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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以色列建国后,米纽钦受社会目的的感召,从阿根廷远赴以色列自愿在军队当了18个月的军医。

1950年,阿以战争结束后不久,他来到美国芝加哥学习儿童精神病学,打算以后回到以色列当一名儿童精神科医生。

在此期间他得到了家庭治疗的先驱者之一纳森.阿克曼(NathanAckerman)的指导,阿克曼是一位精神分析取向的儿童精神病学家,这段时期的学习对他将来的治疗家庭理论形成有着重要的影响。

完成培训后,1952年米纽钦同新婚不久的太太一同移居以色列,帮助那些在纳粹大屠杀中幸免于难的欧洲孤儿,也治疗来自印度、也门、伊朗和摩洛哥的儿童。

在那时,他开始深刻地体会到家庭对儿童的影响力,并产生了对家庭治疗浓厚的兴趣。

1954年,米纽钦再次回到美国,在纽约心理分析中心(WilliamAlansonWhite)开始接受精神分析的训练,同时学习了沙利文的人际精神病学,并被霍妮、弗洛姆、埃里克森等文化精神分析学说深深地吸引住。

之后米纽钦来到了纽约郊区的威尔特维克(Wiltwych)男子学校,一所专门收留犯罪青少年的学校做一名住校精神科医生。

在那里,他和同事们主要处理来自纽约贫民窟或黑人和拉丁美洲移民中贫困家庭的青少年心理和行为问题。

1959年,米纽钦受到D.杰克逊(DonJackson)的一篇文章的启发,开始把注意力转向儿童个体之外,去检查和分析他们的家庭背景。

他发现这些儿童的家庭,通常有多重问题和分离的家庭结构,同时他还关注在贫困环境下的生活经历是如何影响家庭功能的。

于是,米纽钦和同事们决定同时与这些青少年和他们的家庭一起会谈,寻找通过改变家庭人际背景来解决青少年行为问题的治疗方法,他们开始称自己为家庭治疗师。

他们设计了一间有单向玻璃的治疗室,轮流观察彼此的工作过程。

米纽钦是第一个提倡使用单向玻璃对治疗过程进行观察的人,他开创了家庭治疗现场督导的先河,这一技术对后来的心理治疗师的培训和督导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米纽钦在威尔特维克工作了8年,他的这段经历使他意识到家庭的结构性特点和家庭成员之间等级形式的重要性,这为结构家庭治疗理论奠定了基础。

在此期间他形成了很多极具独创性的行为取向的技术,以治疗处于弱势地位的贫困家庭。

其成果由《贫民窟家庭》(FamiliesoftheSlums)一书来具体体现。

而这本书的出版,标志着结构式家庭治疗开始形成,并使米纽钦在家庭治疗领域内受到广泛关注和敬重。

1965年,米纽钦受邀担任费城儿童指导中心主任一职。

在那里,他将自己在威尔特维克男子学校里,主要从低收入的破裂家庭和移民家庭中获得的经验,应用于相对完整的白人和中产阶级家庭,进一步发展了自己的理论和实践,这为结构式家庭治疗的建立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在费城期间,为了培训一些没有相关专业学位,但有心理治疗禀赋的人来从事家庭治疗事业,米纽钦从威尔特维克请来了过去的同事布劳里欧·

蒙塔佛(BraulioMontalvo),还从著名的家庭治疗中心帕罗·

阿尔托(PaloAlto)请来了J·

哈利(JayHaley),来帮助他一起完成培训任务。

蒙塔佛是一位有社工背景的杰出的家庭治疗大师,米纽钦非常敬重他,称他为对自己影响最大的老师。

蒙塔佛还是一位杰出的家庭治疗培训导师。

他对家庭治疗师的督导过程进行了许多革新,提出了现场督导技术,并培训了许多家庭治疗师。

哈利则是策略式家庭治疗的创始人,也是家庭治疗界大师级的人物。

他们两人的加入对米纽钦完成结构式家庭治疗的理论构建和技术形成,起到重要的作用。

有趣的是他们的成果常常是在三个人一起往返诊所的路上,将各自的经验和观点相互碰撞和融合而成的。

在米纽钦大胆和创造性的领导下,费城儿童指导中心很快从开始仅有十名职员的小诊所,发展为有三百多名职员,并变为宾夕法尼亚大学儿童医院的附属机构。

费城儿童指导中心成为全世界家庭治疗运动中最杰出的中心之一,成千上万的家庭治疗师在那里进行结构式家庭治疗的培训。

1974年,米纽钦将其在费城儿童指导中心十年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出版了家庭治疗历史上最畅销的经典之作——《家庭与家庭治疗》(FamilyandFamilytherapy)。

该书详细阐述了结构式家庭治疗的基本理论、概念和治疗方法,这也是米纽钦的第二部家庭治疗专著。

此书的出版则标志着结构式家庭治疗流派已发展到成熟阶段。

该流派的简明、实用的治疗理念很快被广泛接受和传播,于是结构式家庭治疗成为当时世界上最流行的家庭治疗学派。

米纽钦也成为家庭治疗领域的领军人物之一。

1981年,米纽钦离开费城,在纽约建立了自己的家庭治疗中心,继续他的家庭治疗临床实践和教学工作,并完成了一系列有关家庭治疗著作的写作。

其中有两部代表性的著作,一部是1978年与罗斯曼和贝克尔合写的《心身症患者家庭》(PsychosomaticFamilies),该书研究了躯体症状与家庭结构的关系,并运用结构式家庭治疗来治疗心身症状,证实有良好的效果。

一部是1981年与费施曼合著的《家庭治疗技术》(FamilyTherapyTechniques),再一次精辟地阐述了结构式家庭治疗的技术。

这两部书进一步确立了结构式家庭治疗在家庭治疗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

到了晚年米纽钦想写一本总结性的著作,2007年,他与尼克尔和李维榕合写了《家庭与夫妻治疗:

案例与分析》(AssessingFamiliesandCouples:

FromSymptomtoSystem)。

该书囊括了他几十年临床经验的精华,首次提出了家庭与夫妻治疗的四步模式,引起了家庭治疗界的广泛关注和赞赏。

于此同时,米纽钦还在世界各地培训了大量的家庭治疗工作者。

留着花白的小胡子,戴着黑边眼镜,操着浓重的西班牙味口音,在全世界的专业人士面前,演示他那激动人心的技术。

1996年,米纽钦退休后定居波士顿,为了表达对他为家庭治疗发展所做出贡献的敬重,位于纽约的中心更名为米纽钦家庭治疗中心。

虽然退休了,他依然全心关注着家庭治疗的发展变化,身体力行地奉献着自己的智慧。

2001年9月,米纽钦以80岁高龄亲临北京,为中国首届结构式家庭治疗高级培训班的学员进行了培训,他那超凡的个人魅力和行云流水般的治疗技术,震撼了现场每一位观摩者的心。

目前纽约米纽钦家庭治疗中心拥有一群卓越的结构式家庭治疗专家和培训讲师,他们包括:

格尼约威赤(EmaGenijovich)、格林尼恩(DavidGreenan)、西蒙(GeorgeSimon)和李维榕。

他们杰出的工作使结构式家庭治疗在家庭治疗领域中依然保持着领先的地位。

中国地区结构式家庭治疗的发展,开始于1993年李维榕在香港讲授结构式家庭治疗。

1996年,米纽钦来香港成立了香港家庭研究所。

台湾也于20世纪90年代开展了结构式家庭治疗。

2000年李维榕开始在中国大陆讲授并推广结构式家庭治疗。

2001年秋天,李维榕陪伴米纽钦来北京讲授结构式家庭治疗。

目前由纽约米纽钦家庭治疗中心授权,李维榕牵头负责主讲的结构式家庭治疗三年六期的培训班,已经成功举办了两届,为中国大陆地区培养了一批结构式家庭治疗的骨干力量。

2009年底在深圳开始了第三届的培训。

由于结构式家庭治疗模式的理念比较符合中国文化传统的家庭特点,因此结构式家庭治疗在中国的发展和影响日益扩大,深受行业人士的喜欢和推崇。

第二节:

基本理论

家庭治疗之所以困难的原因之一,就是家庭常常以个体集合的方式出现,而且家庭成员相互之间极具影响力,很不容易被识别和理解。

理论的作用之一就是帮助人们从复杂纷扰的现象中理出头绪来。

因此家庭治疗的理论可以有效地帮助治疗师理清思绪,从而看清家庭里所发生的事情。

结构式家庭治疗理论对于家庭治疗的最大贡献,就在于对家庭总体结构的了解。

每个家庭都是一个结构,就是这个结构支持并维持了整个家庭功能的运作。

结构式家庭治疗认为,个体的症状都是家庭组织内结构失调的副产品,治疗师只有从家庭互动关系模式这个方向去探索,才能最容易了解个人的问题所在。

治疗性的改变包含了帮助家庭修正僵化的互动模式,以及重新定义关系和界限。

因为,只有在家庭组织或家庭结构发生改变,个人的问题才可能得以减轻或消除。

然而,前来寻求帮助的家庭所关注的,通常只是某一个特定的问题。

问题也许是孩子的行为异常,也可能是夫妻关系不良。

因为家庭不会像带一个礼物给老师一样,走进治疗室时,会主动地将他们的家庭结构形式呈现给治疗师的。

他们常常带来的是混乱和困扰。

故那些初入道的家庭治疗师,很容易深陷入家庭问题的内容之中,而忽略了关注家庭解决这些问题的尝试。

为此,结构式家庭治疗提出了一些概念和理论,包括:

家庭是有结构的并由子系统组成的社会组织;

子系统之间由不同的界限所分隔;

子系统限定了其成员的功能或作用;

家庭成员自己组织其联盟、从属关系以及结盟;

随着家庭成员的改变,家庭也在不断地发展并经历其不同的转变阶段等等。

下面就此有关理论及概念逐一详细介绍。

(一)家庭结构

家庭作为一个系统单位,它的整体功能运行如何,常常取决于其结构的正常或健康与否。

因此,家庭结构是结构式家庭治疗理论体系中的核心概念,属于重中之重的地位,这也可以从结构式家庭治疗的命名中看的出来。

虽然它很重要,但要想讲清楚什么是家庭结构,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1974年,米纽钦在他那本经典之作——《家庭与家庭治疗》中写道:

家庭结构是一整套无形或隐蔽的功能要求(demands)或规则(rules),它们形成了家庭成员彼此之间的相互作用方式。

这个定义是大师所下,但依然不太容易让人明白。

家庭结构是一组隐形的规则,本身并没有直接可以标明的东西,无法直接获得,甚至不好理解。

在这里我们不妨借助建筑结构的概念来尝试着看看家庭结构,可能会明白许多。

说到结构,人们首先就会想到建筑结构的概念,比如:

横梁、立柱、隔墙、房顶、地面以及楼层等名称,当然还会有像混凝土、钢筋、沙石料、砖、木材等建筑材料来。

这些材料通过组织为结构而呈现出形状,体现出建筑的功能。

它们都是有形有物的实体,即看的见又摸得着,并且可以计算量化,容易一目了然而被理解。

同建筑相仿,父亲、母亲、儿子、女儿、爷爷、奶奶等家庭成员,相当于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他们构成了家庭组织的基本元素。

他们自身是看不出结构来的,但他们通过组成子系统、界限、等级、权力、结盟等概念,相当于变成横梁、立柱等概念,才能呈现出完整的家庭结构,并执行家庭的功能。

因此,对结构式家庭治疗师比较感兴趣的是:

一个家庭系统中的子系统是如何组成的?

部分是怎样相互作用的?

它们怎样实现平衡和稳定?

是正常(如父母结盟)还是异常的(如父母某一方与子女或某一个子女)的结盟?

孩子有没有被卷入到父母的冲突之中去?

家庭里谁的地位最高?

谁在作决定?

如何行动?

家庭成员角色的行使是否恰当(尤其父母的角色)?

核心家庭与大家庭有什么样的边界?

与周围群体的边界如何?

等等。

所以要了解家庭的结构,我们重点是在于看谁对谁说了些什么,用什么的规则和方法来说这些话,关键要注意家庭成员的互动过程,而不是只听他们所讲的内容。

下面通过一个实例分析来说明什么是家庭结构:

一位30岁未婚的男青年,因怕脏反复洗手多年,与父母一同来到诊室。

儿子先入座,随后母亲、父亲依次落座。

儿子与母亲坐的椅子是相同样式的比较舒服,父亲坐在稍远的一张相对简易的椅子上。

治疗由母亲先开口介绍儿子的问题,儿子不停地插话并与母亲争吵,甚至讲粗口叫母亲的花名,母亲口头上批评儿子,但脸上的表情轻松自然,没有明显的不高兴和愤怒,父亲则沉着脸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

当后来父亲开始讲话时,儿子显得很激动,不时与父亲争吵,两人的表情都很紧张,相互比较敌意。

母亲先是沉默不做声,一会看着儿子,一会盯着丈夫。

当见儿子或丈夫有些失控时,母亲及时对丈夫劝几句,儿子和丈夫很快安静下来。

随后母亲又开始讲话,儿子插话。

然后父亲说话,儿子争吵。

再后母亲劝父亲,父子平静。

这是一段一个家庭在治疗室里发生互动过程的描述。

通过观察和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个家庭的主要结构特点:

母亲和儿子的关系非常密切,母子的界限很模糊,他们是一种缠结型的子系统,母子结盟对抗父亲。

家庭里儿子的权力最大,父亲最低,被家庭边缘化。

儿子的权力是叠加了母亲的力量而显得强大。

母亲和儿子的子系统等级最高,取代了应该处于此位置的父母子系统。

儿子表面上和母亲争吵敌对,实际上是母子的结盟纠缠,而父亲和母亲表面上并不争吵,甚至有时互相支持,但实际上父母关系是疏离的。

父子关系则充满了互相敌意,表达了儿子在父母的斗争中对母亲的支持。

而且上述这些家庭互动模式的特点可以在家庭中反复重现。

家庭结构通俗地讲就是一种家庭成员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常规,是家庭里多年来形成的那些一致的、重复出现的、长期存在的习惯和规律。

一般情况下,这种模式一旦建立往往不会轻易改变。

需要注意的是家庭结构也不应该被看作是静态的或者固定不变的,因为家庭周围的环境和家庭自身的生命周期都时刻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当这种变化达到某种程度,引起了家庭系统内的过度紧张和失平衡时,结构也会随之发生改变。

但一个家庭总会尽力维持其特有的,习惯了的家庭结构模式,而对外界所引发的家庭改变常常持对抗的态度,那怕是家庭旧的模式已经对家庭成员产生了伤害。

这点需要治疗师注意。

总之,家庭结构概念就像是为家庭治疗师所提供的一份家庭动态关系图,通过分析其中呈现的家庭成员关系特点,可以帮助治疗师较快地制定出有效的治疗策略,以达到解决家庭问题的目的。

(二)家庭子系统

系统理论认为:

一个系统是由不同的子系统组成的,每一个系统都作为一个更大的系统的部分而存在,同时又包含更小的子系统。

每个子系统都有本身的自主功能,同时在较大的系统运作中又有其特定功能和角色。

家庭子系统也称家庭次系统或亚系统,是由家庭中的个人、两人或更多一些人组成的家庭中的小团体。

一个家庭拥有多个分化的子系统,家庭依赖子系统来分化和执行功能,不同的子系统执行不同的功能。

通常在家庭中,子系统可以按照代际(父母、孩子)、性别(男、女)、兴趣(智能性、社会性)、功能(照顾父母、做家务)来化分,其中最重要和最常见的子系统包括:

夫妻子系统(丈夫与妻子)、亲子子系统(父母分别与孩子)、手足子系统(孩子之间)。

每一个家庭成员可以同时属于不同的子系统,拥有不同程度的权力和责任,并执行不同的技能。

一个女人同时可以是妻子、母亲、女儿、姐姐、妹妹、孙女等等。

在不同的子系统内,她扮演不同的角色,而表现出不同的行为方式。

例如,最大的孩子在弟弟妹妹面前拥有权力,但当和父母在一起时又必须放弃那种权力。

家庭子系统是通过人际界限而得以区分的。

界限调节着子系统之间的交流形式和联系的程度。

这样的界限决定了谁参与,这些参与者在应对彼此间以及子系统内的外来者时将起到什么作用。

每一个子系统具有其适当的任务和功能。

不能彼此混淆或侵犯。

当一个子系统的成员占据或侵犯到另一个不属于他的子系统时,往往会造成家庭结构的困扰。

例如,当孩子窥视、评论父母亲的性生活时,他们就不适当地卷入了夫妻子系统中。

反过来,父母总是插手或干扰孩子们的关系时,同样也是妨碍了手足子系统任务。

因此,在一个健康的家庭里,这三个子系统应该以整合的方式运作,保护家庭的稳定和发展。

1.夫妻子系统

夫妻子系统是由家庭里有婚姻关系的人组成的子系统。

夫妻子系统是一个家庭的基础,是家庭系统中等级最高的子系统,这个子系统中的任何功能失调都必然影响到整个家庭,并使孩子成为替罪羊,无论父母何时发生冲突,孩子都被迫选择与一方形成联盟来反对另一方。

弗洛伊德认为心理障碍是童年时代未能解决的问题的后果,如果这个观点是正确的话,那家庭怎么重视和加强夫妻子系统作用也不为过。

家庭由婚姻而生,每一个婚姻都开启一个新的家庭。

婚姻使两个人结为夫妻,所以夫妻关系是家庭最早形成的关系,是家庭的核心和灵魂。

但两个人因喜欢和爱而结合为夫妻,并不表明他们一定会很好的相处。

因为他们身后各自有一个背景不同的家庭在影响夫妻俩的交往模式。

所以,夫妻婚后如何协调双方的差异?

如何一同做出决定?

如何处理冲突?

如何满足彼此间的需要?

如何抚养孩子?

如何与双方的父母相处?

如何共同规划家庭的未来?

等等,都会影响夫妻子系统的强度和持久性,而成为家庭稳定性的关键要素。

为了相互适应,夫妻要建立好恰当的界限,以维护和加强夫妻子系统的功能。

首先子系统内部的界限要适当,既不能松散:

如夫妻俩始终保持一体化,没有各自独立的空间,没有各自的朋友;

又不能僵化:

如俩人很少时间共处,各睡各自的屋,各休各自的假,各花各自的钱。

其次夫妻子系统外部界限也要恰当,以便和各自的原生家庭分开。

也要与孩子保持合适的距离,要有属于自己两个人的空间和领域,在里面双方可以相互给予情感上的支持和生活上的帮助。

如果家庭遭遇外部困难时,夫妻子系统可以作为家庭抵御外来压力庇护所。

夫妻子系统的状况本身对孩子的成长也很重要。

孩子从父母的日常互动中学习了建立亲密关系的模式,并可在将来的恋爱和婚姻过程中表现出来,对他们的婚姻和家庭生活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夫妻也要发展相互支持的互补模式。

适度的互补性既能使夫妻有分工,又能互相支持和丰富生活。

比如,平时妻子负责家务和教养孩子,丈夫负责家庭外的事务,当妻子患病时,丈夫就会替代妻子的责任去做家务,关心孩子的学习和行为表现。

对教育孩子方面,夫妻可以一个宽容些,另一个严厉点,俩人互相配合而达到平衡。

2.亲子子系统

生养孩子是家庭的主要功能之一,随着孩子的降生,使得新家庭的结构发生了变化,迫使夫妻系统中要分化出父母关系,以履行对孩子进行养育的任务,由此,家庭系统里加入了亲子子系统。

亲子子系统是父母与孩子构成的关系联接,它是孩子成长的重要影响因素。

因此,夫妻必须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方式,以及夫妻双方的相互支持进行协商,以达成一致并互相配合。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不同的发展阶段,发展目标和任务也有所不同,父母的教养方式也必须随之做出相应的改变。

婴儿最主要的是需要养育和保护。

儿童需要指导和管教,青少年则需要独立和责任。

对于一个六岁孩子的良好的养育方式,可能完全不合适于对待一个青春期的孩子。

在养育孩子的整个过程,无论对孩子有什么期望,以及对亲子子系统的发展做出怎样的努力,有一点至关重要,那就是父母要继续致力于维持和加强他们的夫妻子系统功能,因为无论对家庭还是对孩子来讲,婚姻关系即夫妻关系都是最重要的。

婚姻不是为孩子而建立的,但孩子是婚姻的产物。

家庭里父母合作的程度,决定了孩子成长的好坏与顺利与否,而夫妻关系的好坏,又决定了父母合作程度的高低,所以说,夫妻关系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孩子的顺利成长。

父母与孩子之间必须划出一条清晰的边界,既能维持孩子与父母之间的互动,比如,父母与孩子一起吃,一起玩,分享许多共同的生活。

但父母之间的一些功能活动如:

两人谈心、外出一些应酬,争吵和夫妻性生活等,应该保留独立的空间,避免孩子介入。

但遗憾的是,因为幼小孩子的吵闹,常常使父母把全身心都投在孩子身上,将夫妻之间的需要早忘到脑后了。

一些夫妻在两人世界中相处得很好,但在三人世界的相互作用中却无法满意。

经常的情况是,把孩子拉进了夫妻子系统的问题之中。

结果是许多家庭里夫妻关系被父母关系所取代,亲子子系统的影响和作用,远远大于夫妻子系统。

在家庭里只能看到父母,而看不到夫妻。

这也是许多家庭悲剧发生的原因之一。

在许多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当孩子出生后,夫妻某一方(常常是妻子),把主要精力全放到孩子身上,而忽略了另一方(常常是丈夫)。

母子之间建立了密切的关系,丈夫被家庭边缘化,夫妻子系统慢慢淡化,母子子系统逐渐成为家庭的主流力量。

这个过程从怀孕开始,妻子就会同她子宫的孩子建立联接,而丈夫往往当孩子出生时,才会感觉到自己是一个父亲,甚至许多丈夫只有在婴儿能对他的存在作出回应时,才会认同自己父亲的角色。

因此,在一个家庭里,孩子的出生给母亲的生活所带来的影响远远大于父亲。

母亲做出了很大的牺牲,自然希望丈夫能给予更多的支持。

但丈夫仍以往日工作生活模式的惯性前行,不能真正理解妻子的需求,反而会抱怨妻子的一些过分要求而产生矛盾。

随着孩子长大,这种模式却被强化固定,再想改变或恢复原来的家庭构架时,已是比较困难了。

因这个原因而带来的家庭问题或夫妻矛盾是很常见的。

3.手足子系统

当家庭中第二个孩子出生时,孩子们的第一个同辈团体就形成了,他们组成了家庭中的手足子系统。

兄弟姐妹关系是人际间存在最为持久的关系,甚至可延续到整个一生。

对孩子来讲,加入到手足子系统中,可以使他们获得与同辈交往的经验,发展出妥协、合作、竞争与相互支持的模式。

他们会学习怎样去交朋友,怎样去建立联盟,怎样在屈服时保全脸面,以及怎样让自己被认可。

而由此学习到的人际交往技能,对孩子将来在学校和工作中处理与同伴之间的关系影响很大。

因此,手足子系统的界限应该避免受到外界的干扰,以便让孩子们发展出自己独立的自我意识和自主权利。

在独生子女家庭,由于缺乏手足子系统的经验,孩子感受的是与父母辈或爷爷奶奶辈的关系经验,发展出了一种适应成人世界的早期模式而显得早熟。

但同时,他们也会在自主性、分享能力、合作能力、与他人竞争能力的发展中显出困难。

故独生子女长大后与同伴建立比较融洽的相互关系会有一定的难度。

为弥补这种缺陷所造成的不足,现在有不少独生子女家庭经常在一起聚会,让年龄相仿的孩子能有一起玩的机会,来帮助独生子女们发展锻炼他们与同伴的交往能力。

这里要注意的是,父母们尽量不要干预孩子们的活动,给孩子们机会用他们自己的方式来解决他们之间的事,那怕发生争吵甚至打架。

这样可以使孩子们用与自己年龄相符的方式,来学习相互合作、竞争、妥协等解决关系问题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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