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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石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Word文档格式.docx

(1)白石街道本轮土地规划总体执行结果为执行合格。

从宏观上看,规划实施期间,保障了白石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很好的完成了耕地保护任务,但补充耕地速度有待提高,建设用地布局变化体现了集聚发展的思想,但也因为村庄复垦的推进速度较慢,规划中应该复垦的偏远村庄未能如期得到复垦,村庄分散布局的现象依然存在,城镇规划布局避让了具有生态功能的未利用地,适合开发利用的未利用地得到了适度的开发利用,协调了建设发展和生态维护的关系,规划的龙头地位和宏观调控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从微观上看,规划的多项控制性和预期性指标切实得到了执行,土地利用程度不断提高,用地结构和布局趋于优化,土地规划在用地方向的引导和限制方面效果显著,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明显。

(2)白石街道土地规划实施的指标执行情况来看,根据土地规划实施评估标准表,白石街道规划执行情况结论为:

执行合格。

(3)白石街道本轮土地规划对街道内的土地利用起到了强有力的调控和引导作用,对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但是因县级行政区划重大调整,发展方向与规划预期不一致,特别是自身发展战略提升、城市建设新方向确立,使得原有规划与未来发展的新定义不相适应。

因此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为合理有效利用土地,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规划对新增实施产生的制约作用。

综上所述,并依照《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技术指南(试行)》中土地规划实施评估结论,白石街道属于类型三,即现行土地规划执行合格,且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不适应。

因此,为满足地区实际发展需要,保障白石街道产业集聚区的建设,同时维护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必要对白石街道土地规划进行规划调整完善。

(二)规划调整完善过程

第一阶段:

准备工作

2012年9月开展县级规划实施评估工作,2013年1月完成实施评估成果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2013年4月获得省厅批复,原则同意乐清市规划实施评估成果通过审查,同意对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完善。

2013年9月,完成乐清市(包含中心城区及一般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确定浙江浙大万维科技有限公司为技术合作单位,并成立了乐清市土地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0月中旬,召开了全市规划调整完善动员大会。

讨论确定了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思路和方法,并下发了工作计划。

国土局会同浙江浙大万维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技术培训,对参与规划调整完善的有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技术的培训,同时进行必要的宣传动员工作。

2013年10月底,开始编写乐清市新增建设用地需求保障专题报告,分析乐清市现状用地情况、规划实施期间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未来各类用地需求预测和供给保障分析,同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12月完成专题报告。

第二阶段:

资料收集

根据规划目标和规划任务,有针对性地收集白石街道行政区划、地质地形、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人口状况、经济发展、社会民生、基础设施、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等方面的资料。

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剔除不可靠的数据资料。

另外,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对资料不断进行补充调查。

——基础资料:

包括自然条件、资源状况、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及基础设施状况、主要产业发展状况、农业普查、生态环境状况评估及街道发展历史等资料。

——土地资源与土地利用资料:

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历年变更调查资料、历年土地统计资料、历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资料、非农业建设用地报批及清查资料、待开发土地等专项用地调查资料、土地评价和分等定级等资料。

——有关土地利用的规划资料:

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白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及各部门涉及土地利用的规划等资料。

——其他相关资料:

包括地域特色等影响土地利用的资料。

第三阶段:

规划基数转换

2014年8月下旬,开展白石街道规划基数转换工作,规划基期各类用地面积采用2013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并结合实际需要和规划要求,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进行转换,形成规划基数。

2014年11月底,完成白石街道规划基数转换的最终成果并通过县级审查。

2014年12月底,白石街道规划基数转换新规程成果上报市国土局审查。

2015年1月初,白石街道规划基数转换新规程成果通过市国土局审查。

2015年8月底,白石街道规划基数转换成果并上报省国土厅审查。

2015年10月10日,白石街道规划基数转换成果通过省国土厅质检并获得批复。

第四阶段:

确定规划调整完善方案

白石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主要分为调查准备、分析预测及规划编制、公众参与及协调、评审和报批、公告建档五个方面。

1、调查及资料补充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对第二阶段已收集的资料不断补充完善,并展开必要的调查。

2、分析预测及规划方案编制

主要工作是在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质量评价与潜力分析、各部门用地需求预测及环境质量评价预测的基础上,根据上级规划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街道规划确定的目标、土地的适宜性、投入水平、保证措施等,确定与上级相衔接的主要用地规划与布局,划定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并明确分区管制规则,编写白石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和图件。

3、规划方案的优化

主要工作是做好公众参与和协调。

规划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街道及相关部门、专家、土地所有者、使用单位、村组及公众意见,特别是对镇街的城镇及独立工矿建设用地布局、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及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充分征求意见,取得大多数公众的支持。

在规划初稿和草图完成后,进行网上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送各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和审议,召开听证会广泛吸纳公众意见,报白石街道办事处及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报批方案,由白石街道办事处行文上报乐清市人民政府要求审查,乐清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各部门听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优化规划调整完善方案。

4、规划成果评审和报批

规划成果上报乐清市人民政府评审,规划成果通过县级评审并修改完善后,上报温州市人民政府。

5、公告建档

规划经依法批准后,白石街道办事处将规划主要内容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予以公告。

(三)规划调整完善的技术方法

依据《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南(试行)》,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在全面分析调查和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采用县、乡(镇)两级上下结合,从指标规划到空间规划,突出重点和综合协调相结合,定性、定量、定位、定序相结合,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的技术方法,在综合研究白石街道土地利用现状、土地生产潜力、土地资源开发条件及各部门用地需求等情况后,经综合平衡和优化调整,形成规划编制方案,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合理,便于实施。

1、县、乡(镇)两级上下结合

乡(镇)级规划在规划目标、主要控制指标、重要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等方面应当符合县级规划的要求。

县、乡两级规划同步调整完善,在规划调整完善过程中相互反馈、上下衔接、全面落实。

2、从指标规划到空间规划

原土地规划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除预留指标外均需落实到地块。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浙江省要求划定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用于管控建设用地布局范围,规划实施过程中按照有利发展、保护资源、保护环境的要求,在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范围内依据年度计划指标下达量动态落实允许建设区,规划重点从“重指标”向“重空间”转变。

3、突出重点和综合协调相结合

乡(镇)级规划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生态各方面对土地利用的要求,突出重点,处理好全局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关系,统筹考虑各业用地需求,通过综合平衡,合理配置有限的土地资源,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4、定性、定量、定位、定序相结合

乡(镇)级规划研究确定各类用地的规模和布局;

重点确定耕地、土地开发整理和城镇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布局,划定各类土地用途区,为利用土地和审批各类土地利用项目提供依据。

本行政区划内总量控制指标落到实处,同时分解落实至各村。

在土地的开发、整治、保护等方面,确定重点项目的类型、时序、规模和范围。

5、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

乡(镇)级规划编制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广泛听取政府领导、相关部门、专业人士、各利益群体和社会公众对规划内容、规划方法、规划方案、管制规则、实施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

第二章规划编制的背景

白石街道位于乐清市中部雁荡山区,街道内生态环境优良,工业发展态势良好。

根据乐清市“一湾五区”的发展战略,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白石街道需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经济特色和工业基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积极发展旅游产业。

(一)乡镇基本概况

1、自然概况

白石街道位于柳市平原东北角,东部接壤乐清市中心城区,辖27个行政村和2个水库,以平原和山地为主,街道内水系发达。

2、社会经济概况

2013年本街道户籍总人口为35800人,其中农村人口13800人。

2013年,白石街道工农业总产值24.8亿元,同比增长34%,其中工业总产值23.75亿元,同比增长33.4%;

财政总收入7776万元,同比增长6%。

白石街道综合经济实力位居乐清市山老区乡镇前列。

近年来,根据工业产业结构特点和发展现状,强化“支柱”意识,狠抓企业内部改革,调整产品结构,依靠科技进步,实施名牌兴业战略,不断推进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全镇已形成以橡胶行业为主体,仪表、电子、机械、电器等行业为配套的工业经济格局。

其中,橡胶制品有鞋底、纺织橡胶配件、汽车配件、再生胶、TPPPV聚胺脂等多样化品种,产品远销全国各大小城市,已成为浙南地区最大橡胶生产基地。

同时依托风景区,发展旅游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1、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2013年,白石街道行政辖区范围内土地总面积4950.86公顷,农用地面积3946.41公顷,建设用地面积5810.40公顷,未利用地面积423.05公顷,详见下表。

表2-1白石街道年白石街道土地利用现状

单位:

公顷

地类

面积

比重

土地总面积

4950.86

100.00

农用地

小计

3946.41

79.71

耕地

水田

559.98

11.31

旱地

184.27

3.72

园地

64.22

1.30

林地

2975.12

60.09

牧草地

0.00

其他农用地

设施农用地

1.42

0.03

农村道路

52.13

1.05

坑塘水面

11.68

0.24

农田水利用地

7.04

0.14

田坎

90.55

1.83

建设用地

581.40

11.74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104.06

2.10

农村居民点用地

247.04

4.99

采矿用地

3.03

0.06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

铁路用地

53.79

1.09

公路用地

18.17

0.37

民用机场用地

港口码头用地

管道运输用地

水库水面

144.23

2.91

水工建筑用地

3.18

其它建设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7.91

0.16

特殊用地

盐田

其他土地

423.05

8.54

水域

河流水面

75.45

1.52

湖泊水面

滩涂

自然保留地

347.60

7.02

2、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1)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较大

建设用地占街道土地总面积的11.74%,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比重较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较大,一方面是由于近年来白石街道区域经济不断发展,农村居民点已成为地区经济的主要增长点,规模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另一方面,村庄复垦需要结合农民意愿,因此农居点复垦工作开展滞后,村庄用地不减反增,导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缩减低于预期。

未来白石街道需努力提高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2)产业用地扩张迅猛,土地利用效益有待提升

白石街道作为温州市传统的工业强镇,近年来白石街道工业用地继续增长,柳白新城的建设同时带来南部工业发展的新的机遇,白石街道工业用地需求持续扩大,对集约用地带来新的考验。

第三章规划调整完善目标和重点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背景与原规划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因此侧重点也相应的发生了转变。

最主要的是要改变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认识,转变规划和实施的理念。

同时通过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努力建设新型特色旅游产业,大力发展工业。

(一)规划调整完善目标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旨在“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的指导下,通过强调五个规划理念的转变,即“保障型规划”向“保护型规划”转变、“扩张型规划”向“管控型规划”转变、“两规衔接”向“多规融合”转变、“三维规划”向“四维规划”转变、“数量控制”向“空间控制”转变,达到白石街道土地规划“调结构、优格局、挖潜力、促发展”的总体目标,促进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生态城市建设,将白石街道建设成为经济发达、人居环境良好的生态组团型小城市。

(二)规划调整完善重点

通过本次规划调整完善,转变规划理念,调整土地利用战略和规划指标,强化存量挖潜,划定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红线,强化空间管制,从而转变土地利用方式。

1、调整土地利用战略

土地利用战略从粗放利用、外延式发展转变到保护优先、节约集约利用方向,从以往的“一要吃饭、二要建设”转变到“一要吃饭、二要保护环境、三要建设”,土地利用的侧重点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原规划的土地利用战略目标包括保护耕地、集约用地、城乡一体化建设、稳步推进村庄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双挂钩工作四点,这四点要求符合当时的形式,但是当前的环境对规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统筹各级政策的要求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式,结合白石街道实际情况,本规划的战略目标调整为生态优先和分级维护、坚守耕地和永久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存量挖潜、城乡一体化四点,并且这一战略贯穿整个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2、调整规划指标

为了保证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顺利进行,省国土资源厅对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南进行了修订,将标准农田保护面积、新增建设用地、建设占用耕地以及耕地补充量等原规划的控制性指标调整为预期性目标。

白石街道规划指标调整过程中,遵循“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在现状分析、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合理调整明确各项规划控制指标。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结合现状耕地情况,综合考虑未来发展占用等情况,适当地将耕地保有量任务降低。

核减了部分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占用的基本农田,同时为了保证难以定位的建设项目落地,在基本农田里面预留了部分占用耕地的指标,在保证粮食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各项因素,适当减少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通过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和实际建设需求两种方法对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进行预测,得出白石街道城乡建设用地需求量,县级政府在与13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衔接,并充分考虑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下达了新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与原规划相比有较大的增长。

综合考虑年均计划指标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量的基础上,结合白石街道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耕地补充潜力,提高了耕地补充量指标。

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指标较现行规划有所降低。

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与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相对应,适当提高。

3、优化用地布局

全面贯彻落实白石街道发展战略,统筹各相关规划,优化各类用地的空间布局。

优先布设生态屏障网络,拓展生态空间;

保护水田等优质农用地,合理开发低丘缓坡资源,挖掘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的潜力;

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空间,新增建设用地布局充分利用低丘缓坡用地、荒地和劣地,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

协调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提高基础设施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4、突出保护优先

坚持“一要吃饭、二要保护环境、三要建设”的方针,响应当前各界对良好生态环境的强烈要求,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将保障生态用地和耕地放在首位。

研究划定生态红线,协调各类用地布局,维护生态基础屏障,保护生态核心区,积极改善生态环境功能,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采用四级空间管护维护生态安全,重点明确自然保护区保护,增划生态公益林,建设备用水源地等,以调整生态用地结构、增强生态系统功能。

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坚守耕地红线,规划严控耕地减少,实行占补平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5、强化空间管制

在提倡耕地保护和生态优先的前提下,科学划定“生存线”、“生态线”和“保障线”三条底线,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逐步实现从指标规划向空间规划的转变。

根据白石街道新的发展要求,合理调整规模边界、扩展边界、禁建边界“三界”与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四区”。

强化空间管制,明确规划刚性,提升集聚程度,简化管制分区,增强可操作性。

通过与生态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划定生态红线,与粮食功能区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划定基本农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统筹各相关规划科学划定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在此基础上划分出“四区”,并对不同的管制分区制定更严格、更具有操作性的管制规则,切实加强规划的空间管制功能。

6、节约集约存量挖潜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积极响应新型城镇化相关要求,十分重视节约集约用地。

通过全面调查白石街道低效用地、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的数量和分布,科学分析确定挖潜的地区、规模、时序、数量等,达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的目标。

规划期间从新增建设用地“节流减量”、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增效”、批而未供土地“减量加速”、城镇低效用地“再次开发”等方面全面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并积极探索构建增量撬动存量新机制,切实实现规划从“增量土地”向“存量土地”的转变。

第四章规划基础数据

(一)基础数据来源

本次规划以白石街道2013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数据,并按《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及审定办法(修订版)》的要求进行规划基数的转换,形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状数据;

规划调整完善和专题研究所采用的农业、林业、气象、生态、土壤、地貌、城乡建设、工矿、交通、水利等专项资料和历年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包括人口),以及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规划、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等综合资料均来自政府各部门,提供的资料、数据全面可靠。

(二)规划基数转换情况

白石街道基数转换工作范围为白石街道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土地,土地总面积为4950.86公顷,涉及本街道27个行政村和2个水库。

1、规划基数转换的依据

《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及审定办法(修订版)》(浙土资发﹝2014﹞44号)(以下简称“44号文件”);

白石街道经验收合格的2013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

2、规划基数转换的原则和要求

(1)实事求是,尊重客观事实(违法用地的处理、地类纠正);

(2)删繁求简,便于管理(地类的归并);

(3)注重差异,便于管理(地类的细化);

(4)反映历史,理顺管理体系(批而未建用地的转换)。

3、规划基数转换工作基本步骤

本次道规划基数转换工作分五个阶段开展的,分别是准备工作、外业调查、内业核查及整理、分析数据和成果编制及成果报批、建档。

4、规划基数分类转换成果

本次基数转换的基期数据采用白石街道2013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经基数转换而得,作为此次基数转换的现状数据。

具体如下:

基数转换前,白石街道各地类面积如下:

土地总面积为4950.86公顷,其中农用地3946.41公顷,包括耕地744.25公顷,园地64.22公顷,林地2975.12公顷,其他农用地162.82公顷;

建设用地581.40公顷,包括城乡建设用地354.13公顷,交通水利建设用地219.37公顷,其他建设用地7.91公顷;

未利用地423.05公顷,包括河流水面75.45公顷,自然保留地347.60公顷。

基数转换后,白石街道各地类面积如下:

土地总面积为4950.86公顷,其中农用地3937.27公顷,包括耕地739.57公顷,园地63.47公顷,林地2971.49公顷,其他农用地162.75公顷;

建设用地591.05公顷,包括城乡建设用地348.70公顷,交通水利建设用地234.44公顷,其他建设用地7.91公顷;

未利用地422.55公顷,包括河流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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