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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了各种议事协调机构,把时间耗在文山会海上;
热衷于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搞检查、考核、评比,有的还专挑旅游景点开会,以各种名义组织出国考察,滋生“四风”问题;
对参与小金库、“三乱”专项治理等乐此不疲,揽了不少不该揽的事。
省级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竟有4600多个,有的参加了200多个。
一个领导小组哪怕一年就开一次会,纪委还有精力干好自己的主业吗?
我们用了近两年时间,把省级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减少至460个,清理比例达90%。
职责不清、工作发散,就会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造成越位、缺位、错位。
权力意味责任,责任就要担当。
责任清才能敢担当。
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分清责任,聚焦主业,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
如果只是把权力揽过来,结果却负不了责,等到责任追究时你就惨了,那还不如揽得少点、把该干的干得好点。
说一千、道一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我们的主业,这方面干不好,别的工作干得再热闹也没用。
“三转”是中央要求、形势使然。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问题依然多发,纠正“四风”、防止反弹任务艰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亟待克服。
如果纪检监察机关不能做到聚焦中心任务、守住职责定位,真正把监督责任担起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难以落实。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改变惯性实属不易,但是必须转变。
纪检监察机关要抠住党章规定的职责,聚焦聚焦再聚焦,不断深化“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聚焦中心任务、深化三转之二
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的标题把“聚焦中心任务”放在首位,就是要求纪律检查机关根据党章规定和中央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这是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核心要义。
监督执纪从来都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责所在。
早在1927年,面对白色恐怖,党中央就决定成立中央监委,开启了党内监督的组织创新,举起了监督执纪的大旗。
从此,我们党总是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不断强化监督执纪。
改革开放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发展,取得重要成绩。
如果没有几十年来的艰辛探索和历届中央纪委的不懈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就不会取得今天这样的成效,纪委必须履行好监督职责的定位也就不会这么明确。
与时俱进是我们党的理论品质,党的事业是不断发展的,“三转”恰恰是对过去的继承和创新。
把“三转”放到历史中去看就会发现,形势发生了变化,我们的任务必然要变化。
今天,历史的接力棒传到我们手里,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面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艰巨任务,我们就要有敢于监督、敢于红脸这份责任担当。
“三转”就是要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我们要善于把握形势,根据现阶段的任务,把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具体化。
监督执纪问责,这三者互相联系、互相作用、浑然一体,体现了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
纪委不能无所不管,必须紧紧咬住本职,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
并不是说聚焦了,事就少了,或者没事干了。
恰恰相反,工作越聚焦,越深入,就越能抓出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明确职责定位,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内设机构,把更多的力量压到主业上。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执纪检查,增强党的观念和组织纪律性,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扭住“四风”不放,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发动人民群众和媒体参与监督,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紧扣“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巡视越来越聚焦,震慑作用越来越大。
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大起底,规范线索管理、分类处置,严格审查程序和审查纪律,提高质量和效率。
这些都体现了“三转”要求,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纪委是监督纪律执行的,维护党的纪律是我们的根本任务。
如果党员领导干部都能够守得住纪律,权力运行还会出大问题吗?
我们必须攥紧拳头,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担起来,不断健全和强化党内监督。
聚焦中心任务、深化三转之三
转方式无止境
改革创新是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纪检监察机关转方式不可能一步到位、一劳永逸。
深化“三转”永无止境。
要根据形势和任务变化,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组织制度创新,改进方式方法。
转职能必然要求转方式,解决好走内涵发展还是外延发展、集约发展还是粗放发展的问题。
过去我们的工作发散有余、聚焦不足,外延不断扩张,管了大量不该管的事,而真正的本职和要害又没有守住。
现在,必须根据中央要求、形势任务和实践需要,转变工作方式。
转方式首先要创新体制机制、改进方式方法。
过去有的干部开展工作,习惯于一抓到底、全面铺开,搞上下一般粗,一些工作最后难免不了了之。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我们坚决改变这种做法,先从省一级抓起,以上率下,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层层传导压力。
省一级的责任落实好了,市一级才能真正落实。
没有问责,责任就是空转。
开会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下一步,要突出问责。
只有抓出几个典型,追责几个人,党委、纪委才能紧张起来,真正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下去。
转方式要善于抓细节、抓具体,一步步把工作做实做深。
有的干部喜欢大呼隆、大场面,一把抓、抓一把,造成许多工作只有声势、少有实效。
要把作风建设打造成为亮点和名片,就必须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
中央制定八项规定以来,我们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看住公款送贺卡、月饼、烟花爆竹等一件件小事,以点带面、小中见大,推动作风整体转变。
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发动群众监督“四风”,加大执纪查处和公开曝光力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今后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党纪审查重点,执纪监督、强化问责,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改革的本质是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
只创新方式方法,不改革组织制度,方式方法就无法固化,最终必然又回到原点。
实现巡视、派驻两个全覆盖,就要靠创新组织制度。
中央一级巡视对象就有280多个。
按老办法,10年也巡不完。
我们聚焦中心任务,紧扣“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加快常规巡视节奏,探索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利剑作用就发挥出来了。
派驻监督也一样。
中央纪委应派驻单位有140多家,已派驻的只有50多家。
要实施单独派驻与归口派驻相结合,靠转方式、调结构,实现派驻全覆盖。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紧密相连,转职能是核心,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保障。
转职能需要转方式来支撑,转方式要以转变思想观念为前提。
职能转了,方式转了,最终还要体现到作风转变上。
要深刻领会“三转”的内涵,更加科学有效地履行职责、担当责任。
聚焦中心任务、深化三转之四
转作风关键在敢担当
转职能、转方式,必须靠优良的作风作保障。
作风不转变,转职能、转方式就很难到位,成果也难以巩固。
打铁还需自身硬。
纪委作为监督执纪机关,没有优良的作风,就无法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无法完成党中央交给的任务。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社会上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我们队伍中也都会有。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已经两年了,但是有的干部还是文风不改、作风不转、依然故我。
有的干部不敢担当、不敢监督,遇到问题绕着走,不想干、不作为,怕得罪人;
有的有泱泱大委的优越感,衙门习气、居高临下、口大气粗;
有的作风漂浮、虚躁,抓工作不实,办理公文一转了事,调查研究不深入,得到的是二手、三手情况;
有的不在基础工作上下功夫,汇报工作空泛表态,没有具体内容,研究问题不弄清来龙去脉,对问题的症结说不出子丑寅卯,工作计划缺乏实践支撑;
有的领导不善于和干部群众谈心交心,不愿意倾听意见建议,掌握不了活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有的政绩观不正确,以办大案论英雄,不注重抓早抓小、日常监督,对典型案例缺乏深入剖析,不去查找体制机制上存在的漏洞。
作风上的问题,哪怕是一丁点,都会制约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发挥,我们决不能等闲视之。
作风建设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
离开了在具体事项上的点滴转变,一切“学习贯彻落实”都是苍白无力的,都是空喊口号。
改进作风要把自己摆进去,从自身做起,以上率下,切实改变文山会海,开短会、讲短话、不念稿、不空谈,加强基础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改进作风的要害和关键在于责任担当。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
敢于担当是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
纪委书记既要自身正、过得硬,又要在管理中严字当头、敢抓敢管,领好班子、带好队伍。
决不能只知道要权力,却把自己的责任抛到九霄云外;
不能把改进作风停留在讲话中,遇到问题不敢瞪眼、不敢挺身而出。
在自己履行好职责的同时,要把责任压下去。
出了问题就要追责,让每一个干部都把责任真正担当起来,坚决克服思想上的不想监督、不敢监督和作风上的不深不实等突出问题。
己不正焉能正人。
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纪检监察干部要做表率。
中央要求全党做到的,我们首先要做到;
中央明令禁止的,我们坚决不做。
只要我们统一思想,付诸行动,随着形势和实践的发展不断深化“三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一定能取得新的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