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图书室图书损坏丢失赔偿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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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
五、第六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2,一般图书赔偿三元,精装本图书赔偿装订费五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20%-60%赔偿。
十、凡按原版本图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
如无法购到原版本图书,损坏图书归图书室所有。
十一、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十
二、如发现借书证代借、转借等情况,除批评教育外,停借图书一个月。
第二篇:
丢失.损坏公物赔偿制度丢失、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为加强学校公共财物的管理,严格实行丢失、损坏公物赔偿制度,提高公物使用率,培养良好的爱惜公物习惯,特作如下规定:
1.校园里所有的校舍和各种设施配备及器具,均属学校公共财物,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丢失和损坏。
凡造成丢失、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2.学校调配给各班、各教研组、处室的桌椅及教室、办公室的所有配备,各有关人员必须妥善保管使用,如有丢失和损坏,视其情节照价赔偿或给予原价的1-3倍罚款。
3.严禁学生用尖利物件在桌椅、门板、墙壁上刻划打洞。
不准在教室内外用桌椅打闹和用它物的桌椅、黑板、玻璃窗上敲打。
如由此而造成的损坏除照价偿外,另外相当于原价1-2倍的罚款。
4.教室里的电教设备、灯具、吊扇、电源插座等零配件应由所在的班级保管使用,严禁个人起动拆出。
如有保管不善造成的丢失或损坏,限期由该班自行补充修复。
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班级责任。
5.教职员工的办公室,教研室所配备的微机、桌椅、资料柜、书架、饮水机、电话机等物,责任分到相应的教研组、处室负责,谁丢失、损坏由谁负责照价赔偿,并在文明办公室评比时扣分。
6.师生员工在使用教学仪器,办公设备或其它机械器具时,由于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损坏,丢失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赔偿。
属于玩忽职守造成的损坏、丢失的,除按价赔偿外,另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原价给予1-2倍的罚款。
7.加强公物管理是主管人员的责任,如管理人员对所管的公物保管使用不善,造成公物霉烂变质,丢失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视其平时的工作态度,根据损失大小,按规定给予适当的处理或罚款。
8.财物损坏赔偿办法:
(1)赔偿可分现金、实物两种,也可限期按原样修复装好。
(2)赔偿现金一般为损坏财物(部件)的成本和物(部件)的维修服务费之和,赔偿标准按本规定第4条执行。
(3)赔偿现金原则上应于当天交付财务处,由财务处出具收据交总务处再作修理。
如有困难者,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可分期或缓期交付,但不得超过半月,逾期不交,应加重处理。
以实物赔偿或负责修理的原则上在三天内办好不得拖延。
(4)外来人员损坏公物同样处理,赔偿由其本人负责。
若当天赔偿有困难,应以适当物品抵押(或由本校教职工担保)。
(5)谁损坏公物由谁承担赔偿。
如暂时无法查出责任人,应有室内___人员负责赔偿,一经查清,仍由损坏者承担,并视实情从严赔偿。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从重赔偿处罚,直至纪律处分:
①屡教屡犯,知错不改的;
②有人证、物证拒不承认,态度恶劣的;
③策划、煽动的;
④知情不报,包庇隐瞒的。
9.部分常见公物损坏,赔偿具体标准另行规定。
第三篇:
图书室图书借阅制度、图书损坏赔偿制度、图书报损制度、图书维修保养制度图书借阅制度
一、凡本校师生均可在本室借阅图书。
教师每次借书不得超过5册,学生每次可借阅1本。
二、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教师借阅时间不能超过1个月,班级___借阅不得超过10天,学生个人借阅不得超过1周。
三、借阅到期必须及时归还,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并按遗失图书处理。
四、所借图书如有污损、涂写、圈点及遗失者,能买到原版的图书,可买书赔偿,否则按以下规定赔偿:
1、丢失孤本书、特藏书、工具书按原价四倍以上赔偿。
2、丢失多卷书中的2至4册者,均按全套价赔偿。
五、教职工调动工作及学生毕业、转校时,应在离校前还清所借的图书。
六、班主任在每学期结束前半个月,有责任配合图书管理人员还清本班学生借书。
若学生假期需借阅图书,必须交押金由班主任担保方可。
杨集镇中心小学图书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以下规定:
一、凡向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
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
工具书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十倍赔偿。
2、成卷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就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毁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壹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叁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20%――6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
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室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能找回原书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前暂停图书借阅。
杨集镇中心小学
图书报损制度
一、图书若发生损坏,班级图书管理员应及时追查责任,做好图书损坏赔偿登记,由学校图书管理员查清原因,视图书的损坏程度,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领导审批,对损坏图书做出修补或报废的处理意见。
二、对借阅中正常损坏的图书,要及时进行修补,对无法修好的图书,由图书管理员认定,确实不能再使用,可以申请报废。
三、凡有修复价值的图书应及时修补使用,暂不能修补的,应妥善保管,一律不得报废。
四、每年终应对图书进行清点,把所有需要报损的图书填好报损报告单,统一办理审批手续,一次性注销。
杨集镇中心小学图书维修保养制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使我们进步的更快,我们必须经常对“阶梯”加以维护保养。
一、管理员对图书的维修保养:
1、严把借还图书关,对借出和归还图书的状况要有记录。
除赔偿制度处罚外,还应该对有损伤的图书及时粘贴、修补、保养等。
2、对图书应该严格做到五防。
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尘。
二、全校师生对图书的维修保养:
1、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读书时做到四不:
不要在书上乱写乱画;
不拆角、不撕页;
不粘着唾液翻书页;
不洗手不得看书。
2、若发现书有损伤,应该向管理员说明并主动将其粘贴、压平、修补等。
第四篇:
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
一、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需办理手续,填写实验通知单或借用报告单,并严查仪器的完好情况。
二、教职工借用非教学用的器材,需经学校教导主任批准后才能借出,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
不论何种仪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三、为了保证教学需要,教学仪器一般不予外借。
外单位借用,必须经校长室批准,并办理手续,时间不超过一周。
四、凡确认不能修理的仪器,经长期使用后材料老化或精度、效果达不到实验要求的仪器及正常损耗的器材,要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核销。
五、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属正常损坏的仪器,应及时填写损坏报告单;
凡属操作错误而损坏的,原则上当事人赔偿。
六、教职工借用的仪器、器材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而遗失或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七、学生实验中因操作不慎而损坏的仪器应酌情赔偿;
由于嬉弄而损坏的仪器除照价赔偿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教育处理。
八、对保管或采购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积压的当事人,要依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第五篇:
图书室管理制度.借阅制度.损坏赔偿制度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二、图书室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图书室需建立科学的图书管理账目,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
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
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
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五、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式目录为主。
小学图书室设书名目录或分类目录。
六、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
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七、新书到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八、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
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
教师教学用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
九、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
积极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等活动。
十、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可加倍赔款;
孤本、善本等贵重的书刊要按3—5倍赔款;
成套书刊,如丢失一册,应按全套价加倍赔款,剩余书刊留室使用。
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应予以适当批评教育及必要处罚,情节严重要给予赔偿。
十一、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藏书保障率、读者到室率、图书拒借率等项统计工作。
十二、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晒、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图书保护工作。
三、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知识就是力量,为了紧跟时代的步伐,实行资源共享,服务教学第一线,全面提高我校师生员工素质,特制定我校图书借阅管理制度,请各位教师及同学们共同遵守,以求把我校图书管理工作办得更好。
一、教师借阅:
1、教学参考类书籍。
一次借阅不得超过三本,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需要延期,须经图书管理员批示方可延期借阅。
2、大型珍版教学工具书,须经分管图书室教导主任批准。
3、报刊文艺小说类,一般不得超过一周。
二、学生借阅:
1、学生借阅图书必须登记后方可借阅。
2、每次一本不得私自转借。
3、每次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爱护公物是我校师生具备的美德,如对借出的图书有亏损者,按原价赔偿,并提出批评。
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制度
1、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污损现象。
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有以上情况,除批评教育外,以原书价的1倍罚款。
情况较为严重者,按原书价的2倍罚款。
2、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
如发现有丢失条形码或损坏条形码者,丢失、损坏一个条形码罚款2元。
3、遗失一般图书可按书原价的2倍罚款,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无法购买到的书籍,可处以3-5倍的罚款。
4、成套图书若丢失或损坏其中一本,应按整套价格赔偿,剩余书刊留室使用。
5、如采用撕条形码、等恶劣手段偷窃图书,除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外,可按原书价的5倍罚款。
6、所遗失的书刊经赔偿后,经过一段时间又找到原书刊时,可将原书刊交回图书室,原赔偿款收据经图书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交回财务部,由财务部退回赔偿金。
图书管理员职责
一、图书管理员在教导处领导下,严格执行图书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图书管理员要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钻研业务,掌握图书管理业务的基本技能,执行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的管理工作。
三、做好师生的图书出借,归还和阅读工作,经常研究师生的学习借阅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简化借阅手续,提高图书流通率,充分发挥图书在陶冶学生思想品德和增强学生学习文化科学知识方面的作用。
四、有计划,有原则地选购图书,订阅期刊,及时添购新书籍,书柜,保证图书经费的合理使用。
五、按照图书编目的要求,对藏书分类编目,新买的书刊及时分编上架,投入流通,不无故积压。
六、经常宣传新书内容配合教研组,团队___开展读书活动,做好书刊鉴别工作,严禁内容不健康的书刊出借和阅览。
七、爱护图书财产,定期查库,帐物要清,经常保持图书室,阅览室和资料整洁通风,做好防虫,防潮,防火,防盗等安全保护工作。
八、定期做好报纸,杂志的装订保管工作,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
九、对师生做好爱护图书和遵守阅览室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建立培养一支学生管理图书的服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