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检查表十三个要素分别的检查表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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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0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与国家、地方等有关规定不符的,扣1分.
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未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
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
配备的人员不符合规定的,每人扣2分;
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6分.
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未设立的,不得分;
未以文件形式任命的,扣1分;
成员未包括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扣1分.
安委会季度会议记录
未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的,不得分;
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的或未制订新的工作要求的,不得分;
无会议记录的,扣2分;
有未完成项且无整改措施的,每一项扣1分。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的,不得分;
没有履行主要职责的,每缺一项,扣3分;
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20分.
10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制度。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
制度中每缺一个环节内容的,扣1分。
7
安全生产责任制
考核记录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得分;
每缺一个纵向、横向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2分;
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的,每个扣1分;
没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不得分;
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6分。
8
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权限的培训记录。
无该培训的,不得分;
无培训记录的,不得分;
每缺少一人培训的,扣1分;
被抽查人员对责任制不清楚的,每人扣1分.
9
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记录。
未定期进行适宜性评审的,不得分;
无评审记录的,不得分;
评审、更新频次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每缺一次扣1分;
更新后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扣1分。
30
三安全生产投入
三、安全生产投入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
制度中职责、流程、范围、检查等内容,每缺一项扣1分。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不得分;
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不得分;
无财务专项科目或报表中无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的,不得分;
无安全费用使用台账的,扣8分;
台账不完整齐全的,扣6分.
12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费用的使用计划.
无该使用计划的,不得分;
计划内容缺失的,每缺一个方面扣2分;
未按计划实施的,每一项扣2分;
有超规定范围使用的,每次扣4分。
建立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扣2分。
缴纳工伤保险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相关资料
未缴纳的,不得分;
无缴费相关资料的,不得分.
保障死亡、受伤员工获取相应的保险与赔付。
有关保险评估、年费、返回资料、赔偿等资料不全的,每一项扣2分;
未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不得分;
伤残等级鉴定每少一人,扣2分;
赔偿不到位的,不得分.
40
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4。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法律法规识别与管理制度.
缺少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环节要求以及部门、人员职责等内容的,扣2分;
未明确主管部门的,扣2分;
未以文件发布生效的,扣2分。
各职能部门应定期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向归口部门汇总。
每少一个部门定期识别和获取的,扣2分;
未及时汇总的,扣2分;
未分类汇总的,扣2分。
法律法规清单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更新表
未定期识别和获取的,不得分;
工作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每次扣2分;
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的,不得分;
每缺一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文本或电子版的,扣2分。
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培训和考核记录.
未培训考核的,不得分;
无培训考核记录的,不得分;
每缺少一项培训和考核的,扣2分。
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未及时融入转化成规章制度的,每项扣2分;
制度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不符的,每项扣2分;
未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的,每项扣2分;
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16分。
2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
缺少环节内容的,扣2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领导现场带班、班组岗位达标、安全生产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
制度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
每缺一项制度的,扣2分;
制度内容不符合规定或与实际不符的,每项制度扣2分;
无制度执行记录的,每项制度扣2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记录
培训和考核记录
未发放的,扣2分;
无培训和考核记录的,不得分;
每缺少一项培训和考核的,扣1分。
3操作规程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
岗位操作规程不齐全、适用的,每缺一个,扣2分;
内容没有基于特定风险分析、评估和控制的,每个扣2分。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发放记录
未发放的,不得分;
每少发一个岗位的,扣2分;
无培训和考核记录等资料的,不得分;
每缺一个培训和考核的,扣2分。
4评估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和考核评估报告
未进行的,不得分;
无评估报告的,不得分;
评估报告每缺少一个方面内容的,扣3分;
评估结果与实际不符的,扣6分;
评估周期超过每年一次的,扣6分.
5修订
评估情况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未及时组织进行的,不得分;
应修订而未修订的,每项扣3分;
无修订的计划和记录资料的,不得分。
4.6文件和档案管理
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
未明确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等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等的,扣2分;
未明确具体档案资料、保存周期、保存形式等的,扣2分。
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未按文件管理制度执行的,不得分;
缺少环节记录资料的,扣1分。
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进行档案管理: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含纪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危险源管理台帐、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授权作业指令单、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事故隐患整改记录、安全生产奖惩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记录、特种设备管理记录、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记录、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包括安装、运行、维护等)、有关强制性检测检验报告或记录、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风险评价信息、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记录、应急演习信息、技术图纸等。
未实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
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扣6分;
每缺少一类档案,扣2分.
100
五教育培训
5。
1教育培训管理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制度中缺少一类培训规定的,扣2分;
有与国家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不得分。
安全培训计划
未明确主管部门的,不得分;
未定期识别需求的,扣2分;
识别不充分的,扣1分;
无培训计划的,不得分;
培训计划中每缺一类培训的,扣1分。
培训记录
培训档案.
未按计划进行培训的,每次扣2分;
记录不完整齐全的,每缺一项扣2分;
未进行效果评估的,每次扣2分;
未根据评估作出改进的,每次扣2分;
未进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
档案资料不完整齐全的,每次扣2分。
5.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主要负责人未经考核合格就上岗的,不得分;
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或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再培训的,每一人扣2分;
培训要求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要求的,每次扣2分。
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记录
定期职位健康培训记录
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而上岗作业的,每人次扣2分.
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无针对性或流于形式的,不得分;
新入厂人员上岗前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每人次扣2分.
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未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每人次扣1分。
岗位操作人员转岗和离岗一年重新上岗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未按规定对转岗和离岗者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次扣1分。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配备不合理的,每人次扣2分;
有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岗位但未配备相应作业人员的,每人次扣2分;
无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每人次扣2分;
证书过期未及时审核的,每人次扣2分;
缺少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资料的,每人次扣1分。
4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相关方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未进行培训的,不得分。
相关方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进入作业现场的,每人次扣2分;
教育培训内容未根据具体作业活动的特点,或无针对性的,每处扣1分。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
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危害告知的,不得分;
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扣1分;
未提供相应劳保用品的,不得分;
无专人带领的,不得分。
5.5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
未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不得分,安全文化建设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不符的,每项扣2分.
50
六生产设备设施
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缺少内容或操作性差的,扣1分.
设备台账
检(维)修计划。
无台账或检(维)修计划的,不得分;
资料不齐全的,每次(项)扣2分。
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工具等校准检定记录
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检定的,不得分;
有超期现象的,每台(套、个)扣2分;
无检测检验检定资料的,不得分;
检测检验检定资料不全的,每项扣2分。
吊车的滑线应布置在吊车司机室的另一侧;
若布置在同一侧,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滑线未布置在吊车司机室的另一侧的,或布置在同一侧,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每处扣1分。
吊具应有专人管理,在其安全系数允许范围内使用。
钢丝绳和链条的安全系数和钢丝绳的报废标准,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的有关规定。
未在安全系数允许范围内使用吊具的,不得分;
未按规定报废的,不得分;
相关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不清楚吊具的安全系数和钢丝绳的报废标准的,不得分。
有一个吊具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吊运物行走的安全路线,不应跨越有人操作的固定岗位或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且不应随意越过主体设备。
安全路线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随意越过主体设备的,每处扣2分.
压力容器应满足:
压力容器本体及安全附件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本体完好;
连接元件无异常振动、磨擦、松动;
安全附件、显示装置、报警装置、联锁装置完好,调试、更换记录齐全;
运行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无超压、超温等现象。
本体有缺陷的,不得分;
连接元件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安全附件、显示装置、报警装置、联锁装置缺失或不能正常工作的,每处扣2分;
调试、更换记录不全的,扣2分;
有超压、超温等现象的,每处扣2分;
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12分。
工业气瓶应满足:
储存仓库状态良好,安全标志完善,气瓶存放位置、间距、标志及存放量符合要求。
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齐全可靠。
气瓶在检验期内使用,外观无缺陷及腐蚀,漆色及标志正确、明显,安全附件齐全、完好。
气瓶使用时的防倾倒措施可靠,工作场地存放量符合规定,与明火的间距符合规定。
储存仓库设置、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气瓶存放位置、间距、标志及存放量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2分;
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缺失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每项扣2分;
气瓶超期使用的,每个扣1分;
漆色及标志不明显的,每个扣1分;
安全附件不全或损坏的,每个扣1分;
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2分。
厂内机动车辆应满足:
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动力系统运转平稳,无漏电、漏水、漏油。
灯光电气完好,仪表、照明、信号及各附属安全装置性能良好.轮胎无损伤。
制动距离符合要求.
全部未定期检验的,不得分;
有一台未定期检验的,扣2分;
使用过程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低压临时线路应满足:
有完备的临时接线装置审批手续,不超期使用。
使用绝缘良好,并有与负荷匹配的护套软管,敷设符合安全要求。
装有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每分路应装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
临时用电设备PE连接可靠。
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设临时线路.
无临时接线装置审批手续的,不得分;
超期使用的,每次扣2分;
敷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每处扣2分;
未装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的,不得分;
每分路的熔断器与负荷不匹配的,每处扣2分;
临时用电设备PE连接不可靠的,每处扣2分;
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设临时线路的,不得分。
低压电气线路(固定线路)应满足:
定期进行电缆线路的预防性实验记录。
线路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线路的导电性能和机械强度符合要求;
线路的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线路绝缘、屏护良好,无发热和渗漏油现象;
电杆直立、拉线、横担瓷瓶及金属构架等符合安全要求;
线路相序、相色正确、标志齐全、清晰;
线路排列整齐、无影响线路安全的障碍物。
无定期进行电缆线路的预防性实验记录的,不得分;
线路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线路的导电性能和机械强度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线路的保护装置不齐全、不可靠的,每处扣1分;
线路绝缘、屏护不良好,有发热和渗漏油现象的,每处扣1分;
电杆直立、拉线、横担瓷瓶及金属构架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每处扣1分;
线路相序、相色不正确、标志不齐全、清晰的,每处扣1分;
线路排列不整齐、有影响线路安全的障碍物的,每处扣1分。
电网接地系统应满足:
电源系统接地制式的运行应满足其结构的整体性,独立性的安全要求;
各接地装置的电阻检测合格;
TN系统重复接地布设合理;
接地装置的连接必须保证电气接触可靠;
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能防腐蚀,防损伤或者有附加保护措施;
接地装置编号、标识明晰,定期检测报告有效,资料完整。
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分;
电阻检测不合格的,扣2分;
TN系统重复接地布设不合理的,扣2分;
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可靠的,扣2分;
无有效防腐蚀、损伤保护措施的,扣2分;
接地装置编号、标识不明晰,未定期检测的,扣2分。
金属切削机床应满足:
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
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
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
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
机床照明符合要求;
机床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要求;
未加罩旋转部位的楔、销、键,原则上不许突出;
备有清除切屑的专用工具.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砂轮机应满足:
安装地点应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砂轮机的防护罩应符合国家标准;
档屑板应有足够的强度且可调;
砂轮无裂纹无破损;
托架安装牢固可调;
法兰盘与软垫应符合安全要求;
砂轮机运行必须平稳可靠,砂轮磨损量不超标,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PE连接可靠,控制电器符合规定.
移动电气设备应满足:
定期对绝缘电阻进行检测,绝缘电阻应小于1兆欧,电源线应采用三芯或四芯多股橡胶电缆,无接头,不得跨越通道,绝缘层无破损,长度不得超过5米,PE线连接可靠,防护罩等完好,无松动,开关可靠、灵敏,与负载匹配。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电气设备(特别是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和电线的金属保护管,应有良好的保护接零(或接地)装置。
传动部位应按照如下情况,设置防护罩、盖或栏:
(1)以操纵人员站立平面为基准,高度在2米以下的外露传动部位;
(2)旋转的键、销、楔等突出大于3毫米的部位;
(3)产生切屑、磨屑、冷却液等飞溅,可能触及人体或造成设备与环境污染的部位;
(4)产生射线或弧光的部位;
(5)伸入通道的超长工件;
(6)超长设备后端300毫米以上的工件;
(7)容易伤人的设备往复运动部位;
(8)悬挂输送装置跨越通道的下部;
(9)高于地面0.7米的操作平台。
专用设备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防护罩、盖、栏应完整可靠;
各联锁、紧停、控制装置灵敏可靠;
局部照明应为安全电压;
PE等电器完好可靠;
梯台符合要求。
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8分;
存在重大风险或隐患以及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工艺、设备、设施的,本小项不得分外,追加扣除48分.
16
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方案。
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
设备设施检维修前未制定检维修方案的,每次扣2分;
检维修方案未包含作业行为危险性分析、控制措施,或分析与控制措施无针对性的,每处扣2分;
检维修过程中未执行隐患控制措施的,扣2分;
未进行监督检查的,扣1分;
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8分。
按检(维)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设施,包括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维)修.
未按计划检(维)修的,每项扣2分;
未进行安全验收的,每项扣2分;
检(维)修方案未包含作业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的,每项扣2分;
未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安全交底的,每次扣2分;
失修的,每处扣2分;
检(维)修完毕未及时恢复安全装置的,每处扣2分;
未经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同意就拆除安全设备设施的,每处扣2分;
安全设备设施检(维)修记录归档不规范及时的,每处扣2分;
检(维)修完毕后未按程序试车的,每项扣2分.
安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
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安全设备设施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的,不得分;
检修拆除未采取切实可行的临时措施的,扣2分;
检修后未立即复原的,扣2分;
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8分。
6.3设备设施到货验收和报废拆除
设备的全生命周期,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确保安全.
设备设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设备设施验收和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的管理制度.
缺少内容或操作性差的,扣2分。
设备验收记录
未进行验收的(含其安全设备设施),每项扣2分;
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分。
设备拆除报废记录
未按规定进行的,不得分;
涉及到危险物品的生产设备设施的拆除,无危险物品处置方案的,不得分;
未执行作业许可的,扣2分;
未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的,扣2分;
资料保存不完整齐全的,每项扣2分。
116
七作业安全
7。
1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
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环境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分级,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企业未对生产作业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或分析和控制无针对性的,每处扣5分。
严禁架空电线跨越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
架空电线跨越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不得分。
非经允许,禁止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场。
应划出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
有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场的,不得分;
未划出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的,不得分;
安全路线设置不合理的,每处扣2分.
行灯电压不应大于36V,在金属容器内或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