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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资源公报

2012年中国水资源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2012年,我国干旱、洪涝及台风灾害频发重发,长江和黄河上游干流分别出现5次和4次洪峰,三峡水库迎来建库以来最大洪水,6个强台风或台风在一个月内集中登陆,西南部分地区发生较为严重的春旱。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水利部科学应对,有关各方共同努力,紧急转移群众1001万人,解救被洪水围困群众87万人,洪涝灾害死亡人数较常年减少五成,完成抗旱浇地2.59亿亩次,解决了1303万人因旱临时饮水困难,最大程度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饮水安全。

2012年是水利改革发展乘势而上、取得突出成效的一年。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水利呈现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

中央兴水惠民政策举措进一步落实,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改善,重点水利项目建设全面加快,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逐步落实。

完成“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分解确认到省,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不断强化。

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扎实推进,组织开展江河湖库水量统一调度,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开展,30个国家级试点通过验收。

启动全国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编制《全国重要江河湖泊纳污能力核定和分阶段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开展地下水超采区评价,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启动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妥善处置突发水污染事件。

组织开展江河湖库水量统一调度。

深圳

一、水资源量

降水量2012年,全国平均年降水量688.0mm,折合降水总量为65150.1亿m3,比常年值(多年平均值,下同)偏多7.1%。

从水资源分区看,松花江、辽河、海河、黄河、淮河、西北诸河6个水资源一级区(以下简称北方6区)平均降水量为364.2mm,比常年值偏多11.0%;长江(含太湖)、东南诸河、珠江、西南诸河4个水资源一级区(以下简称南方4区)平均降水量1262.7mm,比常年值偏多5.2%。

在31个省级行政区中,降水量比常年值偏多的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天津、辽宁、江西和浙江4个省(直辖市)偏多30%以上;接近常年值的有山西、安徽和陕西3个省;比常年值偏少的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河南偏少21.5%。

地表水资源量2012年全国地表水资源量28373.3亿m3,折合年径流深299.6mm,比常年值偏多6.2%。

从水资源分区看,北方6区地表水资源量比常年值偏多5.9%;南方4区比常年值偏多6.3%。

在31个省级行政区中,地表水资源量比常年值偏多的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天津、辽宁和浙江分别偏多149.2%、62.8%和51.6%;比常年值偏少的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河南、山西、云南和湖北分别偏少43.2%、24.0%、23.5%和22.1%;接近常年值的有甘肃省。

2012年,从国境外流入我国境内的水量204.5亿m3,从我国流出国境的水量5320.2亿m3,流入界河的水量1071.3亿m3;全国入海水量18294.2亿m3。

地下水资源量2012年,全国矿化度小于等于2g/L地区的地下水资源量8296.4亿m3,比常年值偏多2.8%。

其中,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1842.6亿m3,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6762.1亿m3,平原区与山丘区之间的地下水资源重复计算量308.3亿m3。

北方6区平原地下水总补给量为1575.6亿m3,是北方地区的重要供水水源。

北方平原区的降水入渗补给量、地表水体入渗补给量、山前侧渗补给量和井灌回归补给量分别占52.5%、35.3%、7.5%和4.7%。

水资源总量2012年全国水资源总量为29528.8亿m3,比常年值偏多6.6%。

地下水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为1155.5亿m3,占地下水资源量的13.9%(地下水资源量的86.1%与地表水资源量重复)。

北方6区水资源总量5639.0亿m3,比常年值偏多7.2%,占全国的19.1%;南方4区水资源总量23889.8亿m3,比常年值偏多6.4%,占全国的80.9%。

全国水资源总量占降水总量45.3%,平均单位面积产水量为31.2万m3/km2。

二、蓄水动态

大中型水库蓄水动态2012年对全国583座大型水库和3271座中型水库进行统计,水库年末蓄水总量为3656.2亿m3,比年初蓄水总量增加297.6亿m3。

其中,大型水库年末蓄水量为3240.6亿m3,比年初增加256.4亿m3;中型水库年末蓄水量为415.6亿m3,比年初增加41.2亿m3。

北方6区水库年末蓄水量比年初共增加57.3亿m3,其中淮河区和西北诸河区分别减少25.4亿m3和7.2亿m3;南方4区水库年末蓄水量比年初共增加240.3亿m3,其中珠江区和长江区分别增加120.8亿m3和70.5亿m3。

各省级行政区水库年末蓄水量与年初比较,广西、湖南、贵州和吉林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库蓄水量增加,共增加蓄水量423.9亿m3;湖北、河南、山东和海南等9个省(自治区)水库蓄水量减少,共减少蓄水量126.3亿m3;西藏和宁夏2个自治区水库蓄水量没有变化。

北方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动态2012年,北方17个省级行政区对73万km2平原地下水开采区进行了统计分析,年末浅层地下水储存量比年初增加34.1亿m3。

6个水资源一级区中,淮河区、西北诸河区和黄河区地下水储存量分别减少29.4亿m3、3.8亿m3和1.7亿m3,松花江区、海河区和辽河区分别增加35.3亿m3、21.0亿m3和12.7亿m3。

按省级行政区统计,地下水储存量增加的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黑龙江和河北分别增加28.8亿m3和17.6亿m3;储存量减少的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河南和山东分别减少17.1亿m3和13.7亿m3;宁夏和青海2个省(自治区)储存量变化不大。

三、水资源开发利用

供水量2012年全国总供水量6131.2亿m3,占当年水资源总量的20.8%。

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占80.8%;地下水源供水量占18.5%;其他水源供水量占0.7%。

在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占31.4%,引水工程占33.8%,提水工程占31.0%,水资源一级区间调水量占3.8%。

在地下水供水量中,浅层地下水占82.8%,深层承压水占16.9%,微咸水占0.3%。

北方6区供水量2818.7亿m3,占全国总供水量的46.0%;南方4区供水量3312.5亿m3,占全国总供水量的54.0%。

南方省份地表水供水量占其总供水量比重均在88%以上,而北方省份地下水供水量则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其中河北、北京、河南、山西和内蒙古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地下水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一半以上。

另外,全国直接利用海水共计663.1亿m3,主要作为火(核)电的冷却用水。

其中广东、浙江和山东利用海水较多,分别为269.0亿m3、212.1亿m3和61.5亿m3。

用水量2012年全国总用水量6131.2亿m3,其中生活用水占12.1%,工业用水占22.5%,农业用水占63.6%,生态环境补水(仅包括人为措施供给的城镇环境用水和部分河湖、湿地补水)占1.8%。

在各省级行政区中用水量大于400亿m3的有新疆、江苏和广东3个省(自治区),用水量少于50亿m3的有天津、青海、西藏、北京和海南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农业用水占总用水量75%以上的有新疆、西藏、宁夏、黑龙江、青海、甘肃和海南7个省(自治区),工业用水占总用水量35%以上的有上海、重庆、福建和江苏4个省(直辖市),生活用水占总用水量20%以上的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和浙江6个省(直辖市)

用水消耗量2012年,全国用水消耗总量3244.5亿m3,耗水率(消耗总量占用水总量的百分比)53%。

各类用户耗水率差别较大,农田灌溉为63%;林牧渔业及牲畜为75%;工业为24%;城镇生活为30%;农村生活为84%;生态环境补水为80%。

废污水排放量废污水排放量是指工业、第三产业和城镇居民生活等用水户排放的水量,但不包括火电直流冷却水排放量和矿坑排水量。

2012年全国废污水排放总量785亿t。

用水指标2012年,全国人均综合用水量454m3,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118m3。

农田实际灌溉亩均用水量404m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16,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69m3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含公共用水)216L/d,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79L/d。

各省级行政区的用水指标值差别很大。

从人均用水量看,大于600m3的有新疆、宁夏、西藏、黑龙江、内蒙古、江苏、广西7个省(自治区),其中新疆、宁夏、西藏分别达2657m3、1078m3、976m3;小于300m3的有天津、北京、山西和山东等9个省(直辖市),其中天津最低,仅167m3。

从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看,新疆最高,为786m3;小于100m3的有北京、天津、山东和浙江等12个省(直辖市),其中天津、北京分别为18m3和20m3。

 

四、水体水质

河流水质2012年,对全国20.1万km的河流水质状况进行了评价。

全年Ⅰ类水河长占评价河长的5.5%,Ⅱ类水河长占39.7%,Ⅲ类水河长占21.8%,Ⅳ类水河长占11.8%,Ⅴ类水河长占5.5%,劣Ⅴ类水河长占15.7%。

全年Ⅰ〜Ⅲ类水河长比例为67.0%,与2011年相比,增加2.8个百分点。

全国10个水资源一级区中,西南诸河区、西北诸河区水质为优,Ⅰ〜Ⅲ类水河长比例分别为97.7%和90.8%;珠江区、东南诸河区、长江区水质为良,Ⅰ〜Ⅲ类水河长比例分别为83.2%、78.9%和74.7%;松花江区水质为中,Ⅰ〜Ⅲ类水河长比例为56.9%;黄河区、辽河区、淮河区水质为差,Ⅰ〜Ⅲ类水河长比例分别为55.5%、44.1%、36.8%,劣Ⅴ类水河长比例均在25%左右;海河区水质为劣,Ⅰ〜Ⅲ类水河长比例为34.6%,劣Ⅴ类水河长比例为46.1%

湖泊水质2012年,对全国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和面积较大的112个主要湖泊共2.6万km2水面进行了水质评价。

全年总体水质为Ⅰ〜Ⅲ类的湖泊有32个,占评价湖泊总数的28.6%、评价水面面积的44.2%;Ⅳ〜Ⅴ类湖泊55个,占评价湖泊总数的49.1%、评价水面面积的31.5%;劣Ⅴ类水质的湖泊25个,占评价湖泊总数的22.3%、评价水面面积的24.3%。

对上述湖泊进行营养状态评价,贫营养湖泊有1个,中营养湖泊有38个,轻度富营养湖泊有45个,中度富营养湖泊有28个。

国家重点治理的“三湖”情况如下:

太湖:

若总磷、总氮不参加评价,全湖总体水质为Ⅲ类。

其中,五里湖、贡湖、东太湖和东部沿岸区水质为Ⅱ类,占评价水面面积的26.1%;梅梁湖、湖心区、西部沿岸区和南部沿岸区为Ⅲ类,占71.0%;竺山湖为Ⅳ类,占2.9%。

若总磷、总氮参加评价,全湖总体水质为劣Ⅴ类。

其中,东太湖和东部沿岸区水质为Ⅳ类,占评价水面面积的19.1%;贡湖为Ⅴ类,占7.0%;其余湖区均为劣Ⅴ类,占73.9%。

各湖区的营养状况是:

五里湖、贡湖、东太湖、湖心区和东部沿岸区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其他湖区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

滇池:

耗氧有机物及总磷、总氮污染均十分严重。

无论总磷、总氮是否参加评价,水质均为劣Ⅴ类,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

巢湖:

西半湖污染程度重于东半湖。

若总磷、总氮不参加评价,总体水质为Ⅳ类,东半湖水质为Ⅲ类、西半湖为Ⅳ类。

若总磷、总氮参加评价,总体水质为劣Ⅴ类,东半湖水质为Ⅳ类、西半湖为劣Ⅴ类。

湖区整体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

水库水质2012年,对全国259座大型水库、241座中型水库及40座小型水库,共540座主要水库进行了水质评价。

全年水质为Ⅰ类的水库有39座,占评价水库总数的7.2%;Ⅱ类水库271座,占50.2%;Ⅲ类水库169座,占31.3%;Ⅳ类水库36座,占6.7%;Ⅴ类水库11座,占2.0%;劣Ⅴ类水库14座,占2.6%。

对521座水库的营养状态进行评价,贫营养水库3座,中营养水库有348座,轻度富营养水库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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