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5+2工作实施方案一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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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及收费标准,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
2、托管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
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3、我校公开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普惠原则,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以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不以营利为目的。
四、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
为刚性需求的学生家庭提供基本的课后服务,优先保障双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
一般为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饭后至下午上学前、下午放学后至18:
00前两个时段。
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服务时间。
(三)服务内容
学校要立足本校实际,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提供丰富多彩的校内课后服务,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参与各种兴趣小组或音体美劳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
要充分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和艺术教育场馆等资源场所开展相关活动。
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
防止将校内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四)服务方式
有校内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学校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也可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力量,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具体活动安排由学校负责。
校内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五)服务人员
以学校在职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
同时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并广泛动员学生家长、社区志愿者、五老志愿者、高校优秀学生、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提升校内课后服务能力。
学校对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品德、健康等要严格把关。
(六)区域推进展示机制和学校微创新激励机制
依据学校素质教育“5+2”活动方案务实开展各项活动并力求取得实效,学中做,做中学,不断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坚持“示范引领、点面结合、滚动推进、逐步深化”,依托区域推进展示平台及区域推进展示机制,积极发现和培养典型,充分发挥试点的带动、引领和辐射作用。
定期交流、展示素质教育“5+2”工程实施成果,确保每季度发布一次学校微创新优秀实践案例,争创具有我校特色的微创新成果,切实提高我校素质教育实施水平。
1.认真制定学校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推动素质教育五大行动深入开展。
2.积极发现和培育校内典型,打造校内精品项目,认真开展好校内观摩和研讨活动。
3.组织微创新项目评选活动,评选优秀创新案例,努力向区级以上层面推广。
4.认真学习其他学校经验,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加以改
进推进,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为成员的**县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工会****同志担任。
各部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县教育局要担负起校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发展和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密切合作,指导和督促学校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学校要结合实际,主动承担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
(二)健全机制,保障安全
学校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的首位,建立完善校内课后服务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县教育局要会同财政、保险等部门,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
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积极引导家长自愿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投保意外伤害险。
(三)强化监管,严格考核
学校要制定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县教育局备案。
县教育局要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管,坚决禁止、严肃查处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等行为。
要把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定期对学校开展监督检查。
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校内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
(四)加强宣传,凝聚共识
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小学关于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有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当前广大家长对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省市工作安排及我县实际,本学期计划由学校组织实施校内课后服务,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性原则。
结合学校实际,利用人员、场地、管理等有限资源,向部分学生提供服务。
坚持自愿参加相结合原则。
由家长自愿申请、学校审核、学生自主参加,稳妥推进放学课后服务工作。
坚持安全第一原则。
优化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课后服务实施安全教育,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服务对象
本着自愿原则,确有困难需要课后服务的一至五年级学生。
三、服务时间
1.周一至周五放学后,本学期从20**年*月*日开始实施。
2.周一至周五放学17:
00〜18:
00(教师志愿者看护,地点在一
(1)班教室)
四、基本条件及要求
1.孩子身体健康、有一定的独立能力、自我管理能力。
2.家长能理解并积极配合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五、服务程序
1.书面申请。
家长根据课后服务要求,一学期一申请。
开学第一周,自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托管申请。
2.审核公布。
根据申请条件,班主任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由组长复审、筛选并提交本年级学生名单,校方终审后对符合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3.签约明责。
经学校审核、公示,符合参加课后服务条件的,学校下发书面告知单,家长明确相关要求并签字。
4.编组管理。
根据申请课后服务人数,由学校负责进行人员编组,原则上按25-30人/组进行编组,制定座位表、点名册。
5,落实看护教师。
以1:
30的比例,校方配备看护教师,并将人员信息及排班表子以公示。
六、服务内容
校内课后服务采用学生做作业、自习、课外阅读等活动,切实做到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七、服务保障
1.组织保障和人员保障
(1)组织保障:
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全体行政
(2)人员保障:
课后服务看护人员为全校教职工,由学校统一安排。
2.工作职责
(1)拟定工作方案,制定管理细则,处理课后服务工作日常事务。
(2)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申报、审核等工作,组织安排编组、建立学生出勤档案。
(3)配置各班看护人员,做好服务时段的学校卫生、学生文明、学生安全等管理工作,与安全考核挂钩。
3.安全保障
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看护人员负责学生纪律和安全管理,安排学生文明、有序参加课后服务,按时放学。
如遇临时性问题及安全隐患,及时与学校安全负责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