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8001 版与版 修改对照表修订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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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通过下列方式来证实符合本标准:
1)做出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
2)寻求与组织有利益关系的一方(如顾客等)对其符合性的确认;
3)寻求组织外部一方对其自我声明的确认;
4)寻求外部组织对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
本标准中的所有要求旨在被纳入到任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
本标准旨在针对职业健康安全,而非诸如员工健身或健康计划、产品安全、财产损失或环境影响等其他方面的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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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idtISO9000:
2000)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1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SO9000:
2005,IDT)
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ISO14001:
2004,IDT)
GB/T19011-2003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ISO19011:
2002,IDT)
GB/T28002-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OHSAS18002:
2007,I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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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事故accident
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3.2
审核audit
见GB/T19000-2000中3.9.1的定义。
3.3
持续改进conrinual
为改进职业健康安全总体绩效,根据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组织强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过程。
注:
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在活动的所有领域。
3.4
危险源hazard
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3.5
危险源辨识hazaridentification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3.6
事件incident
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其结果未产生疾病、伤害、损坏或其他损失的事件在英文中还可称为“near-miss”。
英文中,术语“incident”包含“near-misses”。
3.7相关方interestedparties
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有关的或受其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8不符合non-conformance
任何与工作标准、惯例、程序、法规、管理体系绩效等的偏离,其结果能够直接或间接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的组合。
3.10职业健康安全occupationalhealthandsafety(OHS)
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临时工作人员、合同方人员、访问者和其他人员健康和安全条件和因素。
3.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ccupationalhealthand
safetymanagemenlsystem(OHSMS)
总的管理体系的一个部分,便于组织对与其业务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管理。
它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所需的组织结构、策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
3.9目标obiectives
组织在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方面所要达到的目的。
3.13绩效performance
基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控制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可测量结果。
注1:
绩效测量包括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和结果的测量。
注2:
“绩效”也可称为“业绩”。
3.12组织organization
见GB/T19000-2000中3.3.1的定义。
对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位的组织,可以把一个单独的运行单位视为一个组织。
3.14风险risk
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组合。
3.15风险评价riskassessment
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在可容忍的全过程。
3.16安全safety
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3.17可容许风险tolerablersk
根据组织的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的程度的风险。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可接受的风险acceptablerisk根据组织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3.16)已被组织降至可容许程度的风险。
3.2审核audit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
[GB/T19000-2008,3.9.1]注1:
“独立的”不意味着必须来自组织外部。
很多情况下,特别是在小型组织,独立性可以通过与被审核活动之间无责任关系来证实。
注2:
有关“审核证据”和“审核准则”的进一步指南参见GB/T19011-2003。
3.3持续改进continualimprovement为了实现对整体职业健康安全绩效(3.15)的改进,根据组织(3.17)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3.16),不断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3.13)进行强化的过程。
注1:
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于活动的所有方面。
改编自GB/T24001-2004,3.2。
3.4纠正措施correctiveaction为消除已发现的不符合(3.11)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GB/T19000-2008,3.6.5]注1:
一个不符合可以有若干个原因。
采取纠正措施是为了防止再发生,而采取预防措施(3.18)是为了防止发生。
3.5文件document信息及其承载媒体。
注:
媒体可以是纸张,计算机磁盘、光盘或其他电子媒体,照片或标准样品,或它们的组合。
[GB/T24001-2004,3.4]3.6危险源hazard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3.8)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
3.7危险源辨识hazardidentification识别危险源(3.6)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3.8健康损害illhealth可确认的、由工作活动和(或)工作相关状况引起或加重的身体或精神的不良状态。
3.9事件incident发生或可能发生与工作相关的健康损害(3.8)或人身伤害(无论严重程度),或者死亡的情况。
事故是一种发生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死亡的事件。
未发生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死亡的事件通常称为“未遂事件”,在英文中也可称为“near-miss”、“near-hit”、“closecall”或“dangerousoccurrence”。
注3:
紧急情况(见4.4.7)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事件。
3.10相关方interestedparty工作场所(3.23)内外与组织(3.17)职业健康安全绩效(3.15)有关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11不符合nonconformity未满足要求。
[GB/T19000-2008,3.6.2;
GB/T24001-2004,3.15]注:
不符合可以是对下述要求的任何偏离:
——有关的工作标准、惯例、程序、法律法规要求等;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3.13)要求。
3.12职业健康安全(OH&
S)occupationalhealthandsafety(OH&
S)影响或可能影响工作场所(3.23)内的员工或其他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和承包方员工)、访问者或任何其他人员的健康安全的条件和因素。
组织应遵守关于工作场所附近或暴露于工作场所活动的人员的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
3.1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
Smanagementsystem
组织(3.17)管理体系的一部分,用于制定和实施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3.16)并管理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3.21)。
管理体系是用于制定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的一组相互关联的要素。
管理体系包括组织结构、策划活动(例如:
包括风险评价、目标建立等)、职责、惯例、程序(3.19)、过程和资源。
改编自GB/T24001-2004,3.8。
3.14职业健康安全目标OH&
Sobjective组织(3.17)自我设定的在职业健康安全绩效(3.15)方面要达到的职业健康安全目的。
注1:
只要可行,目标应是可测量的。
条款4.3.3要求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3.16)。
3.15职业健康安全绩效OH&
Sperformance
组织(3.17)对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3.21)进行管理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结果。
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测量包括测量组织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3.13)背景下,结果也可根据组织(3.17)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3.16)、职业健康安全目标(3.14)和其他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要求测量出来。
3.16职业健康安全方针OH&
Spolicy最高管理者就组织(3.17)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3.15)正式表述的总体意图和方向。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为采取措施和设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3.14)提供框架。
改编自GB/T24001-2004,3.11。
3.17组织organization
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社团或其结合体,或上述单位中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一部分,无论其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公营或私营。
对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位的组织,可以把一个运行单位视为一个组织。
[GB/T24001-2004,3.16]3.18预防措施preventiveaction为消除潜在不符合(3.11)或其他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一个潜在不符合可以有若干个原因。
注2:
采取预防措施是为了防止发生,而采取纠正措施(3.4)是为了防止再发生。
[GB/T19000-2008,3.6.4]3.19程序procedure为进行某项活动或过程所规定的途径。
程序可以形成文件,也可以不形成文件。
当程序形成文件时,通常称为“书面程序”或“形成文件的程序”。
含有程序的文件(3.5)可称为“程序文件”。
[GB/T19000-2008,3.4.5]3.20记录record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从事活动的证据的文件(3.5)。
[GB/T24001-2004,3.20]3.21风险risk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3.8)的严重性的组合。
3.22风险评价riskassessment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3.21)进行评估、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3.23工作场所workplace在组织控制下实施工作相关活动的任何物理区域。
在考虑工作场所的构成时,组织(3.17)宜考虑对如下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影响,例如:
差旅或运输中(如驾驶、乘机、乘船或乘火车等)、在客户或顾客处所工作或在家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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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素
4.1总要求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第4章描述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模式如图1所示
图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模式
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组织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确定如何满足这些要求,并形成文件。
组织应界定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范围,并形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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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如图2所示
图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组织应有一个经最高管理者批准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该方针应清楚阐明职业健康安全总目标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承诺。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
a)适合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性质和规模;
b)包括对持续改进的承诺;
c)包括对组织至少遵守现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组织接受的其他要求的承诺;
d)形成文件,实施并保持;
e)传达到全体员工,使其认识各自的职业健康安全义务;
f)可为相关方所获取;
g)定期评审,以确保其与组织保持相关和适宜。
4.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确定和批准本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并确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在界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
a)适合于组织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性质和规模;
b)包括防止人身伤害与健康损害和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与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承诺;
c)包括至少遵守与其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有关的适用法律法规要求及组织应遵守的其他要求的承诺;
d)为制定和评审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提供框架;
e)形成文件,付诸实施,并予以保持;
f)传达到所有在组织控制下工作的人员,旨在使其认识到各自的职业健康安全义务;
g)可为相关方所获取;
h)定期评审,以确保其与组织保持相关和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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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策划
策划如图3所示。
图3策划
4.3.1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持续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控制措施。
这些程序应包括:
——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
——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
——工作场所的设施(无论由本组织还是由外界所提供)。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时,考虑这些风险评价的结果和控制的效果,将此信息形成文件并及时更新。
组织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方法应:
——依据风险的范围、性质和时限性进行确定,以确保该方法是主动性的而不是被动性的;
——规定风险分级,识别可通过4.3.3和4.3.4中所规定的措施来消除或控制的风险;
——与运行经验和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的能力相适应;
——为确定设施要求、识别培训需求和(或)开展运行控制提供输入信息;
——规定对所要求的活动进行监视,以确保其及时有效的实施。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时,考虑这些风险评价的结果和控制的效果,将此信息形成文件并及时更新
4.3策划
4.3.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程序,以持续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必要控制措施的确定。
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程序应考虑:
a)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b)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承包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
c)人的行为、能力和其他人为因素;
d)已识别的源于工作场所外,能够对工作场所内组织控制下的人员的健康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危险源;
e)在工作场所附近,由组织控制下的工作相关活动所产生的危险源;
按环境因素对此类危险源进行评价可能更为合适。
f)由本组织或外界所提供的工作场所的基础设施、设备和材料;
g)组织及其活动的变更、材料的变更,或计划的变更;
h)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更改包括临时性变更等,及其对运行、过程和活动的影响;
i)任何与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控制措施相关的适用法律义务(也可参见3.12的注);
j)对工作区域、过程、装置、机器和(或)设备、操作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包括其对人的能力的适应性。
组织用于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方法应:
a)在范围、性质和时机方面进行界定,以确保其是主动的而非被动的;
b)提供风险的确认、风险优先次序的区分和风险文件的形成以及适当时控制措施的运用。
对于变更管理,组织应在变更前,识别在组织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或组织活动中与该变更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组织应确保在确定控制措施时考虑这些评价的结果。
在确定控制措施或考虑变更现有控制措施时,应按如下顺序考虑降低风险:
a)消除;
b)替代;
c)工程控制措施;
d)标志、警告和(或)管理控制措施;
e)个体防护装备。
组织应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的结果形成文件并及时更新。
在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时,组织应确保对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确定的控制措施得到考虑。
关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的进一步指南见GB/T2800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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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法律和其他规要求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识别和获取适用法规和其他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组织应及时更新有关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他有关的相关方。
4.3.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程序,以识别和获取适用于本组织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在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时,组织应确保对适用法律法规要求和组织应遵守的其他要求得到考虑。
组织应使这方面的信息处于最新状态。
组织应向在其控制下工作的人员和其他有关的相关方传达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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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目标
组织应针对其内部各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并保持形成文件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如可行,目标宜予以量化。
目标应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包括对持续改进的承诺。
组织在建立和评审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时,应考虑:
――法规和其他要求;
――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和风险;
――可选择的技术方案;
――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
――相关方的意见。
4.3.3目标和方案
组织应在其内部相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实施和保持形成文件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可行时,目标应可测量。
目标应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包括对防止人身伤害与健康损害,符合适用法律法规要求与组织应遵守的其他要求,以及持续改进的承诺。
在建立和评审目标时,组织应考虑法律法规要求和应遵守的其他要求及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组织还应考虑其可选的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有关的相关方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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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职业健康安全方案
组织应制定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以实现其目标。
方案应包含形成文件的:
a)为实现目标所赋予组织有关职能和层次的职责和权限;
b)实现目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应定期并且在计划的时间间隔内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进行评审,必要时应针对组织的活动、产品、服务或运行条件的变化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进行修订。
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实现其目标的方案。
方案至少应包括:
a)为实现目标而对组织相关职能和层次的职责和权限的指定;
应定期和按计划的时间间隔对方案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调整,以确保目标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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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实施和运行
实施和运行如图4所示。
图4实施与运行
4.4.1结构和职责
对组织的活动、设施和过程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有影响的从事管理、执行和验证工作的人员,应确定其作用、职责和权限,形成文件,并予以沟通,以便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职业健康安全的最终责任由最高管理者承担。
组织应在最高管理者中指定一名成员(如:
某大组织内的董事会或执委会成员)作为管理者代表承担特定职责,以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正确实施,并在组织内所有岗位和运行范围执行各项要求。
管理层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
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组织的管理者代表应有明确的作用、职责和权限,以便:
a)确保按本标准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b)确保向最高管理者提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绩效报告,以供评审,并为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依据。
所有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都应该表明其对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承诺。
4.4实施和运行
4.4.1资源、作用、职责、责任和权限
最高管理者应对职业健康安全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承担最终责任。
最高管理者应通过以下方式证实其承诺:
a)确保为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
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专项技能、组织基础设施、技术和财力资源。
b)明确作用、分配职责和责任、授予权力以提供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作用、职责、责任和权限应形成文件和予以沟通。
组织应任命最高管理者中的成员,承担特定的职业健康安全职责,无论他(他们)是否还负有其他方面的职责,应明确界定如下作用和权限:
a)确保按本标准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b)确保向最高管理者提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绩效报告,以供评审,并为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依据。
最高管理者中的被任命者(比如大型组织中的董事会或执委员会成员),在仍然保留责任的同时,可将他们的一些任务委派给下属的管理者代表。
最高管理者中的被任命者其身份应对所有在本组织控制下工作的人员公开。
所有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都应证实其对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承诺
组织应确保工作场所的人员在其能控制的领域承担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责任,包括遵守组织适用的职业健康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