查监督,为推进农产品产地安全分类管理提供支持;

建设一批循环农业示范点,示范推广农业节能减排模式技术。

(二)项目安排原则

一是农业环境定位监控。

在全省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如湘江流域、环洞庭湖区等地设置定位监控网点,对农业环境中的污染物进行经常性监测。

二是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

重点安排在已开展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县、市(区)。

三是农业野生植物保护。

原则上安排在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分布比较丰富的地区。

四是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体系建设及农业环境质量监督管理。

原则上安排在农业环保工作成绩突出,机构人员配备齐全,积极开展农业环境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市、县(区)农业环保站。

五是循环农业建设。

重点安排在具有良好循环农业建设基础的县、市(区)。

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项目资金使用方向主要包括监测化验费、示范基地耗材购置费、样品封存与制备费、必要设备购置费、试剂和耗材购置费、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和材料印刷费等。

1.农业环境定位监控:

对农业环境中的污染物进行经常性监测,调查农业生态环境发展变化情况,对农业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做出评价,为开展农业环境保护和管理、改善农业环境质量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和评价资料。

2.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

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推广新型杀虫灯、水果套袋、减药减肥等无公害生产新技术,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强化农业生产资料和生产技术的统一管理,开展统一供种育苗、统一肥水管理、统一防治病虫害、统一收获、统一销售的配套服务,减少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不断优化产地生态环境。

3.农业野生植物保护:

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果树、野生花卉、野生药材等资源调查,建立GPS/GIS数据库。

对重要野生植物资源进行抢救性收集和异地安全保存。

对已建成的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区)进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物种消长和生态环境变化情况,建立原生境保护点(区)监测预警信息系统,确保保护点(区)农业野生植物正常生存繁衍。

4.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体系建设及农业环境质量监督管理:

完善项目市、县(区)现代化办公设施,添置农业环保监测设备,对重点区域农业环境质量和农产品产地环境进行调查监督,为推进农产品产地安全分类管理提供支持。

5.循环农业建设:

开展循环农业建设试点示范,示范推广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十大技术,形成农业废弃物有效利用、农业生产良性循环的新模式。

原则上每个点安排资金额度为5万元。

三、项目申报条件与范围

该项目在全省范围内的相关市、县(区)开展,原则上每个市、县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

承担项目单位需配备有专门的技术队伍,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具备承担农业环境保护管理、资源调查及日常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的能力。

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选址要求农业生态环境良好,且周围3公里范围内没有工业“三废”等污染源;

基地基础设施和群众文化素质较好,生产具一定规模,作物连片集中,产品地方优势比较明显或已纳入全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

农业野生植物申报市、县(区),要求被保护物种为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且分布比较集中。

附件3-2-3:

2013年农业产业安全管理(农作物种子安全管理)

农作物种子安全管理

二、安排原则、主要支持环节、建设内容和单个项目资金控制规模

(一)安排原则。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会议精神,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确保我省农业用种数量安全、质量安全、种性安全。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管理。

二是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

三是加强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管,包括省级农作物亲本种子质量的监督和检测、转基因种子的安全管理、新品种真实性检测和新品种保护;

市州农作物杂交种子子一代的质量检测;

加大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和纯度种植鉴定工作,确保全省不发生大的种子安全事故和种子质量事件。

四是进行农作物种子新品种试验。

(二)主要支持环节、建设内容和单个项目资金控制规模:

1.农作物种子生产管理:

重点支持种子生产大县(市、区)进行农作物种子生产管理。

对本辖区内生产的主要农作物种子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和纯度种植鉴定。

2.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督:

(1)重点支持省种子管理局对全省范围内生产、销售的主要农作物种子进行拉网式质量监督抽查和种子市场执法检查。

(2)重点支持粮食生产大县对本辖区内生产、销售的主要农作物种子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和种子市场执法检查。

3.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

(1)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省级):

重点支持省农作物种子南繁中心进行农作物种子纯度种植鉴定,省种子质量检测中心进行农作物种子品种真实性、水分、发芽率、净度等质量检测,省农作物种子救灾储备中心进行省级救灾备荒储备种子监督检查。

(2)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市州):

重点支持14个市州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的水稻、玉米、棉花、油菜、西瓜等主要农作物种子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和纯度种植鉴定。

(3)农作物种子新品种试验:

重点支持省农作物良种引进示范中心进行新品种种性试验、区域试验、审定和安全性展示等工作。

三、项目申报条件、申报范围

按照《指南》规定的各类项目投资范围、支持重点择优申报项目。

项目承担单位为承担种子质量监管、市场监管及新品种展示示范、试验,种子质量检测、种植鉴定任务、储备管理的省、市、县(区)种子管理部门;

承担试验及研究任务的相关单位。

附件3-2-4:

2013年农业产业安全管理(农作物种子安全管理

-种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管理

(一)安排原则:

为认真国务院加快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会议精神,加快我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健康稳定发展。

一是按照“省有展示中心、市有展示基地、县有展示园”的要求初步建立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网络,做好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

二是加强种子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市场监管水平。

三是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能力建设。

四是提高商业化育种水平,进行开展种业发展战略研究。

(二)主要支持环节、建设内容和单个项目资金控制规模

1.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

(1)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省级):

重点支持省农作物良种引进示范中心建立省级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中心、进行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

(2)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市州、县级):

根据省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方案,重点支持部分市(州)、粮食生产大县和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任务的市、县择优选建农作物新品种展示基地和展示园,引导农民“看禾订种”。

2.农作物种子管理体系建设:

重点支持省级种子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开展转基因种子的安全管理、新品种真实性检测和新品种保护等;

支持市(州)、县级农业部门建立种子管理机构,强化种子管理职能和市场监督能力。

3.农作物种子生产能力建设。

重点支持种子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推进“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集约化”基地建设、进行机械化制种试验、提升我省供种保障能力。

4.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研究:

重点支持骨干种子企业及相关单位开展商业化育种和杂交水稻种子全程机械化生产的产业化研究。

支持开展种业发展政策研究。

项目承担单位为承担新品种展示示范、转基因种子安全管理、品种检测等任务的省、市、县(区)种子管理部门;

承担其它试验及研究任务的相关单位。

附件3-2-5:

2013年农业产业安全管理(农业综合执法)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改善我省农业执法手段、完善执法制度、提高队伍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扎实推进我省农业行政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我省农业综合执法能力,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农业违法行为,积极维护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业农村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坚持“鼓励先进,带动后进,全面推进”的原则。

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本项目主要优先考虑执法水平较高、执法成效突出的基层农业行政执法机构。

鼓励先进,带动后进,全面推进,以示范带动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

(二)主要支持环节和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为加强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建设。

包括:

一是改善项目单位必须的执法手段。

添置照相机、摄像机、速测仪、冷藏箱等取证设备和执法装备,改善执法手段。

二是培训执法队员。

通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更新法律知识,掌握办案技巧,提升办案水平。

三是完善执法制度。

完善项目单位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认定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执法公示制度、回避制度等制度,提高执法效率,规范执法行为。

四是开展农业法律宣传。

通过项目单位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指导农民维权,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维权水平,杜绝假劣农资坑农等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

五是实施执法检查。

查处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资源与环境保、农业知识产权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

开展执法现场勘验及取证,追缴违禁农资及不合格农产品。

(三)单个项目资金控制规模。

单个项目资金控制在3~10万元。

三、项目申报条件、范围和数量

符合下列条件的市州、县市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报:

1.有编委正式批准定编定员的执法机构。

执法机构是实行公务员管理的行政单位,也可以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2.有一支素质较高的专司执法的队伍。

市州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在编人数不少于6人,县市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在编人数不少于8人;

执法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法律专业或农业类专业达到80%以上,全日制毕业或函授等其他形式法律相关专业毕业人数占30%以上;

有健全的执法人员进入条件要求和培训制度,100%通过培训(近半年调进的新队员除外),持证上岗。

3.有与执法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经费来源。

办公场所面积基本适应工作需要,设有听证室、执法案卷室、询问室、队长室及执法人员办公室。

有必需的采证取证设备。

执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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