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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传涛

  截至本月底,《慈善法(草案)》将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

7日,来自国家卫计委、中国疾控中心、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以及中国控烟协会等专家联名呼吁,在慈善法中禁止烟草捐赠。

据了解,国家卫计委在全国人大征求意见时,已明确提出建议禁止烟草企业以捐赠名义开展慈善活动,并且增加处罚条款。

(11月8日《北京晨报》)

  烟草企业到底应不应该被禁止做慈善的话题,其实并不新鲜。

只是因为近日《慈善法(草案)》被公开征求意见而再次在舆论场上占据了一定的位置。

对这一话题,广大网友分成了两派,一派认为烟草企业是合法企业,有权做公益和慈善;

另一派则认为,《慈善法》应充分考虑《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的相关规定,禁止烟草捐赠,禁止接受烟草捐赠,禁止表彰、宣传、报道烟草捐赠。

  这似乎是一个智者见智、仁者见仁的话题。

而根据此前一项民意调查显示,超过7成的网友认为我们不应该阻拦任何企业或组织做慈善。

毕竟,我国慈善事业现在正处于一个公信力降至冰点的时间段中,因此特别需要社会各方的捐赠,而且,一些人也确实需要帮助,而且,慈善本身没有什么错。

但对于许多控烟协会的专家而言,他们考虑的往往是建成希望小学、帮扶老人的企业如果是烟草,就会形成市场营销的行为事实,烟企的社会形象也将会以正面的姿态出现示人。

  笔者认为,我们在讨论这一话题时,应该绕不开我国烟草企业的经营特点——行业内完全的行政垄断。

通常来看,无论是地方的烟草专卖局,还是地方的烟草公司,都是一套人马,两套配置,合署办公。

这也就产生了一些问题,如果捐赠是以烟草专卖局的名义进行,则似乎就是在拿纳税人的钱进行捐赠,问题是,这个过程中并没有纳税人话语权的体现;

如果是烟草公司的名义,则就是以慈善的名义行市场营销。

  实际上,我国各级烟草公司,根本算不上是市场化的公司,在地方行政垄断的保护之下,企业很容易获得高利润。

而在“一套人马、两套配置”的运转模式下,谁也不能分清楚这是烟企的利润,还是烟草局的税。

只能说,在权力垄断模式之下,烟草上的所有利润都应该是全民所有,或者是政府所有。

在根本上,烟草公司与专卖局,是在利用国家公器赚钱,也没有处置其中利润与税收的权力。

这一点必须要明确。

  烟草企业上缴的利润与税收,不是不可以做慈善,而应该是以政府或全体纳税人的名义来做。

所以,对烟企或烟草专卖局而言,正常的合理的科学的做慈善模式应该是这样的——通过政府征收烟草税、提高烟草税或上缴利润的方式,政府把做公共事业或慈善的权力收过来,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烟草企业做慈善。

  讨论“慈善法应不应该禁烟草公司捐赠”的问题,貌似与垄断没有关系,其实是撇不开关系的。

在这种绝对化的垄断经营体制之中,烟草公司是替国家经营,专卖局是替国家管理,这个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管理体制,自然不应该自玩到嗨。

谁来做慈善、如何做慈善的权力归属问题,也一定要掰扯清楚。

在某种意义上,这和控不控烟甚至没有多少关系,而是与公民权利有关系。

(王传涛)

  堂吉伟德

  近期,一则“为哄女儿上幼儿园,北京老爸做了辆最萌校车”的网文和相关微博打动了不少网友,并且一度成为微博热门话题第二名和XX头条第一名。

记者调查发现,这辆所谓的“最萌校车”实际上是一场广告策划活动,目的是为了宣传一款游戏。

网文中提到的“父女俩”是一家策划公司找来的两位模特,并非真正的父女关系。

(《北京青年报》11月8日)

  当很多人还在为“最萌校车”的父女深情而感动,当很多爸爸们还在以此作为参照,为自己做得不好而愧疚之时,商业广告的事实让人从泪眼迷离而转化为愤怒。

再一次,个人的情感被深度伤害,再一次,借助于无良的炒作,达到了营销的目的。

网络将空间扩展得很大,也将传播的效率上演到了极致,然而人性的善良被别人轻易利用后,这样的欺骗式营销,也是用道德伤害式手段,对公众信任的粗暴伤害,并加速群体之间的不信任。

  社会不信任之造成的损失,已然成为社会最大的灾难。

2014年,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田锦尘指出,据有关方面统计,每年中国企业因为诚信缺失,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了6000亿,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非常大。

这还只是纸面上的数据,更大的损失在于失信所产生的冷漠、麻木与疏离,并最终造成“见扶不扶”的道德困境。

当下一次,真正的善良与柔弱被表达出来之时,公众却因为天然的怀疑而再也没有泪点,哪个时间广告公司又靠什么来借机营销?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欺骗虽然引来了巨大的眼球效应,却让整个道德加速滑落。

诸如“最美女孩跪地给流浪汉喂饭”、“母亲跪行求助”等营销炒作,因为“太过感人”而成为当时最大舆情源之一,远比“汪峰上头条”来得更容易。

然而当爱心涌动,情感泛滥之际,却惊闻这不过是网络推手的精心策划,是出于打广告的有意炒作,那种受到欺骗的感觉,让人无论如何也难以接受。

很显然,当下一次出现类似的事件之后,是真还是假便成为公众心头挥之不去疑问。

  对于这诸多“非道德性炒作”事件,最后的处理也依然停留在“道德谴责”的层面,从之前的共同声援,到最后的全面谴责,在“秀下线”的商业炒作面前,道德规范的作用很难被有效发挥。

少了法律层面的实质性惩戒,也会让少了风险顾忌的不良者,无以为戒反倒变本加厉。

在这种情况下,把利用慈善、道德、爱心与情感的商业炒作行为,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已然成为当务之急。

  最萌校车系炒作行为,因为其利用了未成年人代言,违反了新《广告法》第三十八条“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的规定。

然而假若此营销没有使用未年人代言,而像“跪地喂饭”或者“冰桶挑战”式的弄虚作假,但同样符合广告法中的“虚假宣传”或者“内容不实”的规定,并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比如警告、罚款等,让其承受名誉和经济上的损失,虚假宣传行为不但无以获利反受其害。

  当然,在一个征信体系完善的社会里,如此“秀下线”的行为,显然会受到道德与法律的双重惩罚。

目前,我国社会诚信体系还不健全,尚无法发挥应有的威力,而法律的管控范围也相当有限,很有必要按照统一的原则,将具有“欺骗性”的共性问题纳入法治的范畴,实现了德与法的双管齐下后,卖萌式虚假宣传才不会无节制的挑战道德底线,触及法律权威。

(堂吉伟德)

  段思平

  去政府部门办事,有时会遇到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最后还无法追溯,拿他没办法。

近日,记者发现,一款由民间推出的名为“大众点官”的APP悄然上线。

开发者说,希望人们把遭遇和评价发上来,他们将定期送到被点评的单位,大家的一点、一戳,一定会促使作为公仆的“官”们脸色变得好看。

因为,好看,是他们本应有的颜色。

(11月8日《北京青年报》)

  “大众点官”这个名字,显然借鉴了餐饮点评类软件“大众点评”,其运作模式也确有相通之处,都是由用户对服务进行评价,只不过评价对象有所不同。

“大众点官”点评的是政府部门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并可以留言具体说明。

有媒体称,“大众点官”专给政府挑毛病,这其实并不客观,实际上用户也可以给好评。

只不过,在“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背景下,以差评鞭策政府部门改进服务的人更多一些罢了。

  如何改进政府部门工作作风,这个问题不仅民众关心,其实政府部门自己也十分重视。

为了监督职能部门,敦促其为人民服务,各地设置了很多监督机制,比如通过纪委暗访,抽调各部门人手成立治庸问责办等等。

但这些办法无一例外都带有“运动式”、“一阵风”的弱点,短期内确实有改观,长期看效果不明显。

  并且,政府部门内部监督毕竟属于同体监督,很难克服一些天然缺陷,比如暗访有人通风报信;

部门间存在利益纠葛或人事羁绊,在监督中可能“手下留情”等等。

异体监督则不同,具有透明度更高、范围更广、力度更大的显著特点。

像“大众点官”这样的手机软件,借助互联网优势,让每个公民都有机会点评政府服务,并将自己的点评呈现出来,这就有利于形成监督舆论场,对政府部门进行倒逼。

  作为一款民间公益类手机软件,“大众点官”的独立性毋庸置疑,但其结果要做到真实可信,还关系到一些技术问题,比如评分测算公式是否科学,点评者的隐私能否得到保护,点评数据能否切实发挥倒逼作用等等。

因此,一方面“大众点官”也要做到透明公开,将其运营模式、数据算法等情况向用户进行披露,另一方面政府部门要给予积极回应,对“大众点官”呈现出的一些问题进行调查与整改。

  “大众点官”作为一款手机软件才刚刚起步,其后续发展如何还不好判断,但这种民间发起、借助互联网思维监督政府的模式与趋势却不可逆转。

政府部门应该看到这种趋势,看到民众监督政府的强烈愿望,创造更多机会满足民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借助民间力量,达到改进作风的最终目的。

(段思平)

  高亚洲

  什么样的工作既能确保获得满意的收入,又有一定的可自由支配的闲暇时间?

今年登上职业幸福感“顶峰”的就是——自由职业者。

在由《小康》杂志社联合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等进行的“2015中国幸福小康指数”调查中,排在“公众眼中最具幸福感的职业”排行榜前十的依次是:

自由职业者、教师、政府官员、艺术工作者、普通公务员、导游、民营企业家、健身教练、演员、创业者。

(11月9日《扬子晚报》)

  自由职业一个什么样的职业呢?

根据XX百科中的解释——指自己雇用自己,香港人译作“自雇人士”。

根据《韦氏大词典》,自由职业者是脑力劳动者(作家、编辑、会计等)或服务提供者,不隶属于任何组织的人,不向任何雇主作长期承诺而从事某种职业的人,他们在自己的指导下自己找工作做,经常但不是一律在家里工作。

据此它还有另外一些别称——顾问、临时工、个体户、承包人,由此再来问一个问题:

顾问、临时工、个体户、承包人是最具幸福感的群体吗?

万能临时工的出现,会让多少人对这个答案存疑呢?

  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自由职业者自然有其合理存在的原因,比如社会分工趋细背景下的结构重置,比如价值多元化背景下的职业选择,不过,也很显然,自由职业者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概念,而在这里却被偏狭地理解为——既能确保拥有能让自己过得相对体面的收入,又能拥有相对自由的闲暇时间的群体。

这个群体无论是从人数规模上,还是从职业覆盖上,都恐怕并不具有代表性。

  在“影响职业幸福感的十大因素”排行榜上,收入排在第一位,其次是个人能力的体现,再次是个人发展空间,职场人际关系和个人兴趣的实现分列第四、五位,排在第六至十位的依次是:

福利、工作为自己带来的社会声望、领导对自己的看法、职位高低、单位实力。

从相对靠前的几个因素来看,无不与自由职业者状态所能最接近的目标有关。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里的自由职业者,它所凝结的是国人对最好职业状态的玫瑰色想象——满意的收入、完整的个人能力体现、自由的个人发展空间等等。

当这种愿望以排在最具幸福感第一位的形态出现,所映射出的,正是在逼仄的生活工作压力下,国人对这些元素的热切期待。

  换句话来说,国人所期待的“自由职业者”,与其说是对一种新兴职业的期待,不如说是对这种“自由职业”下个体获得感的期待。

于此所要追问的是,在并不“自由”的职业环境中,是什么在阻碍体面收入的获得、个人能力的体现、个人发展空间的拓展呢?

这其中又多少是因于刻板的体制以及不公平的社会环境呢?

  一个需要正视的事实是,在一个风险仍不可控的社会,抛弃社会保障、失去组织依赖,并非是最好的选择,毕竟来说,要真正成为一个自由职业者,没有一定的知识能力储备,没有足够的社会生存能力,显然是不现实的。

于此而言,要增强国民的职业幸福感,关键还是要从这样的排名中,看到国人对收入、自由、发展空间的强烈诉求,通过制度和环境优化,让他们在更稳定的职业生涯中能收获稳稳的幸福。

(高亚洲)

  朱昌俊

  进入供暖季一周后,辽宁省省会沈阳市迎来持续的空气严重污染。

然而,一级预警发布数小时后,建筑工地却顶着停工禁令继续施工、环保局官网瘫痪近2小时、环保局工作人员对启动一级响应竟不知情……有人提出质疑,面对如此重度雾霾污染,政府应急预案为何“梗阻”?

(11月8日新华网)

  一边是PM2.5均值爆表,一边却是有预警而无响应和执行。

这无论如何都是令人诧异和难以接受的一幕。

要知道,这次东北的雾霾早已有过发酵期和警示期,并非突然而至。

一来,几乎每到供暖季,包括沈阳在内的多数东北地区都会遭遇雾霾,二来,自10月25日开始,东北地区就出现了一次大范围的雾霾天气。

  这些都说明对于这次重度雾霾的应对,当地相关部门其实有着充足的准备时间。

然而,一级预警发布后,建筑工地继续施工、环保局官网瘫痪,甚至环保局工作人员对启动一级响应竟不知情。

这样的被动和无动于衷,实在难以想象。

到底是因为相关部门在雾霾爆表之前未作准备,还是预警执行环节出了问题,都应该给市民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事实上,检索相关信息可知,差不多去年的同一时间,沈阳也遭遇了“史上最重雾霾”,雾霾指数爆表。

虽然雾霾天早就有预报,但“因市教育局并没有通知学校停课,因此各区中小学均没有停课”,遭到家长的质疑。

今年的雾霾爆表期适逢周末,并不存在学校停课之事,但其它户外作业也未接到停工通知,一级应急响应中所要求的“根据空气污染程度采取机动车限号行驶措施”也无落实,无疑说明当地的雾霾应急预案执行较之去年并没有明显的进步。

  从记者的采访来看,多数市民对如何预防重度雾霾还并不了解。

这更反映出雾霾应对知识的普及在平时也做得很不够,与市民的日常生活存在脱节的情况。

  在国家相关部门的统一要求下,当前大多数地区都制定了雾霾应急预案。

但雾霾的应对关键在落实。

应急预案建设来不得任何马虎和侥幸,雾霾“检验”不会丝毫留情面,到底执行得怎样将一目了然。

沈阳这次极端事件再次发出警告,一旦应急预案体系无法有效运转,则形同一纸空文。

一个有效的雾霾应急预案,包括日常式的雾霾预防常识普及,雾霾临近前畅通的信息预报,雾霾发生时的及时启动和应急执行,它有赖各部门的紧密配配合与联动,需要一套精密而高效的应对体系无缝对接。

  雾霾治本非一日之功,这意味着对于雾霾的应急预防,减少雾霾伤害,将是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多数地方都需要直面的功课,容不得丝毫的麻木和懈怠。

它体现的是政府的应急能力和责任意识。

应急预案体系首先就应是一个责任分配体系,每个环节执行对应具体的责任人,哪一个环节“掉链子”就追责对应的责任,否则就难免有“空转”“肠梗”之虞。

  沈阳的雾霾应急失败堪称为一次恶性事故,应该有人对此负责。

它也为其他地方的雾霾预警体系敲响了警钟。

人们在围观沈阳的极端案例,更在担心,自己所在地的雾霾应急预案又是否做好了充分准备?

又还有多少“梗阻”的雾霾应急体系需要迅速疏通,经得起检验?

(朱昌俊)

  9日上午,备受关注的世奢会(北京)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世奢会”)与新京报社、派博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新京报记者刘刚名誉权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法院终审判决世奢会败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新闻媒体没有歪曲事实、不实报道的主观故意或过失,且有合理可信赖的消息来源为依据,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新闻媒体有正当进行舆论监督和新闻批评的权利。

(11月9日《新京报》新媒体)

  “世奢会”从胜诉到败诉,首先对相关媒体及媒体人而言,是一次堪称伟大而不易的胜利。

同时,这对保护媒体的采访、报道、监督与批评权,是一次很好的力挺。

如其不然,可能会有更多地山寨团体、冒牌协会大行其道,打着协会的名义骗财圈钱,会有更多的企业受骗,正义可能就会更容易缺席。

  其实,在社会中的各行各业,都存在这样那样的五花八门的协会、学会或商会组织。

笔者认为,通过“世奢会”经营模式以及骗财方式的公开报道以及对相关案件的了解,我们所有的人尤其是具有独立法人性质的企业组织,应该对有关协会或类似组织保持一颗高度戒备的预警之心,而不应该让其“打协会组织旗号行盈利之实”的行为得逞。

  现在而言,协会、商会与学会等组织机构,无论是真的注册过的机构,还是注册为公司化的企业,抑或是山寨协会,都不外乎以下几种敛财之法:

一是评选大奖,评出一个业内的“琅琊榜”,只要企业或个人缴足够多的评奖费用,就一定会获奖;

二是举办展览会,会让一些企业缴出展费用或摊位租赁费用,即便办到只有展商没有顾客的地步,只要协会赚够了钱,就算是成功;

三是办研讨会或出宣传画册、论文集,交了钱就能上台、就能发表……应该说,这些做法,让近些年的各类协会类的组织赚了个盆钵满盈。

  可是,协会的性质到底是什么?

根据2007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协会商会等组织应该是提供政策咨询、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组织。

如果涉及到收费,应该遵守以下规定:

“未按照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得针对企业举办全国性或行业性的评比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评比活动不得收取费用。

行业协会举办展览会、交易会、研讨会、培训等活动可以实行有偿服务,收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公开收费依据、标准和收支情况”。

应该说,协会类的组织从来不是企业,它更多的应该是公益性的组织,绝不应该有盈利的目的。

明白了这一点,就应该警惕所有协会发出的缴费通知。

  当下而言,我国所有的协会商会等组织正在进行去行政化改革。

今年7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

方案提出,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可以肯定的是,政府正在对社会中的行业协会或商会进行“革命”,让他们不再以“二政府”身份自居,让协会商会脱离出权力机构。

这样改革的用意很明确——弱化协会或商会官办性质的同时,降低协会收费的权威性,继而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

  协会、商会等组织去行政化,其实也是在去商业化。

对于各经营单位而言,在涉及向协会等组织机构缴费时,都应该多问几个问题:

这个协会是不是假的,是不是强制的,是不是骗人的,组织的评奖、展览有多大的影响力……多问几次这样的问题,那些骗人的、山寨的、以圈钱为目的的协会便也失去了存在的土壤。

  朱永华

  11月2日晚上十点多,没有声明,也没有正式的公司解散会议,“我爱洗车”CEO李东晋悄悄解散了公司QQ群,停用常用手机号,留下了200多万元债务。

解散当天,被欠薪的170多名员工中的30多名职员聚集在“我爱洗车”办公楼前讨薪,他们中的人未要回的工资从3000多元到7万多元不等,被欠薪员工的最高级别是财务总监(11月9日《新京报》)。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企业不能与时俱进,观念陈旧,产品或服务不能适应和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或违背价格规律与市场规则,被市场竞争所淘汰,企业被迫关门甚至破产都是在正常不过,谁违背市场规则,无论采取任何模式运作,最终都会走向关门,“我爱洗车”自然更不例外。

  值得一提的是,“我爱洗车”的创始人,不但有高等专业学历,观念新颖,还是个“创业达人”,并且还有两家创业成功的企业。

尤其是将传统洗车行业,通过020模式运作,将“互联网+”与传统商业模式进行了有机的对接,把线上拓展与线下产品服务结合起来,这样的运作模式不但体现商业观念和智慧的进步,如果不违背市场“游戏规则”,企业非但不会在运行不到10个月就“关门大吉”,还欠下巨额工资债务,注定还会在市场大潮中破浪远航。

  但遗憾的是,“我爱洗车”从一开始的发展战略就呈现出严重的走偏,企业是什么?

最简单的注解就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企业在开始创业或试产期间,可以为拓展市场去“赔本赚吆喝”,但这仅仅是为以后企业走向正规实现更丰厚营利的“铺路投入”,但从“我爱洗车”企业的发展来看,企业在进行020模式运作之前,所有经营活动均属正常,投入与产出也保持着相对合理范围之内,如果依照起步、稳步、快步的正常路线来走,在采取020模式运作时,将线上的拓展与线下的服务结构已经单笔洗车收费的价格,保持在合理的区间之内,不至于严重脱节,在取得相应的融资补充之后,使得企业投入与产出在保持动态平衡之后在逐步实现盈利,进而步入正常发展轨道。

  但“我爱洗车”却不是这样,一方面是企业投入与产出严重倒挂,如果说线下超低的洗车价格是为了有利于线上客户的快速拓展,至少这种“超低价”应当是暂时的“权宜之计”,否者业务客户拓展的越多,企业亏损越严重。

“我爱洗车”的经营决策者似乎对线下超低价格带来的企业亏损并不在意,反而用线上业务拓展的数字和线下经营呈现出的泡沫辉煌,作为吸引融资的“道具”,在10个月的时间,以每笔洗车7元的收费亏损189元的代价,洗车总收入也仅仅只有30万元。

但另一边却通过调整财务账目加上经营者的“演说”,居然还吸引融资超过500万元,但最终还是“纸里包不住火”,原先有组织愿意出资上千万元进行收购被拒绝,现在0元出让反而无人问津。

可想而知,“我爱洗车”早关门少亏损,继续发展下去,不知会让多少融资款付之东流。

  O2O”时代最具现代意义的商业运作模式,但无论这种运作模式如何先进,都不能违背市场游戏规则,否者既不可持续,关门破产也只是时间问题。

从“我爱洗车”短命终结中还应看到,随着互联网+企业和现代商业运作模式的兴起,不尊重市场规律,缺少成本观念,盲目压力价格,利用企业经营的泡沫辉煌,通过某种灰暗的运作来吸引拉拢甚至诱骗融资的行为,已经成为时下互联网经济的一股暗流,尤其在通过国家正规商业银行规范融资难的情况下,民营企业甚至社会自然人被这种“暗流”坑骗的现象并不少见,尽管“我爱洗车”融资的出发点也许不存在“诱骗”,但这种不计成本的疯狂融资砸钱,显然与正常企业经营行为背道而驰,而且类似吸引融资的“运作模式”所带来的“效益泡沫”,却又刺激更多的投资者欲罢不能。

模式再好,不尊重市场游戏规则的运作都只能是“烧钱挖坑”,只是“我爱洗车”跳下去了,后面是否还有谁接着跳?

(朱永华)

  乾羽

  一个小小的社区主任,在土地开发过程中,向开发商索贿单笔达5000万元;

因两委班子有不同意见,他便唆使开发商“用钱开路”,给每个班子成员行贿30万元,最终促成“一致通过”。

西安市雁塔区纪委近日查办的东滩社区干部腐败窝案,令一个由社区主任主导的“腐败同盟”浮出水面。

而其索贿的理由竟是,“我要点好处费是应该的”。

(11月9日新京报)

  作为一个典型个案,社区主任贪腐上亿,单笔索贿5000万的新闻,的确让人脑洞大开。

这可谓是小官巨腐的代言人——虽然身处社区主任之微职,却明白手中权力之巨大,并敏锐捕权力的“市场价值”与交换机会,不遗余力地将其兑换成金钱。

看完新闻,想必很多人会发出原来社区主任也可以如此值钱的感叹。

从权力寻租的角度看,权力寻租的回报与权力的大小虽然有关,但更与权力掌握的资源有关,权力是利用手中的资源去寻租,而不只是手中权力的行政级别。

明白这一点,就会知道小官也可以大腐,对于手中握有资源的小官自然轻视不得,放纵不得。

小官巨腐,这是人们解读该新闻的通常视角。

  紧接着,人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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