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想汇报4篇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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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中说,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义。
陈光中认为,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建设、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紧密联系在一起,具有深刻的意义。
因为,法治决不能离开民主,法治应是民主的前提。
没有民主的法治并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法治,更不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而是容易走向****的“法治”。
陈光中认为,扩大民主包括扩大党内民主,通过依法治党来带动依法治国。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这是关乎党和国家兴亡的大事,建议尽早建立官员财产公开制度。
马怀德认为,没有法治作为保障的民主,有可能沦为暴民政治。
法律与政治共生共存,在推进法治的同时,也要健全民主制度,这是下一步政改的前提性共识。
马怀德注意到,法治也是创新社会管理的保障。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到,“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法治保障作为社会管理重要内容,凸显了党和政府厉行法治的决心。
新方针确立了我国依法治国新阶段的四大目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方针。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的方针,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教授认为,新方针确立了我国依法治国新阶段的四大目标。
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是依法治国的目标并未全部达成,实现政治文明的征程仍在路上,需要我们继续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克服法治发展过程中的障碍。
依法治国离不开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教授表示,在前两轮司法改革的基础上,我们应该回过头来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妨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障碍。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正确界定司法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厘清司法机关的相互关系。
陈光中则提出,要把党的领导纳入法治范畴,从而带动整个国家的法治建设,推动依法治国的实现。
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教授深刻分析了依法治国基本方针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守法、执法短板,并对依法治国未来的发展寄予期待。
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曲新久教授表示:
“市场经济首先是法治经济,中国的经济发展离不不不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
只有打破垄断经济、权贵经济,强调独立、平等、自由等法治经济的价值,才能真正创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环境。
”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升中国法治影响力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哪些重点领域的立法有待加强?
法学家们表达了各自的看法。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提出,中美两国的领导人和领导集体更替恰逢在相同时间,而党的十八大在全球获得了比美国总统大选更为广泛的关注,中国日益增长的影响力昭示中国国际地位的上升态势,离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已经在望。
由此也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模式具有强大生命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党对中华民族复兴的最大贡献之一。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李曙光教授认为,当前我国重点领域立法应重视金融体制改革,实现银行利率市场化、民间借贷合法化,并加强金融创新方面的立法,加快促进证券投资基金法的修订。
敬爱的党支部:
“市场经济首先是法治经济,中国的经济发展离不不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
中国政法大学于志刚教授提出,我国在完善现实社会法律的同时,也不能忽视网络空间、虚拟社会的立法。
信息时代的虚拟空间法律基本还是空白,如何加大网络空间法律建设,同时在无国界的网络社会,率先把我们的网络空间法律规则抢先建立、发布、传播,有利于提高我国法学研究的国际影响力。
“总体而言,统筹规划能力强是我国的传统优势,在发展过程中还要继续发挥这个优势,加强统筹能力,避免经济、社会、法治、民生等各领域各搞各的,碎片化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说,法治不能一条腿走路,而要与各种制度要素相互配合,加强不同重点领域立法,统筹发展。
唯有如此,法治才能真正见成效。
法学家应为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党的十八大报告凸显了中国的改革从顶层设计到顶层推动的发展,而法学家在此过程中理应积极主动提供智力支持,这也是法律人自身肩负的学术使命。
回溯百年近代史,中国经历多次政治体制改革和法律制度改革,已经形成了三次完整的法律体系。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朱勇教授谈到,从清末修律、民国六法全书,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法学家的身影无不闪现在历史的回廊上。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教授表示,法学家在推动我国法治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十八大的召开为研究我国法治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
中国政法大学将以党的十八大报告的主要精神为指引,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繁荣发展,促进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各个领域再上新台阶。
同时,中国政法大学还将进一步发挥法学优势,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中国政法大学肩负着宣传普法任务,可以主动设立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培训班,通过开展培训弥补我国领导干部法治素质、法治能力的短板。
”石亚军说。
“市场经济首先是法治经济,中国的的经济发展离不不不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
您好!
今天晚上学习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下面我谈谈自己的见解。
党xx大报告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是党的xx大在提出“依法治国”之后,民主法治建设领域的具有战略号召力的新概念。
弘扬法治精神的提出和践行,意味着法治文化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
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将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法治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
同时也给新时期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新目标。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就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现代法治思想内涵真正地深植于我们每个人的心中,内化为个人的心理意识和言论行为,全面落实到立法、行政、司法、法律监督、公民行为和党对法治建设领导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上,从而协调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面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谐。
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核心和精髓是统一共产党的领导,统一人民做主,统一依法治国。
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让人民监督社会法治,自觉遵守社会主义法律;
依法治国,将社会主义法治同社会生活相结合,在广大人民的支持下,助我国建设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公平正义。
公平要做到公正,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要学会用法治来维护自己,执法人员要公正,不徇私枉法。
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必须确立法律,人民生活准则的观念;
必须为辅宪法的权威;
必须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尊严;
要提高执法部门的共信力;
执法人员必须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法律是神圣的,不容亵渎。
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尺度是自由平等。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要依法维护我们的权利,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人人平等等。
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机制是法律监督。
社会是一个团体,社会主义法治需要我们相互监督,相互协调。
立法、执法、司法机关是法治建设的主要实践者,在法治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治精神的培育和弘扬是一个实践的过程,无论是法律权威的树立、法律情感的培养还是法律能力的提高,主要来自于法治实践。
事实证明,如果一边进行普法宣传教育,要求学法守法,树立法律的权威,一边却在不断发生执法、司法人员执法违法,徇私枉法、假公济私,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必将会大大削弱公民对法律的尊重,助长蔑视法律情结的形成。
当前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不断增多,一方面是因为执法中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现象的存在,另一方面是公民无法通过诉讼等正常途径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导致一部分公民选择了通过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来制造事端,扩大影响,以引起相关领导或部门的重视,从而得以解决。
相反,如果执法、司法人员严格、公正地执行法律,切实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公民就会切身体验到法治的价值,从而激发公民对法治产生现实的渴望和需求,促使公民参与意识与主体意识不断增强。
为此,必须加强立法、执法、司法机关的教育和监督。
通过教育,使立法、执法、司法机关的人员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真正做到立法为民、执法为民、司法为民,做到服务大局、服务全局,最大限度地保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立法机关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通过完善立法程序,增加立法透明度,给人民群众知情权,来提高立法质量。
同时,随着形势发展,要及时对已经制定的法律法规进行清理,将法律法规中个别条款已经不适用或者与上位法冲突,法律法规本身仍需执行的,要及时进行修改;
对与上位法完全冲突或者已经不适用的法律法规要及时废止,从而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国家和地方法律体系,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政府要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在行政管理中,要明确政府职能、管理规则,保证行政管理权力运作是透明、高效、便民的。
能够严格依法行政,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管理好社会事务。
坚决杜绝执法违法,徇私枉法、假公济私,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司法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
要完善司法救助制度,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能够赢得官司,让打赢官司且具备执行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从而维护司法权威、维护国家法律权威。
总之,要加强对立法、执法、司法机关的教育和监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通过示范公权力的依法运行,创造法治氛围,营造法治环境。
民是法治建设最广泛的参与者和推进者,在法治建设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因此,必须加强普法教育,培育公民积极的法治意识。
法治精神作为一种法律观念体系,其形成必须依赖于系统的理论灌输。
普法教育作为理论灌输的重要途径,对于培育、弘扬法治精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目前的普法教育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偏重法律条文的灌输,二是单纯的法制宣传。
现代法治国家、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数量也越来越多,总量非常之大,就算是专业的法律人员,也很难将所有的法律法规悉数记住,更别说是老百姓。
因此,普“法”普的不仅仅是具体的法律、法规条文,而要更重视普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和法治文化。
其价值在于倡导法治精神,以确认法律的权威性和至上性,确认社会运行主要靠法律制度来规范与调节、培植法律信仰为核心,因此,要把法治精神作为现代民族精神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公民形成“法律至上”的态度和意识,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以造就大批具有良好法律素质的公民。
引导公民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相对如何引导公民用法来说难度要大得多,而市政法委自XX年起组织全市政法机关开展的“证据维权”宣传教育活动,无疑是一个良好的方法和途径。
通过对社会公众宣传证据意识,宣传有关证据搜集、证据固定、证据形式、证据运用、证据证明等证据制度的有关法律知识,宣传程序公正与法律真实的重要意义,使当事人明白如何正确看待证据并运用证据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加强和改进普法教育工作。
一是普法教育要根据当前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利益结构和人们思想观念等深刻变化的新情况,积极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积极探索和创新普法教育的形式,构建新闻媒体、信息网络与声像、文相结合的法律传播体系,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在普法教育方面的辐射作用,加大覆盖面和渗透力。
二是要从培育公民的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为目标,促进公民意识的普遍树立,全体公民崇尚法治权威、依法办事习惯的真正形成,从而为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供良好的土壤。
在教育中要更多地强调“权利”、“民主”等观念,最大程度地满足公民对秩序、安全、平等、正义、幸福等法治精神价值的需要,使普法教育贴近公民的生活,融入公民的内在性需要。
使普通公民真正感到法律是他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帮助与指南,进而塑造公民积极的法治精神。
我们当代大学生是时代的生力军,我们要知法、学法、懂法、守法。
用我们的一言一行大家树立榜样。
此致
敬礼
汇报人:
xx
日期:
XX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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