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年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远程培训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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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年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远程培训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

二、培训学科及内容

本次培训学科为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门学科。

每学科设8个专题,每个专题学习1天,共计学习8天。

培训内容以学科课标、教材、教学、模块教法、教学设计与课堂教学案例分析等为主。

三、培训对象 

凡2010年夏季未参加甘肃省“国培计划—2010年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各学科教师、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分学科参加)、省市县高中学科教研员,均参加今年的远程培训,共计约2.8万人。

2010年参加“国培计划”成绩不合格的学员必须参加本年度的培训。

今年培训的课程资源内容有更新,参加过2010年高中新课程远程培训的教师,可继续自愿报名参加今年的培训,但不参加今年的考核。

四、培训时间

8月2日—8月9日,每天6学时,共计48学时。

其中学习视频课程2小时,在线学习、交流和研讨时间不少于3小时。

此外,网络平台免费提供2个通识培训专题,由各市州自行组织学习,不列入考核。

五、培训组织与管理

(一)组织领导机构。

本次远程培训工作在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省教育厅成立甘肃省2011年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远程培训项目领导小组(见附件2),下设“甘肃省2011年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执行办公室”),设在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项目执行办公室在省课改办和省项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我省培训实施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组织管理,协调多方力量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主要包括研究制定培训实施方案,组织遴选网络培训服务机构,对各地培训工作进行巡视、指导与督查,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二)网络培训服务平台的主要职责。

网络平台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是:

遴选具有国家级水平的学科专家,组成远程培训专家团队;

开发培训课程资源和制作培训光盘;

组织专家团队进行教学、在线辅导、远程答疑,提供教务管理服务;

制作操作指南,配合市州开展培训者远程培训的实施,组织在线研讨和提供培训信息交流服务,提供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

协助进行学员学习过程的评价与考核,对各地培训工作巡回检查指导等。

(三)各市(州)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分解、细化我省的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远程培训的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组织对指导教师和班主任的培训;

组织开展市直高中的培训工作;

成立督查小组,对各县(市区)培训工作的准备、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及时向网络平台服务单位和省课改办上报本辖区辅导教师、班主任、联络员、参训学员编班情况等信息;

审核各县、区呈报的学员培训成绩报表;

为本辖区远程培训项目的实施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并对本地区培训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四)各县(市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本县(市区)学校、教师分布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县(市区)集中学习点(以下称为“学习中心”);

做好本县(市区)各“学习中心”班主任、指导教师、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的遴选工作;

及时向所在市(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本县(市区)班主任、指导教师、联络员、学员编班情况等信息;

制定本县(市区)保障培训工作顺利实施的相关措施和应急预案,对培训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做好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选派辅导教师的接待和在各学习中心的分配工作;

做好本县(市区)普通高中教师参与培训的组织管理和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五)“学习中心”校长、班主任和辅导教师的职责。

校长的主要职责:

担任“学习中心”的主任,全面负责该中心培训期间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对班主任和辅导教师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所有参加培训的教师按时研修,保证培训质量。

班主任的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和管理本班学习活动,了解本班学员学习进度,记录学员学习活动参与情况,对跟进不足的学员进行督促、检查、审核作业。

辅导教师的主要职责:

负责本班学习指导,组织并引领学员研讨,点评并推荐优秀作业,编辑并提交学习简报。

各地要选择富有经验和责任心强的骨干教师或教研员担任班主任与辅导教师,可以聘请去年承担远程培训工作的优秀班主任和辅导教师继续担任。

(六)网络技术人员的职责。

密切配合网络平台服务单位开展培训工作,协助教育行政部门、班主任、辅导教师进行培训的管理与辅导,解决学员在注册及学习中遇到的相关技术问题,做好本地的技术保障工作。

六、培训方式

(一)组织方式:

采取班级化组织管理。

组班方式以县为单位,分学科组班(网上虚拟班级)。

每个班不超过100人,设班主任和辅导教师各1名。

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组织学员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学科集中参训。

各市(州)、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若干“学习中心”,组织学员集中培训。

各市(州)、县(市区)高中学科教研员、各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按相应学科组班进行学习。

(二)学习方式:

由市(州)、县(市区)集中安排学员在“学习中心”学习。

其学习形式主要包括:

通过多媒体投影在线或离线(DVD光盘播放)集体收看专家主讲的视频课程;

辅导教师组织学员针对专家授课内容结合各自教学实践开展网下的研讨和交流;

学员个人借助可上网的计算机自学网上的拓展性课程资源和相关学习资料,参与网上的案例研讨和专题讨论,提出问题或咨询,接受专家的问题解答和教学指导;

按要求完成相关作业及考试等。

(三)辅导方式:

本地研讨、在线交流与专家答疑相结合。

本地研讨应在班主任与辅导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开展。

在线交流应在本地研讨的基础上,在课程专家团队的主持和指导下,组织学员进行学习交流和专题讨论。

针对各地学员学习研讨和交流中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由课程专家集中答疑指导。

七、培训实施及流程

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远程培训工作从2011年6月启动,分阶段逐步推进。

6月15日—7月30日为准备阶段,8月2日—9日是正式培训阶段,8月10日进行网络远程考试,8月11日—8月20日为总结阶段。

具体实施步骤为:

(一)6月25日前,各市(州)根据附件3的要求,将参加本次培训的不同学科的教师人数(含高中学科教研员、各高中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电子文本的形式上报“项目执行办公室”。

另外,各市(州)对各县(市区)学校上报的上述信息数据进行认真审核,按照参训学员的数量和分布状况,设立和确定“学习中心”。

(注:

“学习中心”在冠名时可以其所在学校为基础,冠以“xx高级中学学习中心”、“xx学校学习中心”等),确定学习中心负责人与技术保障人员。

指定“学习中心”所在学校的一名校长和两名副校长担任“学习中心”的主任和副主任,负责培训期间该“学习中心”培训的具体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二)7月初,省教育厅召开“2011年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启动视频会议”,部署培训工作。

(三)7月1日前,各市(州)按附件4的信息上报要求(相关表格请在省科所网站下载:

),完成参加培训相关信息的统计:

1.将各县(市区)应接受培训的教师按学科进行编班,原则上每个学科为一个班,并确定每个培训班级培训期间所在的“学习中心”。

对于学员人数超出50人以上的较大班级,可再将其划分为若干个学习组,便于组织网下的交流、研讨。

2.为每个培训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和培训辅导教师,对人数较少的小学科,可二个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

3.各市(州)指定一名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与“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和各网络平台服务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工作。

(四)7月10日前,各网络平台服务单位将帐号分配到我省;

7月15日前,完成辅导教师、班主任的注册报名工作;

7月20日前完成学员注册报名工作,以便学员及早体验网络平台操作。

7月22日班主任在各学校校长的配合下完成审核确认工作,7月25日前完成用户调整工作。

(五)7月15日前,各远程培训平台与市(州)合作开展培训者培训,届时邀请国家学科课程专家及网络平台教学管理和技术人员对我省班主任与指导教师进行远程培训。

培训者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

介绍培训组织流程、培训辅导者工作职责、课程主要内容、讲解课程特点、组织交流研讨与辅导答疑的方法和技巧、教学教务管理与技术操作办法和流程、学习简报内容与编制、与课程专家组交流沟通及信息反馈形式与办法。

期间,组织学员做好学习前准备。

在此期间网络服务平台应完成的主要工作有:

1.相关网络平台服务单位将向市(州)教育局送达各学科网络视频课程的DVD光盘,各市(州)教育局根据县区上报的“学习中心(学校)”数向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送,最终逐级配送给辖区内各“学习中心”的培训点。

2.完成计算机网络检测、DVD光盘播放测试、学员网上注册、分班、预览相关课程资源等工作。

(六)8月2日至9日,培训工作正式实施。

8月2日上午8:

30通过各培训平台召开网络远程培训开学仪式。

在此期间,各“学习中心”负责人(校长、副校长)、班主任,应认真组织本中心的教师按照网络远程培训课程表的安排到指定的培训点集中进行培训;

班主任负责对参训学员集中培训的考勤和日常管理。

辅导教师在业务上具体指导参训学员的网上学习和组织网下集体研讨、交流等活动。

(七)培训总结。

8月10日各平台组织开展远程考试。

网上远程培训工作结束10天内,辅导教师应根据有关规定,综合评定出学员的培训成绩并交给班主任;

班主任经审核无疑义后应将学员培训课程、课时、成绩等信息呈交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归档保存,作为学员进行继续教育登记和持证上岗的依据。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学习中心”要对培训工作做出认真的总结。

各市州教育局(或“项目办”)务必于8月20日之前将培训总结报告发送到省“项目执行办”。

(八)培训考核与发证。

省课改办制定合格学员和优秀学员的标准,根据网络平台提供的远程学习过程数据和考试成绩,确定合格和优秀学员,由省教育厅颁发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培训合格证书。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了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各市州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筹协调当地的培训工作。

各相关部门和组织管理、辅导人员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责,确保远程培训各个环节落实到位。

各普通高中校长要特别重视本次培训工作,保证每位教师完整参加培训全过程。

(二)质量保障。

培训期间,省教育厅将组织人员分赴各地督查培训工作,深入培训现场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完善评价机制,强化责任意识,严把培训过程和作业的质量关,杜绝作假或抄袭现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督查和调研,并做好各项协调和服务工作。

在提交培训总结报告时,要求真务实,突出特色和亮点,分析存在的问题。

同时,要切实发挥教研部门的力量,积极总结和利用在“甘肃省义务教育网络教研——学科骨干教师远程研修”平台中开展的三次研修经验,保证本次培训的顺利实施。

(三)经费保障。

本次活动经费采取分级负担制。

1.省教育厅承担本次培训的课程资源开发、教学组织等网络平台支持服务及管理,省级督查指导工作以及班主任和辅导教师的工作补助等费用。

2.各市(州)承担本次活动中各县(市区)班主任与辅导教师的集中培训费用,市级管理组织以及督查指导工作等费用。

3.各县(市区)承担本次活动中各“学习中心”班主任与辅导教师集中培训、县级组织管理以及督查指导,场地、设备使用维护及其它相关费用。

本次活动不向培训教师收取任何费用。

(四)应急措施。

各地要认真做好培训的准备工作,及早沟通有关部门做好培训期间的网络、水电等支持保障工作。

针对黑客攻击、病毒感染、高温天气、停电、设备故障及其他突发情况等,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要做到快速有效应对,确保培训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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