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架护坡塌陷整治施工组织设计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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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搅拌机
10
水沟翻修
4
振捣器
基础
5
插入式振动机
8
6
发电机
机械使用
7
打夯机
整平夯实
第六章:
施工管理组织机构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配合单位内容:
第七章、施工场地平面布置
本工程位于:
在村子租用民房作为办公用房和宿舍。
用水:
施工可采用桥下河流水源。
附近无可用施工电源,需采用发电机作为施工电源和照明电源。
第八章、安全质量目标、工期计划、人员组织
1、安全管理目标,施工期间无任何责任及行车安全事故;
无任何责任人身安全事故。
2、质量目标:
符合设计和验标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合格率达100%。
3、工期计划:
4、劳动力组织:
5、劳务工10人:
第九章、总体施工方案
进入现场后,首先开挖施工便道。
该处位于黄河生态保护区,属于水流流失保护区。
施工范围多为地衣植被,便道开挖时,可根据实际地形和植被情况,以少破坏既有植被为主,保护生态。
第十章、各单项作业施工步骤及施工工艺要求
1、施工准备:
根据设计文件、工程承包合同,确定物资品种、规格、数量及相应质量技术标准。
按照单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确定主要物资使用时间和进场批量。
2、施工测量放样
首先对设计提供的资料进行复核测量,数据核对无误后,根据设计图确定平台修护位置,骨架护坡翻修方案。
并经现场监控人员确认后再进行实施。
3、平台及骨架护坡修复:
3.1平台修复施工程序和方法
①确认灰土的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按照设计要求的3:
7进行拌合。
②铺土前应将基坑表面清理干净,特别是平台底部的虚土、固化的编制填充土。
然后分层进行铺土、夯实。
③上层混凝土浇筑要从一端开始,到另一端,混凝土要连续浇筑,间歇时间不能超过2h,浇筑完毕后要做好养护,在浇筑完毕后12-18h内进行,养护时间在14-21天为宜。
3.2骨架护坡修复
1.坡面修整
按照边坡坡度、基础高程等数据设固定的样板挂线,清刷表面松散土层及浮土,填补坑洼并拍实坡面平整,土基的压实度应与同层土压实度相同,以免下沉影响整体稳定。
2.测量放线
按设计图纸对拱形骨架轮廓进行放样,并用钢尺、线绳、钢钎对基槽开挖位置准确定位。
对于弧形部分应定出圆心位置然后撒线画出弧线。
对拱形骨架基槽开挖,基槽开挖采用人工开挖的方法,应按设计要求在每条骨架的起讫点挂线放样,基槽开挖时应注意几何尺寸位置的准确,开槽深度为垂直坡面一下60cm,对于拱圈弧部分基槽的开挖,应选用较小的工具进行开挖以保证弧形部分自然、平滑。
3.安装骨架模板
骨架沟槽开挖完成后,要根据骨架的形式,做出样板、线架,有关的各部尺寸的骨架模板、变化点的高程要标定在线架与样板上,施工中可经常检查、核对,能较好的控制圬工体的尺寸。
4.混凝土浇筑
采用C30混凝土直接浇筑,拱形骨架护坡起终点处采用C30混凝土镶边封闭,宽0.8m,厚0.6m,浇筑过程中要挂线施工,安装工人时刻观察所立的样板和线架是否稳定及尺寸是否错位。
工人抹面收光要及时,保证混凝土表面光滑整洁。
现浇完成后,骨架内满铺C30混凝土正六边形空心砖,边长0.2m,边宽0.04m,厚0.08m,将正六边形空心块安置在浇筑框架内。
在安置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坡面的平整及夯实情况,避免安置完成后局部出现不均匀沉陷,安置过程中注意控制好正六边形空心块的平整。
5.养生
施工期间对已完成的骨架要经常洒水,养护7-14天。
6.沉降缝
沿线路方向每4-5个拱设置一道伸缩缝,逢宽0.02m,缝宽要上下贯通、整齐垂直,缝内填塞沥青木板,深0.2m。
第十一章、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人身安全保证措施:
1.1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
不准穿高跟鞋和带钉、易滑溜的鞋。
1.2接班前要充分休息,严禁饮酒,接班前饮酒的,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1.3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4必须进行班前健康问询,严禁安排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等高危人员从事深井和高空作业。
1.5抬运笨重物体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步调一致,防止砸伤,压伤。
1.6严格执行作业标准,操作规程等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不简化作业过程。
1.7开工前要对参加施工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才能上岗。
1.8在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单项安全技术交底。
1.9出工前,要对各种机具进行检查,不得将有碍安全的机具带到工地使用。
1.10按规定对安全带、安全绳进行检验。
1.11作业前需检查机械设备及钢丝绳的安全性能。
1.12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安全绳。
安全带、安全绳应挂在牢固的物体上并栓绑牢固,安全绳应一绳一人。
1.13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栏。
严禁在拱顶抛掷工具。
1.14易燃物品注意防火。
1.15规定上下班行走安全路线,施工结束后,按规定安全路线撤离工地。
1.16野外作业遇雷雨时,作业人员应放下手中的金属器具,迅速到安全处所躲避,严禁在大树下、电杆旁和涵洞内躲避。
1.17酷暑季节,应采取措施,放防止中暑。
严禁下河游泳,防止溺水。
2、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2.1在地面2m以上的高处及陡坡上作业,属于高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不准穿戴钉或易溜滑的鞋。
2.2安全带、安全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安全带、安全绳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必须详细检查。
2.3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
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未设置隔离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垂直施工。
2.4高空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要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2.5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
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要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2.6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职业禁忌症者,严禁高空作业。
2.7攀登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
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有固定措施。
人在梯子上不允许移动梯子,立梯工作角度以75°
±
5°
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并不得有缺档。
2.8作业人员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2.9作业架上应配置防护栏或其它安全设施。
2.10进行高空焊接,气割时,事先清理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才能施工。
2.11人员上下工作平台必须通过爬梯,严禁攀爬作业平台。
2.12搭设架子的材料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要求,脚手架不容超载作业,更不能侵入铁路限界。
2.13脚手架底必须按规定垫上方木,基础要夯实,以加强强度,经常检查脚手架,避免出现倾斜等情况。
脚手架应搭拆牢固,脚手板外伸悬臂,应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整修,不得浮起活动。
2.1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安全防护用品,严格按照安全交底作业。
3、夜间施工安全措施
3.1夜间施工必须设置充足的照明设备。
3.2不准安排由年老体弱带病、疲劳及一切不适合夜间作业的工人进行施工。
3.3夜间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夜间施工安全教育和危险告知。
3.4及时了解天气预报,对天气的变化做到心中有数,工作上早做准备。
3.5夜间作业人员应保证足够的休息时间。
3.6施工负责人,监控人员,防护人员应配备照明手电。
3.7夜间施工时,所有施工道路必须及时清除杂物,采取防滑措施。
4、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措施:
4.1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必须符合有关验收标准并建立台帐。
4.2现场电工、装载机、挖掘机等机械操作工必须、必须持证上岗。
4.3大型机械操作必须进行一机一人监控作业。
4.4经常对现场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养护,严禁机械带病作业,超限期作业。
4.5施工负责人施工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对使用各种机械及小型电动工具的人员,先培训,后操作,有专人现场指导,对违章操作的人员,应立即阻止并严格教育。
4.6现场对大型机械设备作业安全要求进行揭挂。
5、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5.1对施工机械所配的电缆线,线型号不低于电机规定,临时用电完毕后收线归库。
5.2各工种交叉施工时,每段必须设专用配电箱,不允许蜘蛛网式用电。
5.3现场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架接,线路通过脚手架时,电线加绝缘套管,不允许电线与金属物体接触。
5.4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架设线路,不得随意乱接电线,闸刀装箱加锁。
5.5对夜间作业照明线路,不使用时必须断电,配电箱中设漏电保护器。
5.6、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5.7、严禁非专业人员处理电器故障。
5.8、移动各类电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5.9、严禁带负荷拔电器插销。
5.10、使用手动电器设备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
6、消防安全要求:
6.1油库、料库严禁吸烟,严禁用火。
6.2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
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氧气瓶距离不得小于5m。
6.3电源功率、线路直径、线路绝缘等须符合要求,电气设备保持状态良好,电器元件安装牢固,接线及插座无松动,电气绝缘符合要求,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铜丝代替保险丝。
6.4生活用电、照明用电做到人离断电,宿舍、伙房不得擅自增加大功率电气设备,人离必须熄灭明火火源。
6.5足额配备灭火器,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对到期的灭火器进行年检更换。
6.6加强消防知识宣传,提高现场所有职工、劳务工的消防知识和消防意识,对于必须要使用明火作业的部位,应当清除周围可燃物,组织专人看守现场,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对残余火种应及时熄灭,防止引燃着火
6.7厨房、宿舍不得设在施工场地内,厨房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体。
6.8宿舍、看守房、料库等易发生火灾的地点不得生明火取暖,不得使用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设备。
6.9正确选择施工现场用电线路中电气自动开关或熔丝的额定电流,要和导线的安全载流量相匹配,绝不允许用铅线、铜线等代替熔线。
所用的电气自动开关必须是合格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照明灯具的内接线应紧密、牢固,线芯截面积应满足使用要求。
6.10对宿舍用电统一管理,宿舍内电线路整体布置,不得随意乱接,所有电线路与易燃物品保证安全距离,上班期间切断宿舍内电源。
6.11电焊人员应经过专业技能培训,持证上岗。
6.12电光源与施工区域的可燃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可贴近可燃物。
6.13移动照明电线应使用橡胶套缆线,禁止使用塑胶线沿地、钢管脚手架、金属支架等处敷设照明。
6.14现场用乙炔和氧气时搬运时严禁碰撞,运输时不得混装。
6.15施工现场和宿舍应在醒目、便于使用的地方设置灭火器、消防桶、铁锨等灭火器材,现场应保证足够的消防用水。
6.16施工过程中实施安全消防交底制度,形成书面文字。
6.17仓库、材料场要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对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6.18注意工程施工不同的施工阶段的防火要求,对材料、电气焊要加强管理。
6.19焊割作业开始前,应将作业下方和周围的易燃物清理干净。
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当无法达到要求必须作业时,应采取浇湿、隔离等安全措施。
6.20焊割作业结束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
认真检查现场,在确认无余热引起燃烧危险时,方可离开。
6.21野外动火作业,应遵守护林防火的有关规定。
7、道路交通安全措施
7.1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物,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
7.2严禁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
机动车辆状态不良严禁运行。
7.3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以及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不得驾驶机动车。
7.4不得疲劳驾驶机动车辆。
7.5每日工作前,机械车辆司机必须对机械车辆能进行全面的检查,尤其是制动系统。
7.6施工便道上车辆限速5km/h。
7.7机械车辆上下坡时不得超速、下坡不得空挡滑行,车上不得载人、上坡时车后不得跟人、车上装载材料不得太满。
7.8机械车辆司机要按要求按时对机械车辆进行保养,严禁带病作业。
8、现场保卫治安安全措施:
8.1现场设立治安保卫小组,轮流巡逻,重点是线路边堆放材料、现场机械设备、成品、半成品等。
8.2加强对外来民工的管理,入住现场民工检查其身份证,非本工程的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
8.3办公区、宿舍、食堂设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火、防爆、防盗、防煤气中毒;
严禁汹酒、赌博、打架斗殴。
9、食品卫生安全措施
9.1职工食堂、劳务工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食物中毒,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正规渠道,索证索票。
规范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不采购、加工、销售、腐烂、变质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9.2食品加工场所内外要保持环境整洁,落实防蝇、防鼠、防尘、防潮措施,食品冷冻冷藏设施和消毒设施要保持良好;
食品工具、容器、加工储运设备按规定洗涤、消毒、保洁,生熟标识齐全,规范使用。
9.3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严格二次供水卫生管理措施,蓄水池(箱)烧水器须定期清洗消毒,如有需要加锁管理。
要尽量采用封闭式供水源,对开放式水源要加强盯控,杜绝投毒等事件发生;
在暴雨和洪水过后,加强水源地的安全检查;
对开放式水源要有安全保护措施,有条件加锁的要全部加锁,防止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饮水安全。
9.4加强与驻地车站和上级部门的协调联系,防止装载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的车辆在驻地附近停靠保留,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十二章、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12.1施工技术质量保证措施
⑴、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的施工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切实做好三检:
“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确保各分部、分项工程均达到质量合格标准。
⑵、熟悉掌握图纸,进行每道工序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质量培训教育,加强施工质量意识;
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每进行一道工序,经检查验收不合格者,不准进入下道工序。
⑶、严格执行《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同时,严抓质量,定期召开施工技术会议;
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工作责任心,严格按图施工,不准违反操作规程。
⑷、建材质量控制措施:
严格贯彻执行材料管理规章制度,所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入现场,必须是国家质量部门核定的合格产品,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与工程的设计要求,并经监理同意之后,现场材料管理人员签字后,方可入库或进入现场堆放。
水泥必须分期、分批、作安定性试验,钢材必须进行材质试验,不合格的材料禁止使用。
⑸、责任落实到人,严管重罚,杜绝违章操作,禁止偷工减料现象发生,达到工完料净。
⑹、必须严格遵守技术复核制度,对里程、标高、平面位置、图纸尺寸、误差值等作复核,并经工程监理人员复查无误后进入资料存档管理。
⑺、认真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工作。
隐蔽工程施工时,技术员、质量负责人、监理必须共同进行监督,防止出现质量事故。
没有技术员、质量检验员、监理签字,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
⑻、严格贯彻执行计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加强施工现场的计量管理工作,督促现场做好计量器具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对混凝土、砂浆等准确计量,以确保工程质量。
⑼、技术员要将施工工艺和特殊施工技术,向作业班组认真交底,清楚要求和注意事项。
对涉及到的变更问题,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同意。
12.2施工现场监督检查
⑴、各级质量监督体系,认真负责、检查监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的实施,严格监督进场材料质量、型号和规格,监督班组操作是否符合规范标准。
⑵、按照规范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方法和验收评定标准,实测实量,填报各项检查表格,对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工程项目,返工整改。
12.3材料要求
⑴、水泥在贮运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贮存水泥的仓库应设在地势较高处,周围应设排水沟;
袋装水泥在装卸、搬运过程中不得抛掷;
水泥应按品种、标号分批堆垛,其高度不宜超过1.5~2.0m。
堆垛高度应离地面0.2m以上,并距离四周墙壁0.2~0.3m或留一通道。
水泥应先进先用;
不得露天存放,临时露天堆放应上盖下垫。
⑵、细骨料的选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混凝土用的细骨料应采用坚硬耐久,粒径在5mm以下的天然砂;
拌制混凝土时宜选用中砂,当采用粗砂时,应提高砂率,并满足混凝土和易性要求的水泥用量;
当采用细砂时宜降低砂率,并应保证砼强度;
天然砂中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运抵工地的细骨料应按不同产地、规格、品种等条件分批贮存,并应进行外观检查和取样试验,按批提出试验报告,作为本批细骨料的技术依据。
⑶、粗骨料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混凝土的粗骨料应采用坚硬耐久的碎石、卵石或两者的混合物,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结构截面最小尺寸的1/4,也不得大于钢筋间净间距的3/4,且不得超过50mm。
⑷、砌体工程的石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石料应质地坚硬,不易风化,无裂纹。
石料表面的污渍应予清除;
普通片石的形状不受限制,但其中部厚度应不小于15cm。
⑸、拌制养护混凝土(包括砂浆)用的水,宜采用饮用水。
⑹、外加剂(泵送剂、防冻剂、减水剂)在掺用前应经试验,以确定其性质、有效物质含量、最佳掺量。
在掺用过程中应调拌均匀,并定期进行检查。
⑺、混凝土及砂浆均须有实验室出具的理论配合比。
在每次拌合前,应将理论配合比换算为施工配合比,并出具配料单,拌制混凝土所用各项材料应按重量投料,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规定。
运输过程中不应发生离析、漏浆,严重泌水及坍落度损失过多等现象,当运至灌筑地点发生离析时,应进行二次搅拌,但不得再次加水。
⑻、砼的浇筑
浇筑混凝土前,表面要予以清理,按规定填写检查记录;
在挖方作业面上浇筑混凝土前,应清除塌落的土石方和支撑材料;
浇筑混凝土前以及浇筑过程中,要对模板、支(拱)架,钢筋骨架预埋件等加以检查。
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作记录。
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捣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移动间距不宜大于振捣器作用半径的1.5倍,且插入下层砼内5~10cm,振捣时不得碰撞模板、钢筋和预埋部件。
b、每一振点的振捣延续时间宜为20~30s,以混凝土不再沉落,不再出现气泡,表面呈现浮浆为度。
混凝土施工缝处接续浇筑新砼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前层混凝土的强度不低于1.2Mpa。
b、施工缝处的水泥砂浆薄膜、松动石子或松弱混凝土层应凿除,并应用水冲洗干净、湿润,但不得有积水。
c、新混凝土浇筑前,要在横向施工缝处先铺一层厚约15mm,并与新浇注混凝土灰砂比相同而水灰比略小、强度略高的水泥砂浆(竖向施工缝处可刷一层水灰比O.3左右的薄水泥浆),或铺一层厚约30cm的混凝土,其粗骨料宜比新浇筑混凝土少10%,再继续浇筑新层混凝土。
d、施工缝处的新层混凝土应捣实。
⑼、分段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a、按结构长度方向分段浇筑时,分段界面应与结构的纵向轴线垂直。
b、对称浇筑,并一次连续浇筑完成。
c、当混凝土表面出现析水时要采取措施消除,但不得挠动已浇筑的砼。
⑽制作混凝土试件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³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
(混凝土试件规格150×
150×
150)
孔桩混凝土每浇注一桩(不超过100m³
时)做试件一组。
浆砌片石每50m³
做试件一组。
⑾、混凝土的养护
混凝土浇筑后应根据气候条件,最迟不超过12h覆盖养生,直至规定的养护时间。
操作时不得使砼受到污染和损伤。
混凝土的洒水养护时间符合规定。
禁止在靠近接触网等带电设备附近的结构进行射水养生。
⑿、拆模
拆模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验收标准规定的强度以上,且表面棱角不因拆模而受损时方可拆除;
拆模时,不得影响混凝土的养护工作。
⒀、钢筋的制作及绑扎
a、工程所用钢筋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并经试验测定其原材及焊接试件的拉伸冷弯值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b、钢筋在加工弯制前应调直,无局部扭曲,其表面的油渍、漆污、水泥浆和用锤敲击能剥落的浮皮、铁锈等均应清除干净。
c、钢筋宜在常温状态下加工,不宜加热,弯制钢筋宜从中部开始,逐步弯向两端,弯钩应一次成型。
d、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不得超过《验标》规定。
加工
允许
偏差
(mm)
受力钢筋全长
弯起钢筋弯折位置
20
箍筋内净尺寸
e、钢筋制作在钢筋棚中进行,制作好的要整齐放在干燥防雨的地方。
f、钢筋的保护层采用高标号的水泥砂浆垫块,垫块在绑扎钢筋的同时设好,并满足保护层厚度要求。
g、钢筋接头避免设置在钢筋承受应力最大之处,并应分散布置。
配置在“同一截面”内的受力钢筋,其接头的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受拉区不得超过50%;
h、首先应按实际条件试焊合格后,方可成批焊接。
并应对每个焊接接头进行外观检查,逐批取样进行接头抗拉强度、冷弯试验。
i、加工后的钢筋,其表面伤痕不应使钢筋截面减少5%以上。
j、冷拉调直钢筋,钢筋伸长率控制如下:
圆钢筋伸长率≤2%,螺纹钢伸长率≤1%
k、钢筋拉伸调直后不得有死弯(发现死弯,应截去),如发现钢筋脆断、劈裂、拉不直等异常现象应及时对材质进行复查。
每根钢筋总的冷拉次数不得多于两次。
l、弯制过程中发现钢材接头开裂、脆断、太硬、回弹等异常现象应及时找出原因谨慎处理。
m、钢筋绑扎应按设计要求绑扎,每根钢筋位置,一般要求如下:
所有钢筋交点均必须绑扎,钢筋弯折角与纵向分布筋交点应绑扎,主筋绑扎用18#铁线,如有扭断、开口、失去紧固的情况时还应补绑。
n、钢筋进行双面搭接焊,焊缝长度不小于5d。
⒁、模板与支撑架
a、模板及支撑必须要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模板的缝隙应严密不漏浆。
b、模板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c、立模允许误差不超过以下范围:
中线偏差:
±
3mm标高偏差:
3mm
净空宽度偏差:
+3mm,-0mm纵向长度偏差:
20mm
混凝土结构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轴线
位置
每边尺量不少于2处
梁、柱、板、墙
10mm
表面平整度
8mm
2m靠尺和塞尺测量不少于3处
高程
30mm
测量不少于2处
垂直度
1/1000
吊线尺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