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标准《静电式餐饮油烟净化设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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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标准《静电式餐饮油烟净化设备

广东省地方标准《静电式餐饮油烟净化设备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广东省地方标准《静电式餐饮油烟净化设备》是2008年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立项的标准项目。

本标准由佛山市科蓝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和广东省环保产业协会联合起草。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适用于在广东省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静电式餐饮油烟净化设备,也适用于采用静电与其他方式组合的复合式油烟净化设备,但其非静电方式去除油烟的专用部(组)件除外。

即静电复合式油烟净化设备,其基本性能要求和电气安全、电气使用寿命等,均适用于本标准。

二、编制背景、目的和意义

根据中国烹饪协会发布的《2008年中国餐饮产业运行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数据:

“自1991年以来,全国餐饮业零售额连续17年保持10%以上的高速增长。

2007年我国餐饮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全国餐饮业零售额累计12352亿元,同比增长19.4%;2008年上半年全国住宿与餐饮市场持续高增长,零售额达到7207亿元,同比增长24%,预计2010年全国餐饮业零售额达到2万亿”。

“餐饮业是成长型巨大的朝阳产业,在继续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的政策推动下,我国餐饮业继续保持又好又快又稳的发展格局。

目前我国人均餐饮业消费刚刚达到100美元。

与美国1600美元、法国1050美元相比较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民以食为天,生以食为本’,伴随政府拉动消费的政策影响,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和消费观念更新等因素,未来餐饮业依然是引人注目的消费热点。

(摘自《2007年中国餐饮产业运行报告》)”根据《2007年中国餐饮产业运行报告》广东省餐饮业在全面排名第一。

然而“饮食业油烟污染源已经成为仅次于工业污染源和交通污染源后的第三大空气污染源,饮食业油烟污染逐渐成为人们关心的一个焦点话题。

在许多城市中,有关饮食业油烟污染的投诉已占环境投诉的30~40%。

”(引自《我国废气净化行业2006年发展报告》)中国传统的烹饪模式导致餐饮油烟的产生不可避免。

餐饮油烟污染的特点是量大、面广、低空扩散性强,人的直观反映强烈,直接影响人体健康,同时油烟附着物对环境卫生影响大,损害现代文明城市形象。

一方面,油烟排放集中于城市人口密集区,直接影响了居民健康,成为扰民的重要民生问题。

油烟的吸入可以直接损害呼吸道粘膜,对人体呼吸道和肺部有一定的刺激作用,降低人体免疫功能,使人出现呛咳、胸闷、气短症状,气道收缩,呼吸阻力增加;在遗传毒性方面,油烟能引起不同生物学效应的细胞遗传毒性物质,表现是致癌性和突变性,引发基因突变、染色体损伤。

研究表明,人群中有51.56%的肺鳞癌和60.99%的肺腺癌的发生应归于餐饮油烟气污染。

餐饮业油烟造成的污染,一直是环保部门投诉的首要问题和焦点。

因此,餐饮业油烟问题不单是环境问题,也是社会问题。

另一方面,餐饮业油烟中包含的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可挥发性有机物(VOC),是造成珠三角灰霾天气的罪魁祸首之一。

可吸入颗粒物成分很复杂,并具有较强的吸附能力,是多种污染物的“载体”和“催化剂”,有时能成为多种污染物的集合体,它与可挥发性有机物一道,是空气中光化学反应(污染)的源头。

油烟废气不溶于水,不会随着雨水降落到地面,而将漂浮在空中,形成长期的污染源。

目前,行之有效控制办法就是在集中排放前进行净化处理。

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家质检总局与2001年推出了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对餐饮业油烟排放做了规定,为治理油烟污染提供了法规基础。

优良的餐饮油烟净化设备,不仅能净化排出的空气,还能对废油进行集中回收,作为肥皂等日化品的工业原材料,达到节约和减排的双效果。

目前,餐饮油烟净化处理技术基本成熟,市场上主流产品是采用静电式净化,静电除油烟技术也是油烟净化公认的高效、快速、符合当前市场需求的最好方法。

但针对静电式餐饮油烟净化器目前无相关法定标准,所以市场上各类各种产品鱼目混珠各种打着“静电除油”的设备,其除油效率不合乎国家标准,更满足不了当前环境保护的需要,既坑害了用户,又给城市环境治理造成麻烦,妨碍了国家环境保护。

同时,还扰乱了市场,限制了相关装备制造产业的发展。

从国内环保装备制造业的情况来看,作坊式生产还普遍存在,还没有真正做到规模化生产,产业地方保护性较强,产业竞争不充分,低水平重复较为明显,产业的发展亟待标准来引导和推动。

目前,其它省份也没有相关的地方标准,广东省如果率先推出地方标准,可以很好地引导行业的发展,促进我省环保产业在全国的市场竞争中取得先行优势和有利条件。

广东省是我国饮食业最发达的省之一,餐饮油烟污染相对比其他地方更加严重,餐饮油烟问题投诉也最多。

随着环境压力加大,国家油烟排放限量势必逐步收紧,环境排放的管理力度也将不断加强,这将会为广东的餐饮油烟净化等环保装备制造产业的发展制造极好的发展契机。

同时,广东的环保装备制造业近年也有快速发展,随着广东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环保装备制造有望成为广东产业发展的新亮点,如佛山市正规划将环保产业列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新的支柱产业。

制定《静电式餐饮油烟净化设备》地方标准,既能引导广东省环保产业的发展,又能维护好餐饮业的健康发展,同时能达到节能减排的要求,为广东的“蓝天工程”提供技术支撑。

三、编制思路和原则、技术依据和国内外情况:

1、项目技术应用背景

目前国内外采用的油烟治理技术在净化机理上主要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是采用静电法;第二类是采用过滤或惯性碰撞等机械法;第三大类是水浴、喷雾、冲击和液体吸收等湿式处理法;其他还有高温、高能量燃烧、光解和催化法、生物法,多种机理组合的复合法等等。

从实际市场使用角度分析,以静电法应用最为广泛,静电式及含静电式的复合式(一般称作静电复合式)约占市场数量的80%。

静电法也是目前最实用、最适合处理餐饮油烟和净化效果最好的一种方法。

静电油烟净化器的原理是利用阴极在高压电场中发射出来的电子,以及由电子碰撞空气分子而产生的负离子来捕捉油烟粒子,使油烟粒子带电,再利用电场的作用,使带电油烟粒子被阳极所吸附,以达到油烟净化的目的。

静电场对亚微米颗粒物有很高的捕集效率,可有效去除细微的油污颗粒,不造成二次污染;同时,气体放电过程中产生的臭氧对气味的去除也有一定的效果。

油烟净化器在中国已经出现了很多年,但是行业的发展一直不是很规范,由于竞争越来越激烈,加上材料费的飙升,劳动力成本的上涨,导致一些厂家或者经销商通过不规范的手段的获取订单。

主要情况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是夸大用户的现场风量,再把设备的处理风量标大,以小充大,让用户觉得自己设备具有较低的每立方米处理风量价格。

我们曾经遇到这样的案例,厨房里只有三个炉头,风机的风量达到每小时3万立方米,而配用的油烟净化器也选用了每小时3万立方米的处理量。

但经过我们的测量,系统的实际风量还不到每小时1万立方米。

在这种情况下,用户选用了这些标大风量的设备,表面上好像划算,其实可能是受骗了。

第二种是只强调处理风量,忽视了处理效果,国家标准对于大、中、小型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要求分别是85%、75%、60%。

但是对于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每立方米2毫克的标准来说,单用一台上述去除率的设备是不够的,好的设备去除率都超过上述标准,但是通过简单的计算可以知道:

同样处理风量的达标设备,去除效率为84%设备的成本是去除效率为60%设备成本的两倍;而去除率为94%设备的成本是去除效率为60%设备成本的三倍。

因此,单看每立方米处理风量的价格,不考虑设备的去除率是不合理的。

第三种是利用短期的手段来提高设备的去除率,以应付管理部门的验收。

常用的方法就是在设备里面加装一定厚度的高密度过滤材料。

这样在短期内能够达到较高的去除率,但是短则一两天,长则三五天,就必须拆除这些过滤材料,否则会因堵塞而严重影响排放。

上述这些做法可能会帮助这些商家抢到一些订单,但是最终损害了用户的利益,也损害了整个行业的声誉。

因此,行业有待进一步规范,国家已经开始修订油烟排放的国家标准,但对于油烟净化设备没有相关标准,我公司制定地方标准《静电式餐饮油烟净化设备》就是规范用静电法处理油烟设备的标准。

同时也希望行业能够建立规范,互相约束。

随着国家环保总局《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和《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HJ/T62—2001)的深入实施,推动了全国饮食业油烟治理技术的不断发展。

根据《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中5.1条规定:

“排放油烟的餐饮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

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

”标准里规定的排放标准为2mg/m3,要达到这个要求,餐饮企业必须采取净化处理,不经过净化设备处理时的油烟浓度约为(10~20)mg/m3,肯定是超标的。

推广高效的净化设备对饮食油烟的治理,使其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已迫在眉睫。

随着餐饮业的高速发展,以及国家和民众对环保要求的迅速提高,餐饮油烟净化器的标准建立显得越来越重要。

2、编制思路和原则:

本标准制定坚持三大原则:

1)依法原则:

产品安全方面符合产品质量法和环境保护两个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环保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的实施,使饮食业的油烟污染有效控制,有效保护环境。

符合本标准的产品同时也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环境保护的方向。

2)保护使用者正当利益的原则:

本标准从外观、结构、安全性能等产品进行规范确保产品的安全性、有效处理效率和正常使用寿命等,遵循本标准可以杜绝伪劣产品,保证产品合理的使用寿命,从而保证消费者的正当利益的维护。

3)维护行业发展原则:

本标准项目是对现行的行业标准HJ/T62—2001《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的细化和具体要求(由于HJ/T62—2001的适用范围相对较宽,一些关键的性能要求过分笼统而实际上起不到较好的约束作用)。

确保产品优势企业得到良性发展,技术条件达不到的企业要进行技术创新,维护行业发展,在保护使用者利益的同时保护生产厂家的生存空间。

3、技术依据

本标准参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饮食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同时引用以下标准:

GB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

通用要求

GB/T6553评定在严酷环境条件下使用的电气绝缘材料耐电痕化和蚀损的试验方法

GB9969.1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62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

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在产品的一般性能要求上,结合了科蓝公司餐饮油烟净化设备的性能指标及及市场上通行的要求及消费者的正当需求。

4、国内外情况:

鉴于中餐烹饪的特殊性,此油烟净化技术主要在国内有巨大的需求,国外的技术研发和需求反而不及国内。

目前世界各国并没有针对饮食业空气污染物制定排放标准,仅仅只有美国、日本基于消防法规来进行管制:

1、美国消防署基于消防立场制订了《商业烹饪设备油烟去除装置设备标准》主要重点管制安全防火为主,并未指明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日本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中仅仅规定“有污染事实者,当地环保主管机关可由行政命令要求公私场所解决污染问题”,此外日本基于消防立场以消防法规加以管制,如东京消防厅制定的《业务用厨房设备附属油烟去除装置技术标准》。

3、港台和国内:

都有相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如台湾的《饮食业空气污染物管制规范及排放标准草案》。

国内虽有排放标准但具体针对设备就无相关标准。

静电式餐饮油烟净化技术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已经兴起,至今已经比较成熟,并逐步正为主流的油烟净化技术。

预计在未来十年之更长的时间,该技术将延续主流技术地位。

四、关键内容的确定

一)安全性能

油烟净化器属于民用机电设备,为了保证使用者的安全,其低压部分必须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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