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学生工作制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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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和协调学生党建工作,包括学生入党启蒙教育、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及党员教育的各项活动。
2、指导学生共青团、学生会等学生群众组织工作。
3、负责和协调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负责和协调学工干部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5、负责和协调主要学生干部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
6、负责对各学院学生工作的综合考核和评优工作。
7、负责和协调学生安全稳定工作。
8、完成校党委和行政布置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学院学生党总支的设置及职能
学院成立学生党总支,由副处级党员学工干部担任书记;
设副书记1名,由科级学工党员干部兼任;
设委员3—5名,由专职学工党员干部兼任。
学生党总支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
学院学生党总支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的党的基层组织,紧紧围绕校、院的中心工作,认真抓好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院两级党委的决议、指示。
结合本总支实际情况,制定贯彻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指导本学院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研究会学院分会工作。
3、做好对学生党支部的指导和对学生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认真开展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定期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努力改进党的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的方针和细则,做好党员组织发展工作。
制定学生党员发展计划;
及时做好对新生的入党启蒙教育,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和政治审查等工作;
及时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审查工作。
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报学院党委审批。
5、密切联系学生,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基础道德、传统美德、法制意识、廉政知识、党纪政纪等教育,做好本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6、做好本单位学工干部(包括专职辅导员)和学生干部的日常管理、教育、考核、监督工作。
7、做好党建带团建工作。
8、加强学生党总支的自身建设。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班级(年级)学生党支部的设置及职责
三、四、五年级学生中正式党员达到3人以上的班级成立学生党支部,一、二年级及条件不成熟的三、四、五年级成立年级学生党支部。
各班级(年级)学生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或党员辅导员担任,另设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1名,由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担任。
班级(年级)学生党支部是在学院党委及学生党总支领导下的党的基层组织,紧紧围绕班级工作,做好班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带动学生班级团结进步。
其主要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推动学生班级团结进步。
2、指导班级团支部开展工作,保证监督班委会工作,在班级起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
3、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考核,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组织学生党员积极参与班级事务管理和班级各项活动。
5、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按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
6、组织本班级(年级)学生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本班级(年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研究小组工作。
7、经常听取学生党员和普通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七条
学生组织学生工作党支部的设置及职责
各重要学生组织正式党员达3人及以上的成立学生工作党支部。
由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或党员指导老师担任书记,另设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1名,由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担任。
学生组织学生工作党支部是在分管(指导)单位党组织领导下的党的基层工作组织,紧紧围绕学生组织的中心工作,做好学生组织中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保证监督本组织的政治方向。
2、加强对本组织中的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管理和考核,发挥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3、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的推荐工作。
第八条
“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研究会”及其任务
“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研究会”(以下简称“理论学习研究会”)是在中共南昌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委员会指导下的校级学生理论社团,主要任务有:
1、组织全校学生理论学习、研究和推广。
2、加强对我校学生党建工作的宣传。
3、围绕党员教育主题策划组织有关活动。
4、协助学工委分党校工作。
5、负责学工委网上“学生党建”栏目的相关工作,办好“网上党校”。
各学院根据“理论学习研究会”的《章程》,成立“南昌大学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研究会学院分会”,各班级成立“南昌大学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研究小组”,由各学院和班级党组织具体指导,由“南昌大学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研究会”统一协调管理。
第三章
学生党员的发展
第九条
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第十条
发展党员坚持的原则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十一条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操作程序
党员发展和转正工作的操作程序原则上分以下四个阶段:
培养考察阶段;
组织预审阶段;
履行入党手续阶段;
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办理转正手续阶段。
(一)培养考察阶段
1、在新生入学教育期间,以班级主题班会的方式对党外群众进行入党启蒙教育,以扩大积极分子队伍,做到早发现、早培养、早发展。
2、入党申请人提出入党书面申请后,党支部在一个月内指派党员找入党申请人谈话,给予鼓励,提出要求。
3、学院党委(学生党总支)组织入党申请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4、入党申请人向党支部作书面思想汇报。
5、党支部对被推荐的入党申请人进行考察,将入党申请人中各方面表现较为突出的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报学院学生党总支审查,并提请学院党委审定。
6、学院学生党总支组织委员组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存,两份分别报校党委组织部、学工委办备案。
7、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了解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若培养人调动工作,党支部应立即重新指定正式党员继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原培养人必须认真办理移交手续。
8、培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重点培养教育和考察,每季度至少找其谈话一次。
培养人须将谈话及考察情况向党支部报告并及时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9、入党积极分子向党支部递交个人《自传》、《思想汇报》(每季度至少一份)等材料。
10、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并由团支部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11、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院党委分党校学习培训。
12、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考察一次,考察期要满一年以上,考察按《南昌大学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核手册》规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
(二)组织预审阶段
1、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一年以上且培养成熟后,先由培养人将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入党动机及其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表现向党支部作综合汇报,并把能否发展入党等具体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2、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情况以及入党积极分子在其原工作、学习单位的政历和表现情况进行外(函)调。
3、党支部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就入党积极分子能否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征求意见,并做好发言记录。
4、支委会研究认为入党积极分子已具备入党条件、可以发展的,应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相应栏目内签署同意确定为"
发展对象"
的意见,报学院学生党总支审查和学院党委审定。
对条件尚不成熟的要继续培养考察。
报送审查的材料有:
(1)《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
(2)《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3)《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4)有关政审材料、外(函)调材料;
(5)支部召开群众座谈会的发言记录;
(6)各科学习成绩单。
5、学院党委经审定同意发展的,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查,同时报学工委办备案。
由校党委组织部安排在校党校培训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的培训,培训后,经学习考试(核)合格者,由党支部按《江西省发展党员公示制办法(试行)》对其进行公示,公示后无不良反映的,支部应及时履行入党手续;
公示后有不良反映的经调查确需"
暂缓发展"
的,由党支部找其谈话,做好工作继续培养考察。
(三)履行入党手续阶段
1、确定两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2、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3、两位介绍人分别在《入党志愿书》内填写具体意见。
4、党支部组织委员认真审查《入党志愿书》。
5、召开党支部大会,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和表决,并形成决议,由党支部书记将支部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6、学院党委指派专人找发展对象谈话,并把谈话情况如实填入《入党志愿书》。
7、学院学生党总支组织委员认真审查《入党志愿书》及其它材料,并向学院学生党总支报告。
8、学院学生党总支审查,报学院党委审批。
9、学院党委审批后,由组织委员填写《新党员花名册》,一式两份,报校党委组织部和学工委办备案并领取党费证。
10、经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时间为一年),学院党委向预备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填写《入党通知书》,《入党通知书》与本人见面后由党支部保存。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办理转正手续阶段
1、学院党委、学院学生党总支将新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党小组。
2、学院党委、学院学生党总支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3、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介绍人应对其继续加强教育、培养和考察,一般每季度要与预备党员谈话一次,谈话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报告。
4、预备党员应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作一次思想汇报。
5、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后,应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汇报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
6、党支部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征求对预备党员的意见。
7、党支部按《南昌大学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核手册》规定的内容和方法进行考核。
8、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形成决议,并由支部书记将决议意见填写《入党志愿书》。
9、学院学生党总支审查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并签署意见。
10、学院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三个月内),并签署意见。
11、学院党委批准后,由组织委员填写《预备党员转正登记表》,一式两份,报校党委组织部、校党委学工委办备案;
并向被批准转正的党员所在党组织填发《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
向被延长预备期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填发《预备党员延期转正通知书》;
向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者所在单位党组织填发《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通知书》。
上述《通知书》与本人见面后由党支部保存。
12、入党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第十二条
未成立党委的学院(系),发展学生党员参照本细则的第十一条执行。
第十三条
学生党员发展的具体条件
发展学生党员,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条件和本细则的第十一条进行。
在具体审查过程中,要审查发展对象是否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在重要时刻能起到应有作用。
(二)学习刻苦,成绩优秀,考察期内原则上无补考、重修现象;
累计重修学分不得超过8学分;
三、四、五年级原则上要通过国家英语四级(专科生、艺术类和体育类学生要求过国家英语三级)或学校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
(三)所在寝室同学关系和谐,积极向上,考察期内在星级寝室评比活动中,原则上要求在四星级以上(含四星)。
第十四条
党员发展过程中必须坚持的制度
(一)坚持团组织推优制度
凡二十八岁以下的团员入党,须经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
(二)坚持群众座谈会制度
党支部在发展党员过程中,要召开群众座谈会,征求群众意见和学生所在学生组织的工作党支部(党小组)意见。
(三)坚持党员发展公示制度
党支部在召开会议讨论发展预备党员之前,须将其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公示时间不少于一个星期。
(四)坚持党员发展投票表决制度
在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党员时,用无记名投票代替举手表决。
(五)坚持“四项一票否决”制度
即学习不认真,有8个学分课重修的不发展;
有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不发展;
本寝室为三星级及以下的暂不发展;
考察期一年中,有一个学期考核不合格的暂不发展。
第四章
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
第十五条
学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途径
在全面履行党员八项义务的基础上,结合大学生的实际,坚持“五带头”:
(一)带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
(二)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互助,做维护学校和社会和谐安全稳定的骨干。
(三)带头勤奋学习,努力提高综合素质,积极争取优秀学生奖学金,争做学习标兵。
(四)带头搞好寝室文化建设,在星级寝室评比活动中做到“保四争五”,当好寝室责任人。
(五)带头承担社会工作,勤政廉洁,积极为同学服务,争做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第十六条
坚持两周一次的组织生活制度
每学期至少做到“七个一”,即过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召开一次学习、工作汇报会;
听一场以上学习辅导报告;
观看一次以上有教育意义的影片;
进行一次理论学习体会交流会;
参观一次以上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参加一次以上社会实践活动。
第十七条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
“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
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上党课,一般每半年一次。
第十八条
坚持学生党员“三联系”制度
每个党员联系一个班级(社团),参加班级(社团)重要活动,协助班团委(社团组织)搞好班级(社团)建设;
每个党员联系一个寝室,建立党员责任寝室制度,党员在寝室的职责为:
以身作责,率先垂范,起先锋模范作用;
带头刻苦学习,树寝室优良学风;
密切联系同学,热心关心同学;
带头抓好寝室内务,维护寝室秩序,确保寝室安全稳定;
在星级寝室评比中,带领同学保四星级寝室争五星级寝室;
每个党员联系一个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同时每个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一个以上困难学生(主要是经济条件差、心理素质差、学习成绩差或身体条件差的学生),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共同进步。
第十九条
坚持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制度
(一)考核办法
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考核在各学院学生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各学生党支部具体负责,并将《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核结果统计表》报校学工委办备案。
(二)考核时间
考核每学期初进行一次,有关人员要认真填写《南昌大学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核手册》。
(三)考核内容
党章规定履行的各项义务和坚持“五带头”的具体要求。
(四)民主评议
召集本班全体同学,对本班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表现(先进性)进行民意测验。
(五)考核结果
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
1、按党章规定,不符合党员条件者。
2、民主评议结果(先进性认同率)低于50%者。
3、违犯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4、本学期有两门(含两门)以上课程考试(查)成绩不及格者。
5、本学期所在寝室在星级寝室评比中不达标者。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综合素质考评中对应栏不予加分,入党积极分子要延长考察期;
预备党员给予延长预备期的处理,严重者可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正式党员由支部上报党总支在全院(系)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要求其找出差距,限期改正,本人须在支部大会上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同时取消当学年评选优秀学生党员的资格。
第二十条
坚持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制度
(一)学校党委建立两级党校三级培训格局,即校党校和学工委分党校、学院分党校。
(二)校党校负责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的培训。
(三)学工委分党校负责对学生党支部书记和学生党员骨干的培训工作。
(四)各学院党委分党校具体负责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新生入党启蒙教育和学生党员的再教育工作。
(五)学校党委设立“南昌大学学生党员骨干培训班”,每年举办一期,从全校学生党员中选拔100名左右品学兼优、工作能力强、发展基础好的学生党员骨干参加培训。
培训工作由具体校党委组织部、学工委办(学工处)、校团委、校党校承办。
第二十一条
坚持评奖评优制度
为了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学先进、赶先进,建立“评奖评优”制度。
每年开展一次“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创新奖”评比、新生党的基本知识启蒙教育活动和“党在我心中”系列主题活动,进行一次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务工作者、优秀学生党员评选工作。
(一)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创新奖评比
1、评比条件
(1)参评的活动要以一年来某一次党支部生活为题材,或是围绕一个主题的系列活动,但非年度工作总结。
(2)参评的活动要求主题突出,形式创新,内容充实,效果显著,要体现政治性、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相结合的原则。
2、评比办法
参评单位呈报活动总结和多媒体光盘,通过组织专家审阅活动总结、观看多媒体光盘进行评选。
(二)新生党的基本知识启蒙教育活动
1、新生党的基本知识启蒙教育的对象范围:
每年新入学的本、专科学生(含医学院、科技学院、共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
2、新生党的基本知识启蒙教育活动安排
启蒙教育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各学院制定启蒙教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包括发放教育读本、组织新生启蒙教育并进行党的基本知识预赛;
第二阶段为新生党的基本知识启蒙教育竞赛及表彰阶段,包括抽选部分新生参加知识竞赛、表彰优胜集体和优胜个人。
(三)“党在我心中”主题系列活动
1、“党在我心中”征文比赛
征文比赛分为初评与复评两阶段,初评由各学院负责,并各选送10-15篇优秀稿件参加复评;
复评由学工委办(学工处)组织专家评选,对获奖作品予以表彰,并汇编成册。
2、“党在我心中”演讲比赛
(1)比赛方式:
分为预赛和决赛,预赛由各学院学生党总支负责组织安排,并推荐1名选手参加决赛。
决赛由学工委办(学工处)组织专家现场评选。
(2)比赛分演讲和知识问答两部分。
(3)演讲内容可以以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的丰功伟绩为题材,也可以以身边的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或理想中的优秀共产党员为题材,抒发对党的感情,内容要求健康,积极向上。
(4)比赛中知识问答部分主要包含党章党史知识、红色电影片段、红色歌曲等,选手现场抽题。
3、“党在我心中”党的基本知识竞赛
(1)竞赛方式:
分预赛、复赛和决赛。
(2)竞赛内容:
党的基本知识(包括党章、党史、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
(3)竞赛题型:
任选号答题、答题板答题、视听题、抢答题和风险题,比赛按题型分五个环节。
(四)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务工作者、优秀学生党员的评选
1、评选范围
(1)先进学生党支部:
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生学生党支部。
(2)优秀学生党务工作者:
从事学生党务工作的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包括各学院党委、学生党总支、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
各学院党委、学生党总支党务秘书)。
(3)优秀学生党员:
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生正式党员。
2、评选条件
(1)先进学生党支部评选条件
①能坚持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推动学生班级(年级)团结进步。
②对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管理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内容充实,形式多样,方法创新,效果显著;
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整体素质较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③有健全的党建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强。
党内制度健全,落实措施得力;
民主氛围好,党员发展程序规范,党员比例高,向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数多。
④所在班级(年级)学风优良、和谐平安。
(2)优秀学生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坚持党和人民的事业高于一切,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②热爱党务工作,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事业心、责任感强,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主动做好党员的组织发展工作和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