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与文明施工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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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安装作业队
图10.2-1 安全、环保施工保证体系框图
10.3.安全管理制度
10.3.1认真贯彻公司的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的规程,贯彻执行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安全组成员由项目经理、安全员、作业长等组成。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第一责任人,具有安全管理资质的专职安全员负具体管理责任。
10.3.2项目部安全组实行定期安全例会制度。
每月必须召开2~4次安全例会,例会主要内容有:
(1)分析近期安全形式,查找安全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2)通报上一时段隐患整改和违章考核情况;
(3)布置近期安全工作重点和防范措施;
10.3.3建立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编制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时其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且应进行交底讨论,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的原则。
10.3.4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专业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检查。
班组兼职安全员应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对安全操作,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专业施工单位安全员,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重点项目跟踪检查。
安全检查做到全面全员全过程控制,隐患整改率为100%。
10.3.5对各施工单位人员、作业班组人员一方面通过签订明确了双方的责、权、利的安全合同(协议),另一方面加强对其进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的开展:
(1)其施工方案、安全预测对策表、技术交底记录等有关方案资料进行检查;
(2)不定时地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严格按有关协议条款进行考核。
10.3.6落实五项制度
(1)安全岗位责任制
工程负责人——工程安全第一责任人
技术负责人——工程安全技术第一责任人
安全负责人——工程安全具体管理责任人
施工技术员——安全技术具体管理责任人
班组安全员——作业区、班组安全具体管理责任人
作业长、班组长——安全技术实施、过程管理责任人
(2)确认制
机具可靠性——设备员负责执行
现场吊点可靠性——作业长、班组长负责执行
安全技术措施到位性——安全负责人负责执行
安全技术交底到位性——作业长、班组长负责执行
歇复岗人员安全教育到位性——公司安全员、班组长负责执行
特殊作业人员资格——安全负责人负责执行
设备操作人员资格——安全负责人负责执行
作业环境、作业人员安全状况——作业长、班组长负责执行
(3)联保互保制
同工联保;
同班联保。
互相监督,互相保护。
各班组长负责按规定要求将班组人员结成一对对联保互保对子,并报安全人审批存档。
(4)旁站制
只要施工现场还有人,就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在场监护。
安全管理人员应是第一个到达施工现场、最后一个离开施工现场的人。
(5)日清制
当日事当日毕,施工现场每天清理干净,保证安全通道始终通畅。
有违反规定、酿成事故者,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执行,进行主要责任、相关责任追究相关部门予以经济行政或刑事处罚。
10.3.7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部安全组职责:
a.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制度标准。
b.讨论制订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总体规划、目标和具体方案。
c.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措施方案组织好安全文明施工。
d.研究解决本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e.组织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和专业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好日常巡查及隐患整改。
f.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g.做好安全生产记录,建立健全下列资料档案:
―工程分承包合同
―工程分承包安全协议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对各施工单位安全交底卡
―各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册
―安全教育活动记录
―安全例会记录
―安全检查记录
―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违章处理记录
―脚手架搭设验收单
―安全网架设验收
―文明施工检查记录
―施工用电检查记录
―安全事故台账
发生伤亡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迅速通知安环部。
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2)项目部经理安全职责:
a.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与审定本工程项目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和具体方案。
b.负责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选配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并指导、支持其开展管理工作。
c.负责组织对脚手架、安全网的搭设及高处或深基础、拆除等危险作业,编制专项安全措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d.定期组织安全会议和安全教育活动。
e.协调工程进度,尽量减少各作业体间的立体交叉作业。
f.组织抓好现场文明施工。
g.参加安全定期检查并落实隐患整改。
h.协助有关部门搞好事故调查,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i.负责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项目部安全员职责
a.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安全工作,对施工安全具体负责。
b.每周组织一次联合安全检查;
每天进行工地巡查。
检查安全措施和安全标准化作业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c.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d.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险情,有权下达停工令,然后报告项目经理。
e.协调各作业体在设置安全设施或交叉作业时的矛盾。
f.负责督促隐患整改和进行违章考核。
g.做好有关安全会议记录,负责各种安全管理资料的立卷工作。
(4)项目部施工技术员的安全职责
a.负责编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作业方案,从施工技术上保证安全施工。
b.负责对检修工程、拆除工程及高处及深基础工程、脚手架、安全网搭设作业编制专项安全措施方案,并组织验收。
c.负责对施工作业单位进行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d.根据施工现场进度和环境变化,随时增补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和进行补充交底。
(5)项目经理部作业长安全管理职责
a.对本作业区内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b.负责对作业区内的施工人员进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
c.负责按作业方案组织搭设和拆除脚手架、安全网、用电线路和装置及其他安全设施,并参与检查验收。
d.负责指派安全监督岗对危险作业实行全过程监控。
e.具体负责落实施楼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和阳台边、房屋边、框架边、卸料平台边、深基础坑边的安全防护措施。
f.负责工区内的现场文明施工:
――按平面布置图摆放材料
――保持施工道路通畅
――建立和保持良好的排水系统
――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线路
――及时清理和外运建筑垃圾
g.负责督促作业人员搞好个体劳动保护,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对双违人员有权予以教育、考核直至停工。
(6)安全监督岗安全职责
a.对所有监护区域施工安全负具体责任。
b.负责检查、督促本区域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高处作系好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电焊手套、防滑、绝缘胶鞋等)。
c.在本作业区域内,负责地面安全监护,设置警戒区,严防落物伤害。
d.在脚手架搭设、拆除时,负责全过程监护。
e.配合作业长,检查、监督林边防护、楼梯防滑、孔洞围护加盖、漏电保护,架设安全网,设置安全走绳等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f.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越级上报安全部门。
在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命令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
g.坚持安全巡查,制止违章,清查隐患督促整改。
10.4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10.4.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施工中执行本企业《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2)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3)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奖惩制度,使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变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
(4)坚持岗位安全技术培训,坚持特殊工种考核,持证上岗制度。
(5)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a.做好各方案实施安全交底工作,由方案编制人向施工班组交底,特别是安全工作重点部位以及采取的针对性措施均要一一交待清楚。
b.开好施工班组每天班前会,班长要根据当天工作特点,做好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10.4.2安全检查
(1)工地项目部积极开展“安全月”,“安全周”活动,主动接受政府、劳动部门及建设管理部门检查。
(2)坚持项目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3)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时令季节情况,组织进行施工阶段性安全大检查及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对不安全情况,限期整改,落实到部门和落实人员。
(4)认真贯彻“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同时,计划、布署、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a.项目部每月安排施工计划的同时,针对施工计划安排安全工作计划制定安全方针、目标、措施以及安全控制重点,并落实具体人员对口。
b.项目部每周在调度会上调度施工任务的同时,总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并布置本周的安全工作计划。
c.项目部每月召开总结生产任务的同时,总结上月的安全工作并布置落实本月的安全工作措施。
10.5安全管理点及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积极推行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按施工组织设计,科学组织施工。
10.5.1安全管理点
根据工程施工安全特点,施工安全重点防护对象为:
(1)人员高空坠落;
(2)高空落物,物体打击人员或物品;
(3)塔吊设备事故;
(4)塔吊操作,指挥联络失误产生的事故;
(5)脚手架设计、使用、管理;
(6)“四洞口,五临边“处的安全防护;
(7)立体交叉作业,隔离防护措施;
(8)环境、气候的影响;
(9)施工建筑物防火;
(10)防触电、雷击等。
10.5.2安全技术措施
(1)防人员坠落和物体打击措施
a.楼梯口临时防护
——楼梯形成后,设钢管扣件栏杆,立杆间距1500mm,扶手高度900mm,扫地杆距踏步面300mm。
详见下图:
b.基坑周边防护
防护用钢管扣件搭设,立杆间距≯1.5m,扶手高度1200mm,扫地杆距地面300mm,在立杆靠坑一侧设斜撑并固定。
见下图:
c.楼层预留孔洞的防护
短边>1000mm的预留孔、洞周边防护用钢管扣件搭设,立杆间距≯1.5m,扶手高度1200mm,扫地杆距地面300mm,在立杆靠坑一侧设斜撑并固定,需作材料运输通道的孔洞四周设三面固定、一面活动的钢管扣件护拦,活动护拦采用万向扣件作铰。
d.外墙部位安全防护
物体打击的因素主要来源于高处落物、塔吊转运材料不慎等。
因此,重点应在这些方面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佩带胸卡,非本工程施工人员,不得入内。
——作业层周边采取用彩条布全封闭
方法:
沿外架侧拴挂,垂下至下一层楼面以上,并沿斜撑钢管按间距≯2m,用10#铁丝固定。
——楼层设置材料转运平台应相互错开投影面位置,同时要兼顾塔吊工作半径尽可能小。
转料平台楼应设置在建筑物南面。
脚手架及操作平台上的施工荷载严格执行规定,严禁超载使用。
——高空作业所用材料、成品、半成品均应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工具袋内;
传递物件禁止抛掷,禁止向下丢弃任何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
——土建施工与安装施工垂直交叉作业,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e.塔吊
——塔吊护臂按其设计说明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安设。
——≥5级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吊钩升至最高处并回至最近半径处。
——材料转运及装货、卸货点均应有专人负责套绳牵、缆风、指挥。
f.在建工程的临建设施、设备、未装栏杆的平台及槽、沟、坑等都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好防护,深度超过2m靠近人行道的必须设防护栏杆,夜间设红灯示警。
g.在大基坑周边挖孔桩开挖前必须搭双排脚手架、操作面满铺跳板,对危岩进行清理,同时在周边挖孔桩和挡墙基础施工时必须用钢管脚手架搭设防护棚,上铺竹跳板和竹脚板。
(2)施工用电
施工现场临时电线路、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的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a.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吊篮)的外侧边缘与架空线路最小安全距离为:
1KV以下为4m、1~10KV为6m。
实际距离小于安全距离时,必须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增强屏障,并设醒目的警告标志。
b.起重机的任何部位和被吊物的边缘与10KV以下架空线路的边线距离不得小于2m。
c.施工现场专用中性点接地的电力线路,必须实行三相五线制,如引入的电源为三相五线制时,在引入的第一级开关的零线端子处,做好重复接地,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同时从重复接地处引出,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
d.施工配电系统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设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开关箱必须装漏电保护器。
(漏电保护器应符合GB6829—86标准)。
e.导线穿墙、坑、洞、棚或过路时应穿管保护,严禁乱拉乱扯把线等。
f.当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与甲方共用一供电系统时,要根据甲方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严禁一部分接地另一部分接零。
g.地下室、沟槽内及操作时使用的手把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内不得超过12v,露天装设的灯具,其灯口和开关要使用防水灯具,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2.5m,碘钨灯具应在3m以上,电线固定可靠,不得靠近灯具。
h.职工宿舍、工具房照明及施工用移动式照明采用低压安全电源。
i.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对于容量大于5.5kw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j.低压干线的架设、配电箱、熔丝等要根据现场条件,依据规程规范进行布置,应设在干燥、通风、操作方便及常温场所,露天应有防雨设施。
k.施工周期较长,用电设施较多的工程要有电气设计。
l.所有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3)防火措施
a.灭火器的配置:
民工宿舍、木工加工房、铆焊加工房、配电房、库房是必须配置灭火器的重点部位。
b.木工房、铆焊房、配电房、库房及堆放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应在显眼部位挂防火告示牌。
c.气瓶应有防震圈、安全帽,存放地点有明显标志,并有防火防爆措施。
d.可燃与助燃气瓶安全距离应大于5m,与作业距离大于10m。
e.施工现场生活用锅炉的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
f.有易燃物品的场所或其上空不准随意动火(氧割或电焊)必须动火,应先申报,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火措施---砌临时防火墙、采用防火材料(石棉板等)临时遮盖后方可进行。
(4)起重吊装
施工机械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线路设置,不得侵占场内道路。
施工机械进场安装后需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
起重符合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规定,确保安全限位装置齐全有效。
超限吊装设备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吊装方法和技术措施,保证吊装安全。
a.起重机严禁超载吊装,满载工作时,左右回转范围不得超过90°
严禁横吊,以免倾翻。
较大型设备的吊装及场地窄小,障碍严重的起重作业要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保证措施要可靠详尽。
b.电动卷扬机应安装在视野宽阔,距起吊物15m以外的位置。
固定必须牢固,防止吊物时产生倾复与滑动尾部的封绳必须正确的锁固在锚桩上。
c.手拉葫芦吊钩、链条等主要受力件不得损坏。
提升过程中,拽动手拉葫芦链条用力应均匀和缓,禁止用力猛使链条跳动或卡环。
d.千斤顶必须放在结实可行的基础上,防止重物滑动。
每台起重能力不得小于载荷的1.2倍,顶升高度不得超过有效顶程。
e.各种起重机械按规范规定配备可行有效的安全装置。
f.严格遵守“十不吊”:
斜拉斜挂不吊;
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不吊;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不吊;
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淡、视物不清不吊;
吊件带棱角、缺口无措施不吊;
吊件上有人或添置物不吊;
吊件埋在地下、重量不清或未采取措施不吊;
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品无防护措施不吊;
露天作业六级以上大风不吊。
g.起重吊装设专人指挥,指挥工具、信号统一。
(5)“三宝”及“四口”的防护
a.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b.根据作业种类选择合适的安全带,凡在2m及2m以上的高处作业的必须系好安全带。
c.凡在4m及以上的在建工程施工,必须支安全网。
d.在建工程的楼梯口、通道口、预留口、均应进行防护,上料口要加可移动的栏杆。
e.在建工程的临建设施、设备、未装栏杆的平台及槽、沟、坑等都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好防护,深度超过2m靠近人行道的必须设防护栏杆,夜间设红灯示警。
(6)施工机具
a.各类施工、加工机具自身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b.手持电动工具应选用Ⅱ类电动工具,并装额定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若使用Ⅰ类工具时还应作保护接零。
露天潮湿场所金属架上,严禁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
c.电焊机一、二次应用接线并加罩防护,二次线应用线板、线鼻子接牢,露天存放应有良好的防雨、防潮设施。
d.潜水泵、水泵、打压泵等均应有保护接零。
(7)压力容器及其他
a.空气压缩机空气泵的安全阀、压力表、调节器、温度表、电流表必须灵敏可靠,指示正常,空压机应由有证人员操作。
b.气瓶应有防震圈、安全帽,存放地点有明显标志,并有防火防爆措施。
c.可燃与助燃气瓶安全距离应大于5m,与作业距离大于10m。
d.施工现场生活用锅炉的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
(8)高空作业防护
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按照GB3608—8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实行三级管理。
——2~5m为一级管理,由专业工班长负责;
——5~15m为二级管理,由专业施工负责人负责;
——15m以上为三级管理,由项目经理负责。
a.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对该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安全防护设施应由项目部负责组织验收,因工作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行措施。
b.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作业时,上下层间应隔离。
c.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并经有关技术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d.移动式梯子,梯脚底部应坚实,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
±
5°
宜。
不得有缺档和垫高使用。
拆梯使用时上部夹角35°
~45°
为宜。
并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禁止二个人同时上梯作业。
e.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行走。
f.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滑措施。
高耸建筑物应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强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设施逐一进行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g.作业人员高空使用工具时,为防滑落,应用绳子将工具系牢,牢挂在固定构件或人体上。
h.进入高空或其它作业面时应排除作业面不安全因素方可作业。
i.高空作业人员均应配备防滑鞋、工具袋、安全带、安全帽并应正确使用。
(9)脚手架
a.脚手架搭设前要有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搭好应验收。
b.严格按规定选择杆件、零配件,按规定与构筑物连接,铺设脚手板,支设安全网和设置防护栏杆及马道。
c.拆除时要清理脚手架上的杂物,设置警戒范围,自上而下地拆除不许上下同时拆除作业。
(10)防雷击措施
a.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利用主体结构钢筋作为避雷网,引下线、地基基础作为接地体,以防对大楼的雷击。
b.主体结构完工后,应及时完善大楼的防雷接地施工。
c.施工用塔吊顶端安装避雷设施,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加设引下线,就近利用已施工的基础作为接地体。
10.6.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10.6.1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与文明生产领导小组,根据该工程的特点设专职安全员多名,各施工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10.6.2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贯彻执行国家、重庆市关于建筑安装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加强文明施工意识。
项目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文明生产奖惩条例》。
每周进行两次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进行考核。
(3)对施工现场实行分片包干制度,划分管理区域,建立责任区,规定职责范围,确认负责人,并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制。
(4)严格按建设单位批准后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进行大临布设,合理使用场地,认真听取和尊重建设单位、监理方意见,大临搭建整齐规范化,搞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制度化。
(5)施工现场采取规范化管理,在现场醒目处设置施工标牌。
各种设备、材料按计划进场后,必须按施工平面图布置分类堆放,并设置标牌。
(6)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保护上工序已完工程的成果。
如确实施工需要,需在已完工程上作业时,应事先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才能实施。
(7)加强施工项目“旁站管理”和“日清制度”,建立定期检查、评比制度,把文明施工作为考核作业队的考核指标并坚决落实。
(8)施工区域实行封闭施工,在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周围砌筑240mm厚、2200mm高砖围墙,并做压顶。
设置一个出入口,并修筑门卫房,派专人值班,并维护场内的交通。
(9)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处,设置现场施工标志牌,标明工程概况、工程负责人、建筑面积、开竣工日期、总平面布置图以及场容分片包干和负责人管理图及有关安全标志等,标志要鲜明、醒目、周全。
(10)进场前与建设单位和当地居民管理单位取得联系,在公安和环保部门指导下,订立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11)贴出“安民告示”,设立群众来访接待组,主动邀请居民代表开会,介绍开、竣工日期和各项环保措施。
建立起互相理解信任、相互支持配合的良好关系。
(12)由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对施工场内文明施工负责监督、管理。
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清扫干净,现场的建筑垃圾及废料必须及时清理到指定地点堆放,以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和施工道路的通畅,无积水。
(13)组织场容清洁队,专门负责生产区、生活区的清洁卫生工作。
生活、生产的垃圾及时运出场外;
装运物应预先浇水湿润,进行湿式作业,垃圾出场采用封闭式灰斗或用毡布覆盖。
场内道路指定专人适量洒水,减少扬尘,保持良好的现场环境。
生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