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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一种睿智的幽默得以成立,成为独具一格的讽刺作家。

  凡是读过《围城》的人,无不被它那妙趣横生的语言逗得忍俊不禁。

用两个字说,就是“幽默”。

钱钟书犹如一位冷静超远的旁观者,运用各种机智的反语、双关、谐音、对仗、警句格言,以及中外古今的典故、逸闻,纷至沓来,琳琅满目。

常使人笑中带泪,泪中带笑,风趣幽默。

尤其是那精辟的比喻和蕴含深意的象征暗示。

  钱钟书常用漫画式的笔法勾勒“众生”,他以锋刃的笔法高超地概括出一幅幅神情毕肖的漫画形象,使人未见行藏,便已看出人物的性格及作者的情感态度,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如第七章开头对汪处厚的肖像描写:

  “胡子常是两撇,汪处厚的胡子只是一画……他只想有规模较小的红夌尖角胡子,不料没有枪杆的人,胡子都生不像样,又稀又软,挂在口角两旁。

既不能翘然而起,也不够飘然而袅。

他两道浓黑的眉毛,偏偏根根可以跟寿星的眉毛竞赛,仿佛他最初刮脸时不小心,把眉毛和胡子一股脑儿全剃下来了,慌忙按上去,胡子跟眉毛换了位置,唇上的是眉毛,根本不会长,额上的是胡子,所以欣欣向荣。

……为了二十五岁的新夫人,也不能一毛不拔,于是剃去两缕,剩中间一撮,……这也许还是那一缕胡子的功效,运气没坏到底。

  看到这段惟妙惟肖的肖像刻画,一幅活灵活现的漫画就形象地浮现在读者脑中了。

作者在描绘这位汪大人可笑的容貌时,对他的历史、思想、心理也一并作了讽刺,使他一亮相,就给人滑稽、迂腐的印象。

  又如对沈太太的描写:

“她眼睛下两个黑袋,像圆壳行军热水瓶,想是储蓄着多情的热泪,嘴唇涂的浓胭脂给唾沫带进了嘴,把黯黄崎岖的牙齿染道红痕,血淋淋的像侦探小说里谋杀案的线索。

”——连用几个想象奇特的比喻来铺陈渲染,读之令人忍俊不禁而又厌恶至极。

作者常用半是讽刺半是悲怜的口吻调侃“芸芸众生”,他是绕舌的、俏皮的、促狭的,联想特别活泼、思维敏捷,下笔不能自休。

他总是尽情地挥洒着那种博引经传,融贯中西,联类无穷的超越具体描写对象驰向更广阔思维空间的讽刺幽默笔墨,能造出一种由博识、睿智、谐趣构成的有智性之类的审美世界和巧喻迭出、纵横恣意的独特文体。

在调侃方鸿渐购买假的文凭时,作者引用《圣经》里的故事作比:

“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

”在嘲讽他的自我解嘲时,又拉来了中西古代哲人柏拉图和孔子作陪衬:

  “撒谎欺骗有时并非不道德,柏拉图《理想国》里就说士兵对敌人,医生对病人,官吏对民众都应该哄骗。

圣如孔子,还假装生病,哄走了儒悲。

孟子甚至对齐宣王也撒谎装病。

父亲和丈人望自己是个博士,做儿子女婿的好意思教他们失望么?

买张文凭去哄他们,好比前清时代花钱捐个官或英国殖民地商人向帝国府库报效几万镑换个爵士头衔,光耀门楣,也是孝子贤婿应有的承欢养志,反正自己将来找事时,履历是决不开这个学位。

  如此调侃,活画出主人公自欺人的阿q相。

正如作者所说“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虚,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

”在谈到方老爷给孙儿取名“阿丑”时,作者也要引经据典戏谑一番:

“人家小儿要易长育,每以贱名为小名,如犬羊狗马之类,又知道司马相如小字犬子,桓熙小字石头,范晔小字砖儿,慕容农小字恶奴,元叉小字夜叉,更有什么斑兽、秃头龟儿、獾朗等等,才知道儿子叫‘阿丑’还算有体面的。

”从中看出方遯翁父子的迂腐、是典型的封建“遗老”、“遗少”。

  在调侃鲍小姐“只穿绯霞色抹胸,海蓝色贴肉短裤,漏空白皮鞋里露出涂红的指甲”时,说她是“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列陈;

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真理”。

⑹写出了鲍小姐的行为放荡,惹得“那些男学生满腔邪火,伤害及中国国体”。

  讽刺的对象相当广泛,无所不包,集中、概括、典型的对知识阶层进行强烈的讽刺。

  钱钟书在自序中说:

“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

写这类人,我没有忘记他们是人类,还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

(《围城》序)而这一类人物,就是当时的病态的知识分子。

《围城》中常用诙谐的锋刃刺向这些所谓的“无毛两足动物”。

  可以说,在《围城》里的“芸芸众生”中,几乎每个人物(唐晓芙例外)出场时作者都对其肖像进行了一番讽刺性描绘。

常常采用既含蓄而又挖苦的漫画式笔法,令其形神毕露。

例如,那位出场一次的“哲学家”,他的名气是靠同外国着名哲学家通信和会面猎取来的。

当他沾沾自喜吹嘘他同罗素会面的对话时,其实是在揭露自己的空虚和无聊。

再如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自称是一位研究生物的老科学家,人们却看不到他的科学家风范。

其实是一位心术不正,好色贪杯玩弄权术的学界官僚,他本身就是那所黑暗腐坏的大学的化身。

在法国取得文学博士头衔的苏文纨号称“才貌双全”的“女诗人”,但她的“得意之作”竟是抄袭的一首德国民歌。

自称是“诗人”的曹元朗,其“杰作”《拼盘姘伴》,令人发噱作呕。

这两个最后却结成秦晋,确是“珠联璧合”。

还有,韩学愈从美国的爱尔兰骗子那里买了子虚乌有的“克莱登大学”博士文凭,骗取了大学教授的头衔,还让他的白俄妻子冒充美国国籍,以便到英文系任英语教授。

为了灭迹消踪,杜绝后患,他勾结陆子潇,教唆学生蓄意搞垮方鸿渐,勾勒出了一个厚颜无耻、奸险残毒之徒。

……像这样的例子,在《围城》中随处可见。

每一个人物,在钱钟书的笔下都化作一幅幅讽刺性极强的漫画。

读者在不知不觉中品尝到漫画式的幽默。

  在《围城》中,作者不但对“知识分子”行车走卒之辈进行尽情调侃嘲弄,就连那些没有生命的机器也要戏谑一番。

如对方鸿渐、赵辛楣等人去重庆途中所乘的车就有这样精彩的一段描写:

  这辆车久历风尘,该庆古稀高寿,可是抗战时期,未便退休。

机器是没有脾气癖性的,而这辆车撒依卖老,修炼成桀骜不驯,怪僻难测的性格,有时标劲像大官僚,有时别扭像小女郎,汽车夫那些粗人休想驾驭了解。

它开动之际,先前头咳嗽,后面泄气,于是掀身一跳,跳得乘客东倒西撞,齐声叫唤。

  像这样拟人化的调侃,读过之余,每有会意,一种舒心的感觉便油然而生。

在行文中,《围城》通篇都是嬉笔。

因此,它又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钱钟书善于用洞烛幽微、纤芥毕肖的笔触刻画人物心理,其犀利精微的心理讽刺,使人物形象更具有立体感。

  首先,《围城》的讽刺幽默大胆借鉴西方心理描写的技巧,对人物的心理进行细腻的观察和分析,深层次地进行艺术开掘。

如《围城》对少女唐晓芙初恋的心理,老处女范懿装腔作势的心态以及对汪处厚太太内心世界的刻划,就十分的传神精微而深刻。

如范懿这位“女生指导”僻处山谷,年华老去,无人问津,性格也变得古怪起来。

她喜欢打听消息,搬弄是非,对女性的同事总要在背后攻击几句,决不能轻易放过。

听说汪太太给她做媒,求之不得,但又故弄玄虚,强自矜持,经过一番自我克制,还掩盖不了胸中的那点猴急的心情。

汪处厚夫妇请吃饭,她五点钟才过就到汪家。

见过辛楣以后,“像画了个无形的圈子,把自己跟辛楣围在里面,谈话密切得泼水不入”。

而且处处随口凑趣。

辛楣说这儿闷得很,没有玩儿的地方,范懿说:

“可不是吗?

我也很少谈得来的人,待在这儿真闷。

”辛楣说曹禺是个伟大的戏剧家,范懿快乐得拍着手掌道:

“赵先生,我真高兴,你的意见跟我完全相同。

”高校长进来,辛楣乘机把首席让出来,高校长想了想后不同意,仍旧要辛楣坐,辛楣不肯。

高校长让给范懿,“范小姐只是笑,身子像一条饴糖粘在椅子里”。

回去的路上,她几次设法要把同行的方鸿渐、刘小姐支开,留下赵辛楣和她两个人走。

她一会儿说桥太窄,让辛楣陪她走河底;

一会儿说忘了手提包,让辛楣陪她回汪家去取。

绘状心理,逼真如画。

既不失幽默,又颇具讽刺色彩。

  其次,他还善于透视人物言行举止的心理基础,挑开蒙在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温文尔雅的面纱,探索人物的内心世界,揭示出讽刺对象灵魂的丑陋,戳穿和嘲笑对象在言行举止上的虚假性。

李梅亭在赴三闾大学就职的路途上所表现出的吝啬心理就很有讽刺意味。

启程时,他抢着买低等船票,明明是为了自己省钱,却偏要撒谎骗取别人的好感。

路途中,他因为舍不得用自己的新雨衣,便找借口用别人的伞,他带了一木箱药品,准备在内地的学校卖个好价钱,却不愿意给一些仁丹于身体不适的孙柔嘉服用。

因为一包仁丹开封后就卖不到好价钱。

但不给药,又显得过于小气。

左思右想,忽然灵机一动,记得前些天已打开一瓶鱼肝油丸。

虽然鱼肝油丸比仁丹贵,但已开封的药“好像嫁过的女人减了市价”。

于是拿鱼肝油丸,给孙柔嘉服下,弄得她又一次呕吐。

李梅亭这种吝啬鬼式的怪诞心理就这样在一次次的吝啬心理活动中暴露出来,给人们以厌恶之感,其正人君子的假面具也就被一层层撕下来。

这样的讽刺,不同于疾言厉色的抨击,而是通过客观地揭示真想来达到幽默的效果。

可谓于平淡中寓谐趣,至拙而又至妙,不失讽刺意味。

  另外,钱钟书还善于把作品中各种人物的心绪交织在同一场合,形成微妙而又激烈的心理冲突。

《围城》第三章写到一次青年知识分子的聚会,便是一场不期而遇的心理战。

这次聚会由赵辛楣请客。

有苏文纨、褚慎明,董斜川,方鸿渐等人参加。

赵辛楣请方鸿渐的本意是为了使方鸿渐喝醉,在苏文纨面前出丑,以发泄妒嫉之情。

结果让方鸿渐喝醉酒的目的达到了,但苏文纨却当着大家的面给予方鸿渐关心爱护,这使赵辛楣感到一种胜利后的失望;

褚慎明与方鸿渐在席间互相鄙视,唇枪舌弹,各不相让;

董斜川以会作旧体诗,懂“同光体”而自傲,又遭到赵辛楣、褚慎明的嘲弄讥讽;

更有趣的是褚慎明因为美貌的苏文纨跟他讲“心”,竟激动过分,把夹鼻眼镜都掉进牛奶杯子里了。

他拾起眼镜又不肯戴上,“怕看清大家脸上逗留的笑”。

后来方鸿渐酒醉呕吐,褚慎明掩鼻表示鄙厌。

“可是心上高兴,觉得自己泼出的牛奶,给方鸿渐的呕吐在同席者的记忆里冲掉了。

”对褚慎明这种阴暗心理的讽刺,触及了某些知识分子最敏感之处——面子。

这种把讽刺形象的丑陋心灵,由隐到显,由暗到明,通过心理战而昭然若揭,猛然外化的手法,显示出钱钟书讽刺幽默的高超、犀利。

  第2篇:

  在学完《窗》这篇课文后,钱钟书先生幽默风趣的语言深深地吸引了我,所以我又读了他的唯一的一本长篇小说《围城》。

在《围城》的重印前记中,钱钟书提到自己有些另一本小说《百合心》,但因为手稿的丢失他就没再写了。

他认为《围城》写得不够好,如果《百合心》写成了,那一定会比《围城》要好。

在我看来,《围城》里的文字细腻,对人物的心理描写刻画得极为到位,而且我觉得《围城》里最精彩的要数那些妙趣横生的比喻。

这些比喻很特别却又富有生活气息,这其中也充满了讽刺。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理解为什么小说要叫“围城”,因为开始的一、二章,包括第三章的上半部分都没有提到“围城”。

作者是在赵辛楣安排的一场饭局中,很巧妙的由诸慎明谈到自己与罗素的交往,赵辛楣祝贺诸慎明可以娶到一位好太太,但是却被学哲学的方鸿渐一口否定:

哲学家从来没有娶到过好太太,罗素也离了好几次婚,这样引出了英国人的一句话: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

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而这句话在法国的比喻就成了城堡,这便是“围城”。

纵观整本小说,作者都围绕这方鸿渐的爱情经历来写,但又不类似于《飘》、《傲慢与偏见》的著名的外国爱情小说。

《围城》不仅仅是一本爱情小说,它更多的是融入了作者对人生的思考。

  读完《围城》花了我不少的时间,因为我读它的时候不像读其他的书那样一目十行。

《包法利夫人》虽说是经典之作,也对这个社会有着不满与讽刺,但读起来篇目过长,容易让人失了兴趣。

福楼拜的语言再优美,用词再精确,在我看来却不及钱钟书一个生动的比喻,在充满讽刺之余可以令人开怀大笑。

《围城》可以说是新时代的《儒林外史》,再加上幽默的语言,令我忍不住要细细品味,咀嚼其中的深意。

围城中的每个人物都是社会形象的代表,每一个人物都是特殊的一派,但在当时的背景看来却又属司空见惯。

下面就是我提取的书中一部分关键人物的点评:

  方鸿渐

  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

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

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

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

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

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假的文凭,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

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

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

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

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

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

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

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

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

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分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

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文执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

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

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

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回到上海后两人便分道扬镳,过了好久才再次来往。

当鸿渐主动去拜访苏小姐的时候,苏小姐对她的态度异常冷淡,那一次鸿渐碰到了苏小姐当时的未婚夫赵辛楣。

苏小姐在辛楣面前说鸿渐的好话,惹得辛楣嫉妒,从此两人便结下了梁子。

鸿渐也在那里认识了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这个令他爱的痛苦的女人。

后来的一段日子里,苏小姐与鸿渐的来往愈来愈频繁,终于有一天,苏小姐向鸿渐表明了爱意。

鸿渐当时傻了眼,好久才恢复过来。

隔天他在寄去的信里表明了决绝之意。

苏小姐心灰意冷,与曹元朗结了婚。

一年后,他们在香港再次相遇,苏小姐已变成了势利之人。

  苏小姐纵使学位高,家世好,但她身上却有女人普遍拥有的嫉妒心理。

在她与鸿渐来往时,她也千方百计阻止自己的表妹与鸿渐见面。

在鸿渐向她表明自己已经心有所属时,她又到晓芙那里抹黑鸿渐,最终致使两人的恋情告终。

加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个充斥着名利的世界中生存,使她变得势利,也看不起人。

苏文执也是可怜,自己的人生在她的嫉妒心和欲望的驱使下扭曲变形,也不只是活该还是可悲。

  周经理夫妇

  方鸿渐的留学费用是周经理夫妇资助的,留洋回国后也是住在他们家,工作也是安排在他们家的银行当一名小职员。

周家可以说是对鸿渐这个没过门的女婿安排好了一切,而鸿渐则住在他们家顺便辅导未婚妻的弟弟的功课。

  在留洋期间,鸿渐曾经写信要推掉父亲帮他准备的婚事,结果却被父亲一口回绝。

不了自己的未婚妻却过世了,自己回到上海后便去周家拜访,周家的人喜欢她,便为他安排好了一切。

周太太告诉鸿渐,以后他的妻子一定要做她的干女儿,这样鸿渐还会是她的女婿。

话说得好,可是鸿渐在周家的生活却并不如意,他指导小舅子的功课,但是也受尽了小舅子的气。

另一方面,周太太总认为自己是长辈,有责任从鸿渐的嘴里套出些什么,惹得方鸿渐避着她不见面。

  虽说鸿渐未来的妻子要作舟太太的干女儿,但干的终究是不如亲的,在周太太知道鸿渐有喜欢的人后,说话变得刻薄,处处针对鸿渐,似乎鸿渐有负于她的女儿。

再加上周先生,用现代人的话说就是个妻管严,事事顺从周太太。

在周先生与周太太双重压力下,而且这时鸿渐又收到三闾大学寄来的电报,聘他做教授,一气之下他辞了职,离开了周家。

事后周家人又反悔了,但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周家人这种类型的人普遍存在于各个时代,一气之下犯下了大错,事后又后悔不已,正是这类人的特征。

虽说周家的人将鸿渐逼走不是大错,但是这种举动也不免伤了两家人的和气,可是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赵辛楣

  赵辛楣小说中的重点人物,他开始视方鸿渐为情敌,后来苏文执嫁给草原浪,他又和鸿渐变成了兄弟。

赵辛楣学政治出身,到美国留学过,见识、家世都比方鸿渐要好。

方鸿渐在三闾大学的教授职位就是赵辛楣托校长高松年给的。

而当他在三闾大学受了气,决定离开三闾到重庆谋事时,他的能耐再一次显露出来,他的人脉广,到哪里都很吃香,这也是方鸿渐所羡慕不来的。

  赵辛楣刚开始时喜欢苏小姐的,但后来他认清了自己并不爱她,在她结婚的时候也就没那么心灰意冷了。

他和方鸿渐还有孙小姐、李梅亭、陆尔谦一行五人,同去三闾大学任职。

一路上困难重重,赵辛楣依然冷静应对。

说实在的,我很欣赏他,因为他有主见,不像方鸿渐的鲁莽,也没有同路的李梅亭的奸诈与吝啬。

  可惜,在方孙二人回到上海后,他很少回方鸿渐的信,似乎这段经过了困难重重的旅途所构建起来的友情并不怎么牢固。

我顿悟,世界上本来就少有真心的朋友,再加上小说的背景是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友情在大,也抵不过金钱的诱—惑,生死面前,难道还有情义可说吗?

如果有,也早被军队的马蹄踏平了,被日本鬼子的刺刀刺穿了。

亏得方鸿渐到最后还把希望寄托在那长久以来只有一封信寄来的赵辛楣身上,还有类似的想法:

“旧历年可以在重庆过”、“似乎一切会有办法”。

对于方赵二人的友情,我觉得更想买回来的东西,过了保质期,也许东西还能用,但功效却大不如以前。

  高松年

  高松年是三闾大学的校长,是一位科学家,专长是生物学。

他自以为有很高的学识,满腹的经纶,却闹出了不少笑话。

在他到三闾大学任校长前,他的朋友为他饯行,他的朋友觉得学校要出名,就必须要有出名的教授。

对于这一个观点,高校长并不同意,他说:

  “名教授当然很好,可是因为他的名望,学校沾着他的光,他并不倚仗学校里的地位。

他有架子,有脾气,他不会全副精神为学校服务,更不会绝对服从当局的指挥。

万一她闹别扭,你不容易找替人,学生又要借题目麻烦。

我以为学校不但造就学生,并且应该造就教授。

找一批没有名望的人来,他们要借学校的广,他们要靠学校才有地位,而学校并非非有他们不可,这种人才真能够跟学校合为一体,真肯出力为公家做事。

  本来只是信口胡扯,但是在朋友的恭维之下,他就把这番话当成了办学的理念。

如此令人啼笑皆非的话,实在不敢相信是由一位大学校长,一位科学家所提出来。

胡扯变成了真理,也实在是幽默与讽刺。

  在为人方面,高松年就是说一套做一套的典型代表。

李梅亭是他多年的同事,他答应了让李梅亭作系主任,可是到最后也只能做个普通的教授;

再者,他发电报时说让鸿渐佐教授,到了三闾大学鸿渐也只能做个副教授。

这两件事都说明了高松年的这个特点。

高松年这个人心思慎密,但是和蔼的校长形象最终还是被人撕毁,小说中虽没有名讲,但从高校长的行动上可以看出,他喜欢汪太太,而且觊觎汪太太的美色。

他办大学搞得一塌糊涂,汪教授辞职了,鸿渐夫妻被他逼走了,赵辛楣也走了。

可谓失败,但这都是他一手造成的。

  孙柔嘉

  在长途旅行中,辛楣曾经跟鸿渐说过,结了婚再旅行不如旅行完再结婚,因为旅途中的相处最能看出另一半是否适合自己。

这不是没有道理,但是这件事在鸿渐和孙小姐身上却不能很好地实现。

经过了旅途,他们对对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也不讨厌对方,但讽刺的是,他们的婚姻应该是以失败告终的(书中作者并没有明说)。

  柔嘉长得不如唐小姐,也不如苏小姐,但鸿渐最终选择的却是她。

她没有很好的家世,在方家人面前并没有留下很好的印象,也不能讨方家人的欢心,可以说不是一个理想的媳妇。

她是一个大学生,有自己的主见,对鸿渐不会毕恭毕敬,这也许就是他们经常吵架的原因。

作为一个女人,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里,父母对她的态度冷落,只有姑母真心对她好,而她也是那个家庭里姑母唯一的追随者,这也难怪她会事事向姑母报告,事事听姑母的安排。

  柔嘉与鸿渐之间,我读不懂他们之间的爱情,似乎并不存在什么爱情,只是两个人在一个特殊的情况下走在一起罢了。

柔嘉愿意为了鸿渐而放弃在三闾大学的工作,是她为鸿渐着想的表现;

但鸿渐对柔嘉,我觉得没有了当时对唐小姐的感觉。

无论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的两人,都在吵架中度日。

婚前的都是围绕着辛楣对鸿渐的影响以及身边发生的事情,浑厚就是互相攻击双方的家庭。

鸿渐觉得孙家人看不起他,把对孙家人和自己家里人的气都发在柔嘉身上;

柔嘉觉得方家的人处处针对她,重重压力下,又要忍受鸿渐对她的冷嘲热讽,只好发泄出来。

  两人的婚姻不知可否算一个悲剧,意外的开始,意料之内的结束。

我觉得造成这样的婚姻悲剧的因素中,双方的家庭给他们施加的压力占了很大的一部分。

如果鸿渐不受气,他也不会拿柔嘉当出气筒,不会引起柔嘉的反感;

如果柔嘉的姑妈不是一味的看不起方鸿间,恨铁不成钢,也不会让柔嘉对鸿渐施加压力。

但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如果,故事的背景是在日寇横行无忌的中国,那时纵使已经有很多学生外出留洋,但老一辈人的脑海里依然有着坚实的封建思想,自由婚姻的思想也被人所排斥。

而柔嘉的姑妈,是一位留美的博士,美国的民—主、平等的思想对她有着深刻的影响,而她的想法也影响着柔嘉。

方鸿渐不希望事事靠姑妈,孙柔嘉不希望方家人打扰他们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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