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节假日门诊非工作时间制度范文word版 14页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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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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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在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下,经中心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2.签到制度
(1).中心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必打卡。
打卡次数:
一日四次,即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打卡时间:
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2).因停电、指纹机故障未打卡的职工,由科主任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
(3).因公外出不能及时打卡者需事先告知办公室备案。
(4).不准私自调休,需经科主任同意方可调休,并及时修改排班表报办公室备案。
(5).每月25日科主任上报下月科室排班表。
(二).各类假期规定
1.法定节假日
*每周六下午、周日为法定公休日。
*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2.婚假
(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职工可享受3天婚假,双方晚婚(指:
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
(2).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中心主任批准后交办公室备案;
3.丧假
(1).凡是我中心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职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4.产假与哺乳假
(1).凡属我中心已婚女职工可享受产假与哺乳假。
女职工单胎顺产者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晚婚晚育者增加产假30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可享受15天的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
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
(2).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从休产假日起计算),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日增加1小时的哺乳时间。
(3).男职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3天陪产假。
5.工伤假
职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
经本
中心主任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
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6.带薪年休假
(1).年休假当年内有效,职工未休视为自愿放弃,年休假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分批休假。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注:
职工病事假可以从个人的年休假内扣除。
7.探亲假
法律法规规定的为了适当地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
它是职工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
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带薪假期。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1次的,可以两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8.病假
(1).职工患病非因工负伤。
持有区级及以上医院所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可核予病假;
(2).职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
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
00前通过电话向科室主任和分管领导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
5年以上的为6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
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
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
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
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4).职工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活动的,即停发病假期间的工资。
9.事假
职工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按中心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
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按旷工处理。
(三).请假制度
1.职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请假天数在1天之内需由科主任同意,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需由科主任同意,分管领导审核,中心主任批准。
2.各类假期(除带薪年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四).缺勤规定
1.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迟到或早退10分钟(含)以内扣款20元,10分钟以上1个小时(含)以内扣款50元,1个小时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
2.旷工扣款规定
(1).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迟到1小时以上者,一经查明对当事人予以旷工处理。
(2).旷工扣除当事人当日工资。
(3).凡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就解除聘用合同。
3.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规定者不享受我中心本年度评先评优活动。
(五).劳动纪律规定
1.所有职工上班期间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吃东西、干私活等。
2.上班期间不准串岗、脱岗。
3.上班期间不准将小孩带到单位。
4.上班期间仪容及着装规定:
临床科室工作人员一律穿工作服,佩戴胸牌,发型梳理得当,头发扎起,不染过于夸张的颜色;
不得佩戴耳环,戒指;
不穿拖鞋;
不染指甲油。
违反以上劳动纪律规定者,扣罚当事人每次20元。
本制度由六合区棠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修改与解释。
本制度自201X年11月1日起正式实行。
篇三:
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制度
全科医师岗位职责
1、承担社区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传染病的诊治,负责现场急救与转诊。
2、负责家庭病床管理,开展上门服务。
按患者病情需要及时进行双向转诊。
3、负责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二、三级预防为主的社区系统管理工作。
4、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社区诊断,根据本社区主要健康问题,制定和实施工作方案并进行评价,负责社区健康人群与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
5、指导社区护理、社区康复、社区健康教育、社区计划生育咨询指导等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6、配合精神科专业医生开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
7、积极开展针灸、推拿、按摩、拔火罐等中医适宜技术。
门诊工作制度
1、坚持挂牌上岗,热情接待病人,详细询问病史,认真进行体格检查,耐心向病人解释病情。
2、实行无假日工作制度,双休日应安排人员值班。
3、掌握医疗原则,严格执行医疗常规,做到因病施治,科学、合理用药,不增加病人经济负担。
4、医疗文件书写规范,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收费合理,计价正确,做到看病有登记,取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转诊有记录。
5、坚持查对制度和无菌操作,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范,防止各类差错事故的发生。
6、各类急救药品、器材应准备完善,放置固定位置,保持应急状态,以便患者病情变化时及时处理。
7、遇到疑难病例应及时会诊,急、重、危病人优先接诊,经初步抢救诊疗后及时护送转诊。
8、做好双向转诊的实施和登记工作。
出诊工作制度
1、社区范围内实行预约出诊和急诊出诊服务,要公布热线电话,做到急诊出诊畅通、快捷,保证患者的出诊的需求。
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居民的合理出诊要求。
2、电话呼叫出诊及上门预约出诊,应及时填写电话呼叫记录单或预约出诊记录单,内容包括:
呼叫时间、呼叫人姓名、性别、年龄、出诊服务内容、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出诊时间、记录医师姓名及执行医师或护师签字。
3、接到急诊出诊请求后,医务人员应尽快前往患者家中进行诊疗。
4、出诊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程,无法处理的病情应及时转诊,禁止在出诊过程中使用易导致过敏反应的药物。
5、做好出诊病人的详细出诊记录,应统一使用社区出诊病历,记录患者一般情况、疾病情况、初步诊断与处理以及相关内容;
要向患者和家属交待好各项注意事项,并随时保持联系。
6、需要家庭输液者,必须在第一次出诊前与患者签定家庭输液协议书;
由社区护师进行家庭输液操作,操作完毕后要观察15分钟,离开前要向患者及家属详细告知家庭输液有关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问题以及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7、对病情不稳定的病人,医务人员应在治疗过程中全程陪护。
8、严格执行出诊服务收费制度,禁止收受病人和家属赠送的钱物。
9、出诊服务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确保医疗护理安全。
对患者及家属提出的不符合医疗护理安全、有违反医疗护理常规的出诊服务要求,医护人员有权拒绝,但须耐心地向其说明拒绝的理由。
护理工作制度
1.以健康为中心为有需求的社区居民提供护理、保健、康复等服务。
2.与全科医生、防保人员组成健康服务团队,进行人群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的护理保健;
3.根据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制定、实施护理工作计划。
有针对性的提出社区慢性病人的整体化护理方案,并指导病人家属协助实施,及时向全科医生反馈相关信息。
4.遵医嘱完成担任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各项护理工作,并做好社区护理记录。
5.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做好查对和交接班工作,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6.保证急救药品、物品的使用,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器械完好,每日清点,账物相符并有记录,做好交接。
7.做好消毒工作,按要求将医疗垃圾集中回收、处置,避免交叉感染发生。
8.为辖区居民开展各种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社区护士岗位职责1、参与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和医疗保健合同的建立和管理。
2、参与社区诊断,根据本社区主要健康问题制定、实施护理计划;
提供以人群为对象的护理服务。
3、做好门诊和出诊的护理工作,开展上门护理服务和家庭临终关怀护理服务。
4、正确执行医嘱,严格执行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防止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5、严密观察病员的治疗情况和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医师报告。
6、负责各种抢救物品和药品的准备和保管工作,负责室内、器械和物品的消毒工作。
7、针对社区居民需求,进行促进健康、预防疾病、防止意外伤害等健康教育工作;
对患者家属进行必要的护理技术指导。
8、参与社区老年护理、社区康复、社区精神卫生、社区慢性病预防与管理、社区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社区营养指导、社区居民生殖保健服务等项工作。
感染管理工作制度
1、保持门诊诊疗室整洁、通风、光线良好。
2、检查病人后及时洗手;
每日使用消毒液在室内喷洒,并擦拭桌椅;
诊疗床的床单应每周消毒更换1次。
3、传染病人就诊后应即时更换物品,并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4、各诊室、治疗室的物品应保持清洁、无尘,无菌物品应执行周期消毒(消毒周期小于7天)。
5、治疗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不允许摆放私人物品,清洁区、污染区标志鲜明,物品存放有序。
无菌物品须附带灭菌指示卡,并注明消毒日期和失效期。
6、在配药、注射、输液、疫苗接种时,应严格采用一人一针一压脉带,每次注射完毕均应洗手。
7、灭菌物品一经打开,保存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8、门诊诊疗室每周用紫外线消毒1次,留观室、治疗室每天用紫外线消毒1次,每次持续消毒30分钟,并做好记录,每月进行空气培养1次。
9、一次性医疗器械必须一次使用,使用后应立即毁形、消毒浸泡,并集中销毁。
10、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应分别放置,并统一集中处理。
处置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管理制度,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2、一切换药处置物品需保持无菌(固定敷料除外),每日更换一次,并注明灭菌日期。
超过一周者,重新消毒。
灭菌溶液(生理盐水和呋喃西林等)超过三天,要更换。
3、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一次。
4、对清洁和污染伤口,要分先后,并在固定位置处理。
5、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
6、换药物品每周大消毒一次,室内消毒每日一次,每月做一次细菌培养。
7、无菌包应注明消毒日期,有效期为一周。
药剂人员岗位职责
1.在中心主任和药剂科主任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药品调配、制剂和加工炮制工作。
2.负责指导本科室其他技术人员对药品调配、制剂和加工炮制工作。
3.负责药品检验、鉴定,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4.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负责药品检验鉴定和药检仪器的使用保养,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6.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指导药剂士、调剂员的业务学习和工作。
7.负责社区病人的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
8、指导患者合理用药。
根据社区各家庭成员的健康情况和特殊需要,在全科医师指导下为社区家庭建立小药箱,并定期为家庭整理小药箱。
列出药箱内药物的名单、使用方法、药品的有效期、使用注意事项等。
药品管理制度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用药目录准备药品,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实行部分常用药品零差率销售,保证药品质量,降低药品价格。
2、由专职人员逐项验收药品外观质量、批准文号、商标、批号、有效期和数量等项目,并登记在册。
3、麻醉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结帐、专用处方、专册登记”五专管理。
4、药品必须按药理作用、剂型、类型和药品理化性质分类定位放置,需特殊条件储存的药品,要根据药品保管的特殊要求(如光线、温度、湿度等)分别保管。
5、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并登记在册。
如发现变色、沉淀、过期或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不得使用。
6、对期限较近的药品要及时处理,药品使用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
7、抢救药品应统一编号排列,定位、定量存放并加锁,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用后及时补充,保证随时取用。
8、处方配发要执行查对制度和双签名制度,药袋上注明药名、病人姓名、用法用量,特殊用法或注意事项应清楚。
中药材加工炮制工作制度
1、中药加工炮制由有实际经验的中药人员担任。
工作认真负责,确保质量。
2、原药材的加工和饮片炮制,按《中国药典》和《黑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的规定执行。
3、所用药材和原辅料,要严格领发手续,认真核对品名、数量、质量。
浸泡药材要用清洁水。
4、自然干燥饮片不得直接在泥土地面上晾晒。
晾晒场地要清洁卫生、通风,做好防蝇、防尘、防土。
5、净选饮片要认真,按要求保证饮片质量。
对霉变、生虫和杂质一定要挑净。
要及时填写出入库单和损耗单,并双签名。
6、炮制饮片所用辅料(蜂蜜、麦麸、酒、盐、醋、沙等)要注意质量和卫生,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严格用量,保证炮制质量。
7、炮制饮片严格掌握炮制程度(火候、成色等),保证药效。
8、炒炭时要注意存性及防火,炒完立即摊开凉透。
9、炮制毒性或刺激性药材,要与其它药分开。
操作人员要穿戴防护用具,炮制完毕后彻底清场、清洗用具,以防中毒或造成污染。
10、炮制工作室要清洁卫生,配有通风、防尘、灭火等设施,做到安全卫生,文明生产。
计划免疫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及时掌握本辖区儿童(包括外来儿童)情况,建立新生儿预防接种卡、证,按免疫程序的规定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实施预防接种的安全注射。
2、提出疫苗需求计划,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做好疫苗管理。
3、做好冷链设备的使用、保养工作,建立冷链运转记录。
4、进行常规接种率报告,针对传染病和预防接种后不良反应或事故进行报告。
5、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健康教育。
6、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7、定期对辖区内流动儿童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
对集贸市场和外来人口较密集的地方进行上门串户接种,消除免疫空白点。
在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集聚处设立固定接种点,专门负责外来儿童接种工作。
外来儿童接种工作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相结合。
每二个月一次对外来儿童进行查漏补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一次抽查1/4居委会外来儿童接种情况。
及时发现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并按规定给予接种或补种。
对外来儿童家长进行计划免疫知识宣教。
8、掌握辖区内托幼机构、小学学生预防接种情况,定期查漏补种,杜绝发生因漏种而引发相关传染病的爆发。
计划免疫工作管理制度
1、凡参加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须经过正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疫苗性质、接种方法、途径和禁忌症以及预防接种副反应的观察、处理方法。
2、本地出生一个月的儿童和寄居本地三个月以上流动儿童中的适龄儿童均应建立儿童预防接种证,并规范登记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
3、门诊开诊前,应对接种室进行消毒。
门诊接种必须分室(分桌)接种,标志明显。
4、接种前应详细询问儿童健康状况,必要时作健康检查,凡有禁忌症者一律不得接种。
接种对象、部位、方法、剂量、次数、间隔时间应严格按有关说明或疾控中心规定执行。
被接种的儿童应在接种现场观察30分钟方可离开。
5、接种时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使用后的针管要毁型消毒。
喂服脊灰糖丸疫苗必须做到一人一勺(一杯)。
6、接种现场应备有冷藏包,发现过期、变色、发霉、有摇不散的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的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安瓿开启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使用完,未使用完的应销毁。
7、做好疫苗的领发、登记、保管、报损的登记工作。
疫苗的运输和保存应严格按照冷链要求执行。
8、严格遵守免疫程序规定,建立计划免疫门诊日志,对每名接种的儿童逐一登记门诊日志,并填写完整,要做到应种、实种人数相符,卡证登记无差错,特别是起始月龄和间隔时间,严防错种、漏种、重种。
9、认真、及时填报计免门诊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
10、计划外疫苗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疾控中心购买,按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收费,做到价格公示上墙,儿童家长本着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选择接种。
11、在制品使用过程中,要注意做好急救药械的准备,对出现严重反应和异常反应,要逐级上报业务主管部门,同时要采取积极的抢救和治疗措施。
治疗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
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和有效期。
2、严格执行每日每周清洁消毒制度,经常保持室内环境整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进行室内空气消毒一次,有条件的要定期进行空气细菌培养。
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3、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注射时做到一人一针一管,防止交叉感染;
输液加药要坚持现配现用的原则,并密切观察病人有无输液反应。
4、认真做好三查七对一注意工作。
三查:
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七对:
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时间、用法;
一注意:
注意用药后反应。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要相对划分无菌区、清洁区,药品管理有序,清洁整齐,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应定期清点、及时请领,做好交接工作,器械和药品要分开放置。
6、各种药品及消毒剂分类放置,标签明显;
各种登记、记录完整、准确,字迹清楚。
功能科工作制度
1、功能检查包括心血管、肺功能、各种B型超声、内窥镜、颅脑、肌神经等检查。
2、需做检查的病员,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不得缺项,对危重病员和外地病员,应早予以安排检查。
3、使用仪器的人员必须熟悉仪器性能,严格
执行操作规程,按规定程序进行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进修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单独操作仪器。
4、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有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共同研究解决。
5、本室仪器均属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应妥善保管,认真执行仪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注意防尘、防污,定期对仪器保养维修,按时检测,保证运转灵敏正常。
6、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做好教学科研工作,按时给进修人员进行讲座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