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系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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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性质

工程规模

工程总投资

xxx万元

结构类型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大跨度钢结构轻型屋面系统

地上/下层数

地上2层/地下3层

单位工程质量目标

工期目标

投资目标

以建设单位与承包商签订的承包合同价及其承包合同方式为依据,制定投资控制程序和控制要点,正确审签工程量,实现合同投资目标。

安全控制目标

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为零

2.监理依据

序号

名称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4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5

《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

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7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

8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T01-26-2003

9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

10

国家及地方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标准等

11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2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

13

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文件和设计文件

14

华北标准办颁布的标准图集

15

设计院签发的施工图纸

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GB-50166-92

1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

18

《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5-82

3.监理工作流程

熟悉FAS、BAS系统施工图纸、审查FAS、BAS工程施工方案

监理工程师

进场材料报验

材料、设备

退场,另行采购

检验结果

FAS、BAS系统管线施工

整改处理

合格

FAS、BAS设备安装

系统调试

系统联合调试

重新进行系统检查,调试工作

消防验收

整理施工资料归档

4.FAS系统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4.1.FAS系统控制要点

4.1.1钢管必须有质保书,并注明规格、数量、品种。

4.1.2、黑铁管内外表面应光滑,不允许有折叠、裂缝、分层堵焊缺陷存在;

电线管的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纹和结疤;

钢管弯曲度每米不得大于3mm,螺纹应整齐,光洁、无裂缝,允许有轻微毛刺。

4.1.3、埋设于混凝土内的钢管外壁不用作防腐处理,另外场所应作防腐处理,处理方法按照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按规范要求。

4.1.4、镀锌钢管不得采用熔焊连接。

4.1.5、暗配焊接钢管与盆(箱)连接,应采用焊接管口高出盒(箱)内壁3~5mm,焊接后应补防腐漆。

4.1.6、明暗配薄壁钢管及镀锌钢管与盒(箱)连接,并与电线管钢管进行跨接,盒子内用螺栓进行加固,管子露盒(箱)内壁宜2~3丝扣,管口用相配套的塑料塞进行遮盖,盒子必须进行固定以防偏位。

4.1.7、钢管与设备直接连接时,应将钢管伸至设备接线盒内,端部宜增设电线保护软管,再接入设备接线盒内。

4.1.8、钢管连接的未节与中间节均须用圆钢接地跨接,焊接长度不小于圆钢直径的6倍,暗配钢管连接宜采用套管连接,套管长度为连接管外径的1.5~3.0倍,连接管的对口处应在套管的中心,焊口应焊接牢固严密。

钢管管路的所有连接点必须可靠。

4.1.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规定,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

同时在布线中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所穿导线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导线应有相应规格的合格证;

(2)、在管内成线槽内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成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3)、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4)、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

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5)、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6)、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在穿线时必须备齐各档规格的护口,内侧加装护口,并将线头弯起。

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侧均应套锁母;

(7)、配线管路较长或弯头较多时,宜在适当长度处加设接线盒,并应满足下列条件:

A、管子长度每超过45m,无弯曲时;

B、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有1个弯曲时;

C、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2个弯曲时;

D、管子长度每超过12m,有3个弯曲时;

(8)、在吊顶内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宜单独设置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

同时吊装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得小于6mm;

在直线段每隔1.0~1.5m设置吊点或支点,在下列部位也应设置吊点或支点:

A、线槽头处;

B、距接线盒0.2m处;

C、线槽走向改变或转角处。

(9)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4.1.10、感烟、感温等探测器严格按设计要求布置,安装时盒口同边无破损,探测器接线正确,外观无损,牢固可靠。

当设计无要求时,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且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2)、探测器至空洞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宜接近回风口安装;

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3)、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4)、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得大于450。

4.1.11、探测器低座应固定牢固,其导线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2)、注意连接导线的颜色的区分,探测器的“+”线应为红色,“-”线应为蓝色,其余线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

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

(3)、探测器低座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CM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

4.1.1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墙上距地(楼)面高度1.5m处;

安装应牢固,并不得倾斜;

外接导线应留有小于10cm的余量,且在端部有明显标志。

4.1.13、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应牢固,不得倾斜。

安装在轻质墙上,应采取加固措施。

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牢固可靠;

(2)、各回路电缆排列整齐,线号清楚,绑扎成束,端子号相对应,字迹清晰;

(3)、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应留有不少于20cm的余量。

4.1.14、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

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

4.1.15、消防控制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其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单列布置时,盘前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盘前操作距离不应小于2m;

(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控制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盘后维修距离不应小于1m,控制盘排列长度大于4m时,控制盘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4.1.16、系统接地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作接地线应采用铜蕊绝缘导线或电缆,不得利用镀锌扁铁或金属软管;

(2)、消防控制室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4Ω,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应小于1Ω,专用接地线应用铜蕊绝缘导线,其线蕊截面不小于16㎜2,由消控室接地极引至各消防设备的接地线应选用铜蕊绝缘软线,线蕊截面面积不小于4㎜2;

(3)、工作接地线与保护接地线,必须分开,保护接地导体不得利用金属软管。

4.2气体灭火系统控制要点

4.2.1:

容器阀、选择阀、单向阀、喷嘴和阀驱动装置等系统组件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和由国家质量督检测测试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灭火器输送管道附件必须有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

4.2.2:

系统中采用的不能复验的产品,应具有生产厂出具的同批产品检验报告与合格证。

4.2.3: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贮存容器等系统组件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组件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2)、组件外露非机械加工表面保护涂层完好;

(3)、组件所有外露接口均没有防护堵、盖,且封密良好,接口螺纹和法兰窗封面无损伤。

4.2.4: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前应检查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充装量与充装压力,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灭火剂贮存器的充装量不应小于设计充装量,且不得超过设计充装量的1.5%;

(2)、卤代烷灭火剂贮存器的实际压力不低于相应温度下的贮存压力,且不应超过该贮存压力的5%。

4.2.5: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前应对各类阀门逐个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压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应为系统组件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气压严密性试验的试验压力应为系统组件的设计工作压力;

(2)、进行水压强度试验时,水温不应低于5℃,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定时间不应少于1min,在稳定期间目测试件应无变形;

(3)、气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度验后进行。

加压介质可为空气或氮气。

试验时宜将系统组件浸入水中,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时间不应少于5min,在稳压期间应无气泡自试件内溢出;

(4)、系统组件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封干,并封闭所有外露接口。

4.2.6:

在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前应对阀驱动装置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磁驱动装置的电源电压应符合系统设计要求。

通电检查电磁铁芯,其行程应能满足系统启动要求,且动作灵活无卡阻现象;

(2)、气动驱动装置贮存容器内气体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压力,且不得超过设计压力的5%;

(3)、气动驱动装置中的单向阀芯应启闭灵活,无卡阻现象。

4.2.7:

贮存器上的压力表应朝向操作面,安装高度和方向应一致。

4.2.8:

贮存容器、集流器的支、框架应固定牢固,且应采取防腐处理措施;

正面标明设计规定的灭火剂名称和贮存容器的编号。

4.2.9:

采用钢管制作的集流管应在焊接后进行内外镀锌处理。

4.2.10:

集流管和输送管道外表面应涂红色油漆。

在隐蔽场所内的管道,可涂红色油漆色环,每个防护区的色环宽度应一致,间距应均匀。

4.2.11:

采用螺纹连接的选择阀,其与管道连接处宜采用活接头,且在其上标明防护区名称或编号的永久性标志牌,并应将标志牌固定在操作手柄附近。

4.2.12:

拉索或手动驱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拉索除必须外露部分外,采用经内外防腐处理的钢管保护;

(2)拉索套管和保护盒必须固定牢固;

4.2.13:

气动驱动器装置的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道布置应横平竖直,平行管道与交叉管道之间的间距应保持一致;

(2)、管道应采用支架固定,且间距不宜大于0.6m;

(3)、平行管道宜采用管夹固定,且间距不宜大于0.6m,转弯处增设一个管夹。

4.2.14:

无缝钢管采用法兰连接时,应在焊接后进行内外镀锌处理。

已镀锌的无缝钢管不宜采用焊接连接,个别部位需采用法兰焊接连接时,应对被损坏的镀锌层做防腐处理。

4.2.15:

管道末端喷嘴处应采用支架固定,其间距不应大于500mm,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50mm的主干管,垂直与水平方向至少各应安装一个防晃支架,穿过楼层时,每层应设一个防晃支架,水平管道改变方向时,应设防晃支架。

管道支、吊架的最大间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管直径

20

25

32

40

50

65

80

100

150

间距

1.5

1.8

2.1

2.4

2.7

3.1

3.4

3.5

4.3

5.2

4.2.16:

灭火剂输送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水压强度度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

不宜进行水压试验的保护区,可采用气压强度试验代替,且为水压力的0.8倍,试验前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强度试验以将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保压5min,检查各管道连接处有无明显渗漏,目测管道有无变形。

4.2.17:

灭火剂输送管道在水压强度试验合格后,或气压严密性试验前,应进行吹扫。

4.2.18:

喷嘴安装时应逐个核对其型号、规格和喷嘴方向,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5.BAS系统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5.1.BAS系统控制要点

5.1.1钢管必须有质保书,并注明规格、数量、品种。

5.1.2、黑铁管内外表面应光滑,不允许有折叠、裂缝、分层堵焊缺陷存在;

5.1.3、埋设于混凝土内的钢管外壁不用作防腐处理,另外场所应作防腐处理,处理方法按照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按规范要求。

5.1.4、镀锌钢管不得采用熔焊连接。

5.1.5、暗配焊接钢管与盆(箱)连接,应采用焊接管口高出盒(箱)内壁3~5mm,焊接后应补防腐漆。

5.1.6、明暗配薄壁钢管及镀锌钢管与盒(箱)连接,并与电线管钢管进行跨接,盒子内用螺栓进行加固,管子露盒(箱)内壁宜2~3丝扣,管口用相配套的塑料塞进行遮盖,盒子必须进行固定以防偏位。

5.1.7、钢管与设备直接连接时,应将钢管伸至设备接线盒内,端部宜增设电线保护软管,再接入设备接线盒内。

5.1.8、钢管连接的未节与中间节均须用圆钢接地跨接,焊接长度不小于圆钢直径的6倍,暗配钢管连接宜采用套管连接,套管长度为连接管外径的1.5~3.0倍,连接管的对口处应在套管的中心,焊口应焊接牢固严密。

5.1.9、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

5.1.10、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5.1.11、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

5.1.12、控制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其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5.1.13、系统接地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控制室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4Ω,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应小于1Ω,专用接地线应用铜蕊绝缘导线,其线蕊截面不小于16㎜2,由控制室接地极引至各设备的接地线应选用铜蕊绝缘软线,线蕊截面面积不小于4㎜2;

5.2.材料设备要求

5.2.1主要设备要求(DDC、前端执行器、控制器、通讯模块等):

5.2.1.1工程所用设备型式、规格、数量、质量在施工前应进行检查,无出厂检验证明材料、与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5.2.1.2经检查的设备应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的器件应单独存放,以备核查与处理。

5.2.1.3工程中使用的缆线、器材应与订货合同或封存的产品在规格、型号、等级上相符。

5.2.1.4备品、备件及各类资料应齐全。

5.2.1.5各种型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变形、断裂。

5.2.1.6管材采用钢管、硬质聚氯乙烯管时,其管身应光滑、无伤痕,管孔无变形,孔径、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5.2.1.7管道采用水泥管块时,应按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中相关规定进行检验。

5.2.1.8各种铁件的材质、规格均应符合质量标准,不得有歪斜、扭曲、毛刺、断裂或破损。

5.2.1.9设备的表面处理和镀层应均匀、完整,表面光洁,无脱落、气泡等缺陷。

5.2.1.10各类前端执行器的型号、规格、尺寸等是否符合图纸要求,有无出厂合格证。

5.2.1.11设备在进场前由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鉴定单位对其各项功能等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5.2.2线缆要求:

5.2.2.1工程使用的对绞电缆或专用线缆,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和合同要求。

5.2.2.2电缆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

5.2.2.3电缆外护线套需完整无损,电缆应附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如用户要求,应附有本批量电缆的技术指标。

5.2.2.4设备在进场前由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鉴定单位对其功率、各项功能等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电缆的电气性能抽验应从本批量电缆中的任意三盘中各截出100m长度,加上工程中所选用的接插件进行抽样测试,并作测试记录。

5.2.3UPS:

5.2.3.1确定电源的功率、型号、波形是否和图纸、合同要求的相符。

5.2.3.2设备的表面处理和镀层应均匀、完整,表面光洁,无脱落、气泡等缺陷。

5.2.3.3设备在进场前由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鉴定单位对其功率、电压、电流、波形失真度等各项功能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5.2.4中央管理计算机:

5.2.4.1确定是否具有监控、显示、操作、控制、数据管理辅助、安全保障管理、记录、自诊断、内部互通以及其他系统通讯等功能。

5.2.4.2确定管理计算机的型号是否和图纸、合同相符。

4.2.4.3设备在进场前由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鉴定单位对其各项功能等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5.3.质量标准

5.3.1按施工规范、系统要求、接地线及信号传输线正确敷设和可靠连接。

5.3.2楼宇设备自控系统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信号线、接地线应符合配线施工的规范。

5.3.3各种传感器及变送器的型号、类别、安装位置、安装方式、固定牢固度、安装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5.3.4各种控制执行设备的型号、类别、安装位置、安装方式、固定牢固度、安装质量、功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5.3.5中心监控设备安装位置、安装质量、线缆连接等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

5.3.6对不同的设备及设备组安装的控制执行器的执行效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5.4.线缆敷设要求

5.4.1主要线缆有电源线、网络通讯线和信号线。

5.4.2采用金属管、金属线槽或带盖板的金属桥架配线方式。

5.4.3网络通讯线和信号线不得与电源线共管敷设,当必须作无屏蔽平行敷设时,间距不小于0.3m。

5.4.4高层建筑内,通信干路在竖井内与其他线路平行敷设时,按4.4.3规定处理。

5.4.5条件允许应单设弱电信号竖井,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m²

或延长距离超过100m时宜设置两个竖井,便于分站布置和管理。

5.4.6水平方向布线宜采用天棚内的线槽,线架配线方式;

地板上的架空活动地板下或地毯下配线方式,以及沟槽配线方式;

楼板内的配线管、配线槽方式;

房间内的沿墙配线方式。

5.5.传感器变送器等前端执行器及控制箱的安装要求:

5.5.1不同要求的执行器,根据功能、工作原理的不同应安装在相应的设备的不同位置,以保证其正常工作。

5.5.2控制箱应安装在设备控制箱的附近,不能影响箱门的自由开启。

5.6.监控中心:

5.6.1监控中心宜设在主楼低层,在确保设备安全的条件下亦可设在地下层,并保证:

周围环境相对安静,中央控制室应是环境噪声声级最低的场所;

无有害气体或蒸汽以及烟尘入侵;

远离变电所、电梯房、水泵房等易产生电磁辐射干扰的场所,距离不宜小于15m;

远离易燃易爆场所;

无虫害、鼠害;

其上方或相邻无厨房、洗衣房及厕所等潮湿场所;

环境参数满足产品要求。

5.6.2监控中心应设有空调,一般可取自集中空设系统。

5.6.3中央机房应设防静电活动地板,高度不低于0.2m各类导线在活动地板下线槽内敷设,电源线与信号线之间采取隔离措施。

6.FAS、BAS系统调试、验收

BAS系统的调试、试验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调试负责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员担任,所有参加调试人员在职责明确,并应按照调试程序工作。

由建设主管单位主持,设计、施工、调试等单位参加,共同建行。

验收必须按照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符合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各系统验收前必须进行单机试验,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

调试主要分以下步骤进行:

5.1、在系统调试前,要根据设计系统的功能要求及器材,设备特性编制调试方案书,经公司质保工程师审定后,由调试负责人组织实施。

5.2、在调试前调试人员要认真阅读有关产吕说明书、工程竣工图纸、会审记录、变更联系单、施工记录及竣工报告等,并准备相应调试用仪器仪表及一应记录表格资料,做到先谋而后动。

5.3、调试前检查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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