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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王看不到希望,泪水渐渐被痛苦所熬干,最后“泪尽而逝”(曹雪芹原稿的结局)。

宝玉和黛玉经过长期交往而结成的、建立在相互倾慕基础上的生死不渝之情,既是性爱,又是心灵的契合,志趣的相投,纯真感情的交流。

黛玉的品格和灵性,使宝玉找到了他所理想的美。

同样,宝玉的性格与丰采,黛玉也最能理解,最为欣赏,从而引为知己。

由于那是一个不尊重个人意愿的时代,宝黛的爱情被毁灭了,给后世留下无尽的悲叹、感慨与思索。

婚姻的不自由,曾经造成世世代代的痛苦。

在婚姻实现“自由”以后,两性关系又出现新的困惑,新的误区。

曹雪芹笔下的爱情是“心灵的契合,志趣的相投,纯真感情的交流”,这不止是婚姻自由的要求,还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人类社会对性爱和美好婚姻的理想。

四、馀论

评论小说必须对其中的人物形象进行分析研究,这类分析应当将审美感受与认知结合起来,从整体上把握人物的精神、灵魂和性格,不宜舍本逐末地在一两句话、一两个细节或一两个动作上穿凿过甚。

贾雨村:

玉在匵中求善价,钗于奁内待时飞。

吴世昌先生因“时飞”为贾雨村的表字(贾化,字时飞,别号雨村),推断曹雪芹原稿中,宝钗期待贾雨村,在宝玉出家后,宝钗嫁给了贾雨村。

(《红楼梦探源外编381页)

吴组缃先生认为金锁是薛家为策划“金玉良缘”精心打造的,并说薛宝钗老是跟着宝玉转,每当贾宝玉、林黛玉在一起时,薛宝钗就赶来“夹萝卜干儿”。

总结:

薛宝钗,处处显示出适应环境的能力和现实性的色彩,是一个清净洁白的女儿染上了禄蠹之气,令人惋惜,而并不可憎。

林黛王不是世俗社会贤妻良母的典型,作者也无意为广大读者提供择偶的标准。

这是个艺术世界的人物,理想化的人物。

她身上蕴含着人性解放的新意识和优秀人格、优秀文化的积淀,凝聚着人生的美好理想。

她的悲剧是人世间美好感情、真挚爱情、高洁品格和卓异才华被毁灭的悲剧,是人性美被毁灭的悲剧。

只有从历史的、文化的高度审视林黛玉,才能认识她的美和悲剧性。

第二讲贾宝玉的女儿气及对女孩子的迷恋

《红楼梦》的主人公贾宝王,是在很多方面令人困惑不解的人物。

“其聪

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

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第二回)。

这样的典型,是人性和历史的某种反映。

不是反面人物,也不是榜样,但能启发读者思考人生和历史的问题。

一、愤世嫉俗

清朝政权建立之初,社会崇尚俭朴,官场风纪较为严肃,八旗将士勇猛善战,演出了威武雄壮的历史传奇。

到康熙完成统一全国的大业、王朝进入“盛世”以后,骄奢淫逸,渐成风气,腐败气息,日益蔓延。

中国几千年历史上不断重复“兴盛一腐败一衰亡”的怪圈,以满洲贵族为主体的清朝统治集团,清朝政权的核心——上层旗人,逃不脱这样的命运。

贾宝玉直觉地感受到了上层社会的腐败、丑恶,所以常常陷入极度的苦闷与烦恼,并对现实怀着强烈的不满。

他骂那些“读书上进”、“作官为宦”的,是“禄蠹”,是“国贼禄鬼”;

指责封建社会一切“立身扬名”的教训,是“无故生事”的“混帐话”;

讥讽封建统治者倡导的“文死谏;

武死战”的忠义名节,是沽名钓誉,“皆非正死”。

甚至要他会会“为官做宰的人们”,“谈谈讲讲些仕途经济的学问”,以便“将来应酬世务”,他也不愿意;

“他懒与士大夫诸男人接谈”,“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

因为这种种不肖,曾引起贾政将他一顿毒打。

而打过之后,他不仅没有悔改,反而仗着祖母的溺爱,越发放肆起来。

二、女儿气及对女孩子的迷恋

贾宝玉平生的主要兴趣是和女孩子们一处吟诗嬉游。

贾宝玉的名言:

“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

“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

宝玉的女儿气质。

“面如敷粉,唇似施脂”,“眼似桃瓣,睛若秋波,虽怒时而若笑,即瞋视而有情”;

而且性情温和,感情细腻,娇嫩脆弱。

贾宝玉的形象显然缺少阳刚之气,而呈现出较多的阴柔之美和脂香粉气。

女儿气质和对女孩子的迷恋,是宝玉性格上最突出的特点。

凡是读过《红楼梦》的,对此都会有深刻的印象。

尤三姐对宝玉的看法:

行事言谈吃喝。

原有些女儿气,那是只在里头惯了的。

三、特殊性格的形成

生活环境决定了宝玉的特殊性格。

宝玉长于妇人之手。

他从小受到祖母、

母亲和姐姐的怜爱,在姊妹和丫头群中长大。

气质、性格受到女性的潜移默化,生活习性接近女孩,自然而然也就喜欢在女孩子中间活动,不善于同外界男子交往。

他的女儿气和对女孩子的特别态度,同上层社会的大气候也密切相关。

雪芹的时代,八旗子弟游手好闲,骄奢成风,整个旗人社会委靡不振,豪气荡尽。

《红楼梦》中以贾府为中心展示出来的上层社会,就是一个侈靡成风的环

境。

贾宝玉生活在这样的大气候中,必然养成相当严重的寄生性和怠惰习气,养成阴盛阳衰的气质。

他的周围根本找不到英武男子。

男性已日益退化,如果不变成贾赦、贾琏、贾珍、薛蟠、冯紫英一流“皮肤淫滥之蠢物”,就只能成为“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的“闺阁中的良友”。

自古纨绔无伟男,贾宝玉不可能成为伟男。

男性的退化是清代旗人社会的一个突出问题。

四、天真和个人主义倾向

贾宝玉有纨绔习气,但不是京城恶少,也不是家庭内的恶少。

宝玉同贾赦、贾珍、贾琏、贾蓉、薛蟠之流,很不相同。

贾宝玉是纨绔子弟中的异类。

他没有学会家庭里的和社会上的邪恶,心灵上保持着少年的天真、诚挚和憨厚。

没有心计,率性而行。

贾府的主子们把那些丫头看得如同可打可杀的猫儿狗儿一般,宝玉却对所有的丫头都抱怜惜的态度,常常迁就她们,保护她们,很少在她们面前耍主子的威风。

小说通过警幻仙姑之口,将宝玉对女孩子们的特别态度,称为“意淫”,称为“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

与真正的“淫”作了区分。

“意淫”这个字眼有些含混而且不雅,“痴情”也难以明确地界定。

我们不必深究,且把它留在模糊的空间。

贾宝玉“不喜读书”是出了名的,但他“不喜”的只是为应付科举考试用的“正经书。

对于其它的书,如“古今小说”、“传奇角本”、诗文词赋以及医药,绘画方面的书,则有很浓厚的兴趣。

“每日家杂学旁收”,正表明他在贪婪地追求各种文化知识。

他相当熟悉《诗经》、《楚辞》、《庄子》、唐宋诗、《西厢记》等哲学、文学著作。

他从这-些著作中获得了灵性,得到了启蒙,因而比较懂得人的价值和感情的价值,知道同情人,尊重人,所以没有和堕落的一群同流合污。

从思想性质上说,贾宝玉的所言所行,表现出个人主义倾向。

这里说的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指崇尚个性和个人自由的思想,与服从权威的思想相对立。

宝玉愤世嫉俗,疏远上流社会和封建伦理,张扬自己的个性,追求无

拘无束的生活,追求爱情和婚姻自由,就是个人主义的表现。

宝玉乐在其中的大观园,是“地灵人杰”的世界。

尽管其中的少男少女们有等级,有不同的信仰和操守,但在这片净土上,气氛和谐友好,真挚的爱情得以滋生,才情和创造力也得以充分地发挥。

同园外残酷压迫人、束缚人的现实相比,大观园是个人主义萌动的乐园。

西方文艺复兴运动的主导思想——人文主义,实质就是个人主义。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我们国家批判个人主义。

1958年反右运动的时候,提出“个人主义是万恶之源”,把“个人主义”这个词弄得很臭,以至于如今还有人主张把individualism翻译成个体价值或个体主义。

其实胡适在“五四”时期就对“个人主义”作了正确的解释,现在学界已经恢复了“个人主义”本来的意义。

从人类的文明史来看,西方中世纪的哲学,中国儒家的纲常伦理,都是压抑个性的。

文艺复兴的启蒙思潮,之所以成为近代文明的开端,就在于它“首先认识和揭示了丰满的完整的人性”,“给了个性以最高度的发展”(布克哈特《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

贾宝玉的个人主义倾向也可以说是近代文明的萌芽。

当然,对个人主义的历史作用应当加以具体分析,个人主义过分膨胀,会变成损人利己的主义,因此,个人主义必须用道德、法律甚至宗教来约束。

个人主义可以同集体主义相辅相成。

贾宝玉是十八世纪中国上层社会有着个人主义倾向的愤青。

其性格特征是女儿气及对女孩子的迷恋。

贾宝玉的命运必然是悲剧。

这是时代和他的性格决定了的。

《红楼梦》时代的中国,不会出现欧洲那种文艺复兴运动,不可能有社会力量支持宝玉和黛

玉的要求与抗争。

而贾宝玉个人又性格柔懦,生活圈子狭小,无力改善自己的处境。

他幻想长期生活在充满诗意和少女柔情的大观园,享受女儿们的怜惜,这是不现实的。

当这个“地灵人杰”的女儿国一旦被毁灭,宝玉便找不到出路。

摆在他面前的路,只有出家做和尚了。

宝玉本是位“多情公子”,对情侣、女性、朋友一往情深;

而僧徒信奉“四大皆空”的教义,视情爱为万恶之源,出家的第一步就要割断情缘,遗弃父母妻子和整个家庭。

宝玉出家为僧,同他的本性该有多大的差距呵!

他好象是从一个极端跳到了另一个极端。

然而,这不是一个强者的飞跃,而是一个弱者的消极解脱,是一个弱者在尝尽人生辛酸苦痛之后无可奈何的选择,是一个悲剧性的结局。

他的女儿气及对女孩子的迷恋也是一种悲剧性格。

以上分析了宝玉、黛玉、宝钗三个人物形象,我们可以从中领会《红楼梦》的悲剧精神,领会书中对人生和历史的思考以及萌芽状态的个人主义、人文主义思想。

《红楼梦》是一部文学作品,我们要将审美感受与认知结合起来,从小说的艺术形象、意境、情节中领会其蕴涵和艺术丰采。

索隐的方法(比附、猜谜)不能用,考证的方法不能滥用。

索隐方法的流行,考证方法的滥用,是百年来困扰《红楼梦》读者的两大误区。

轰轰烈烈的红学,是打不完的笔墨官司。

《红楼梦》开始流行的时候,有各种抄本和印本,书名不统一,书上也没有署“曹雪芹作”几个字。

小说开头,作者自云“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

早期印刷本程伟元的序写道:

“《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

这些,给后人留下了不少疑问和模糊的空间。

曹雪芹著《红楼梦》,是有多项铁证的,在今天不应当再怀疑。

同杨向奎先生的争论。

一、索隐的流行第三讲红学的百年困惑

“索隐”一词出自《易.系辞上》,意思是探求隐微的事理。

唐代司马贞撰《史记索隐》,为享有盛誉的《史记》三家注之一。

二十世纪初,王梦阮、沈瓶庵将他们的红学著作取名为《红楼梦索隐》,蔡元培将他的著作取名为《石头记

索隐》。

他们是依据《易.系辞上》的意义并仿《史记索隐》之例用“索隐”为书名的。

“五四”以后,“新红学”的代表人物胡适、俞平伯、顾颉刚,批评蔡的《石头记索隐》与王、沈的《红楼梦索隐》是猜谜和牵强附会,“索隐”一词,由此成了红学的一个流派和一个方法的名称,而且成为带有贬义的名称。

作者自云“将真事隐去”的“真事”,可以理解为小说的生活素材和人物形象的原型,但至今人们对曹雪芹的家世、生平及创作经历的了解很有限,还不可能深入研究他小说素材的来源;

而历来的“索隐”者,都是不相干的比附或猜谜,根本谈不上是探索小说素材的来源和人物形象的原型。

清末和民国初年“索隐热”的兴起,是由探询清朝历史的浓厚兴趣和反清思潮而引起。

蔡元培借《红楼梦》的研究宣传他的反清思想,即鲁迅说的“革命家看见排满”。

蔡的目的是很正大的,但阐释的方法不对。

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和王、沈的《红楼梦索隐》,经过胡适批判以后,很快在学者心目中失去吸引力。

尔后虽然仍有人从事“索隐”,但总的来看,“索隐红学”逐渐沉寂下去。

五十年代,台湾的潘重规等人用“索隐”方法研究《红楼梦》,一时称为“索隐派红学的复活”。

1951年寓居美国的胡适读到台湾《反攻》杂志上潘重规的“索隐”文章以后,给《反攻》杂志的负责人写信说:

潘君的论点还是“索隐”式的看法,他的“方法”,还是我在三十年

前(批评的)“猜笨谜”的方法。

……这种方法全是穿凿附会,专寻一

些琐碎枝节来凑合一个人心里的成见。

我自愧费了多年考证工夫,原来还是白费了心血,原来还没有打倒这种

牵强附会的猜谜的“红学”!

这是胡适的困惑。

大陆“文革”后期,曾流行“《红楼梦》影射雍正夺权”的说法。

红学界曾对这种“索隐”现象作过批判,“索隐”也因此声名狼藉。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大陆上“索隐”方法突然走红。

代表性著作是霍国玲女士的《红楼解梦》和刘心武先生的“揭秘”等书。

刘的著作是直接在周汝昌先生的启发和支持下写出来的。

同时也有其他的索隐论著,但没有走红,没有霍国玲女士、刘心武先生那么幸运。

蔡元培、王梦阮、沈瓶庵、潘重规等人的索隐是用《红楼梦》去附会历史上的人物和事件,他们用的历史材料,包括正规的文献记载以及野史传闻,都不是他们自己编造的。

蔡元培搜集、整理历史材料很认真,很严肃,史料是可信的,他错在比附上。

《红楼梦索隐》认为《红楼梦》是写顺治皇帝爱恋董小宛而终至出家这一奇事,贾宝玉即顺治皇帝,林黛玉即秦淮名妓董小宛,薛蟠为吴三桂,等等,所有比附都很荒唐,顺治出家以及董小宛进宫之事,经过近几十年学者们的考证,也肯定绝无其事。

但是,有关顺治出家和董小宛进宫的传说在清代是广为流行的,不是王梦阮、沈瓶庵编造的,他们著《红楼梦索隐》时,历史学家也还没有把顺治与董小宛的事情考证清楚。

霍国玲女士、刘心武先生书中的“历史故事”大部分是他们自己编造的。

这是霍、刘的“索隐”与前人的“索隐”不同之处。

如果霍、刘是写小说,娱乐大

家,那是另一回事,但《红楼解梦》和刘的“揭秘”,都是以学术的面目出现的,那就应当遵守学术规范。

《红楼解梦》提出《红楼梦》隐写了这样一段秘史:

曹雪芹小时与家中丫鬟竺香玉青梅竹马,两心相许,不幸香玉被送进宫,被雍正纳为妃子,进而立为皇后。

雪芹设法谋得宫中“管理御用和尚道士”的职务,与香玉暗中来往,后来雍正偶感不适,雪芹得报后,秘制丹砂,由香玉使出撒娇的手段,诱导雍正吞下,一命呜呼。

雍正死后,乾隆即位,香玉出家为尼,到香山皇家寺庙带发修行,雪芹也跟踪到西山,经常与香玉幽会(婚外恋),并生下一子。

九年后,由于雪芹之妻的醋意大发及庙中老尼的威逼,雪芹远走他乡,香玉自尽而亡。

雪芹将此血泪情仇史写成小说,就是《红楼梦》,林黛玉即香玉,贾宝玉即曹雪芹,薛蟠、贾雨村是指雍正。

《红楼梦》第十回“张太医论病细穷源”,写一位“姓张名友士,学问最渊博的,更兼医理极深”的人,给秦可卿看病,并开了一个“益气养荣补脾和肝汤”:

人参二钱白术(土炒)二钱云苓三钱熟地四钱归身(酒洗)二钱

白芍(炒)二钱川芎钱半黄芪三钱香附米(制)二钱醋柴胡八分

怀山药(炒)二钱真阿胶(蛤粉炒)二钱延胡索(酒炒)钱半炙甘草八分

引用建莲子七粒去心、红枣二枚

刘心武先生说:

(张友士)分明是负有传递信息使命的间谍,为秦氏家族背景所派,……

现在需要我们认真破译的是他开的那个药方子,……依拙见,药方子的头十

个大字,实际上是一道让秦可卿自尽的命令,那十个字可分两句读:

“人参白术云:

苓熟地归身。

”也就是告诉秦可卿为家族本身及贾府利益计,令她就在从小所熟悉的地方——具体来说就是“天香楼”中“归身”即自

尽。

……“人参白术”是谁呢?

我们都知道“参”是天上“二十八宿”之一,倘“白术”可理解作“半数”的谐音,则正合十四,而康熙的十四个儿子争位的恶斗一直继续到四子雍正登基之后……

刘先生编故事,认错了两个字,这就是“云”和“术”。

张太医开的“益气养荣补脾和肝汤”,其中“云苓”的“云”字,是“云南省”的“云”。

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搞汉字简化以前,云南省写作“雲南省”。

《红楼梦》时代的医生一定写“雲苓”。

《红楼梦》的繁体字本也一定作“雲

苓”。

“雲”字没有“曰”、“说”的意思。

“雲”与“云”并不相通。

刘心武读的“人参白术云”,本是“人参白术雲”,那就不能讲成是“命令”(秦可卿)。

还有“白术”的“术”,不是一个简化字,苍术、白术的“术”原本就这样写。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搞汉字简化,将“術”简化为“术”,“術”和“术”两个字遂混而为一。

但是,“術”的古音是“食聿切”,今读shu(去声)。

苍术、白术的“术”古音是“直律切”,今读zhu(阳平)。

现在的字典和国家的药典都规定苍术、白术的“术”读zhu。

因为苍术、白术的“术”同“術”的声母不同,字形不同,所以曹雪芹时代不会把白术的“术”读成“技術”、“道術”的“術”。

刘心武以为“白术”可理解作“半数”的谐音,他是把白术的“术”读成“術”。

又搞错了!

这都是简化字害了他。

刘心武又认为:

“(张友士)分明是负有传递信息使命的间谍”,“绝非要入‘太医院’当‘太医’”,他“不仅不是‘太医’,他甚至也并非以行医为业的人”,《红楼梦》这一回“文不对题”。

刘心武又弄错了!

“太医”虽是对“太医院”医生的称呼,但中国民间和戏曲小说中早把“太医”作为一般医生的称呼。

《辞源》已作了这样的解释。

《窦娥冤》

(《元曲选》本)第二折张驴儿到山阳县南门外药铺买药,走到门口(还没见到医生)就喊:

“太医哥哥,我来买药的。

”《红楼梦》用“张太医”的称呼不算错。

至于张友士“并非以行医为业”,这正是曹雪芹塑造的与俗医作鲜明对比的人物形象。

古人行医并不要资格证书,自古以来就有饱学之士虽不以行医为业,却是真正的杏林高手。

如大诗人陆游闲居山阴的时候,经常给乡民治病,救活过很多人。

他的《山村经行因施药》组诗之四写道:

“驴肩每带药囊行,村巷欢欣夹道迎。

共说向来曾活我,生儿多以陆为名。

”陆游救过的人,生了小孩取的名字带个“陆”字。

对于俗医(包括宫廷医生)的“学殖荒芜,心思肤浅”,连雍正皇帝也有所认识。

雍正八年五月怡亲王病逝后,雍正帝悲痛不已,也感到自己身体不好,乃谕各省督抚访求“内外科好医生”以及深明医道的儒士。

各省督抚接到谕旨后,李卫荐“脉理明白、方剂稳当”的监生谢鹏(书生),山西巡抚荐“医道通明”之知县钟元辅(文官)。

曹雪芹在《红楼梦》书中多次抨击俗医的肤浅,并借“张太医论病细穷源”一段塑造了一个有学问的深通医理的医生形象。

再看,刘心武先生编的故事中说,胤礽第二次被废的关键时刻落生一个女儿,胤礽为了避免这个女儿跟他一起被圈禁起来,就偷运出宫,托曹家照应;

曹家就收留了这个女儿,把她隐藏起来,一直养大到可以对外说是家里的一个媳妇。

这个女儿就是秦可卿!

这个虚构,是很可笑的。

康熙十四年立胤礽为太子。

康熙四十七年废太子胤礽,并将其幽禁。

康熙四十八年复立胤礽为太子。

康熙五十一年复废太子胤礽,仍行禁锢。

刘心武没有任何材料证明胤礽在第二次被废时有一个女儿出生,也没有任何材料证明胤礽曾将一个女婴偷运到曹家寄养。

在刘心武方面,他不能

证明自己的说法。

在我们这一方面,却能证明不可能有胤礽将女婴偷运至曹家的事。

现在我们来看看“胤礽第二次被废的关键时刻”胤礽的处境和曹家的状况,则可以明白刘心武编撰的女婴故事完全是子虚乌有。

康熙五十一年四月二十四日,康熙携皇太后、皇太子胤礽、皇子胤祺,离开京城往热河行宫。

康熙在热河行宫期间,江宁织造曹寅(雪芹的祖父)于六月中旬到扬州书局监刻《佩文韵府》,七月初感受风寒,转为疟疾,于七月二十三日身故。

当日苏州织造、曹寅内兄李煦写奏折向康熙报告曹寅病逝。

此时曹寅唯一的儿子曹顒于本年二月随父来南方,曹寅死时曹顒在身边得以送终。

侄儿曹頫(以后过继给曹寅之妻)在康熙四十四年父亲曹宣病故后即由曹寅带在江南抚养,曹寅死时曹頫亦在身边。

这就是说,曹家的主要人物在南方。

康熙五十一年八月初二,康熙帝自热河行宫出发行猎,皇太子胤礽、皇子胤祺随行,九月十三日返回热河行宫。

此时,康熙帝及太子等人应已得到曹寅死讯。

九月三十日康熙帝返回京城,驻畅春园,突然召诸皇子宣布废黜胤礽皇太子资格,并宣布已将胤礽拘执看守。

十月初一日(西历1712年10月30日)向诸王大臣宣布复废太子胤礽(十月十九日将胤礽禁锢于咸安宫)。

曹寅死后,曹家人心惶惶。

除了操办丧事外,江宁织造衙门历年亏欠共九万馀两白银,两淮盐务亏空分给曹家赔偿的为二十三万两白银,这样庞大的亏欠如何赔偿?

而按规定,八旗外任官员病故、获罪后家属必勒限回京归旗,如回京归旗,曹家在江南置办的土地、房产如何处理?

此时曹顒二十三岁,曹頫比曹颙年龄小。

母子的身家性命,已陷于险境。

康熙五十一年十月十五日内务府总管奏请补放江宁织造的人选(五人),没有曹顒。

康熙皇帝念及曹寅在织造任上的名声好,所置房产

不便迁移,便否决了内务府总管提出的人选,让曹顒继任江宁织造。

同时,康熙又命其舅父李煦代管盐差一年以所得馀银偿还曹寅亏欠。

曹顒于康熙五十二年二月初二正式在江宁接织造任。

这样,曹家才稳定下来。

1、康熙皇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解决废太子的问题,并立即将胤礽拘执看守,胤礽没有机会把初生女儿偷运到曹家,也无法与远在扬州的曹家联络、洽商,曹家的当家人已死,其他人正六神无主,也没有人来洽商并收留、隐藏这个女婴。

2、曹家(曹雪芹上辈)同胤礽是有怨恨的。

这可从一件事上看出。

康熙四十七年九月初四康熙皇帝在布尔哈苏台驻地召诸王大臣、侍卫及文武官员宣布废黜胤礽皇太子资格的时候(第一次废太子)说过这样一段话:

胤礽不法祖德,不遵朕训,肆恶虐众,暴戾淫乱,朕包容二十年矣。

其恶愈张,僇辱廷臣,专擅威权,鸠聚党与,窥伺朕躬起居动作。

平郡王讷尔素、贝勒海善、公普奇遭其殴挞,大臣官员亦罹其毒。

平郡王讷尔苏(又译讷尔素)是曹寅的女婿,遭胤礽殴挞的事连康熙皇帝都知道了,而且在王公大臣面前宣布胤礽罪状时特别予以点出,成为胤礽被废罪状之一。

这表明胤礽同纳尔苏一家是有怨恨的,无论如何,胤礽不会把纳尔苏的岳父家当做心腹知己,不会把亲生女儿托付曹家,也不会以机密事相托。

3、胤礽儿女众多,今知有子十二人。

胤礽被废太子资格并“拘执看守”,他的儿女仍是康熙的骨肉,在康熙、雍正朝享受宗室待遇,过得好好的,有的还封公封王。

胤礽一家根本没有必要把一个初生女儿远远送到包衣奴才家里去寄养?

特别是雍正六年以后曹家经过抄没,这个女孩子更不可能还继续留在曹家。

偷运初生婴儿的故事是受“狸猫换太子”、“赵氏孤儿”之类旧戏的启发编撰的,刘心武先生编故事的时候,忽略了以上的历史细节。

此外,刘先生还忽略,“狸猫换太子”、“赵氏孤儿”剧中偷出婴儿是在本地安置,胤礽初生婴儿在北京或热河,要偷运到远在扬州或南京的曹家,又是在冬天,那就需要飞机、高铁、高速,而那时都没有。

霍国玲女士、刘心武先生编造的历史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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