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台江县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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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县、乡、村医疗设施设备1040万元。
3、医疗服务提供能力进一步增强
2009年,全县各类医疗机构年接诊131412人次,其中门急诊诊疗116918人次,比2005年增加65500人次,住院14494人次,比2005年增加8460人次,床位使用率为82.25%,比2005年增加34.5个百分点。
4、卫生应急机制逐步健全
卫生应急基础设施建设、人员素质、物资储备、技术支撑等方面不断加强,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逐步完善,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快速提升。
全面完成了07年水灾、08年雪灾、四川地震等自然灾害抢险救援任务。
成功处置“三鹿”奶粉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甲型H1N1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5、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重点传染病防治效果显著
建成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完成县医院传染病区项目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实验室通过国家级计量认证,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进一步增强。
免疫规划各种疫苗接种率均达95%以上,较“十五”期末增长了10%以上。
结核病、乙肝、艾滋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到2010年11月份,全县甲、乙类传染病总发病率控制在254.1/10万,传染病总发病率较“十五”期末下降133/10万,法定传染病报告率、报告及时率分别均达100%。
麻疹、脊髓灰质炎、疟疾、碘缺乏病基本消灭。
6、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全面实施,妇幼保健工作扎实推进
孕产妇死亡率从“十五”期间的70/10万下降至0/10万,连续3年未发生孕产妇死亡;
婴儿死亡率下降至9.9‰,较“十五”期末下降了4.7‰;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至13.45‰,较“十五”期末下降了5.35%;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1%,较“十五”期末增加了36.64%。
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88.9%,较“十五”期末增加了32%。
儿童保健覆盖率达82.2%,较“十五”期末增加了27.4%。
积极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政策,共救助孕产妇3000多人,发放救助金150多万元。
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2007年,我县正式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四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关心、帮助和支持下,坚持把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作为保障农民健康、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举措,着力在完善制度、优化服务、扩大受益面上下功夫。
全县参合率逐年提高,2007年为80.65%、2008年为86.83%,2009年为95.25%,2010年为97.81%。
新农合实施四年来,共为农民群众报销各种医药费用近3000万元,受益人数达12万多人,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8、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得到强化,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化妆品、饮用水、职业病防治等,监督执法工作得到加强,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执业卫生等工作纳入了法制管理的轨道。
食品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100%,五年间抽检食品的总合格率达90%以上。
9、卫生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强化
“十一五”以来,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力度,共培训基层医疗卫生人员800余人次,170名乡村医生接受中专学历教育。
完成卫生人才继续医学教育培训1200余人次。
医疗服务诊治水平不断提高,医学临床各科和影像诊断等方面的水平已逐步靠近全州先进行列,县人民医院创建二级甲等医院标准全面启动。
大力开展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十一五”期间,共引进卫生人才55人,其中大专生24人、本科生16人。
全县现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9人、中级职称44人,分别比“十五”期间增加3人和16人。
10、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顺利通过省级评审验收达标
2007年第一轮农村初级卫生保健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合格,2008年又实施新一轮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并于2008年底顺利通过省级评审验收。
11、农村改水、改厕积极推进,农村环境卫生不断改善
“十一五”期间,以巩固省级卫生县城为契机,大力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到2010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5.6%,较较“十五”期末增加了10.3个百分点,新建、改建卫生厕所11000多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40.8%,较“十五”期末增加了8.5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的健康意识和环境卫生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12、红十字会工作取得新成果
开展红十字救助救灾工作,发放红十字救灾援助资金和物资200余万元,为各种自然灾害筹集捐款60余万元,红十字工作先后获得了“全国优秀基层乡镇红十字会”、“全省红十字社区服务示范县”、“全省抗灾救灾先进集体”等称号。
(一)“十二五”期间全县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看,“十一五”期间我县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同时,也充分暴露了我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仍然非常突出。
“十二五”期间,台江县将进入经济大发展、城乡大建设、改革大推进、民生大改善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推动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卫生事业发展在新的起点上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
1、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卫生工作对促进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广大卫生工作者为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了重大贡献。
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要求会越来越高。
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普的变化、生态环境变化及人的生活方式的转变等,都给医疗卫生工作带来一系列新的机遇和挑战。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提出的推进“”四大体系、八大机制“建设,为我县“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主动融入凯里城市经济圈,努力实现台江跨越式发展”、“争创全国文明卫生县城”等发展战略,这对于我县推行区域卫生规划,实行卫生工作的全行业管理,将产生重大的影响,也是今后卫生改革与发展所面临的重要课题,是机遇,更是挑战。
2、存在的主要问题
——卫生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均衡、质量不高、布局不合理,卫生人员数量少、水平低,不能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突出。
我县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为2.2张,与2009年全国水平3.3张相差1.1张;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0.76人,与2009年全国水平1.75人相差0.99人;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0.36人,与2009年全国水平1.39人相差1.03人,差距相当明显。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缺编缺人状况尤为突出。
人员少与人才少的状况并存。
高职称、高学历卫生技术人才所占比例极低。
——村卫生人员待遇低,队伍不稳定。
部分地处偏远、经济落后及服务对象人口较少的村卫生室,因为收入过低导致村医流失,村级卫生网底极不稳定。
——县级财政卫生投入稳定机制尚未建立,投入比例较低,政府主导的多渠道卫生经费投入机制尚未形成。
——医疗保障水平总体不高,仍然是以住院、大病为主,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保障需求之间仍然有较大差距。
——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任务艰巨。
重大传染病流行趋势依然严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人数仍呈上升趋势。
结核病、乙肝等主要传染病仍是我县传染病防治的重点,防治任务仍然繁重。
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时有发生。
近年来,周边地区先后发生的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新发疫情,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明显影响。
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事故时有发生,也对医疗卫生应急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妇幼保健机构人员人才匮乏,设备陈旧落后,检验力薄弱,不能满足职业病防治、食品卫生安全检测评价等业务需要。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指针,以五项重点工作为主线,以基层、基础、基本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着力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努力破解“看病难、看病贵”等体制机制问题,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不断提高全县人民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
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突出公益公平,创新体制机制,努力把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县居民提供。
2、坚持政府主导。
强化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同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效率、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3、坚持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促进医药卫生事业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优先保障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4、坚持统筹兼顾。
注重统筹兼顾,协调城乡、区域发展,兼顾各方利益,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结合起来,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发展目标
到2015年基本完成医药卫生改革目标,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初步建立。
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逐步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
大力推进卫生工作的全行业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服务要素的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让群众享有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医疗服务,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二)主要指标
——平均千人口床位数增加20%,达到每千人口拥有床位数2.8张,全县床位数达到420张;
——平均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增加30%,到达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6人,全县卫生技术人员达到390人;
——医疗卫生机构数在提高服务能力、服务质量的情况下,进行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注重提高资源利用率,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县中医医院1所;
——新生儿死亡率:
到2015年下降到10‰以下;
——婴幼儿死亡率:
到2015年,控制在12‰以内;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到2015年,降至15‰以下;
——孕产妇死亡率:
到2015年,控制在35/10万以下;
——各种母婴保健率:
到2015年,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0%以上;
新生儿访视率达到85%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0%以上。
——法定传染病甲乙类发病率:
到2015年,控制在220/10万以内;
——疫苗针对性疾病。
以乡(镇)为单位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97%以上;
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实现消除麻疹目标。
——医疗保障制度发展指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综合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新农合筹资标准达到农民每人每年150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原则上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
——卫生投入指标:
2011年—2015年医改投入逐年增加;
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
2015年,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达4%以上;
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2015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30元。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医疗卫生重点工程
“十二五”期间,重点完成10项卫生重点工程:
1、台江县卫生监督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总投资320万元,计划2011年建成;
2、台江县妇幼保健院业务楼建设工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计划投资400万元,新增床位20张,2012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3、台江县城关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建设面积3000平方米,总投资400万元,计划2011年建成,设置床位数40张;
4、施洞镇中心卫生院职工周转房项目,建设面积1200平方米,总投资180万元,计划2011年建设;
5、南宫乡中心卫生院职工周转房项目,建设面积1200平方米,总投资180万元,计划2011年建设;
6、台拱、台盘、排羊、方召、老屯和革一6个乡镇卫生院污
水处理、垃圾收集、后勤辅助用房、配电用房、场地硬化绿化等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每个卫生院800平方米,总面积4800平方米,每个卫生院投资120万元,总投资720万元,计划2012年建设并投入使用;
7、台江县医疗急救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建设面积120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计划2013年建设;
8、台江县传染性基本隔离控制和治疗中心建设工程,建设面积3200平方米,总投资652万元,设置病床40张,建成后设立为二级乙等医院级别,计划2015年建设;
9、台江县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工程,建设面积1800平方米,总投资588万元,计划2015年建设。
10、台江县危险废物及医疗垃圾处理站建设工程,建设面积1100平方米,总投资235万元,计划2015年建设。
(二)巩固和发展新农合制度
在全面建立新农合制度的基础上,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新农合制度发展成果,逐步缩小城乡居民之间的基本医疗保障差距,不断提高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统筹补偿方案,强化农合基金与定点医院监督管理,积极推行“单病种定额付费”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不合理增长,增强新农合的吸引力,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让农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三)全面执行基本药物制度
认真落实基本药物管理、使用和监测等制度,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在政府落实补助的同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必须按规定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规定使用比例,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价格标准。
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用药的指导和监管,全面推进“规范药房”建设,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我线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应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不断完善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政策,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的可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减轻人民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
(四)健全基本医疗服务体系
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县卫生局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
逐步形成资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能满足不同层次医疗服务需求、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医疗服务体系。
到2015年,全县形成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分工合理的分级医疗服务体系、覆盖全县的院前急救体系,政府举办医疗机构与民营医疗机构合理竞争、互为补充,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十二五期间”,争取增加1-2所二级乙等医院,积极将县人民医院创建为二级甲等医院。
不断提升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急危重症、疑难病症的诊疗能力,大力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管理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强化基层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不断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积极构建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与城区医院间的双向转诊、分级医疗和技术协作机制,真正建成“小病在乡村、大病进医院”的医疗服务新格局。
(五)实施人事制度和绩效工资改革
按照新标准核定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定编定岗工作,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全员聘用制和聘用合同管理制。
在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绩效工资制,医务人员绩效工资与其服务质量、服务数量、服务水平直接挂钩。
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基本药物制度、人事分配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等为重点的综合配套改革,逐步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
(六)理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机制
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预防保健机构、公立医院分工合作机制,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与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新农合的有效衔接,积极推进社区首诊制和双向转诊制度。
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队伍建设,继续开展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
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补偿机制,实行收支两条线、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经费总额付费等多种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补助标准。
(七)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制定并实施公立医院设置与发展规划,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
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探索举办公立医院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
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完善医院内部领导体制与决策议事机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励机制。
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合理调整医药价格,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改革。
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实行全行业监管,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促进公立医院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探索建立电子病历,推进施行《电子病历基本规范》,改善服务,提高效率。
(八)促进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
1、促进健康档案管理工作。
抓好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管理工作,到2015年,城区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80%,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70%以上。
2、促进健康教育工作。
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宣传栏,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促进公众合理营养,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3、促进传染病防治工作。
切实做好结核病、艾滋病、甲型H1N1流感、霍乱、人禽流感、疟疾、伤寒和副伤寒、狂犬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加强监测、预警分析,及时发现处置重大疫情,注重重症救治,减轻危害。
传染病网络直报率达100%;
肺结核痰涂阳治愈率达到85%以上;
加强艾滋病防治,落实艾滋病“四免一关怀”工作,艾滋病病人随访率达100%。
4、促进预防接种工作。
贯彻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降低传染病发生率。
到2015年,预防保健人员达到2人/万人;
以乡镇为单位,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接种合格率达95%以上。
5、促进儿保妇保工作。
切实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工作,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0%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
继续实施“降消项目”,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深入开展出生缺陷防治宣传教育,加大落实孕期保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力度,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70%以上,叶酸增补率达到70%以上。
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6、促进老年保健和慢性病管理工作。
对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体检,并给予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
7、促进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加强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建设,建立精神卫生防治网络。
加强对基层精神卫生技术人员的培养,健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病康复指导功能,对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落实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监管治疗措施,提高医疗和康复水平,降低精神疾病致残率。
(九)全面加强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大力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争取每年引进专业技术人员20-30人,充实医疗卫生人员队伍;
认真落实在岗农村卫技人员学历教育制度,积极选送无学历在岗农村卫生人员参加省级学历教育,到2015年,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乡村医生中专及以上学历达100%;
组织开展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培训、乡村医生培训、社区全科医生骨干培训及社区医生、社区护士岗位培训任务,提升医务人员整体素质;
加强人才交流力度,实现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彼此之间人员广泛交流;
探索引进县级综合医院重点科室和学科带头人的运作机制,创新合作模式,扶持基层医院发展;
通过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一整套符合卫生行业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