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规划的内容与强制性内容汇总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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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

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口、资源情况及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的性质、规模;

综合确定土地、水、能源等各类资源的使用标准和控制指标,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

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统筹安排城乡各类建设用地;

合理配置城乡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城市功能;

贯彻公交优先原则,提升城市综合交通服务水平;

健全城市综合防灾体系,保证城市安全;

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整体景观风貌,突出城市特色;

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合理确定分阶段发展方向、目标、重点和时序,促进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城市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强制性内容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

具体为:

(一)城市规划区范围。

(二)市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

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

(三)城市建设用地。

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人口容量等);

城市各类绿地的具体布局;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布局。

(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城市干道系统网络、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交通枢纽布局;

城市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和其他重大市政基础设施;

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五)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

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具体位置和界线。

(六)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七)城市防灾工程。

城市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

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

城市人防设施布局;

地质灾害防护规定。

注:

1.无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与空间管制措施

强制性调整

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城市人民政府必须组织论证,就调整的必要性向原规划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总体规划,必须依据《城市规划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审批。

其他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明确综合交通、环境保护、商业网点、医疗卫生、绿地系统、河湖水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地下空间、基础设施、综合防灾等专项规划的原则。

(专项规划要求)

城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文本内容与深度要求

城市总体规划文本是对规划的各项目标和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的文件,采用条文形式,,文本格式和文字应规范、准确、肯定,利于具体操作。

在规划文本中应当明确表述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1.总则

规划编制的背景、目的、基本依据、规划期限、城市规划区、适用范围以及执行主体。

2.城市发展目标

社会发展目标、经济发展目标、城巿建设目标、环境保护目标。

3,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市域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

城镇发展战略及总体目标、城镇化水平;

城镇职能分工、发展规模等级、空间布局;

重点城镇发展定位及其建设用地控制范围:

区域性交通设施、基础设施、环境保护、风景旅游区的总体布局。

4,城市性质与规模

城市职能;

城市性质;

城市人口规模;

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5,城市总体布局

城市用地选择和空间发展方向;

总体布局结构;

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范围及其空间管制措施;

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和面积,用地平衡表;

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及其控制桁标。

6,综合交通规划

对外交通:

对外货运枢纽、铁路线路和站场用地范围、等级、通行能力;

江、海、河港口码头、货场及疏港交通用地范围;

航空港用地范围及交通联结;

公路与城市交通的联系,长途客运枢纽站的用地范围;

管道运输位置。

城市道路系统:

城市快速路及主、次干路系统布局;

重要桥梁、立体交叉口、主要广场、停车场位置:

公共交通:

公交政策、公共客运交通和公交线路、站场分布;

地铁、轻轨线路建设安徘;

客运换乘枢纽布局。

7.公共设施规划

市级和区级公共中心的位置和规模;

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市场、宗教等主要公共服务设施位置和范围。

8,居住用地规划

住房政策;

居住用地结构;

居住用地分类、建设标准和布局(包括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等满足中低收人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居住人口容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位置和规模。

9.绿地系统规划

绿地系统发展目标;

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

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

公共绿地指标;

市、区级公共绿地及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布局;

岸线使用原则。

10.历史文化保护

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原则、内容和要求;

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紫线〉;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

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保护范围;

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的修整、利用和展示;

特色风貌保护重点区域范围及保护措施。

11.旧区改建与更新

旧区改建原则;

用地结构调整及环境综合整治;

重要历史地段保护。

12.中心城区村镇发展

村镇发展与控制的原则和措施;

需要发展的村庄;

限制发展的村庄;

不再保留的村庄;

村镇建设控制标准。

13.给水工程规划

用水量标准和总用水量;

水源地选择及防护措施,取水方式,供水能力,净水方案;

输水管网及配水干管布置,加压站位置和数量。

14.排水工程规划

排水体制;

污水排放标准,雨水、污水排放总量,排水分区;

排水管、渠系统规划布局,主要泵站及位置;

污水处理厂布局、规模、处理等级以及综合利用的措施。

15.供电工程规划

用电量指标,总用电负荷,最大用电负荷、分区负荷密度;

供电电源选择;

变电站位置、变电等级、容量,输配电系统电压等级、敷设方式;

高压走廊用地范围、防护要求。

16.电信工程规划

电话普及率、总容量;

邮政设施标准、服务范围、发展目标,主要局所网点布置;

通汛设施布局和用地范围,收发讯区和微波通道的保护范围;

通讯线路布置、敷设方式。

17.燃气工程规划

燃气消耗水平,气源结构;

燃气供应规模,供气方式;

输配系统管网压力等级、管网系统;

调压站、灌瓶站、贮存站等工程设施布置。

18.供热工程规划

采暖热指标、供热负荷、热源及供热方式;

供热区域范围、热电厂位置和规模;

热力网系统、敷设方式。

19.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环境卫生设施布置标准;

生活废弃物总量,垃圾收集方式、堆放及处理、消纳场所的规模及布局;

公共厕所布局原则;

垃圾处理厂位置和规模。

20.环境保护规划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

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功能分区;

环境污染的防护、治理措施。

21.综合防灾规划

防洪:

城市需设防地区(防江河洪水、防山洪、防海潮、防泥石流)范围,设防等级、防洪标准;

设防方案,防洪堤坝走向,排洪设施位置和规模;

排涝防渍的措施。

抗震:

城巿设防标准;

疏散场地通道规划;

生命线系统保障规划。

消防:

消防标准;

消防站及报警、通讯指挥系统规划;

机构、通道及供水保障规划。

21.地下空间利用及人防规划,

人防工程建设的原则和重点;

城市总体防护布局;

人防工程规划布局;

交通、基础设施的防空、防灾规划;

贮备设施布局;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平战结合)规划。

23.近期建设规划

近期发展方询和建设重点;

近期人口和用地规模;

土地开发投放量;

住宅建设、公共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24.规划实施

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政策建议。

25.附则

说明文本的法律效力、规划的生效日期、修改的规定以及规划的解释权。

城市总体规划主要图纸内容与深度要求

●巿域城镇分布现状图:

图纸比例为1:

50000—1:

200000,标明行政区划、城镇分布、城镇规模、交通网络、重要基础设施、主要风景旅游资源、主要矿藏资源;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图:

200000,标明行政区划、城镇分布、城镇规模、城镇等级、城镇职能分工、市域主要发展轴(带)和发展方向、城市规划区范围;

●市域基础设施规划图:

200000,标明市域交通、通信、能源、供水、排水、防洪、垃圾处理等重大基础设施,重要社会服务设施,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布局;

●市域空间管制图:

200000,标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生态敏感区的范围,重要的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位置和范围、市域功能空间区划;

●城市现状图:

图纸比例1:

5000—1:

25000,标明城市主要建设用地范围、主要干路以及重要的基础设施、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历史地段范围、风玫瑰、主要地名和主要街道名称;

●城市用地工程地质评价图:

25000,标明潜在地质灾害空间分布和强度划分、按防洪标准频率绘制的洪水淹没线、地下矿藏和地下文物埋藏范围、用地适宜性区划(包括适宜、不适宜和采取工程措施方能修建地区的范围);

●中心城区四区划定图:

25000,标明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范围;

●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

25000,标明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和其他用地范围;

●城市总体规划图:

25000,标明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和规划建设用地范围,标注各类建设用地空间布局、规划主要干路、河湖水面、重要的对外交通设施、重大基础设施;

●居住用地规划图:

25000,标明居住用地分类和布局(包括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等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居住人口容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位置;

●绿地系统规划图:

25000,标明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市区级公共绿地、苗圃、花圃、防护林带、林地及市区内风景名胜区的位置和范围;

●综合交通规划图:

25000,标明主次干路走向、红线宽度、道路横断面、重要交叉口形式;

重要广场、停车场、公交停车场的位置和范围;

铁路线路及站场、公路及货场、机场、港口、长途汽车站等对外交通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

25000,标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紫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位置和范围、特色风貌保护重点区域范围;

●旧区改建规划图:

25000,标明旧区范围、重点处理地段用地性质、改造分区、拓宽的道路;

●近期建设规划图:

25000,标明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和用地性质、近期主要新建和改建项目位置和范围;

●其他专项规划图纸:

25000,包括给水工程规划图、排水工程规划图、供电工程规划图、电信工程规划图、供热工程规划图、燃气工程规划图、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图、环境保护规划图、防灾规划图、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图等。

规划说明书

规划说明是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解释,主要是分析现状,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

规划说明书的具沐内容包括:

城市基本情况;

对上版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价;

规划编织背景、依据、指导思想;

规划技术路线;

社会经济发展分析;

市域交通发展策略;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内容;

城市规划区范围;

城巿发展目标;

城市性质和规模;

中心城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范围及空间管制措施;

城市发展方向;

城市总体布局;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和其他用地规划;

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及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

综合交通规划;

绿地系统规划;

市政工程规划;

环境保护规划;

综合防灾规划;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近期建设规划;

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等内容。

相关专题研究报告

针对总体规划重点问题、重点专项进行必要的专题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和建议,并形成专题研究报告。

基础资料汇编

规划编制过程中所采用的基础资料整理与汇总。

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

划定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湿地、水源保护区和水系等生态敏感区以及基本农田,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等市域内必须严格控制的地域

范围。

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根据建设用地评价确定的土地使用限制性规定;

城市各类绿地的具体布局。

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城市主干路的走向、城市轨道交通的线路走向、大型停车场布局;

取水口及其保护区范围、给水和排水主管网的布局;

电厂与大型变电站位置、燃气储气罐站位置、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位置;

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等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

历史文化街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群、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保护范围和界线等。

城市防灾减灾。

城市人防设施布局;

地质灾害防护;

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布局等内容。

1.

2.1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先编制总体规划纲要,作为指导总体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任务是研究总体规划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进行论证。

经过审查的纲要也是总体规划成果审批的依据。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内容包括:

提出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

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方案和建设标准;

原则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

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和保护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

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

提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

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及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布局原则

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

记忆要点:

提出范围:

总范围、3区范围、建设用地

原则:

交通、设施(公共&

市政)、防灾

预测:

人口

分析:

职能、性质

提出建立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分析城市职能、提出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

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提出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

成果

纲要文本、说明、相应的图纸和研究报告。

具体:

1.文字说明

简述城市自然、历史、现状特点;

分析论证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发展优势与制约因素,提出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确定城市规划区范围;

原则确定市域总人口、城镇化水平及各城镇人口规模;

原则确定规划期内的城市发展目标、城市性质,初步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初步提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确定城市用地发展方向,提出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

对城市能源、水源、交通、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综合防灾、环境保护、重点建设等主要问题提出原则规划意见。

2.图纸

区域城镇关系示意图:

200000—1:

1000000,标明相邻城镇位置、行政区划、重要交通设施、重要工矿和风景名胜区;

市域城镇分布现状图: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方案图:

市域空间管制示意图:

城市现状图:

25000,标明城市主要建设用地范围、主要干路以及重要的基础设施;

城市总体规划方案图:

25000,初步标明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和规划建设用地大致范围,标注各类主要建设用地、规划主要干路、河湖水面、重要的对外交通设施、重大基础设施;

其他必要的分析图纸。

3,专题研究报告

在纲要编制阶段应对城市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撰写专题研究报告。

实施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2.2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

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

原则确定市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垃圾处理等重大基础设施,重要社会服务设施的布局;

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资源管理的需要划定城市规划区;

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建议。

提出市域城乡统筹的发展战略。

其中位于人口、经济、建设高度聚集的城镇密集地区的中心城市,应当根据需要,提出与相邻行政区域在空间发展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进行协调的建议。

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

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和建设标准。

提出重点城镇的发展定位、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控制范围。

原则确定市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垃圾处理等重大基础设施,重要社会服务设施,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布局。

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资源管理的需要划定城市规划区。

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应当位于城市的行政管辖范围内。

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建议。

1贯彻城镇化和城镇现代化发展战略,确定与市域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城镇化发展途径和城镇体系网络。

2明确市域及各级城镇的功能定位,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对开发建设活动提出鼓励或限制的措施。

3统筹安排和合理布局基础设施,实现区域基础设施的互利共享和有效利用。

4通过不同空间职能分类和管制要求,优化空间布局结构,协调城乡发展,促进各类用地的空间集聚。

(一)区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区域。

(二)区域内的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

2.3中心城区规划

(一)分析确定城市性质、职能和发展目标。

(二)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三)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

(四)确定村镇发展与控制的原则和措施;

确定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的村庄,提出村镇建设控制标准。

(五)安排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和其它用地。

(六)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建设用地范围。

(七)确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提出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人口容量等)。

(八)确定市级和区级中心的位置和规模,提出主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九)确定交通发展战略和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布局,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

(十)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划定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划定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确定岸线使用原则。

(十一)确定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内容和要求,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紫线),确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

研究确定特色风貌保护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

(十二)研究住房需求,确定住房政策、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布局;

重点确定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等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标准。

(十三)确定电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环卫发展目标及重大设施总体布局。

(十四)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提出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十五)确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护等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

(十六)划定旧区范围,确定旧区有机更新的原则和方法,提出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标准和要求。

(十七)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十八)确定空间发展时序,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

1.分析城市性质

2.预测人口

3.划定4区空间管制

4.郊区发展

5.土地分类建、农、生态、其他

6.确定建设用地规模

7.空间布局(强度管制)

8.具体

✧公共中心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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