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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选项A正确。
4.甲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机关处以5天的行政拘留。
甲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维持该行政处罚。
甲上诉,并提出行政赔偿要求。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安机关对甲的行政拘留是违法的,二审法院()。
A.应当撤销一审判决,撤销拘留决定,并可以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
B.应当撤销一审判决,确认拘留违法,并应当告知其就赔偿问题另行起诉
C.应当撤销一审判决,确认拘留违法,并可以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应当将案件发回重审
D.应当撤销一审判决,撤销拘留决定,并可以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当将案件发回重审
如果原审存在遗漏问题,二审应做出如下处理:
(1)原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诉讼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
(2)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当予以赔偿的,应当判决驳回行政赔偿请求。
(3)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在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可以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应当就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
(4)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综上,选项A正确。
5.某公司被甲市乙区地税局处以4500元罚款。
该公司不服,于2009年8月4日依法向甲市地税局(位于该市丙区)申请复议。
甲市地税局于9月18日作出维持原处罚的复议决定。
该公司仍不服,分别向丙区人民法院和乙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丙区人民法院于9月23日收到起诉状,乙区人民法院于9月26日收到起诉状。
关于适格被告和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0年)
A.乙区地税局是被告,由丙区人民法院管辖
B.甲市地税局是被告,由丙区人民法院管辖
C.乙区地税局是被告,由乙区人民法院管辖
D.甲市地税局是被告,由乙区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因此本案中乙区地税局应当是被告。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只有在行政案件经过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该案件才能根据原告的选择确定管辖法院。
6.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则原告()。
A.可以申请复议
B.不得申请复议
C.可以在人民法院判决后再申请复议
D.可以撤诉后再申请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转自中国企业法律顾问教育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选项B正确。
7.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
A.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B.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C.提出管辖权异议
D.经人民法院准许补充证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在行政诉讼中,被告行政机关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搜集证据。
题干中列举的其他事项,被告都可以行使。
8.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须事先征得原告同意的是()。
A.追加被告
B.决定合并审理
C.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
D.允许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
《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
“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
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
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选项A正确。
9.人民法院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依照有关反倾销的法律、行政法规,参照()。
对被反倾销行政行为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
(2008年)
A.国务院部门规章
B.反倾销国际公约
C.被告所在地政府反倾销法规
D.国务院部委反倾销的工作规定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1)反倾销行政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高级法院管辖;
(2)被告是作出反倾销决定的国务院主管部门;
(3)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参照部门规章;
(4)法院依据被告的案卷记录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10.2007年8月13日,甲市防汛指挥部紧急征用了乙公司的库房并告知乙公司,但未给予任何经济补偿,乙公司提起行政诉讼期限在()届满。
A.2009年8月13日
B.2008年8月13日
C.2011年8月13日
D.2027年8月13曰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选项A正确.
1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加重对原告的处罚,但()除外。
A.行政机关适用法律错误的
B.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
C.行政处罚机关同意人民法院变更处罚决定的
D.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的
D
《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5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加重对原告的处罚,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的除外。
”选项D正确.
12.根据《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人民法院()的裁定提起上诉。
(2007年)
A.中止诉讼
B.中止执行
C.财产保全
D.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3条规定: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1)不予受理;
(2)驳回起诉;
(3)管辖异议;
(4)终结诉讼;
(5)中止诉讼;
(6)移送或者指定管辖;
(7)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
(8)财产保全;
(9)先予执行;
(10)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11)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
(12)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13)提审、指令再审或者发回重审;
转自中国企业法律顾问教育网(14)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15)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
对第
(1)、
(2)、(3)项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选项D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行政诉讼权利中,可以由第三人享有的是()。
A.提出管辖异议权B.提出诉讼请求权
C.反诉权D.上诉权
BD
《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
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
选项BD正确。
2.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提供书证应当符合的要求是()。
A.必须提供原件
B.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
C.提供报表、倒纸、会计账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
D.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书证的制作形式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BC
《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规定: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1条第一款第
(一)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提供书证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
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
(二)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
(三)提供报表、图纸、会计帐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
(四)被告提供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有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书证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综上所述,选BC。
3.关于确定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
B.农村土地承包人等土地使用权人对行政机关处分其使用的农利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不服,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C.中外合资企业合资各方,认为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
D.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
ABD
(1)《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
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作诉讼代表人;
其他合伙组织提起诉讼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作诉讼代表人;
没有主要负责人的,可以由推选的负责人作诉讼代表人。
(2)第15条规定:
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选项C错误。
转自中国企业法律顾问教育网(3)第16条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人等土地使用权人对行政机关处分其使用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不服,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4)第18条规定:
股份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
选项ABD正确。
4.关于行政诉讼的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诉讼区别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在于其内容是解决行政争议
B.在行政诉讼中行政主体只能当被告,没有起诉权和反诉权
C.行政诉讼既可以由合议庭审判,也可以由法官独任审判
D.行政诉讼不适用简易程序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审理的案件性质不同,行政诉讼所要解决的是行政争议,即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争议。
行政诉讼中,行政主体只能当被告,既没有起诉权,也没有反诉权。
在审判组织上,行政诉讼的审判组织只能是合议庭,不可以独任审判。
行政诉讼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选项ABD正确.
5.个体户甲因违章经营,被区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
甲不服,向市工商局提起复议,经复议维持原处罚决定。
甲因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收入减少数万元。
现甲准备向法院起诉。
关于其诉讼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只能以作出原处罚决定的区工商局为被告
B.因复议机构维持了原处罚决定,既可以区工商局为被告,也可以市工商局为被告,还可将二者列为共同被告
C.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附带请求行政赔偿
D.若甲分别提起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法院必须合并审理
AC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因此选项A正确,B错误。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因此C正确。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一并受理。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赔偿请求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因此选项D错误。
选项AC正确。
6.行政诉讼中,被告和第三人均享有()的权利。
A.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搜集证据
B.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C.查阅补正庭审笔录
D.对第一审法院判决上诉
BCD
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第三人具有当事人的地位,从而享有与原告或被告基本相同的权利义务。
其中对于第三人较为重要的权利是:
其在诉讼过程中,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出上诉等。
因此D正确。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行政机关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因此A错误。
证据保全措施,既可以由诉讼参加人主动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主动采取,因此B正确。
选项C作为一项程序性权利,被告人和第三人也都享有。
选项BCD正确。
7.属于行政诉讼移送管辖条件的有()。
(2009年)
A.移送案件的法院已经决定受理
B.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C.必须做出移送案件的裁定
D.法院在裁定移送之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1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自行移送。
”参照上述规定,可以知道移送管辖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移送的人民法院对移送的行政案件已经受理。
即诉讼程序已经启动,但案件尚未审结,仍在第一审程序中。
若案件已经审结,则不会发生移送。
(2)移送人民法院发现自己对该行政案件确无管辖权这是移送管辖最基本的条件。
如果受案人民法院具有对本案的管辖权,则不得擅自移送。
(3)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对该行政案件依法享有管辖权。
移送管辖一般发生在同级异地人民法院之间,但也可能发生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
本题中B说法说反了;
D法院移送案件是自主决定的。
不需要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但当事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8.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主动收集证据的情况包括()。
A.证人申请法院调取的
B.第三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证据,申请法院调取的
C.涉及国家利益的事实认定的
D.涉及依职权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等程序性事项的
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9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有权调取证据:
(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
(二)当事人应当提供而无法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的。
”另据《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
“在下列情形下,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
①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
②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参照上述规定,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主体仅限原告和第三人,而不包括证人。
9.下列可能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是()。
A.权益受到被处罚人侵犯的受害人
B.具体行政行为的直接相对人
C.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国家机关
D.行政裁决的一方当事人
参照有关内容,
(一)权利关系第三人是指由于其权利受到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利益处分的消极影响,参加到行政诉讼中来,提出自己独立诉讼主张的个人、组织。
,依照行政法学原理,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利益处分包含两种情况:
一是指行政主体通过具体行政行为使相对一方的个人、组织被剥夺已有的某种权利;
二是行政主体通过具体行政行为使相对一方的个人、组织承担一定的义务转自中国企业法律顾问教育网。
A项即属于权利关系第三人
(二)义务关系第三人。
义务关系第三人是指由于其权利受到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积极影响,或者参与了不利益具体行政行为,而未被列为被告或不具备被告资格,参加到行政诉讼中来,提出自己独立诉讼主张的个人、组织。
BD即属于此类。
而国家机关的立法行为属于抽象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可见选项中ABD均可能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而C中国家机关的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行为是抽象行政行为,故不可能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
10.企业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在诉讼中应当审查具体的行政行为()。
A.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存在
B.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无误
C.是否依据法定程序进行
D.内容是否公正合理
ABC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查的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某一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取决于:
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存在;
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无误;
具体行政行为是否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行政判决只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做出判断,一般不涉及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问题。
选项ABC正确。
11.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主动收集证据的情形有()。
A.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
B.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利益的事实认定的
C.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D.被告认为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
《行政诉讼法》第34条规定:
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或者补充证据。
“收集证据不是人民法院的义务,而是其一项权利。
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主动收集证据,这些情况主要有:
原告或者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
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
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12.具有下列()情形的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A.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
B.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
C.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
D.起诉被告不作为的理由不能成立的
由于以下任一原因,人民法院可做出驳回判决:
起诉被告不作为的理由不能成立;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或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
其他应当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
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其履行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
三、案例分析题
(一)
张某在甲县居住并在当地经营个体粮油店。
一日,张某从乙市刘某处购得面粉500
公斤。
后张某发现所购面粉发霉变质,即与刘某交涉退换货并拒绝支付全部货款。
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刘某向乙市丙区公安分局告发。
丙区公安分局以张某涉嫌诈骗将其拘传,并将张某已购货物没收。
两天后丙区公安分局释放了张某,但未返还已没收货物。
1.如果对公安机关处罚不服.则张某()。
A.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B.可以申请复议
C.只能申请复议,不能提起诉讼
D.可以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
本案中,丙区公安分局对张某的违法拘传和没收货物行为侵犯了张某的人身和财产权利,属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因此张某既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提起诉讼。
2.如果张某提起行政诉讼,对此案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
(2010)
A.甲县人民法院
B.甲县上一级人民法院
C.丙区人民法院
D.乙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3.如果人民法院受理张某提起的行政诉讼,不能作出()。
A.变更判决
C.履行判决
B.撤销判决
D.确认判决
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