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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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
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申请病假需出示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4、
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并进行医疗期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5、病假扣款=本月应发工资÷
请假天数×
病假扣发比例。
6、 员工请病假1日以上必须当日知会主管人员,并于病愈当天向办公室交市级以上医院签发之病历卡、病假证明等,按本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如无有效证明文件,一律按事假处理。
且不得伪造假证明,否则按欺诈公司论处。
第九条
旷工
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日者,视为自动离职。
3、旷工累计达8天以上者(包括8天),将取消年终考评资格和年终奖。
第十条
值班
领导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
2、值班应报办公室备案,视加班处理。
第十一条加班
1、规定工作时间之外仍需要上班的,视同加班。
2、加班需报直接主管签字确认,并打卡记录后方可生效。
3、加班记录需报备公办室存档。
第十二条出差
1、公司安排的外出公干为出差。
2、出差需填写申请书,并由主管签字确认后报办公室备案。
第三章 假
期
第十三条
法定假日:
根据国家的规定给予放假,以预先公布为准
元旦
1天
、春节
3天
、清明节1天、五一国际劳动节
1天、
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
3天。
第十四条
休假
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均可按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时间,按下列规定给予带薪休假:
A、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2天;
B、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给1天,最多不超过7天;
C、如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协定。
休假最小额度为一天。
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计,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将按规定给予补偿。
5、
职工休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
带薪假期原则放在春节期间申请休假。
7、本条例暂适用办公室工作人员。
第十五条
婚假
员工必须在本公司满一年以上方可享受婚假,且要求结婚登记日期为在职员工。
2、结婚时凭结婚证书申请有薪婚假(服务满1年婚假为3天,服务年限每增加一年增加1天有薪婚假,但累计不超过7天有薪婚假)。
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
婚假不可分次申请。
婚假需在结婚一年内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经公司特殊调整者除外。
第十六条
产假
员工必须在本公司满一年以上方可享受有薪产假。
女职工产假为45天。
申请产假需附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与准生证;
4、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发放基本工资30%,2年以上发放基本工资50%,3年以上发放基本工资100%。
第十七条
有薪丧假
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申请3天有薪慰丧假;
(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一天;
申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
需赴外地的员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八条
工伤假
员工在公司期间,因公受伤而需休息或住院者享受有薪假期,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公假
公司指派参加公司外的集会、训练或其他活动;
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与工作有关的考试、技能鉴定;
依法律规定应给予公假的;
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四章 请假、调班、销假、计划外值班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二十条
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单》。
1天以下(包括1天)的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1天至3天(含3天)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后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3天以上由分管部门批准后报总经理审批。
部门主管请假须报总经理批准。
所有的假期经批后须报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一条
职工调班应由本人及代班人员填写《调班单》。
节假日值班调班由部门领导审批,夜间值班调班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第二十二条
职工将经过审批的《请假单》、《调班单》交到考勤人员处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十三条
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并在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二十四条
须提供证明的假期,如果事先无法提供,须在上班后第一天到考勤人员处提交证明,方可销假。
无法提供证明者,按旷工从严处理;
第二十五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计划外值班,须事先填写《计划外值班登记表》,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与考勤人员,否则不记入考勤记录。
第二十六条员工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报主管同意后并至打卡机打卡记录后方可计入加班,否则加班无效,不计入工资核算。
第五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考勤。
1、每天上午8:
05以前,下午5:
30以后打卡。
周末考勤状况、调班单、请假单、计划外值班登记表将于下周的周一报办公室备案。
3、次月10日统计上月公司考勤,11日汇总公司其他办公地点的考勤,14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上报审批。
第二十八条
其他办公地点
1、各办公地点考勤人员每日记录员工考勤。
2、次月10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交本办公地点负责人审批后,连同所有考勤资料交公司考勤人员。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考勤,应随时掌握、经常检查职工出勤情况。
负责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六章
考勤工资的核算
第三十条 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一次扣5元,10-30分钟扣10元,超过30分钟扣发半天工资。
从当月工资中扣发。
第三十一条 未打卡且未向办公室报明去向的,每次扣款10元。
第三十二条 旷工者,扣发旷工时间二倍的薪资。
第三十三条 事假者,扣发事假期间薪资。
第三十四条 病假者,取得市级以上医院病历证明的7天以内,在本公司工作三年以上者扣发薪资的50%;
一年以上三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60%;
不满一年者扣发薪资的80%。
超过7天,全额扣发。
第三十五条 加班者,按照加班的具体时间核算,发给二倍的工资。
第三十六条 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处以50元罚款。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若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生产部、基地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生产部、基地规范化建设,维护车间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对生产部、基地全体职工进行出勤考核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是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考 勤
第四条根据工种与工作岗位的不同,具体上班时间如下:
工种
上班时间
备注
旺季(3.1-9.30)
淡季(10.1-次年2月底)
拣场、包装、仓库
6:
30-11:
30
13:
00-17:
7:
00-11:
00
拣场、包装车间于生产季节的中午必须安排人员值班。
生产车间员工
根据生产情况,不同部门、不同车间由厂长、基地负责人具体安排作息时间。
第五条生产部与基地员工分为全年上班员工,非全年上班工作人员与临时工。
(附1:
全体人员定位表)
第六条休息安排
1、全年上班员工,每月休息1天,全年共有12天,由厂长视生产情况协调安排休息。
生产季节不安排休息,假期可安排至春节假期,假期不能抵扣请假。
2、非全年上班工作人员,每月休息1天,共有8天,在生产间歇期间由厂长视生产情况协调安排轮流休息。
假期不能抵扣请假。
3、基地员工除春茶生产外,每月休假3天,超过3天按事假处理。
休假由基地负责人视生产情况安排。
4、临时工无休息。
5、休假最小额度为1天,不得跨年度累计。
第七条迟到、早退
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扣10元,超过30分钟扣发半天工资。
从当月工资扣发。
第八条加班
公司领导安排非上班时间进行作业的,按加班处理。
加班需填写加班条报厂长/基地负责人批示同意生方生效。
第九条
1、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事假年累计达12天者取消年终考评资格和年终奖;
4、事假者,扣发事假期间薪资。
事假扣款=本月应发工资÷
第十条病假
1、职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
2、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申请病假需出示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4、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并进行医疗期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5、员工请病假1日以上必须当日知会主管人员,并于病愈当天向办公室交市级以上医院签发之病历卡、病假证明等,按本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6、病假者,取得市级以上医院病历证明的7天以内,在本公司工作三年以上者扣发薪资的50%;
7、病假扣款=本月应发工资÷
第十一条旷工
1、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日者,视为自动离职;
3、旷工累计达8天以上者(包括8天),将取消年终考评资格和年终奖;
4、旷工者,扣发旷工时间二倍的薪资。
第十二条
值班
第十三条出差
第十四条婚假
1、正式员工必须在本公司满一年以上方可享受婚假,且要求结婚登记日期为在职员工。
3、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
4、婚假不可分次申请。
5、婚假需在结婚一年内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经公司特殊调整者除外。
第十五条产假
1、正式女员工必须在本公司满一年以上方可享受有薪产假。
2、产假为45天。
3、申请产假需附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与准生证;
4、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发放基本工资30%,2年以上发放基本工资50%,3年以上发放基本工资100%。
第十六条工伤假
员工在公司期间,因公受伤而需休息或住院者享受有薪假期,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薪丧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申请3天有薪慰丧假;
2、(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一天;
3、申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
4、需赴外地的员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三章请假、调班、销假、计划外值班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十八条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单》。
1天以下(包括1天)的假期由厂长/基地负责人审批,1天至3天(含3天)假期由厂长/基地负责人审批后交公司分管副总审批。
第十九条生产部职工将经过审批的《请假单》交到办公室考勤人员处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视同旷工。
第二十条基地员工待基地负责人审批后,致电公司办公室考勤人员备案后方可离开,否则视同旷工。
第二十一条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并在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二十二条须提供证明的假期,如果事先无法提供,须在上班后第一天到考勤人员处提交证明,方可销假。
第二十三条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计划外值班,须事先填写《计划外值班登记表》,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与考勤人员,否则不记入考勤记录。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二十四条考勤人员每日记录员工考勤。
次月10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交负责人审批后,连同所有考勤资料交公司办公室。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考勤,应随时掌握、经常检查职工出勤情况。
第二十六条负责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二十七条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处以50元罚款。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起执行,今后若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福建品品香茶业有限公司销售门店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
1)门店员工实行轮班工作制,每人每天上两个班。
每月休息1天。
由店长编排每月《排班表》,各员工需按表上班,不得擅自更改,每天实行上班签到。
2)门店营业时间:
夏时制――早上7:
30至晚上22:
00,冬时制――早上8:
00至晚上21:
30,营业时间不得擅自更改,如有调整,服从公司安排。
3)换班需填写《换班单》,经店长同意并签字,否则视旷工处理。
2、迟到、早退
1)早班员工应准时到达门店并开门,否则按迟到处理,迟到30分钟以内一次扣10元。
迟到30分钟以上一次扣20元,迟到1小时以上扣半天工资。
2)晚班不得提前关门,否则按早退处理,早退一次扣10元。
3)迟到、早退月累计5次以上(含5次),按旷工处理。
3、旷工
1)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和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2)旷工1天扣罚2天工资,当月累计旷工3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不计发当月工资和提成等。
3)旷工累计达5天以上者(包括5天),将取消年终考评资格和年终奖。
4)4)因旷工或自动离职为公司带来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4、出差
1)公司安排的外出公干为出差。
出差具体条件见出差管理制度。
2)出差需填写申请书,并由主管签字确认后报办公室备案。
5、于公司泡茶,当班人员,每次补贴5元,未当班人员,每次补贴15元。
6、假期及请假制度
1)、假期诠释及管理细则
A、法定节假日:
不安排休息,统一发放加班补贴。
B、事假:
员工因私而不能上班的。
请事假一般不得连续超过3天,或累计全年超过12天。
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评定期间内未出勤月累计达3天,取消其月考核的资格,年累计达12天者取消其年终考评资格和年终奖甚至公司有权辞退。
C、病假:
员工因病而不能上班的,包括自然假和工伤。
a、请病假须出示县级或以上“医院证明”,如无有效证明文件,一律按事假处理,且不得伪造假证明,否则按欺诈公司论处。
b、病假者,取得市级以上医院病历证明的。
7天以内,在本公司工作三年以上者扣发薪资的50%;
一年以
上三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60%;
假期超过15天的,公司有权实施解聘。
c、员工在公司期间因公受伤而需休息或住院者享受有薪假期,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
d、病假扣款=本月应发工资÷
D、有薪丧假
a、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申请3天有薪丧假;
b、(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1天;
c、申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
d、需赴外地的员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E、婚假:
员工及配偶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按法律手续结婚者可享受3天婚假。
凡在公司工作满1年的员工可享受有薪婚假。
每满1年累加一天,最长不超过7天。
F、产假
a、正式女员工必须在本公司满一年以上方可享受有薪产假。
b、产假为45天。
c、申请产假需附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与准生证;
d、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发放基本工资30%,2年以上发放基本工资50%,3年以上发放基本工资100%。
G、其它假期:
请参照公司相关通知和规定。
2)、请假程序
A、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按程序批准后方可离职。
B、无论任何假种,员工请假在1天或以内的,由店长批准同意。
1天至3天(含3天)由店长批准后报分管副总批准。
3天以上的由分管部门批准后报总经理审批。
《请假单》与当月《考勤表》一同上交办公室。
C、请假在3天以上的必须提前一周递交书面申请,请假6天以上需提前半个月。
D、休假前必须完成手头工作,并做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职。
因交接不周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E、员工因特殊事件或急病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在3小时内打电话通知上级,返回后于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7、考勤人员每日记录员工考勤。
8、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考勤,应随时掌握、经常检查职工出勤情况。
9、负责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
10、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处以50元罚款。
11、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若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12、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