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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职工培训中心权限

4.2.1组织教育培训网活动,召开培训业务会议,要求各二级单位汇报培训情况并上报年度、月度培训计划和总结。

4.2.2对生产基层单位培训工作做出评价,并对单位和个人提出奖惩意见。

4.2.3组织生产人员进行现场规程制度和生产技术知识的考试。

4.2.4参加技术竞赛评比会。

4.2.5负责全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的管理工作。

4.3公司培训中心培训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

4.3.1公司培训中心培训工程师的职责

4.3.1.1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培训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

4.3.1.2负责编制全公司生产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经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4.3.1.3负责向上级部门提出培训工作总结和填报各项培训报表。

4.3.1.4经常深入现场,负责检查各二级单位培训情况。

总结推广先进培训经验,对培训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意见。

4.3.1.5负责组织全公司性的专业技术培训班、安全技术培训班、技术考试和操作比赛;

提出参加上级举办的技术训练班的选派人选,并掌握学员的学习情况。

4.3.1.6协助人力资源处制订新分配来的高等院校和专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的实习计划。

4.3.1.7负责组织、监督、检查生产人员规程制度和生产技术知识的学习,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岗位资格、技术等级考试。

4.3.1.8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全公司性反事故演习。

4.3.1.9负责安排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和外来代培人员的安全教育、生产实习,并对实习情况提出意见。

4.3.2公司培训中心培训工程师权限

4.3.2.1召开教育培训网业务会议,研讨培训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和布置培训工作。

4.3.2.2对培训工作做出优异成绩的基层单位、班组及个人提出评价和奖励的建议。

4.3.2.3有权对生产人员进行规程制度和生产技术知识的抽考、考问。

对生产人员的转正、定级、晋级、提升、调职、奖励和鉴定其能否独立工作提出意见。

4.3.2.4有权参加公司生产调度会、技术竞赛评比会。

4.4基层单位培训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

4.4.1基层单位培训工程师职责

4.4.1.1编制本部门的培训计划,并按期做出总结、填写报表。

4.4.1.2布置、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开展日常生产培训工作;

定期召开班组培训员工作会议,组织交流培训工作经验。

4.4.1.3组织本单位的规程考试和反事故演习。

4.4.1.4参加本单位组织的人员上岗考试及岗位技术等级考试。

4.4.1.5落实后备人员培训工作,指导班组做好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的生产实习和外来代培人员的培训工作。

4.4.1.6组织本单位的生产技术训练班、安全知识培训班、技术讲座等培训活动及考试。

4.4.2基层单位培训工程师权限

4.4.2.1对本单位的生产人员进行生产知识、安全知识、规程制度的抽查考问。

4.4.2.2对本单位生产人员及外出学习人员的转正、定级、晋级奖励和能否上岗等提出意见。

4.4.2.3参加本单位有关生产会议、事故分析会、技术竞赛评比会,并对班组的培训工作做出评价。

4.5班组培训员职责

4.5.1班组培训员具体负责下列工作

4.5.1.1布置班组培训计划,在班长领导下认真执行并努力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培训任务。

4.5.1.2组织班组成员学习所管辖设备的技术规范,熟悉设备情况及规程制度等。

4.5.1.3依靠班组人员,结合班组特点开展班组培训活动。

4.5.1.4协助班长做好日常的班组培训工作,如现场考问、安全知识问答、技术讲解、技术问答、事故演习、事故预想等。

4.5.1.5协助班长安排好新员工的岗位培训,督促检查师徒合同的落实,做好新员工的考问、抽测工作。

4.5.1.6及时做好各项培训的登记管理并按期总结,向单位培训工程师汇报执行情况。

5新录用生产人员和转岗人员培训

5.1新录用生产人员的入公司教育

按有关规定,录用的新生产人员入公司后必须进行入公司教育。

入公司教育由人力资源处负责组织,职工培训中心等部门配合进行,其内容包括:

政治思想教育,优良传统教育,公司史,公司纪律教育,电业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和文明礼貌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新录用生产人员经入公司教育,考试合格后,择优分配工作岗位,进行岗前培训学习。

5.2新值班人员的培训

新值班人员在上岗独立值班工作前,必须经现场基本制度学习、跟班学习和试行值班学习三个培训阶段,每个阶段需制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培训。

5.2.1第一阶段——现场基本制度学习

新值班人员必须学习原电力部电安生[1994]227号《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试行)》通知(以下简称《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部分及本岗位有关规程、制度,考试合格才能参加跟班学习。

5.2.2第二阶段——跟班学习

新值班人员跟班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由班组培训员会同班长选派师傅,签订师徒合同和制定分

期、分阶段的培训计划,学习设备的构造、原理、性能,本岗位有关系统运行方式,现场规程制度、

职责等。

在师傅指导下做些简单辅助工作,但不准操作设备、顶岗或进行运行业务联系。

跟班学习期间,应按阶段进行考问。

学习期满,必须进行全面考试。

考试合格后,才准转入试行值班学习。

如考试不合格,再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经补考仍不合格,调离该工作岗位。

5.2.3第三阶段——试行值班学习

新值班人员在试行值班学习期间,允许在有经验的值班人员指导和监护下,逐步参加实际操作,并进一步加强操作技能、安全技能和事故应变能力的学习。

试行值班期间要加强实际能力考查。

学习期满,须通过独立值班考试,履行审批手续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独立值班。

5.3新检修(试验)人员的培训

5.3.1新检修(试验)人员在独立工作前,必须经过基本训练和检修(试验)实习两个阶段,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年,每个阶段应制定培训计划,按计划进行培训。

5.3.2第一阶段——基本训练

新检修(试验)人员进入现场后,由培训员会同班长选派师傅,签订师徒合同,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检修工艺规程》、质量标准、工艺操作基本知识和专业知识并进行基本技能训练。

基本训练完毕,必须通过全面技术考核。

考试合格后,可转入检修(试验)实习;

考试不合格,应限期补考,补考不合格,调离该工作岗位。

5.3.3第二阶段——检修(试验)实习

新检修(试验)人员基本训练考试合格后,准许在师傅的指导监护下参加实际检修(试验)工作。

实习期间的工作和检修质量,主要由师傅负责,新检修(试验)人员负次要责任。

学习期满,必须通过独立工作考试,履行审批手续,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独立工作。

在实习过程中,如检修(试验)能力和技术知识掌握较差,应延长学习期限,必要时调换其它合适的工作。

对学习成绩优秀者,可提前完成各阶段培训计划。

5.4大中专毕业生的培训

5.4.1大中专毕业生,在正式分配到现场实习前,必须进行入公司教育,由总工程师、人力资源处、安全生产监察处等部门负责系统地介绍本公司的概况、组织机构及有关规程制度等。

组织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有关规程、制度等,经考试合格,分配到现场实习。

大中专毕业生进入现场前,公司培训工程师应根据所学专业,会同有关单位制定学习计划,提出实习要求。

实习期限为一年。

实习必须经过生产过程见习和岗位实习两个阶段,每个阶段均需制定培训计划,按计划进行培训。

5.4.2第一阶段——生产过程见习

大中专毕业生应分别对全公司各车间的设备、系统和有关规程制度进行一般的了解。

大中专毕业生应按生产过程通过各主要车间的值班见习,见习期间可在有经验的人员指导下,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但不能操作设备或进行运行业务的联系。

生产过程见习的期限,一般为整个实习期的三分之一,见习期满前半个月应提交实习报告给培训工程师审批,并经过考试,然后作出是否准许转入岗位实习的决定。

5.4.3第二阶段——岗位实习

岗位实习阶段要求深入、系统地熟悉和掌握本岗位主要设备的构造、特性、系统布置、设计和制造厂的介绍资料、《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及有关现场规程、制度,并具备独立操作或检修(试验)有关设备的能力。

实习期间,根据班长对实习人员日常考查,经基层单位领导批准,在有经验的值班人员或检修(试验)人员的指导和监护下,逐步进行实际操作或参加实际检修(试验)工作。

岗位实习期满前半个月应提交实习报告,由培训工程师组织独立工作考试和考核,考试不合格,则延长实习期限,然后进行补考。

5.5新值长的培训

5.5.1培养值长应挑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三年以上本企业主要专业运行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或单元长进行培训。

要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在各主要专业运行岗位上跟班实习,安排仿真机培训。

经各阶段考试合格后,再上值长岗位跟班实习一年。

5.5.2新值长实习期满,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并主持全面考试,考试合格后,经总经理批准,才可正

式上岗值班。

5.6转岗人员的培训

转岗人员培训应按本人实际情况和岗位规范要求进行培训。

5.7单元长(班组长)的培训

单元长(班组长)培训根据岗位规范的要求进行培训。

单元长(班组长)培训内容主要是班组管理知识、班组现场管理办法等。

可划分为理论知识学习、调研取经、跟踪考核三个阶段。

重点是跟踪考核,时间一般为三个月,每个阶段应制定培训计划大纲,按计划进行培训。

各阶段考试(考核)合格,经履行审批后颁发单元长(班组长)培训合格证书。

6在岗生产人员培训

6.1在岗生产人员的培训应根据岗位规范和技术等级标准,紧密结合生产实际,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从难从严紧密联系生产实际,苦练基本功,并根据人员技术状况,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种专业培训班,达到“三熟三能”和技术等级标准。

运行人员的“三熟”是:

熟悉设备、系统和基本原理;

熟悉操作和事故处理;

熟悉本岗位的规程和制度。

运行人员的“三能”是:

能正确地进行操作和分析运行状况;

能及时地发现故障和排除故障;

能掌握一般的维修技能。

检修人员的“三熟”是:

熟悉设备的系统和基本原理;

熟悉检修的工艺、质量和运行知识;

熟悉本岗位的规程制度。

检修人员的“三能”是:

能熟悉地进行本工种的检修工作和故障排除;

能看懂图纸和绘制简单的加工图;

能掌握一般的钳工工艺和常用材料性能。

6.2在岗生产人员生产培训,由本单位提出培训计划,培训部门归口管理,分头实施。

6.3要积极利用各种培训方式,结合设备检修开展技术等级培训,逐渐提高生产人员的技术等级。

6.4在岗生产人员要根据电力生产的发展要求,针对生产中引进的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积极组织知识更新的培训,以适应生产的需要。

6.5生产人员的技术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2小时。

6.6运行人员技术学习内容

6.6.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运行操作规程、事故处理、技术等级标准、岗位规范和有关规程制度。

6.6.2本公司发生过的事故、障碍、历年累积的设备异常情况资料汇编和反事故技术措施。

6.6.3反事故演习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及反事故措施、对策。

6.6.4现有设备和新设备的构造、原理、参数、性能、系统布置和运行操作方法。

6.6.5安全经济运行方式和先进工作方法。

6.6.6设备检修或异动后运行方式及新技术的运用。

6.6.7季节变化对运行设备的影响及预防措施。

6.6.8运行专业理论或操作技能示范等。

6.7检修(试验)人员技术学习内容

6.7.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检修(试验)规程、检修工艺规程、技术等级标准、岗位规范及有关规程制度。

6.7.2本公司及上级颁发的事故快报、事故通报、事故资料汇编及反事故措施。

6.7.3现有设备及新设备的构造、原理、性能、系统布置及一般运行知识。

6.7.4检修工具和器具、试验仪器、仪表的使用方法。

6.7.5设备的检修、试验方法、检修质量及验收标准。

6.7.6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

6.7.7检修(试验)专业理论或操作技能示范等。

7生产培训方式

7.1常规培训

7.1.1技术报告会

为了解决本公司生产中的一些关键问题或推广交流先进技术,对工程技术人员所提出的技术报告内容,经培训工程师审阅,并报总工程师审定后,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生产人员参加听讲和讨论。

7.1.2技术讲座结合本公司生产上的关键问题、各专业的技术薄弱环节、新技术、新设备的采用及各种技术会议精神,可不定期地组织各类型的技术讲座,组织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参加听讲。

班组技术讲座每月不少于一次。

7.1.3学习先进工作方法

对生产人员的先进工作方法,应及时总结鉴定。

鉴定时,应有原始人和总结人员参加,经鉴定的先进工作方法,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有计划地推广。

7.1.4传授先进经验

对有特殊技能的生产人员,应发挥其特长,有计划地让他们采取“带徒弟”的方式传授经验,并指定专人跟随学习,研究总结他们的经验,汇编成册,作为培训教材。

7.1.5技术问答

各生产班组每月一次技术问答,答题人数不少于班组人数的2/5。

7.1.6考问讲解

为检查生产人员对设备构造、性能和工艺的熟悉程度以及上级所发事故通报的贯彻情况和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提问讲解,以提高事故应变能力。

考问讲解可采用逐级提问的方法。

每人每月不少于一次。

考问讲解结果登记在考问讲解登记簿上。

基层单位领导或培训工程师,应经常检查考问讲解的质量。

7.1.7技术比赛和技术示范

技术比赛和技术示范是现场进行交流、传授、总结工作经验、促进技术水平提高的有效方式,形式可以多种多样。

应围绕生产关键或针对有关人员的技术薄弱环节,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7.2仿真机培训

7.2.1仿真机培训是提高运行人员运行操作、事故分析和事故处理能力的十分有效的手段,要充分利用学习班和机组大小修时间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仿真机培训。

7.2.2主要生产岗位运行人员和主要技术人员应进行仿真机培训,并建立建全学员的培训档案。

7.3反事故演习和事故预想

7.3.1反事故演习的目的

7.3.1.1定期检查生产人员处理事故的能力。

7.3.1.2使生产人员掌握迅速处理事故异常现象的正确方法。

7.3.1.3贯彻反事故措施,帮助生产人员进一步掌握现场规程,熟悉设备运行特性。

7.3.2反事故演习的组织领导

7.3.2.1全公司性反事故演习在总工程师领导下,由安监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两次。

7.3.2.2各单位反事故演习,经运行副总工程师批准在本单位主任领导下进行,每季度进行一次。

7.3.2.3班组反事故演习在班长(单元长)领导下进行,每月进行一次。

7.3.2.4运行人员应根据季节特点和现场设备的实际情况开展事故预想,做好预防和处理对策,事故预想应有现象、处理对策、上级领导的审批意见及评语,事故预想应记录在事故预想簿上,每周不少于一次,遇有特殊运行方式事故预想应随时进行。

8考核

8.1为了考察生产人员的生产工作成绩,鉴定实际技术业务能力,调动生产人员学习技术的积极性,全面提高生产人员素质,必须定期对生产人员进行考试。

8.1.1每年的定期考试

8.1.1.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每年应在5月1日前考完。

8.1.1.2现场运行规程系统图,检修工艺规程考试,每年应在10月1日前考完。

8.1.1.3如规程有修订,应在规程修订之后,有关单位要立即组织学习并考试。

8.1.2生产人员考核分为录用考试、转正定级考试、上岗考试、等级考试、升级考试、定期年度考试、调考以及技师的考试。

8.2根据生产的具体情况,公司本部将组织不定期技术调考。

各生产基层单位应每季进行一次技术调考,每次调考人数应不低于本单位人数的7%。

8.3参加考试的人员

8.3.1全员职工必须通过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考试,公司总工以下的生产人员必须通过现场规程的考试。

8.3.2对严重违反现场规程和安全工作规程的人员应增加不定期考试。

8.3.3新人员独立工作前,大、中专毕业生实习期满,都必须参加安规和现场规程及系统图的考试。

9培训计划和总结的编制

9.1培训计划的编制

9.1.1编制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应在主管副总经理领导下,由公司职工培训中心具体承办。

9.1.2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的依据

上级颁发的《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及公司《生产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岗位规范标准和技术等级标准;

电网公司和公司安措、反措、技措和省煤节电措施的有关要求;

在安全、经济生产中存在和暴露出来的人员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等问题;

上级和本单位事故通报提出的有关培训对策。

9.1.3编制年度培训计划主要内容是:

举办或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专业技术培训班;

主要岗位和专业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和考试;

各种规程制度的培训和考试;

技术练兵和技术比赛活动;

反事故演习等。

贯彻现场运行规程、检修工艺规程、调度规程,努力提高运行操作水平和事故处理的应变能力,提高检修工艺水平。

防止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的发生。

9.1.4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的程序和时间。

9.1.4.1每年十一月初,由主管副总经理主持,职工培训中心负责召集全公司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培训工程师参加的培训计划工作会议,布置编制下一年度培训计划和任务,并提出培训重点和要求。

9.1.4.2各单位根据会议要求及时召开班长,培训员会议,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针对人员素质和生产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研究讨论本单位下年度的培训工作,由培训工程师编制下年度的培训计划,在十一月十五日前报职工培训中心。

9.1.4.3公司职工培训中心于每年十一月底汇总编制全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各基层单位,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

9.1.5根据全公司培训计划,各单位培训工程师在每月二十日前编制下月培训计划,并报职工培训中心,经职工培训中心确认汇总后报发展策划处,列入全公司月度工作计划。

9.1.6各单位的月度培训计划应下达到所属班组,并由班组培训员负责,将培训任务逐项实施或落实到个人。

9.2培训总结的编制

9.2.1基层单位培训工程师每月均应填写“培训工作总结汇总报表”,并于下月三日前报送职工培训中心。

9.2.2基层单位培训工程师对半年、全年的培训工作应有书面总结,于每年一月三日、七月三日前报职工培训中心。

9.2.3职工培训中心对全公司的半年、全年的培训工作应做出书面总结并填写“全公司培训工作总结汇报表”,于每年一月五日、七月五日前上报主管副总经理,于每年一月十五日、七月十五日前上报网局主管部门。

10生产培训基础工作

10.1公司培训工程师应建立和具有以下档案、台帐、资料。

10.1.1培训计划。

10.1.2培训网人员名单。

10.1.3师徒合同。

10.1.4全公司、各单位培训月报、半年报、年报及计划总结等资料。

10.1.5培训考核及培训评比办法、执行情况。

10.1.6上级来文登记本。

10.1.7全公司生产人员技术培训档案。

10.1.8上级培训制度。

10.2各基层单位培训工程师应建立以下档案、台帐资料。

10.2.1本单位工人技术档案、班组培训员名单。

10.2.2师徒合同。

10.2.3培训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以及计划总结。

10.2.4反事故演习、台帐、技术问答栏、考问讲解记录本。

10.2.5上级培训制度及事故登记本。

10.3运行班组培训员应建立如下台帐资料。

10.3.1考问讲解记录本。

10.3.2技术问答。

10.3.3培训活动记录。

10.3.4师徒合同。

10.3.5反事故演习和事故预想记录本。

10.3.6上级培训制度以及来文登记本。

10.3.7培训计划。

10.4检修(试验)班组培训员应建立如下培训台帐资料。

10.4.1考问讲解记录本。

10.4.2技术问答。

10.4.3培训活动记录。

10.4.4上级培训制度及来文登记本。

10.4.5师徒合同。

10.4.6培训计划。

附加说明:

_本制度由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制度由公司职工培训中心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本制度修订人:

刘长虹。

本制度审核人:

魏爱军。

本制度审定人:

米大斌。

本制度批准人:

杨秀岐。

本制度于2006年6月制定。

本制度于2006年10月30日修改,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文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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