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规划局江北西区分区规划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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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规划规模
第十三条人口规模
人口规模:
规划控制人口规模为15万-16万。
第十四条用地规模
本次规划的建设用地面积15.08平方公里。
第四章总体布局结构
第十五条总体布局结构:
规划以片区的商业区为分区城市结构的核心,以主要道路为基本骨架,并形成“一条景观带、两个中心、三个功能片区”的总体结构。
一条景观带是指贯穿东江的一条景观风光带,两个中心是指位于岭背塘的片区级商业中心和火车北站西侧的仓储、物流中心,三个功能片区是指按用地功能将江北西区划分为火车站片区、岭背塘片区和白沙堆片区。
第十六条分片建设控制策略
火车站片区:
以发展仓储、物流业为主,主要安排仓储、物流用地及对外交通用地,由一个物流区和一个居住区组成。
岭背塘片区:
以居住为主,同时具有商业服务、文化娱乐、体育、行政办公等功能的综合区,由四个居住区、一个片区中心组成。
白沙堆片区:
是一个郊区型高标准住宅区。
第十七条建设用地指标
详见附表一:
惠州市江北西区分区规划土地利用平衡表
附表一
序号
用地代号
用地名称
面积(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平方米)
1
R
居住用地
370.88
24.6
24.73
R1
一类居住用地
46.62
3.09
R2
二类居住用地
253.63
16.82
R4
村民住宅用地
43.07
2.86
R5
中小学用地
27.56
1.83
2
C
公共设施用地
109.04
7.23
7.27
C1
行政办公用地
7.52
0.5
C2
商业金融用地
70.55
4.68
4.7
C3
文化娱乐用地
10.22
0.68
C4
体育用地
9.06
0.6
C5
医疗卫生用地
11.69
0.78
C6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3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73.32
4.86
4.89
U1
供应设施用地
12.92
0.86
U2
交通设施用地
4.71
0.31
U3
邮电设施用地
4.18
0.28
U4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48.85
3.24
3.26
U9
其它市政设施用地
2.66
0.18
4
W
仓储、物流用地
287.42
19.06
19.16
5
T
对外交通用地
55.1
3.65
3.67
6
S
道路广场用地
313.79
20.81
20.92
S1
道路用地
297.28
19.72
19.82
S2
广场用地
12.53
0.83
0.84
S3
停车场用地
3.98
0.26
0.27
7
G
绿地
263.02
17.44
17.53
G1
公共绿地
114
7.56
7.6
G2
防护绿地
149.02
9.88
9.93
8
D
特殊用地
12.68
0.85
9
M
工业用地
22.49
2.32
1.5
10
城市建设用地
1507.74
100
100.52
11
E
水域及其它用地
969.55
E1
水域
342.86
E2
耕地
219.94
E4
林地
349.08
E9
生态绿地
57.67
合计
规划总用地
2477.29
第五章土地利用规划
第十八条土地利用原则
1、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对区域内的土地利用进行综合控制与引导;
2、实现土地开发由外延式的扩展向内涵式的强调土地效率的转化;
3、用地结构的调整应强化城市综合配套设施功能;
4、对生态建设用地进行严格控制,保护性利用土地,为市民提供多样化的休闲空间和设施,并使城市生态得到良性循环;
5、规划区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用地在没有置换成建设用地之前,不得进行任何非农业的开发建设活动,基本农田保护用地置换后用地性质按此规划执行。
在规划区内需要置换成建设用地的基本农田保护用地约77公顷。
第十九条规划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和代码采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用地按其使用功能划分,以“中”类为主,“小”类为辅。
各地块土地利用性质详见“土地利用规划图”。
第二十条现状建成的用地土地利用性质若与本规划不符,如对用地进行改造,则按本规划执行。
第二十一条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突出“以人为本”的规划设计思想,完善各项公共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配套,充分考虑人与环境的协调,建设绿色生态型的生活环境。
居住用地采取三级结构,一级为居住区,由较完整的若干个居住小区组成;
二级为居住小区,以城市道路划分的完整居住街坊为单位;
第三级由居住小区内部再划分的居住组团组成。
广梅汕公司生活区属于独立的居住小区,相对独立进行公共设施配套。
江北西区规划有六个居住区,分别位于火车站、三新、东风、岭背塘、陈塘、白沙堆。
在4号、15号和21号小区安排46公顷的村民拆迁住宅安置用地。
江北西区共计规划居住用地370.88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4.6%。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规划:
规划保留位于13号地块的铁路学校
江北西区新规划小学7所,分别位于5号、7号、9号、15号、23号、29号和51号地块,其中5号地块小学的用地面积是2.1公顷,班级规模36班;
7号地块小学的用地面积是1.9公顷,班级规模36班;
9号地块小学的用地面积是2.2公顷,班级规模36班;
15号地块小学的用地面积是1.9公顷,班级规模36班;
23号地块小学的用地面积是1.7公顷,班级规模36班;
29号地块小学用地面积是1.9公顷,班级规模36班;
51号地块小学的用地面积是1.9公顷,班级规模36班。
规划4所中学,分别位于6号、9号、22号和50号,其中,6号地块中学的用地面积是3.3公顷,班级规模30班;
9号地块中学的用地面积是2.8公顷,班级规模30班;
22号地块中学的用地面积是5.1公顷,班级规模36班;
50号地块中学的用地面积是2.9公顷,班级规模30班。
第二十三条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突出以下原则:
a、分级配置、形成系统;
b、依照人口规模、地块性质以及相关规范确定合理标准;
规划各类公共设施总用地为109.0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7.23%,人均7.27平方米。
1、商业设施规划
江北西区的片区一级商业设施沿纬四路与沿江一路交叉口布置,形成第一级为市或片区服务的商业中心,以各个居住区的商业中心为第二级商业中心,以居住小区商业中心为第三级商业中心。
形成由片区级、居住区级和居住小区级组成的规模不同、分工各异、层次分明的商业系统。
在火车站地区结合汽车站、货运中心,布置商业、金融、服务业、批发市场,形成火车站商业服务中心。
在19号小区规划一个大型批发市场,规划用地面积12.46公顷。
肉菜市场按服务半径300米均匀布置。
2、文化娱乐设施规划
在9号和18号地块规划两处片区级文化活动中心,占地分别4.9公顷和5.3公顷,包括科技馆、影视厅、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等设施。
各居住区,要按照国家标准安排小型综合性文化设施,以文化站、老年活动站、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形式服务于社区居民,以满足居民日常文化生活的需要。
每个居住区建设1处综合文化娱乐设施用地。
3、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保留原铁路医院
规划在8号小区设置一个500床的综合医院,规划用地面积4.4公顷。
规划在16号小区预留一块医疗卫生用地,规划用地面积6.6公顷。
4、体育设施规划
在11号区规划一个片区级体育中心,占地面积9.06公顷,体育中心内设0.5一1.0万座位的体育场,一个标准的游泳池,一座容纳2-3千人的体育馆。
规划要求在各居住区,结合文化娱乐用地、公园绿地分散安排小型的体育场地,以就近满足居民日常体育运动的需要。
第二十四条工业用地规划
在1号地块和8号地块安排两处工业用地,占地面积16.4公顷,在丰文坳沿惠博沿江路南侧设一船舶修造厂,占地1.5公顷。
第二十五条仓储、物流用地规划
规划在江北铁路以西、经三路以东建设江北仓储、物流区。
规划共安排仓储、物流用地287.42公顷,占全区城市建设用地的19.06%。
第二十六条对外交通用地
规划共安排对外交通用地55.1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65%。
第二十七条道路广场用地规划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297.2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9.72%。
其中,在17号小区规划一个游憩集会广场,占地4.96公顷。
第二十八条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包括供电用地、交通设施用地、邮电设施用地和其它市政设施用地等用地,建设中应保证各类市政用地的一次到位,分步实施。
在35号小区规划一个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近期8万m3/d,远期19万m3/d,远景控制31万m3/d,占地46.6公顷,地块东面、南面和北面控制50米的防护绿带。
规划共安排市政公用设施用地73.3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86%。
第二十九条特殊用地规划
规划特殊用地面积12.6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84%。
主要为现状的拘留所用地和部队的油库用地。
第六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三十条规划目标
道路网在原规划路网基础上发展,保持路网格局的延续性;
明确道路的分级、分工,提高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建立等级明确、布局合理、快速通畅的城市道路网。
第三十一条对外交通规划
京九铁路沿西区的南端和东侧经过,在江北西区设有惠州北站。
根据铁四院《惠花修订稿1》,惠花铁路引入惠州北站,占用既有(3)道的位置,在站房同侧修建新3道,货场等其余设备规模不作扩建。
第三十二条道路系统规划
1、快速路
由四环路、惠河高速公路、三环路构成。
2、主干道系统
规划主干道为4—6个车道,红线宽度36米—60米。
规划主干道有惠博路,经一路、经二路、惠州大道。
主干道总长14.12公里,总面积43.64公顷。
3、次干道系统
规划次干道为2—4个车道,红线宽度20米—40米。
规划次干道有经三路、经五路、纬二路、纬四路、环岛四路。
次干道总长15.56公里,总面积60.69公顷。
第三十三条静态交通规划
1、社会公共停车场规划
规划5处区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半径不大于300m,总控制用地面积约为3.98公顷,其中10号地块0.74公顷、12号地块0.58公顷、19号地块0.6公顷、17号地块两处,分别是0.66公顷和1.4公顷。
规划范围内土地开发建设配建停车场指标按附表3执行。
附表3
配建停车场指标
类别
单位
机动车
摩托车
自行车
高中档旅馆(宾馆、招待所)
车位/客房
0.4~0.5
/
普通旅馆
0.15~0.2
饭店、酒家
车位/100m2营业面积
2~3
机关、金融、合资企业办公楼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4
普通办公楼
1~1.5
商业大楼、商业区
0.3~0.6
3~5
肉菜、农贸市场
0.5~0.8
6~8
大型体育场馆
车位/100座
10~15
影剧院
8~10
展览馆
1~1.2
1.5~2
3~5
公园
0.1
0.3
医院
0.4~0.6
中学
车位/100学生
0.1~0.2
6~8
小学
0.3~0.5
4~6
幼儿园
0.5-0.8
6~10
多高层住宅
车位//120m2建筑面积
1~2
别墅式住宅
车位/户
1~1.5
工业厂房区
0.1~0.3
1.5~5
注:
在公共停车场周围100m范围内,有关配套机动车位可酌减,但最多不可减去20%。
2、公共加油站、加气站规划
根据《惠州市区加油站规划》,保留现状52号小区的加油站,在18号区规划设置1处加油站,加油站的服务能力不小于每日300辆,加油柱数大于4个,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
加油站应考虑消防设施,与周围建筑物距离不小于8米,距明火点距离不小于20米,如果达不到消防要求的,应设置防火墙。
3、货运车站
在惠州市综合交通规划中,在惠州北站附近规划一个控制用地面积约为120000㎡的惠州物流中心,能充分满足本片区的货物集疏运的需求,不需另外设置货运站场。
第七章绿地系统规划
第三十四条规划目标
1、从把惠州建设成园林城市和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角度,结合片区内用地实际,拓展城市绿地面积,提高市民生活质量。
2、结合江北西区的城郊自然风景林、滨河绿带、道路绿化带等,构成多样化城市绿地系统,创造优美的城市生态环境。
3、结合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设置防护绿地,形成完整的绿化防护体系,减少各类污染对城市的影响。
第三十五条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结合江北西区的自然地理条件,规划采用点状、线状绿地和环状绿地相结合的布局方法。
以线状的道路绿化和滨河绿带为骨架,以现有城郊自然风景林和城市公园的点状绿地为重点,创造完整合理又富有特色的城市绿地系统。
在城市建设中保留一部分自然山体,作为城市公园和自然风景区,使之成为城市生态环境的构成要素,以体现城市特有的风貌景观。
在城市外环路、过境公路、铁路线两侧以及工业、市政设施与生活区之间规划一定宽度的绿化防护带。
第三十六条公共绿地规划
1、公园:
规划片区级公园4处,分别位于5号地块(占地面积5.3公顷)、17号地块(占地面积9.78公顷)、26号地块(占地5.56公顷)和52号地块(占地面积32.58公顷)
2、街头绿地、小游园:
街头绿地、小游园主要提供居民日常游憩之用。
规划按照尽可能分布均匀、方便到达的原则,每500米半径设置一处。
规划人均公共绿地7.6平方米。
第三十七条居住区绿地
居住区内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
组团不少于0.5平方米/人;
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0平方米/人;
居住区(含小区和组团)不少于1.5平方米/人;
并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各类绿地均不得改作其它用地。
第三十八条单位附属绿地
单位附属绿地分为公共设施附属绿地、工业企业附属绿地、仓储附属绿地、市政设施附属绿地、特殊用地附属绿地等,其占地面积比例应满足附表4的要求。
附表4
江北西区单位附属绿地规划控制指标表
用地分类
绿地率(%)
公共设施
教育、科研
大于等于35%
机关团体.医院等
交通枢纽.商业.金融
大于等于25%
公共文化设施
大于等于30%
体育设施
大于等于40%
市政用地
第三十九条防护绿地规划
1、滨河绿带
东江:
规划沿河道一侧设置60-120米不等的绿带。
小金河、陈塘沥:
河道两侧规划18米宽的绿带。
2、规划的快速路设置35米宽的防护绿带。
3、铁路防护绿带控制:
规划结合预留的铁路用地,沿铁路两侧设置50米的控制绿带。
4、燃气站与居住区之间规划50米宽的绿化隔离带。
第八章空间景观规划
第四十条规划原则
规划以烘托城市景观环境为核心目标,并依据下述原则:
1、充分重视开放空间和道路作为空间构图骨架的作用,注重道路和开放空间的界面设计;
2、生态环境与人工环境相结合,亲近自然生态环境、注重整体景观环境;
3、构筑现代化城市环境,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第四十一条总体控制
总体意向的形成是通过常规的视点观察城市及城市活动,因此形成景观的城市区域是城市实际总体控制的具体内容,包含城市开放空间、高度控制、视线走廊、景观轴线、界面和标志性节点等。
第四十二条景观轴线
加强经四路和纬四路景观主轴线的连续性,建设东江沿河景观轴线,与经二路、经三路、经五路、纬二路等城市景观副轴共同构成分区的景观轴体系。
第四十三条标志性节点
1、地标性节点
规划的地标性节点有:
经四路与纬四路交叉口,惠博沿江路与各主、次干道的交叉口。
2、交通交会节点:
规划加强城市主要道路交叉口及其周边环境的设计,尤其是对惠州大道沿线以及四环路、三环路和惠博沿江公路等主要干道沿线的主要交叉口的环境设计,使这些交叉口附近形成各具特色的交通交会节点。
3、景观节点:
规划的景观节点有:
5号、17号、26号及52号地块的片区级公园、沿京九铁路沿线的防护绿带和居住小区一级的公共绿地。
第四十四条 开放空间规划
1、加强城市道路及两侧环境的梳理,强化开放空间的系统性;
2、以东江为依托,加强水岸空间的治理与开发;
3、加强环境设施建设,塑造高品味城市形象。
第九章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第一节 给水工程规划
第四十五条给水规划按惠城中心区给水专项规划执行(待编制)
第二节 排水工程规划
第四十六条排水规划按惠城中心区排水专项规划执行(现编制)
第三节 电力工程规划
第四十七条预测规划区内总负荷为12-21万千瓦。
第四十八条规划区内规划新建2座110KV变电站,装机容量均按3×
50MVA考虑,采用GIS形建设,每座需预留用地约3500㎡。
第四十九条现状架空线走廊基本保留,局部地区需迁改。
经四路中央绿化带上高压走廊控制宽度为70米,由规划110KV金鸡变电站至经四路间高压走廊控制宽度为50米,其余220KV架空线走廊控制宽度40-45米;
110KV架空线走廊控制宽度30-35米。
第五十条规划道路西侧、南侧预留110KV架空线走廊,走廊控制宽度30-35米。
第五十一条10KV系统应采用环网供电,开环运行。
10KV变配电设施采用室内型,应根据开发及用户情况分区分类供电。
第四节通信工程规划
第五十二条预测规划区总市话用户为7-12万线。
第五十三条规划区内规划新建光纤接入网机房3座,分别位于6号、17号和48号地块,每座需预留约150平方米用地。
第五十四条规划区内规划新建邮政支局3座,分别位于13号、17号和48号地块,每座需预留约300平方米建筑面积。
第五十五条规划区内规划新建有线电视片区管理站3座,分别位于6号、17号和48号地块,每座需预留约20-30平方米。
第五十六条在规划区道路东侧、南侧人行道下,规划建设综合信息传输管群,采用PVCΦ98管径,方便不同营运商的光纤及同轴电缆敷设,管道埋深不小于0.7米,过路时采用混凝土包封保护。
第五十七条在公共设施配套中,落实邮政网点所需建筑面积。
第五十八条规划区内移动用户为6-9万。
宜在高层建筑、大型配套公建楼顶设置移动通信基站,确保网络信号全覆盖。
第五十九条规划区内不再新增微波通道,对现状微波通道作为防洪、防灾等的通讯通道应加以保护。
微波通道对建筑物的限高、限宽要求详见通信工程规划图。
第五节燃气工程规划
第六十条气源规划
1、近、中期气源选择:
可选择液化石油气作为管道近、中期主气源,新建燃气场站、敷设燃气管网;
也可选择建设LNG气化站,独立供应天然气。
2、远期气源选择:
规划使用长距离管输天然气作为惠州的远期管道气气源。
第六十一条供气对象及规模
1、供气对象:
主要包括居民、商业、燃气空调及燃气汽车用户。
2、供气规模:
管道天然气全年供气为2680万立方米/年;
折合液化天然气为2.15万吨/年。
第六十二条输配系统规划
1、场站规划:
在1号地块规划多功能气站一座,占地面积2公顷;
2、在西部规划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一座,占地面积3公顷。
第六十三条输配管网规划:
1、高压燃气管线沿三环路敷设,宜控制10m的管廊