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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考核制度

 

双营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双营小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为归宿,以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绩效功能为核心,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的教师工作考评和与之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大力推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激励广大教职员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实施对象

本小学所有在编在岗的小学教职员工。

三、领导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特成立“双营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钟延成

副组长:

付建国

成员:

王有邦李玉香何海燕王玉梅韩成鹏

领导小组负责教职工绩效考核的日常工作。

四、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

以职业道德、工作量、业务能力、专业发展和工作实效五个方面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

2.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衡量,合理分配,建构符合本中心小学实际和广大教职工意愿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考核、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作业,分配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实施,确保每位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发放办法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工资和奖励性工资两大部分,具体发放办法如下:

1.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规定工作任务的校长及教职工,按有关规定执行我县统一规定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按月足额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双营小学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分配方案,依据考核结果,按教职工总数的3:

5:

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次,公示并报县教育局审批后实施,每学期发放一次。

发放金额在县人事局、财政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计算出本中心小学(校)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

教职工三等奖励性绩效工资每月比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低三十元发放。

3.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津贴的发放对象为当年度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每学期考核一次。

符合省教育厅印发的《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表》中“班主任工作”选项

(二)之规定的学校行政人员(校长、副校长、处室主任等)享受班主任工作待遇,兼任班主任的不重复发放。

六、实施细则

根据县教育局下发的《教师绩效考核要点》精神,现结合本中心小学实际,细化如下:

(一)工作量(权重:

20%)

1.课时工作量(含班主任工作量)(分值:

9分)

教师能完成规定的课时工作量,并主动承担班主任(德育导师)工作,得9分。

对学校安排的工作推三阻四、拈轻怕重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扣1-3分。

学校行政人员按相关规定担任课时工作量,年龄较大的教师可适当照顾,教师超编的可以作相应调整。

2.管理工作量(分值:

4分)

教师除了承担课时工作量、班主任工作量,还应承担学校管理运行中所产生的附加工作量,对学校安排的附加工作量不得以不正当理由予以拒绝或敷衍了事。

能积极承担并高质量完成的得4分,一般的得1-3分,拒绝承担的得0分。

各科任教师应配合班主任搞好班级管理工作,若班级被评为中心小学级以上先进集体的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均给予一定的奖励,在量化时分别给予2分和1分的附加分。

3.出勤情况(分值:

7分)

教师在工作日、节假日值班、值日工作、参加有关活动中能严格执行学校作息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到按时到位,不迟到,不早退。

并做好签到手续,出满勤的得7分;未经请假无故旷课一节扣1分,值班不到位的一次扣3分,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事假累计超3天,每超1天扣0.5分,扣满7分为止;病、事假累计超7天,每超1天扣0.5分,扣满7分为止,并按县局规定停发部分工资。

(二)职业道德(权重:

10%)

1.师德师风(3%)

①爱国守法,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1分)

教师无违法乱纪行为的可得1分,如受到各级机关单位处分处罚或批评教育的,根据情节严重情况扣0.5--1分,情节特别严重者绩效工资直接定位C等。

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敷衍塞责。

(1分)

可根据工作态度、工作精神及各部职日常检查反馈情况认定,③关爱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分值1分)

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学生及其家长反映良好,且没有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可得1分。

关爱学生事迹一般的得0.5分;体罚或污辱学生一次扣0.5分,严重的扣1分,扣满为止。

③为人师表、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分值:

1分)

有下列情形的扣0.5--1分:

不讲文明,不修边幅,拉帮结派,散布遥言,无事生非,破坏团结,搞歪门邪道,群众反映不好,不能宽以待人。

④受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家长反映强烈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直接定位C等)

2.民主测评(7%)

①学生问卷调查表得分(3%)

②教师民主测评表得分(4%)

(三)业务能力(权重:

12%)

1、德育工作(分值:

2分)

分六个方面,具体内容及分值如下:

①坚持以课堂为主渠道,将德育有机融入教学之中。

(分值:

0.5分)

②注重培养学生良好学习、行为习惯。

(分值:

0.5分)

③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分值:

0.5分)

④帮助学习困难学生措施落实。

(分值:

0.5分)

2、教学常规。

(分值:

12分)

以校级以上组织检评为依据,分七个方面,具体内容及分值如下:

①认真备课,教案齐全规范。

(4分)

②从学生实际出发,精心组织教学,改进教学方式。

(0.5分)

③能充分利用学校教育教学设备,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活动。

(0.5分)

④教学内容科学、正确,不出现知识性错误。

(1分)

⑤及时进行教学辅导,认真批改作业。

(3分)

⑥运用多种方式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

(分值:

0.5分)

⑦坚持课后反思,认真总结教学经验。

(分值:

0.5分)

⑧及时进行期中、学期质量分析。

(分值:

1分)

以上八个方面在操作时应注意:

①教案分优、良、中、差分别按每降一级扣1分;②深入课堂听课进行认定,按好、差分别给0.5、0分;③参照学校设备条件;④出现一次错误扣0.5分,扣完为止;⑤重点查看作业批改情况,按好、中、差分别给3、2、0分;⑥以现场听课采集的信息为准,按好、差分别给0.5、0分;⑦教学反思每课1次,教学经验总结类文章每学期不少于1篇,不足1次(篇)扣0.1分,扣完为止。

⑧能及时进行期中、学期质量分析,且分析意见透彻、深刻、方法科学、切实可行的可得1分,一般的得0.5分,没有及时分析的缺1次扣0.5分。

(四)专业发展(6%)

1.继续教育(2分)

①参加学历达标或各类培训,完成规定学分,考试考核合格。

(1分)

查看继续教育证书或各类培训证明,每学期应不低于学时,不足1学时扣0.1分,扣满为止。

②积极参加校本培训以及各种进修学习。

(1分)

查看学校校本培训点名册及各级培训机构反馈的出勤情况,每缺1次扣0.5分,扣满为止。

查看培训记录本或相关的总结材料,没有记录的每缺1次扣0.2分。

2.教学研究(4分)

①承担各级各类公开课、研究课和示范课教学的情况。

(1分)

每学期能承担1次学校及以上教学公开课且被评为好课的得1分,被评为中的得0.5分。

②参加教研活动的情况。

(1分)

能积极参与各级举办的教研活动,并积极做好发言准备、及时传播教研信息的给1分。

③参加课题研究、撰写教学经验总结或论文的情况。

(1分)

能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每学期至少撰写过一篇有价值的经验文章收入学区汇编或发表在各级教学刊物上,可得1.5分;撰写但没有发表或收入汇编的得1分,没有撰写的不得分(些项有关文章不与指标三的教学常规第7项的经验总结类同)。

④以老带新,发挥骨干教师作用的情况。

(1分)

获得各级认定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小学一级、高级教师能主动以老带新,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成效突出的给1分,成效明显的给0.5分,成效不明显的不给分。

“成效突出”的必须出示相关佐证材料,且得到大多数教师认可.

(五)工作成效(权重:

50%)

1.教学效果(分值:

45分)

①合格率、平均分、优秀率情况。

学期质量检测,合格率、平均分、优秀率,三项均达并取得中心小学前三名的可得45分;每项每低于中心小学平均值一个百分点扣0.4分,但累计总扣不超10分;非语数科目的测查应由学校严格把关,原则上得分不超过语数科目中的最高得分,每一位教师的得分以其任教主学科的平均水平为准。

各小学在操作时可根据本校残疾儿童就学情况、原班基础适当调整分值,幅度控制在±2分以内。

指导学生参赛获中心小学级以上奖励者,每人次附加0.5分,县级以上获奖者,每人次附加1分。

②进步率情况。

进步率与上学期相比每上升一个百分点可加0.1分,但最多累计不超15分。

2.育人效果(分值:

5分)

①学习困难学生进步的情况。

(分值:

2分)

查看转差记录、学生成绩变化情况,进行个别访谈;参照学期质量检测,最高加2分,一般的1分,无资料可查的不得分。

②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分值:

3分)

教师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经常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传授安全知识,熟悉应急防范措施,学期内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可以得3分。

安全意识淡薄,措施落实不够到位的得1.5分;发生过一起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则不得分。

七、考核程序

1.教师自评。

教师按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的要求进行个人小结和自评,填写相关表册,并在任职校全体教师会上公开述职。

2.民主测评。

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任教学科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

3.综合评定。

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中心小学考核工作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结合教师自评、学校评议情况,提出综合评定考核结果建议。

4.校内公开。

教师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学校校务公开栏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中心小学考核工作小组申诉,严禁采用非法手段干扰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正常工作,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5.考核结果的确定。

对公示无异议者,中心小学将在全体教师范围内予以公布,同时将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八、几点说明

1.教师绩效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结束前一周进行。

2.中心小学行政人员(校长、督教主任除外)、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参照教师绩效程序进行,由中心小学统一进行考核,但考虑到工作性质的特殊性,重点考核其管理方面的绩效。

学校校长的绩效考核与教育教学常规检查、学校综合比分、学校目标管理评估结果挂钩,参照班主任津贴及有关奖励发放绩效工资。

评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者不发。

3.各校应相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估小组,成员由学校行政、教师代表共计5人组成,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2人。

4.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学期内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山丹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的有关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奖励性绩效工资。

5.对特大疾病和精神病患者,按有关程序报批的,其绩效工资按规定发放。

6.考核等级的分配。

教职工绩效考核每学期一次,上下学期结合《陈户中心小学教职工工作量考核细则》和《陈户中心小学班主任管理方案》,分别以《陈户教育教学常规检查》和《陈户中心小学学校目标管理评估》结果为依据,相应地确定各小学教师的绩效工资等次,中心小学和各校应认真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评定,并按考核得分高低为序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排序,基本称职及不称职的人选将从排序靠后的人员中评议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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