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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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Word格式.docx

今年10月,省卫生计生委就资中县分级诊疗移动医疗平台试点进行了专题调研,拟逐步在全省推广。

三是医养结合全省试点。

我市充分抓住全省医养结合试点城市的契机,争取到省级资金1200万元,支持医养产业的发展。

截止年底,全市有5家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工作,1家医疗机构即将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拥有医疗床位300张,养老床位1126张,配备医养工作人员237人,2017年实现养老收入854万元,养老人员医疗收入1044万元。

四是公立医院改革扎实推进。

印发了《内江市市直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把医改和社会效益等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把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经费、医保基金总控和绩效工资挂钩,这将有效规范医院行为,加强监管。

研究制定100个单病种收费标准,推动医疗价格调整,强化医疗费用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公立医院门急诊、住院次均费用增幅远低于省上控制目标。

完成了市直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实行人员总量控制,编外人员员额管理。

为三级甲等医院配备了总会计师,加强经济运行监管。

依托三医监管平台,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进行信息监管。

五是医联体建设有序发展。

在城市组建以三甲医院牵头的医疗集团。

在县域内组建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医共体,5个县(区)全部开展医共体建设工作。

以医疗机构特色专科优势为支撑,以专科协作为纽带,推动组建呼吸、妇产等特色专科联盟。

依托市第二人民医院成立了内江市影像诊断中心,已完成40家基层医院的联网,日均报告量约260~350人次,累计完成12万例次远程影像诊断业务。

六是人才培养再上台阶。

首次独立组织14家医疗卫生单位,赴西南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招聘卫生类高端急需人才,有381名研究生愿意到我市工作。

举办了第二期全市卫计系统干部能力提升班,全系统160余干部参加培训。

东兴区三烈乡卫生院杨华谦同志被评为全国先进个人。

市二院蒋鸥同志被评为省级学科带头人,实现了“零”的突破。

2、出台创新政策,基层能力全面提升。

一是“三大工程”深入实施。

第一,实施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

按照“三个一点、三年实施”配置方案,由乡镇卫生院自筹一点,市级财政补助一点,县(区)级财政解决一点,用三年的时间,让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都有彩超、DR(数字化直接成像系统)、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第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放宽进人条件和简化进人程序,原则上3年内按核定编制和岗位补足配齐人员,3年内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全部轮训一遍。

第三,实施对口帮扶工程。

全面落实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制度,组建以业务、技术、管理为主的紧密型医疗服务共同体。

二是“两项制度”不断健全。

第一,健全人事薪酬制度。

将现行的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由原来的7:

3调整为3:

7,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

在收支节余中,可对基层医务人员发放人均不低于1万元/年的奖励,提高积极性。

第二,健全绩效考核制度。

建立乡镇卫生院院长任期目标制和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绩效等挂钩。

三是“三大保障”保驾护航。

第一落实组织保障。

明确各县(区)政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主体,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

第二落实政策保障。

在投入上,县(区)财政确保对基层卫生的投入只增不减;

在基础设施上,发改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在医保政策上,人社部门适当提高在总控额中的占比。

第三落实纪律保障。

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作纳入了政府目标考核。

此政策出台后,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提升换上了“新引擎”,注入了“强心剂”。

截至2017年10月,全市乡镇卫生院门(急)诊人次较2016年同期增长5.45%,住院人次较2016年同期增长13.77%。

同时,在全省基层卫生岗位技能竞赛中,取得了一个“二等奖”、两个“三等奖”的好成绩。

3、强化能力提升,公共卫生成绩斐然。

一是地方病控制取得历史性突破。

今年10月,省级专家对资中县消除血吸虫病进行考评;

12月,对东兴区控制和消除克山病进行了考评;

两项评估结果均达到了省级消除目标,标志着我市辖区范围内现存的所有地方病均被消除,全市综合防治地方病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

二是传染病防治成效显著。

通过采取疫情监测关口前移、深入督导检查、做好监测分析等系列措施,全市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为157.98/10万,连续五年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资中县“三包一主导”艾滋病防治模式代表四川省在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会上交流发言。

我市为全省首家将传染病防治和免规工作纳入市政府单项目标考核的市州。

三是卫生应急比赛斩获殊荣。

今年9月,我市组队参加了全省卫生应急技能竞赛,在23支比赛队中,内江代表队表现突出,获得多项荣誉。

内江市代表队获得了优胜奖及优秀组织奖;

市疾控中心徐勇夺得了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组第一名,获得“四川省卫生应急技能标兵”荣誉称号;

市疾控中心余世林、苏敏、沈星宇分别获得了急性传染病防控组和突发中毒事件处置组三等奖。

四是妇幼保健显著增强。

2017年,我市紧紧围绕“母婴安全落实年”这一工作中心,通过建体系、提能力、抓质量、重宣传、强考核等措施,全力抓好母婴健康安全保障工作,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创造了近10年来历史新低。

五是农村水井水质监测任务提前完成。

截止目前,对1680个行政村,累计监测7600口水井(另有800口水井纳入城乡管网集中式供水),监测水样15119份,圆满实现了五年任务四年完成的目标。

4、狠抓项目建设,卫生基础不断夯实。

一是重点项目超额完成。

四川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一期)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量的30%,已完成投资1.36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18%。

市一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主体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已完成,完成投资1.23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11%。

市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55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55%。

二是招商引资成绩明显。

积极开展“走上去”活动,获得中央投资卫生计生项目1个,获得中央资金3840万元。

完成投资3000万元以上包装项目5个,投资5000万元以上签约项目1个。

三是信息化建设驶入快车道。

今年,全面建成了1个市级平台和5个县级平台,市级平台已接入20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实现了省市县乡的互联互通。

数字化医院创建上了新台阶,基层医疗机构的参评数量占全省36%,位居全省第一;

全市三级医疗机构数字化医院建成率达100%。

我市信息化工作在全省信息技术大会上交流发言。

5、加强监督管理,医疗服务持续提升。

一是质量管理继续强化。

今年,新组建了9个医疗质量控制分中心,分中心总数达40个,县(区)级质控站61个。

每季度开展医疗质量控制检查,实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全覆盖。

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追踪,检查结果予以分析排名,定期通报,纳入目标考核。

通过上述措施,全市医疗质量显著提升,医疗纠纷明显下降。

全市共发生医疗纠纷195件,赔偿金额528.32万元,医疗纠纷赔偿金额下降23.16%。

二是监督执法成效突显。

内江6件监督执法微课作品代表四川参加全国比赛,荣获一等奖1件、二等奖2件、三等奖1件。

全市共受理处理举报投诉132件,行政处罚案件488件,罚款金额112万元,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17万元。

办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新办件备案1件、延续备案1件、变更备案12件,录入平台14个单位。

全市公共场所监督检查覆盖率100%。

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92%,成功迎接了中央环保督查工作。

三是行业作风持续好转。

通过“五抓”举措,营造良好行业风气,即:

抓部署,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抓培训,强化廉洁从业意识;

抓测评,工作创新有突破;

抓整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抓问责,结果运用有成效。

内江在省卫生计生委对21个市(州)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中位居前列,在2015年、2016年分别位居全省第一和第二位,先后两次在全省进行经验交流。

6、突出精准发力,健康扶贫成效显著。

一是识别精准。

抓好贫困人口数据核实,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统一发放新版《内江市农村贫困户就医优惠证》,优先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放“居民健康卡”1.2万张,具有身份自动识别、查询电子健康档案等功能。

二是施策精准。

先后制定印发、转发了《内江市健康扶贫专项2017年实施方案》《四川省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等16个文件,对健康扶贫各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三是施治精准。

对全市贫困人口患病率排名前20类重点疾病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并将20类重点疾病分为一次性救助、不可逆转维持治疗、慢性病需持续救助三大类,实施分类施治。

截至10月,全市救治患国家级七种大病贫困患者175例,救治患省级22种大病贫困患者8515例。

四是管理精准。

通过实施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为每名贫困人口建立健康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对2.64万名重大疾病和慢性病患者落实“2+1”(1名责任医生和1名乡村干部共同联系1名患者)模式管理,并提供精准化健康服务。

五是救助精准。

全面实施“十免四补助”政策和“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

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费用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10%以内,在乡镇卫生院贫困患者个人医疗费用基本实现了“微支付”,切实减轻了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真正让贫困人口享受到“门诊掏小钱、县内住院不花钱、重大疾病少用钱”的实惠。

7、开启全新模式,中医药加快发展。

一是基层中医服务能力得到提升。

省中管局和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成功开启“局市合作”新模式。

目前,全市110个乡镇卫生院、1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室设置率达100%,均配备了中医药人员;

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到43%。

二是中医药产业平稳起步。

我市“千草村”中医药康养文化产业园正在申报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已由省上推荐到国家;

市中医医院已向省上申报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项目。

三是中医创先工作顺利通过。

今年6月,我市5个县(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顺利通过省级检查评审。

9月,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了“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现场评审。

8、实施计生国策,配套服务不断优化。

一是流动人口关爱全国示范。

今年,我市精准开展流守儿童的健康权益保障工作,形成以资中县鱼溪镇利民小学为引领,东兴区富溪乡中心校、威远县新店镇中心校为两翼,10所县级农村学校为点的“一体两翼十点”关爱网络格局,编织起全市农村流守儿童爱心网。

利民小学被国家卫计委表彰为全国第一批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学校(全省仅有4所获此殊荣),在全省流动人口均等化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

二是两孩政策全面落实。

出台《内江市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办法》,统筹规划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全年共出生人口48512人,同比增长3.38%,其中二孩增长了25.54%,两孩政策效应愈加明显。

全面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给予符合条件的36132名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每人每年960元奖扶金,给予符合条件的4177名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6240元或7800元扶助金。

三是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运用“互联网+”打造计生办证高速通道,让我市群众“全国不限点申请,全省不限镇取件”。

今年,共办理生育登记服务25966人,通过“内江卫生计生”政务微信平台,网上办理生育服务证575例,为外出务工群众及边远山区群众节约办证成本近110万元,平均办证时限每例1.3天,同比缩短50%,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

四是异地平台深受好评。

今年,在我市流动人口集中的10个省(市),分别建立了内江驻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为我市流动人口在入学、入户等方面提供计划生育便捷服务,获得我市外出务工人员的一致好评。

9、全力攻坚克难,创卫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动。

10月1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克难动员大会,市长任晓春亲自动员部署。

市委常委潘梅就对标找问题、宣传发动等方面作了专门指示,市创卫办主任、副市长陈朗多次召集四区政府以及市级部门专题研究创卫工作,逐项梳理创卫重难点问题和工作措施。

二是创卫工作有序展开。

市创卫办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综合协调责任,拟定创卫信息报送、投诉热线、领导包片、提示卡等制度,编制创卫工作手册,制定问题清单,拟定了《绩效考核办法》和《督查追责方案》。

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城管执法局、住建局及四区拟定了《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方案》等五个方案。

三是省卫县城全面覆盖。

2017年,全市完成3个国家卫生乡镇、2个省级卫生县城、12个省级卫生乡镇、139个省级卫生村、37个省级卫生单位、38个无烟单位的创建工作,全市省级卫生县城、省级卫生乡镇、省级卫生村覆盖率分别达100%、58.78%、33.57%。

10、坚持多措并举,维护系统平安稳定。

一是安全生产常抓不懈。

2017年,针对重点时段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围绕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治理、医疗安全、春节安全和汛期安全这条主线,对辖区内卫生计生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共计检查37个单位,累计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50余处,全年全系统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市中医医院被评为首届全市119消防奖励先进单位。

二是信访维稳受到表扬。

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和会议期间,我委严格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了全系统平安,连续四年获得信访工作考核一等奖。

三是党风廉政不断加强。

开展“不收不送红包”整治、大处方、乱收费整治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专项活动,建立健全药品政府采购、收费公示、处方点评等制度,从源头预防损害群众利益情况发生。

据统计,针对大处方、乱收费等方面的投诉,2017年度比2016年下降35%。

党建品牌获得授牌,拍摄微电影《为你床前留一盏灯》获省卫计委最佳影片铜奖。

四是内部审计持续开展。

今年我委委托四川巨丰会计师事务所,对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六人民医院、市疾控中心2016年度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金额8.75亿元;

对市直医院2012年—2016年安排的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金额6818.7万元。

通过审计,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监管,防范了风险,促进行业风清气正。

二、部门概况

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含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和15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市卫生计生委(含15个直属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199,606.32万元,其中:

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6,266.06万元,占18.17%;

事业收入161,262.37万元,占80.79%;

其他收入2,077.89万元,占1.04%。

2017年市卫生计生委(含15个直属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197,053.7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81,113.85万元,占91.91%;

项目支出15,939.87万元,占8.09%。

4、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3,979.95万元。

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8.32万元,增长0.2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07.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8.99%。

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743.35万元,增长11.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07.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教育支出4,296.22万元,占11.48%;

科学技术支出2.75万元占0.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1.11万元,占4.7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131.83万元,占80.55%;

农林水支出500.00万元,占1.34%;

住房保障支出612.02万元,占1.64%;

债务付息支出103.11万元,占0.2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

2017年决算数为4,172.31万元,完成预算93.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医科校2017中职基础能力建设专项资金、专用设备购置资金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2017年决算数为123.9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

2017年决算数为2.75万元,完成预算5.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一院、二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医疗技术应用项目资金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2017年决算数为165.65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2017年决算数为560.96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17年决算数为989.52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

2017年决算数为44.97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物(款)行政运行(项):

2017年决算数为1,358.50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物(项):

2017年决算数为478.2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物(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

2017年决算数为237.5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

2017年决算数为7,904.8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医院(项):

2017年决算数为695.09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

2017年决算数为2,094.52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

2017年决算数为2,751.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

2017年决算数为68.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

2017年决算数为6,719.62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

2017年决算数为342.82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

2017年决算数为2,309.19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

2017年决算数为765.39万元,完成预算61.22%。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疾控中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和市中心血站2017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疾病预防控制项目省级补助资金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

2017年决算数为324.18万元,完成预算55.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疾控中心2017年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17年决算数为34.57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17年决算数为837.68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17年决算数为117.73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

2017年决算数为138.91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

2017年决算数为117.97万元,完成预算43.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中医药发展省级补助资金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服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

2017年决算数为282.92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服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2017年决算数为45.71万元,完成预算49.83%。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生计生委、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项):

2017年决算数为2,506.43万元,完成预算36.0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省级补助资金,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房屋建设资金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9.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

2017年决算数为5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7年决算数为612.02万元,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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