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新能电厂治安保卫管理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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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阜宁新能光伏有限公司治安保卫的要求、构成、内容和表达形式等。
本标准适用于阜宁新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全体员工、保安人员、施工单位人员及外来人员工作。
2引用标准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2《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2004年9月13日国务院第64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9月27日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2.3《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2006年1月5日发布2006年6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3定义
3.1公共场所
3.1.1生产区(公司围墙)以外的场所。
3.2外来人员
3.2.1主要是指非本公司的、来我公司工作、施工的人员,如(农民工、合同工、外包工、临时工以下简称“四工”);
以及外来参观及送货人员等。
4管理(工作)职责
4.1本公司
4.1.1设兼职治安安全管理人员1人,负责对保安人员的管理、培训、考核,负责日常治
安、保卫管理工作,协调警务室工作。
4.1.2及时掌握和了解本地区治安形势,有预见地提出安保工作意见和措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4.1.3负责本单位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本单位暂住人口、外来务工人员登记管理工作。
4.1.4做好本单位有关户口、身份证的各类资料的收集、数据材料的统计、归档和管理工作。
4.1.5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附录A),负责制定保安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提出岗位设置和人员安排意见。
4.1.6负责落实本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包括《保密规则》等制度的实施;
负责每日检查保安值班日志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1.7负责对保安人员进行督导训练及工作考核,制定保安内部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保安人员的业务素质。
4.1.8监督考察保安人员的工作表现,处理有关保安工作方面的投诉,对保安人员的实施奖惩。
4.1.9积极组织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防自然灾害的“五防”安全法纪教育工作。
4.1.10负责监管保安器械的统一管理和发放、登记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协调和配合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
4.2警务室(地方派驻)职责
4.2.1负责对本公司员工、暂住人口、外来务工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法制、职业道德、安全知识和遵纪守法知识教育。
4.2.2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和防其它治安灾害事故的防范措施,维护本公司正常的办公、生产经营、科研、学习与生活以及建设秩序。
4.2.3督促检查对要害和重点部位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发现隐患漏洞要及时通知整改。
4.2.4及时调解本公司和周边各种纠纷,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4.2.5保护在本单位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并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告,协助公安机关进行侦破、处理工作。
4.2.6负责对在本单位从事各种临时工作和参加各种短期学习人员的治安管理。
4.2.7完成领导和公安机关交办的临时性任务,指导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
4.3保安队长职责
4.3.1隶属本公司和委托保安公司的领导,组织安排实施保安队工作,并协助公司主管人员制定保安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提出岗位设置和人员安排意见。
4.3.2熟悉本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各类规章制度、保安公司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负责本公司日常安保工作。
4.3.3监督考察保安人员的工作表现,处理有关保安工作方面的投诉,提出对保安人员的奖惩意见。
4.3.4根据本公司的治安防范需要,合理安排、调整值班人员和班次,确定巡逻路线和巡查重点,维护好本公司的治安秩序。
4.3.5熟悉保安队员的基本情况,积极做好保安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3.6组织保安队员进行政治学习和业务训练,提高他们的工作责任心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等有关工作。
每月25日组织一次会操训练。
4.3.7加强重点部位、生产区、办公区的防范措施检查。
及时发现并指出有关单位存在的治安隐患和突出问题,有计划地布置防范工作,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防范教育,指导有关单位做好人防、物防、技防工作。
4.3.8经常深入调查了解情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四防”安全教育,积极预防和减少盗窃、破坏等治安案件的发生。
4.3.9维护内部治安秩序,督促各单位建立和健全治安保卫制度及责任人,加强综合治理目标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3.10承担公司和保安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4保安班长职责
4.4.1保安班长隶属本公司和委托保安公司领导,本公司负责对其考核管理。
4.4.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服从管理,严格执行本公司《保安人员管理规则》、《保密规则》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4.4.3负责配合本公司制定保安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
4.4.4负责对本班保安人员的管理、培训、考核,不断提高保安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岗位设置和人员安排意见。
4.4.5负责做好本班保安员的思想工作,传达上级下达的指令及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和保安员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
4.4.6每天交接班前提前十五分钟到位,负责做好本班保安员上下班前的集合考勤工作,检查上岗前本班人员的仪容仪表,带队交接班并进行讲评;
督促检查各岗位交接班、值勤情况,并协助各岗位处理疑难问题。
4.4.7负责监督考核本班保安人员的工作表现,处理有关保安工作方面的投诉,每月底将本班人员的考核表报本公司和保安大队,并提出对保安人员的奖惩意见。
4.4.8负责组织对本班人员进行日常业务训练,主要内容是队列的三大步伐、军姿、敬礼、四面转法、稍息立正等,每月不少于三次。
4.4.9了解门卫的基本情况,考查、监督其值勤情况,帮助解决或及时反映他们工作中的问题。
协助处理门卫值班员在执勤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及时传达本公司对门卫工作的有关要求。
4.5保安人员职责
4.5.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服从管理,严格遵守《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附录B),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5.2按照服务协议,积极热情工作,文明、大胆管理,依章办事,完成公司的门卫、守护、巡逻任务。
4.5.3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基本建设秩序,制止公司员工和施工人员违纪或暴力行为,预防各种灾害事件的发生。
4.5.4保障责任区内的安全。
防止未经许可的人、车辆进入本公司。
对到办公区、生产区和施工现场来访人员,经核实后,有礼貌地进行登记,并为来宾进行带路。
4.5.5维护公司办公区和施工现场的车辆停放秩序。
指挥进入本公司的车辆要有秩序地按指定的位置停放;
对到本公司的会客(送货)车辆,进本公司时进行检查和登记,出厂时凭出门证检查、放行。
4.5.6着装整齐、举止大方、精神振作、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努力学习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及业务技能。
4.5.7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按时交接班,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交接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值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列入“保安日志簿”。
4.5.8严格遵守本公司的保密规则,严防本公司的秘密泄露,对出入本公司的人员、车辆进行涉密资料、图片、载体的检查。
4.5.9妥善保管配发的安保器械,不得丢失和擅自使用;
负责对本公司信件及报刊的签收
以及完成上级临时交付的任务。
4.5.10熟悉门卫职责,做好门卫管理工作。
加强门卫的值班力量,做好出入公司人员、车辆、物资的检查、堵截。
5管理内容
5.1门卫管理
5.1.1门卫室由保安人员负责管理,实行四班三运转,全天候二十四小时值班。
5.1.2本公司员工出入公司必须向执勤保安出示工作证,经保安确认后方可进入;
上班期间员工不得离开公司,如确需外出,凭公司主管签字的请假单方可外出。
5.1.3施工单位人员进入本公司必须佩戴本公司统一制作的工作证,方可进入大门;
临时施工人员必须出示临时工作证及身份证,否则一律不给予通行。
5.1.4各设备厂家工程师、调试人员因工作业务需要进入生产区,必须按本公司规定办理工作手续后方可进入。
5.1.5外来人员来访要求进入生产区的,需与公司领导联系,经同意后,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并有本公司人员陪同的情况下,方可进入;
否则不予放行。
5.1.6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本公司。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本公司内设摊、叫卖。
5.1.7各级政府部门和其他兄弟单位来公司考察、调研工作的,由公司领导统一安排并陪同进入现场。
在没有本公司有关领导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允许任何外来人员参观本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现场进行拍摄。
5.1.8除施工车辆、送货车辆外,其他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生产区。
施工车辆指各类起重机车、装载机车、挖掘机、推土机、混凝土运输车等。
送货车辆指各设备厂家、材料供应商等组织的供货车辆。
5.1.9施工单位车辆进出大门必须持有本公司车辆通行证方可进入;
车辆上乘坐的所有人员(包括驾驶员)必须持有本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证才可以进入。
5.1.10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三轮车等一律不得进入生产区。
5.1.11出入本公司的各类外来车辆,应暂扣其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同时注明所带车辆的类型、人数、车牌号、货物名称,发给临时通行证,出门时缴回临时通行证,验车放行。
送货车辆进入进行确认后,要严格的登记检查。
5.1.12所有出入本公司的车辆必须按规定的速度行驶,遵守公司各类标志,按规定区域规范停车;
对于未按规定区域规范停放的车辆,保安要及时给予纠正。
5.1.13送货车辆需送货进入生产区的,在公司物资部人员的引导下,凭供货单位证明或货单到门卫处登记,并将行驶证等有效证件押在门卫室,领取通行证、安全帽后方可入内,并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车辆上其他人员一律在外等候。
5.1.14所有物资材料出公司需有出门证,保安员对出入本公司的物资与出门证进行核对检查,出门证上必须有出门原因、数量、时间及携具有公司和工程指挥部的两个印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才有效。
5.1.15严格遵守本公司的保密规则,严防本公司的秘密泄露,出入本公司的人员、车辆必须接受涉密资料、图纸、图片、载体的检查。
凡是本公司的涉密资料、图纸、图片、载体的出入,必须有本公司《保密规则》规定的手续方可出入公司。
5.1.16对违犯上述规定者,保安有权给予教育、制止或送本公司处理。
5.2公共场所安全管理
5.2.1为加强公司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公司办公、生产和生活秩序,保证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规则》。
5.2.2公共场所要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5.2.3公共场所要保证电源、火源必须安全可靠,出入口必须畅通,同时制定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发现险情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5.2.4爱护公共场所设施,遵守公共场所秩序,不允许在公共场所酗酒、赌博、打架殴斗和其它一些不文明行为。
并做好安全防范及防火、防盗工作。
5.2.5保护在本部位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负责抢救伤员和物资,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5.2.6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应注意治安动态,对流氓滋扰行为要敢于制止,不循私情,并将滋事者扭送警务室或派出所处理。
5.2.7施工单位人员的生活区的治安管理、生活秩序由由各单位自己管理,发生安全、治安事件自负,工程部负责监督。
5.2.8对违反以上各项规定者,按治安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5.3警务室工作管理
5.3.1由公司所在地政府派驻民警负责警务室工作,本公司负责协助协调其各项工作。
5.3.2非常情况下,组织本公司员工和保安人员制止不法分子的侵害,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稳定。
5.3.3认真做好民事调解工作,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调解处理民事纠纷,避免矛盾激化。
及时消除各种隐患及闹事苗头,确保本单位的内部稳定。
5.3.4加强安全防范和技术防范措施,建立群防群治网络和治安控制体系,确保重点要害部位安全。
5.3.5定期研究、部署、检查、总结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组织本单位治安责任制的落实及具体措施实施。
5.3.6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认真进行本公司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
5.3.7指导外来人员中治保小组和治保员开展工作,对外来人员住地进行安全检查。
5.3.8配合派出所查处外来人员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5.4外来人员管理
5.4.1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国家教委、公安部以及《江苏省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5.4.2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
加强内部治安管理,维护公司治安秩序,保障来我公司工作、学习的外来人员的安全和合法权利,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到依靠群众、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保障安全。
5.4.3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把外来人员的治安管理纳入行政管理之中,各主管单位和使用单位必须确定一名领导分管对外来人员的管理,负责如下工作;
5.4.3.1对外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各施工单位负责对施工人员的教育、使用、管理,出现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
5.4.3.2督促外来人员及时办理有关的手续;
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凭身份证和部门工作联系单到本公司登记造册,办理《临时出入证》等有关证件,并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
5.4.3.3在外来人员中建立治保组织。
30人以上的成立治保小组,30人以下的设治保员;
5.4.3.4调解外来人员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5.4.3.5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查处外来人员中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外来工作人员
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各类管理规定,接受行政部门、警务室、保安队的检查,主动出示证件,回答所询问的有关情况,揭发检举违法犯罪行为,经查属实者给予奖励,知情不报者处罚。
5.4.4外来人员除按公安部门规定办理暂住证外,应持有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的介绍信、居民身份证和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
5.4.5施工人员使用的自行车、摩托车等其它机动车辆,必须证件齐全,在公司内使用,必须遵守本公司内的交通标志,不得乱停乱放,服从本公司保安人员管理,违反规定的扣留查处。
5.4.6外来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法令,自觉遵守本公司规定及各项安全制度,配合做好保卫工作。
5.4.7严禁外来人员在公司内赌博、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和私拿、损坏公物;
不得扰乱公司公共秩序,影响本公司的办公,生产经营秩序和日常生活。
5.4.8外来施工单位以及服务、储运的单位的人员应自觉做好防火工作,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必须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事故工作。
5.4.9施工单位必须遵守本公司各类规定,因违反安全规定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的,须照价赔偿,并追究其责任。
5.5保安人员值勤管理
5.5.1值勤时间和方法
5.5.1.1实行四班三运转,全天候二十四小时值班。
5.5.1.2认真做好交接班,并双方签字,交接各种登记本和注意事项。
接班队员必须在上岗前20分钟到达,每天接岗前由班长负责组织10分钟队列训练后带队接班,交接班必须在岗位进行。
5.5.1.3当班班长合理分配人员力量,确定队员责任区域,保证厂区各项设施(重点是厂区围栏)处于被监控之下。
5.5.1.4当班队员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进行巡逻,并准时对公司设置的打卡点进行打卡。
5.5.2值勤规定
5.5.2.1保安员应认真执行本公司门卫管理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5.5.2.2在没有公司有关领导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允许任何外来人员参观公司和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拍摄。
一旦发现必须立即制止并上报行政部。
5.5.2.3定时巡逻工程施工现场,发现拾荒和偷盗者应及时制止,扣留人员及被盗物品,
并及时上报。
5.5.2.4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对厂区设施进行巡视,掌握厂区内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临时保卫措施,确保厂区安全。
(重点加强对厂区围栏、综合楼的巡视)
5.5.2.5坚守工作岗位,在值勤时间内不准脱岗、离岗、睡岗。
禁止喝酒、吸烟、吃零食;
不准嬉笑、打闹,不准会客、打电话、看书报;
不准做其他的事项和值班执勤职责无关的事。
5.5.2.5对施工人员进出大门的检查:
a)必须佩戴本公司统一制作的工作证,方可进入大门。
b)临时施工人员必须有临时工作证,及身份证方可进入,经核对正确后可以放行,否则一律不给予通行。
c)因施工单位公务需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报公司批准后,按指定的地点进行会客,严禁进入公司生产区。
5.5.2.6对施工单位车辆进出大门的检查
a)任何车辆进出必须持有本公司车辆通行证才可以放行。
b)车辆上乘坐的所有人员(包括驾驶员)必须有本公司工作证方可进入。
c)对车辆上的物品、资料等进行检查,看是否有公司的涉密资料、图纸、图片等。
d)送货车辆进入进行确认后,要严格的登记检查,以防不法分子对公司实施破坏。
5.5.2.7对公司的设施和物资检查管理:
a)夜间监视厂区外路灯及厂内3盏探照灯是否开启,如有问题联系值班员
b)本公司员工下班后,检查各部门的门窗是否关实;
c)对出入本公司的物资与出门证进行核对检查,出门证上必须具有公司和工程部或的两个印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才有效。
d)全天24小时按规定时间重点对厂区围栏进行巡查,确定厂区围栏及其他设施是否完好。
5.5.2.8政府各级部门因公务、检查人员须进入公司时,应及时与公司联系,必须经允许后佩戴安全帽方可进入施工、生产现场。
5.5.2.9严禁小孩、家禽进入生产和施工现场。
5.5.3保安员守则
5.5.3.1严格坚守岗位,积极认真负责;
5.5.3.2遇事冷静思考,服务热情周到;
5.5.3.3接报情况及时,记录详实清晰;
5.5.3.4处理问题迅速,件件应有回声;
5.5.3.5上岗避免会客,下岗交接清楚。
5.6监控管理
5.6.1监控室由保安队负责24小时值班,公司领导对监控中心进行监督检查,运行值班员夜间对保安的巡夜进行监督。
5.6.2监控人员负责对公司内安全、生产、施工及其它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做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5.6.3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5.6.4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5.6.5监控室的卫生清洁由监控人员清理,保持室内干燥,设备、布线排列整齐。
5.6.6监控室属保密性要害场所。
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中心,不准向被外单位人员介绍监控范围和效果。
5.6.7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
当班时不得睡岗、擅自脱岗,严禁看报刊杂志、打私人电话等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
5.6.8监控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监控设备的地方。
5.6.9监控室内禁止使用与监控无关的各种电器设施,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5.6.10监控值班人员发现可疑人员正在实施违法行为等需紧急处置的事件时,可以调度当班保安队员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并做好记录。
5.6.11遵守本公司《保密规则》,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5.7保密管理
5.7.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便将外来人员带入生产区内参观;
因业务需要进入生产区参观的,必须有公司主管领导的书面同意并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
5.7.2任何单位和个人(含本公司人员)不得在生产区内照、摄像,因工作需要进行照摄
像的,需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5.7.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得遵守本公司的《保密规则》,不得对公司的设备铭牌、图纸、说明书等进行复制和拍摄,不得对外泄露生产厂家、进货渠道等。
5.8物资管理
5.8.1生产区内各施工单位的物资要按规定的地点堆放整齐,并派专人看守,预防被盗事件的发生。
5.8.2各施工单位的物资要进行分类存放,危险品要设立标志,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6检查与考核
6.1检查
6.1.1本公司负责对各单位及个人治安落实情况、保安人员进行检查考核。
6.1.2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治安隐患检查,将检查情况汇总后,提出成立意见并组织落实。
6.1.3在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前进行专项治安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由公司统一安排处理。
6.1.4保安队员每天对公司区域进行日常检查,昼夜巡视,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或上报。
6.2公司员工违纪处罚
6.2.1对违反本办法规定内容,致使公物、设备、资金、工具丢失或被盗的,除对责任人考核的同时,要进行赔偿。
数人负有赔偿责任的,视责任大小,分别确定赔偿数额,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其赔偿数额不得低于被盗损失数额的30%。
6.2.2员工内部相互打架斗殴者以及谩骂、污辱他人者,按照公司《员工手册》等规章进行处理。
6.2.3盗窃公物或破坏公物者,除按原价赔偿外,按照公司《员工手册》等规章进行处理。
6.2.4无理取闹、无事生非、诬告他人者,按照公司《员工手册》等规章进行处理。
6.2.5下班后不关锁门窗,不关闭电源、水龙头者,对所者部门进行考核,并处以罚款。
6.3保安人员违纪处罚
6.3.1在执勤中,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机智勇敢,对安全应急事件处理果断,处理正确的奖励50-200元。
有突出表现的,另行研究奖励办法;
本标准采用奖惩百分制,每分折
合人员币10元。
6.3.2擅自拿走公司财产,无论大小,均视为内盗。
经查属实,一律予以辞退,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3.3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造成空岗者,视为脱岗,经教育不改者,予以辞退。
6.3.4因工作和公司领导、员工及来访客人发生争吵、顶撞、甚至打骂、体罚者将予以辞
退,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3.5对保安队分配的临时勤务、公差拒不执行,态度恶劣者予以辞退。
6.3.6随意将公司当班人员或厂内物资放行,造成公司财物重大损失者,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