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笋煤矿矿井粉尘治理工作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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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尘除尘工作管理责任制
1、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安监站、生产技术科、机电科、供应科、通风科、采掘、运输各区队要切实做好各自分管的工作。
2、矿长每季度初负责主持召开防尘除尘专题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季度工作,检查各分管领导和部门贯彻落实防尘除尘管理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重大问题。
矿总工程师每月初主持召开防尘除尘专业会。
审查矿井防尘除尘情况,研究布置日常工作,组织制定防尘除尘重大问题解决方案。
生产、机电副矿长负责督促科室和采掘区队、辅助单位坚持按防尘除尘工作规定和标准组织生产,及时处理存在问题。
3、通风科长
(1)在总工程师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面落实矿井防尘除尘业务和管理工作。
(2)为采、掘、机、运区队创造“一通三防”工作条件。
检查督促其在管辖范围内落实防尘除尘管理规定。
(3)深入现场,及时掌握矿井“一通三防”动态,迅速解决出现危急问题,保证各通防系统完好及正常运转。
及时向矿领导汇报防尘除尘工作的进度情况。
(4)负责每月对井下所有防尘除尘通防设施,按区域范围划分到各单位保管使用情况进行考核,损坏一律照价赔偿,并视其影响程度配合安监部门追查处理。
4、采掘区队长
(1)严格按照通防管理要求组织生产,做到防尘除尘设施完好,正常使用。
(2)安排好生产过程中的综合防尘工作,坚持出煤时洒水防尘制度,消灭积尘和浮尘,做到有布置,有检查。
(3)加强机电设备的检查和维修,消灭管辖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失爆现象。
(4)全面落实本区范围的防尘除尘管理措施,及时处理本区范围内的通防隐患。
(5)严格落实放炮管理责任,杜绝放炮火源。
5、机电科长
(1)搞好机电业务保安,保证设备完好,防止失爆,消灭机电火源,确保供电系统安全可靠,控制无计划停电停风,确保反风设施完好,主扇正常运转。
(2)负责落实掘进工作面局扇两闭锁,即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采掘分开供电的规定。
(3)落实好有关巷道电缆、设备防尘除尘的其它机电管理措施。
6、运输皮带队长
(1)负责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完好,消灭设备失爆,机电引爆火源、摩擦火源等。
(2)保护管辖范围内的防尘除尘通防安全设施。
(3)负责各条皮带巷、机头、尾转载点前后范围内的综合防尘工作。
7、安监站副站长:
(1)按矿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督促处理,保证防尘除尘管理正常实施。
(2)对违反防尘除尘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追究处理。
(3)对防尘除尘重点头面,重点工程安排专人现场监督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和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8、生产科科科长:
(1)组织、督促采掘区队在生产过程中全面落实“一通三防”各项管理规定和措施,严格按通防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通防隐患。
(2)组织采掘工作面验收评比时,必须同时进行“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验收,坚持做到防尘除尘质量对采掘工程质量的一票否决权。
(3)严格落实放炮管理责任,杜绝放炮火源。
9、供应处长:
负责及时解决落实防尘除尘工作所需的材料。
确保防尘除尘工作计划措施的落实。
10、其他人员:
其他人员按单位分工逐项完成自己所承担的防尘除尘具体工作。
四、矿井综合防尘除尘措施
(一)防尘除尘区域划分:
1、综采队:
综采工作面及进、回风巷,本单位使用的管、线、设备防尘除尘工作。
2、各掘进队:
巷道开口至工作面及本单位使用的管、线、设备防尘除尘工作。
3、机电队:
人车副井、井下所有机电硐室、非采、掘单位管理的电缆、及临时变电所设施、设备等防尘除尘工作。
4、运输皮带队:
本单位管理使用的管线、设施、设备,主斜井、非采掘用皮带巷、井底车场、运输大巷防尘除尘工作。
5、通维班:
、二阶、三阶段轨道下山、全矿所有隔爆水袋,全矿采、掘、机、运单位责任区以外的所有区域的防尘除尘工作。
(二)、防尘系统和设施
1、建立完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
其中井筒铺设φ80mm管路,采区下山要铺设φ50mm管路,采掘面等其它分支巷道铺设φ25mm管路。
防尘管路必须到达所有的采掘工作面、转载点。
防尘管路必须按线吊挂整齐,管路敷设从干管到支管,必须由大到小不准花接,软管必须吊挂或盘好。
2、主要运输道、主要回风道、下山的防尘管路每隔50米,要设一个三通阀门;
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每隔50米、转载点5米范围内、安装隔爆水棚的地点都要设灭尘三通阀门。
3、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的防尘管路,必须达到距迎头或采面上下出口不大于30m处,管路末端要安装水针,并有不少于25m的洒水软管,回采工作面内用高压软管跟面推进洒水。
防尘管路吊挂平直,离地不少于30公分。
4、各转载点都必须安装喷头,喷头安装的高度、位置以能覆盖转载点扬起的煤尘、不湿电机为准。
喷头阀门安在开关附近,由司机开关阀门。
5、采煤面距上下安全出口30米各安装一道全断面净化风流水幕;
掘进巷道距工作面30-50米安装一道全断面净化风流水幕;
采区、采面进风皮带巷、回风巷每隔50米安装一道净化风流水幕,水幕要处于正常喷雾状态。
6、各采掘队防尘管路、三通、阀门、水炮泥水针由本队自已安装和维护,其它地点由通维班自已安装和维护。
各采掘队所用的隔爆水袋、净化风流水幕、转载点喷雾等由通维班安装好后移交各队使用和维护。
7、综掘机、采煤机要安装内外喷雾装置且处于完好状态。
8、综掘巷道要安装除尘风机。
(三)、防尘降尘制度
1、所有掘进巷道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
工作面放炮前后必须由生产单位兼职防尘员距掘进迎头30m范围内洒水,保持巷道无积尘。
综掘机、采煤机割煤时要打开内外喷雾装置洒水。
2、各队必须认真执行2、5、8日冲尘洒水制度。
皮带运输机道、回采面的进、回风巷、掘进巷道至少每2天洒水一次;
采区石门、主、副井、井底车场及大巷、轨道回风下山以及其它通风行人巷道至少每7天冲洗一次;
皮带机机头、机尾20米范围内必须每班清理洒水一次。
3、井下以下地点要设立隔爆水棚。
(1)、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2)、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
(3)、煤层掘进巷道。
水棚安设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执行。
4、每月必须对全矿井下产尘地点的全尘测定2次;
呼吸性粉尘每季测定1次。
测尘点次不低于应测点次的90%,粉尘点次合格率不低于90%。
(四)、处罚制度:
1、各队必须确定每小班的兼职防尘员和分管防尘副队长,上报通风科并张贴上墙,否则,罚该单位分管防尘队长100元。
2、各队必须认真执行2、5、8日冲尘洒水制度,否则罚责任单位分管副队长100元。
3、严格落实“开机开水”制度,正常出碴时,各转载点必须及时打开灭尘水幕,否则,每人次罚50元。
4、采掘生产必须坚持炮前炮后洒水,放炮使用水炮泥,出碴时洒水,否则对当班专职放炮员、兼职防尘员各罚30元,无防尘员罚当班班长50元。
5、在作业过程中,凡出现煤尘飞扬,存在积尘现象的,按区域范围,对责任单位当班副队长及当班防尘员,班长各罚50元;
凡出现煤尘堆积不及时清理的,罚队长100元,并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6、通维班及各队要及时安设防尘管路设施,按标准安装三通阀门及喷头等,少安一个三通阀或设施等罚款10元,个数增加,罚款增加。
7、加强管路检查,保证管路供水正常,三通阀处和净化风流喷雾处严禁推放材料和杂物,影响防尘的,罚责任单位100元。
因管路漏水、阻塞不畅等原因,未及时处理影响防尘的,罚责任单位100元。
8、加强责任区内防尘设施管理和保护,严禁任何人故意破坏综合防尘设施,本单位责任区内防尘设施损坏后,必须及时通知通维班修复,属保管不好、被偷盗的及人为损坏的,按设施2倍价格兑现处罚,经查实到人的,除加倍赔偿外,另加罚100--300元。
9、隔爆水袋由各划分单位负责看管,巷道洒水时加满水,但其补充和更换由通维班负责。
隔爆水袋属于人为破坏,按其数量罚看管单位每个50元。
10、各采掘巷道防尘管路吊挂不平直,离地不足30公分的,被碴埋而不清理的罚队长50元。
11、综掘机、采煤机内外喷雾装置坏不及时修或开机不开内外喷雾的罚司机50元。
(五)、绩效考核:
1、安通科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队进行综合防尘专项检查、评分,按月度积分评出前2名和最差1名,对单位分管防尘副队长分别给予100元的奖罚。
2、每月评出优秀兼职防尘员2名,最差专职防尘员1名,分别给予50元的奖罚。
五、工作步骤
此次矿井防尘除尘技术攻关分三个阶段进行。
1矿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3月)
矿按照防尘降尘措施认真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防尘问题凡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完善;
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
2.落实整改阶段(2012年4-6月)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矿井防尘除尘技术攻关工作方案要求,对查出的问题落实责任人进行整改。
3.检查总结阶段(2012年6月)
按照本方案要求,对本矿开展矿井防尘除尘技术攻关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向安环局进行汇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有关部门、各队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做好矿井防尘除尘技术攻关工作的重要性,把矿井防尘除尘技术攻关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各队要建立矿井防尘除尘技术攻关小组,健全工作机制,确定负责人,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
2.突出重点,依法治理。
在矿井防尘除尘技术攻关工作的同时,矿属各管理部门,各队把做好矿井防尘除尘技术攻关工作与促进矿井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结合起来,推动煤矿作业场所粉尘防治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要通过宣传教育、严格执法等措施,依靠科技进步,研制、开发、应用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治和保护煤矿职工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要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08,,为接触粉尘危害的煤矿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引导和督促其坚持正确规范使用,减少粉尘危害因素对煤矿职工健康的损害或影响。
4.广泛宣传,强化监督。
要利用墙报、标语广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大力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并动员他们积极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
要通过各种途径,督促、引导职工自觉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
要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职业危害防治违法违规行为。
东笋煤矿通风科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你还很年轻,将来你会遇到很多人,经历很多事,得到很多,也会失去很多,但无论如何,有两样东西你绝不能丢弃。
一个叫良心,一个叫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